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0章 弔詭

  第740章 弔詭

  根據萬年縣仵作的現場勘察,在公主遇害的宅子裡,只提取到兩個人的腳印。

  一個是公主自己的。

  另一個,是蘇大為。

  饒是蘇大為早預料到此案與自己脫不開干係,但看到這份「證據」,仍忍不住在心裡罵了一聲:賊你媽。

  他總算知道,為何剛進來時,大理寺卿裴廉以及公廨里的主薄和長史們,看自己那種古怪的目光了。

  這案子,就眼下的證據來看。

  他蘇大為,是第一嫌疑人。

  李治命其協助大理寺辦案,又有了上次內味。

  就是命蘇大為「自證清白」,「我查我自己。」

  從好處來說,這是李治對蘇大為的信任。

  但若從另一方面來解讀,這也是一種考驗。

  能,則跨過天塹。

  不能,則有殺身之禍。

  若不是在大理寺卿的公廨里,蘇大為簡直恨不到給自己額頭一巴掌。

  當日為何想不開,要接高陽公主的話,為何要將玄奘法師交託的《大唐西域記》送去給高陽公主。

  等等……

  蘇大為突然想起此事,忍不住開口問:「在公主遇害的宅子裡,有沒有找到玄奘法師的《大唐西域記》?」

  「什麼?」

  裴廉一直在暗中觀察蘇大為的神色,聞言不由一愣。

  想了想他才道:「卷宗上並沒有提及,想必現場是沒有發現此物。」

  心裡早有判斷的蘇大為,眉頭皺起。

  此案,不光要洗脫自己的嫌疑。

  要找出殺高陽的真兇。

  還得尋回玄奘法師的《大唐西域記》。

  真是奇哉怪也。

  那兇手,難道殺了人,還要順手擄去書?

  《大唐西域記》,既非佛法,又非什麼寶藏寶書,不過是玄奘法師當年西行求佛法,沿途經過西域百餘國,各種見聞。

  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會在殺了公主之後,還要拿走此書?

  這書,對兇手有意義嗎?

  「蘇少卿。」

  裴廉在一旁觀察著蘇大為的神色反應,斟酌著道:「案件現場,你是否還要去看看?」

  「要去。」

  「唔,那我安排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陪你一起,若有需要,還可召長安和萬年縣的武候和捕快、差役和仵作,只要查案需要,大理寺都全力支持。」

