「小心燙。」
陳幼瀾接過雞腿的時候,李信叮囑了一句。事實上,剛才他把這隻雞腿撕下來的時候也費了很大的勁,才沒讓自己燙到。
陳幼瀾點點頭,旋即便一副根本不把李信的叮囑當回事的態度,迫不及待地啃了一口雞腿,誰料剛碰了一下就連忙縮了回去,然後很是可愛地皺起了眉頭,逗得李信哈哈大笑。
李信一邊笑,一邊又將另一隻雞腿擰了下來,遞給小鈴。
小鈴又有些惶恐。這可是雞腿!眾所周知,一隻雞隻有兩條腿,而其中一隻眼下已經在自家小姐手裡了,如果自己接過這隻雞腿的話,豈不是要讓楚王吃雞架子?
李信一眼就看出了小鈴腦子裡在想什麼,啞然失笑了片刻才道:「你就安心吃吧。我這還有倆雞翅呢,我喜歡吃雞翅。再說了,我們有兩隻雞呢,還有兩條腿,我想吃自己會弄的。」
陳幼瀾那邊已經吹涼了雞腿並且啃上了。她徹底放飛了自我,一邊嚼一邊含混不清地勸小鈴道:「吃吧吃吧。」
兩人的鼓勵再加上自己內心對這隻香氣四溢的雞腿的渴望,小鈴終於伸手接過了李信遞來的雞腿,然後下嘴咬去,接過跟她家小姐一樣,被狠狠燙了一下,差點委屈哭。
李信一邊笑一邊給自己撕下一隻雞翅膀,吃得津津有味。
陳幼瀾吃了半截雞腿以後,終於從叫花雞這令人上癮的美味中甦醒了過來,問道:「對了對了,你還沒說呢,到底為什麼呀?不就是裹了一層泥嗎?怎麼吃起來跟我以前吃過的烤雞都不一樣。」
李信咽下嘴裡的肌肉,得意地笑了笑,才說道:「很簡單,因為外面這一層泥殼子把山雞肉的美味都鎖起來來了。雞肉的香味被鎖在泥殼子裡,隨著火焰的加熱而不斷地積累,等到最後破開泥殼的時候,它們就像火山噴發一樣迸出來。這就是叫花雞比普通烤雞更好吃的秘訣。」
好吧,這一段話其實也是李信隨口胡謅的。他哪裡知道什麼美食理論,反正只要按照中華小當家的套路隨便說一段似是而非的解釋就行。要是再有個背景音樂就完美了,任何狗屁不通的話只要配上合適的背景音樂,都能產生令人信服的強大說服力。
陳幼瀾和小鈴顯然都被李信這一套道理給說服了,眼裡滿是小星星。李信則很是傲嬌地哼了一聲,繼續啃自己的雞翅。
十幾斤肉確實是多了,李信再加上陳幼瀾和小鈴也吃不了多少。趁著這些肉還沒涼,李信趕緊又呼喚出了甲一和甲二。
他們在暗處早就聞到了這邊的香味了。眼下既然王爺讓他們吃,他們當然也就不客氣了。他們畢竟是軍伍出身,習慣了服從上級的命令,更何況打仗的時候,將軍和士兵們同吃同住本來就是基本原則,所以他們根本不會像小鈴那樣扭捏。
甲一和甲二到底是練武之人,飯量大得出奇,三下五除二就把剩下的肉吃得乾乾淨淨,只剩下了一堆骨頭渣子,看得李信等三人目瞪口呆,還以為他們是餓死鬼轉世。
「好吃嗎?」李信先是問道,然後又回過神來補充了一句,「吃飽了嗎?」
「很好吃。屬下從沒吃過這麼好吃的肉。王爺真是那個什麼..........易壓再世!」甲一笨拙地說道。
李信皺了皺眉,旋即反應過來,踹了甲一一腳,笑罵道:「沒文化就別學人家拽文。什麼易壓,你想說的是易牙吧?雖然沒搞錯他的職業你已經很不容易了,但至少也應該知道易牙不是好人,易牙再世也不是什麼好詞吧!」
易牙是春秋時期齊國的御廚,據說廚藝非常高超,只可惜人品有問題。當年齊桓公半開玩笑地說了一句自己已經吃過世間各種美味了,只可惜還有人肉沒有嘗過,這位大廚師易牙就記在了心裡,隨後用自己年僅4歲的兒子的肉為食材,給齊桓公做了一道湯。齊桓公還美滋滋地吃了。
當時的名臣管仲這樣評價易牙:殺子以適君,非人情,不可。
意思是,易牙這個人為了討好君王甚至不惜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這已經完全泯滅人性了,絕對不是什麼好鳥。
也得虧甲一是用易牙再世來誇他家王爺,李信也體諒這幫廝殺漢比較缺乏文化,若是換了第二三個有點文化的人,非得跟甲一幹起來不可——當然,真動手的話,大概率是干不過甲一的。畢竟這可是他吃飯的本領。
陳幼瀾飽讀詩書,易牙的典故她也是知道的,當下也是笑得合不攏嘴。小鈴則是不解地眨了眨眼睛,完全鬧不明白李信為什麼要踢易牙一腳,只好低頭繼續啃自己手裡的雞腿。這可是李信親手做的食物啊。
酒雖然未足,但大家卻實實在在已經飯飽了。甲一和甲二一抹嘴,便又迅速地消失了蹤影。他們身為暗衛,就是習慣於在暗處。而李信三人則是滿足地摸著自己的小肚子,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曬太陽。
「沒想到李兄你這麼會做菜。」陳幼瀾笑著稱讚道。這么半天的功夫,她似乎已經適應了稱呼李信為「李兄」這件事了。
李信擺擺手道:「我這人胸無大志,沒事兒就喜歡琢磨吃喝。這都是雕蟲小技了。下次給你做點別的菜吃,包你過癮。」
過去陳幼瀾最討厭不上進的人,總覺得男子就應該讀書或者做些什麼別的有用的事,但此刻面對著李信著懶散的樣子,她竟然生不出一絲厭惡,反倒連她也開始覺得放鬆而閒適起來。
到底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改變呢?陳幼瀾忍不住在心中問自己。
「你臉上沾了灰誒。」李信指了指陳幼瀾的臉。他突然注意到那張白皙的臉上沾了一點黑色的炭灰,應該是剛才不慎弄到的。
陳幼瀾連忙用手捂住,往小河邊跑去。小鈴也急匆匆地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