  「多謝。」

  蘇大為向裴廉抱了抱拳。

  不管對方心裡怎麼想,至少這個態度釋放的是善意。

  「蘇少卿無須多禮,此案你我都是一條蠅上的螞蚱,儘快破案,與你我都有好處。」

  裴廉看了看蘇大為的臉色,接著道:「蘇少卿放心,我絕對相信此案與你無關,以蘇少卿的手段智謀,真有牽涉,絕不會留下明顯的痕跡。

  再者說,公主遇害現場居然只有你和公主的腳印,這本身就透著弔詭。」

  裴廉身為大理寺卿,眼光手段都不差。

  堪稱能吏。

  比如卷宗上關於現場的描述。

  居然只有兩個人的足印。

  公主府上,至少下人的痕跡要有吧,再者說,公主會用晚膳也需有人送進去吧。

  現場只有兩人的足印,這本身就不可能。

  事有反常。

  「裴寺卿,案情緊急,我就不多留了,這就去現場看看,這邊可以借調幾個差役還有仵作與我同行。」

  借人,並不代表蘇大為自己不能勘察現場。

  他手裡都察寺多的是能人。

  只為了避嫌。

  此案關聯重大,蘇大為絕不能像過去的案子一樣,只用自己手下人。

  而要多借大理寺和縣裡的刑名。

  以示坦蕩和清白。

  「寺卿,我隨蘇少卿去現場看看。」

  大理寺主薄程道之從自己的桌案前,站起身,向著蘇大為和裴廉行禮道。

  ……

  早在秦時,中國查案便有專門的法醫。

  當時叫做「令史」。

  後世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國竹簡,其中有《封診式》竹簡九十八支。

  這些竹簡便是秦國的司法文件,內容涉及案件審判及調查、勘驗、查封等多方面。

  其中關於斷案的部份,可以視做最早的法醫書籍。

  「封診式」三字,指不同的司法行為和執行要求,「封」即查封,「診」是勘查、檢驗,「式」就是司法規範;驗屍即屬於「診」的一部分。

  這些司法報告,秦代稱之為「爰書」。爰書中,便有中國距今年代最久遠的「驗屍報告」《賊死》。

  《賊死》的內容是,接到轄區內一起死亡報案後,主管當即「令令史某往診」。

  此份爰書,是由相當於後世法醫的令史某完成的。

  如《賊死》上記載:一男屍體在某家南邊,仰臥。

  男子頭上左額角有一處刃傷,背部有兩處刃傷,都是縱向的,長各4寸,寬各1寸,創口中間凹下,像斧砍的痕跡。

  周圍出血,污染了頭部、背部和地面。

  其餘部位無傷。

  身穿單布短衣和裙各一件,短衣背部相當於創口部位,有兩處被刃砍破,衣背和衣襟都染血。

  屍體西側有一雙秦式麻鞋,一隻距屍體6步稍多,一隻離屍體10步,把鞋給屍體穿上,剛好合適。

  地面堅硬,未見兇手痕跡。

  死者是壯年男性,皮色白,身長7尺1寸,頭髮長2尺。

  腹部有灸療舊疤兩處……

  秦時的法醫水平和規範,已經不亞於後世。

  到了唐時,法醫被稱為「仵作」,對於斷案的程序和方法,在秦人的基礎上,又有進步。

  蘇大為和程道之帶著大理寺的仵作和差役趕到公主出事的府邸時,發現宅子大門已經貼上了封條。

  有金吾衛及萬年縣的武候守在門前和院牆邊。

  蘇大為等人上去,與對方打了招呼,又取出大理寺出的手令,這才得已揭開封條,推開大門進入。

  「兩個時辰前,已經有仟作現場驗看過了,這案子,說正常也正常,說奇也奇。」

  程道之之前來過,陪在蘇大為身邊,就有替他解釋案情的意思在裡面。

  「正常在哪裡,奇又奇在哪裡?」

  蘇大為從進門開始,便放慢腳步,雙眼仔細搜索地面。

  雁過留聲,人過留痕。

  哪怕是最高明的刺客,在這麼大的府宅里,也不可能凌空飛渡,總會留下足跡。

  就算是詭異和異人,蘇大為目前也沒見過可以一直飛在天上不落下來的。

  所以勘察命案現場,第一步,便是從地面搜索起。

  「說正常,是因為此案和尋常的兇案,好似看起來區別不大,如果忽視高陽公主的身份,就像是一樁尋常的謀殺。」

  程道之今年年紀四旬,麵皮白淨,說話慢條斯理,陪著蘇大為慢慢的前行,嘴裡像是斟酌著用詞,語速極慢。

  蘇大為敏感的捕捉到一個詞:「就像是?那便說明不是了,奇在何處?」

  「從現場痕跡看,公主並無掙扎,初步判斷,兇徒公主一定是認識,但是現場除了公主和少卿你的足印,便沒有第三人的痕跡。」

  「等等,我有問題。」

  蘇大為忍不住打斷:「我從公主府上出去時,天色還早,那麼長的時間裡,府里難道就沒別人?伺候公主的使女呢?還有公主的晚膳總要有人做,有人送吧?」

  「奇,就是奇在此處。」

  程道之的面色,有些古怪。

  中午的陽光,投在他的面上,一片金黃,眼裡隱隱透著一絲什麼東西。

  但一時又看不清。

  「如有發現,請快點說,這個案子干係重大。」

  蘇大為看了程道之一眼,心中忍不住想,姓程,又是出自哪個世家?

  他在大理寺里,屬於什麼根腳,這個人應該不會有問題吧。

  耳中聽到程道之繼續道:「做飯的廚娘還有使女,都死了。」

  蘇大為的腳步猛地一頓。

  「死了?」

  他重複了一句,又像是難以置信。

  如果兇徒殺公主,是蓄意為之的話,有什麼必要連府上的下人都殺掉?

  殺的人越多,暴露的可能不是越大嗎?

  除非是有深仇大恨,否則何至於此。

  但是高陽公主被發配巴州,這都過去十一年了,在長安還會與誰有這樣的仇恨。

  「府里的下人是怎麼死的?」

  「中毒。」

  程道之沒回話,跟在一旁的仵作,接口道。

  之前勘察兇案時,他就在現場。

  「中毒?」

  蘇大為咀嚼這著兩個字。

  心裡終於感覺到那絲不對勁的地方了。

  兇手殺高陽公主,再殺府中下人,這給人的感覺,像是出於仇恨來泄憤。

  但用毒,就不能說是激情殺人了。

  用毒,代表兇手事先有準備,有預謀。

  並不是空手而來。

  「還有一樁奇事,我們勘察過現場,發現公主的內宅,府里的下人沒去過,足印只到門邊,然後是下人們自己在偏廳吃飯,還有廚房的人是在廚房裡吃,但這些人,都同時中毒而亡。」

  「沒有給公主送晚膳,可能是公主自己的要求,至於這些人同時死,毒藥應該就是下在飯菜里,才能在不同的地點,同時毒發。」

  蘇大為緩緩道:「至少在廚娘做飯那段時間,兇徒已經潛入進來了。」

  看了一眼程道之和仵作,蘇大為接著問:「是哪種毒,知道嗎?」

  仵作的臉上閃過一種尷尬之色:「沒查出來。」

  蘇大為的腳步微微一滯,繼續向前走去:「知道了。」

  沒查出來哪種毒不出奇。

  這個時代畢竟沒有點開化學的科技樹。

  以古代原始的驗毒手段,也就能用查出是否中毒。

  至於是何種毒,除了死狀比較明顯的砒霜、鶴頂紅和牽機,有太多的毒無法判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