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神助攻
這廂的動靜早已驚動了官家,只是中心現場圍觀的人太多,官家與丞相等人遠遠地也瞧不太真切,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些什麼事,干著急沒辦法。
好在西湖周遭都有禁軍戒備,來回傳遞消息。
當李申之拉著秦熺走過來的時候,官家也接到了禁軍的匯報,將方才的事情大致說了一遍。
秦檜聽完,先唱起了苦肉計:「官家可要替臣作主啊!臣那孩兒雖然不肖,但對陛下始終忠心耿耿,那李申之羞辱熺兒,便是不給陛下臉面。」
放在以往,被秦檜這麼一說,趙構大多會依了他的意思。
若是不依的話,秦檜八成又會拿出「金人南下」來嚇唬人。
趙構一想起「金人」便心驚膽戰,著實不想招惹秦檜。
可是今天有趙士褭坐鎮,又有李申之一番精彩言論,心裡有了些許底氣的趙構,漸漸地看秦檜有些不順眼了。
但趙構終究還是有些心虛,沒敢將不悅表達出來。
趙士褭說道:「丞相乃是大理寺出身,應當知道斷案要看供詞和證據。現在什麼也沒問,也沒審,就直接定案,怕是不妥吧?」
趙構順著台階說道:「若是真如丞相所言,朕定不叫秦熺吃虧。」
既沒有答應秦檜,也沒有忤逆了丞相的意思,趙構覺得自己好難。
說話間,范同領著秦熺,李申之,趙不凡一併來了。
見到范同跟著一起來,趙構面色有些不悅,這個傢伙身為宰執之一,對秦檜亦步亦趨,對自己卻是陽奉陰違:「范愛卿怎麼也來了?」
范同趕緊上前見禮:「臣與秦熺公子來游西湖,恰逢李申之等人,發生了一些小誤會。」
趙士褭說道:「既然是些小誤會,你身為宰執大臣應當大度一些,怎地也在那裡拉拉扯扯,成何體統?」
趙士褭身份超然,有點八賢王的感覺,罵起排名靠後的丞相,一點都不輸氣勢。
范同正欲分辨,秦檜說道:「大宗正方才剛說了要聽一聽口供,怎地現在就要以勢壓人?置官家於何地?」
原來秦檜也是嘴炮高手。
趙構趕緊接過話頭,說道:「范愛卿,你來說說,剛才是怎麼回事?」他生怕秦檜亂說話,那金人嚇唬他。
范同能當上相公,肚子裡自是有些才華,三言兩語地把事情經過講清楚,還成功地把自己塑造成了愛民如子的父母官,把李申之一行人襯托成了為禍鄉里的惡霸。
若不是先前了解了禁軍的情報,趙構都差點信了。
末了,范同兌現了他的諾言,奏道:「女妓童氏持劍傷了朝廷官員,按罪當誅。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只斬她一隻手,也顯得陛下仁義。」
趙構是個軟蛋,卻不是個傻子,知道範同話里水分不少,轉而問李申之:「申之,朕剛給你封了官,怎地就出去惹事?你來說說,剛才是怎麼回事?」
趙構給李申之封官了?
秦熺聽了心裡暗叫不好。他跟李申之一樣,還沒有中進士,但是經過秦檜運作,已經有官職在身。那麼他之前與李申之的衝突,是官與民的衝突,自己沒理也占三分理。
然而李申之也有了官身,矛盾變成了官與官的衝突。拋開職位高低不說,雙方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線。
更關鍵的是,官家剛剛給他封的官,人家的官職剛剛出爐,還熱乎著呢,說明聖眷正隆。
這就麻煩了。
經過這一場大鬧,李申之的酒已經醒得七七八八,奏道:「好叫官家知道,臣方才領了賞,便去尋不凡兄長,賞花飲酒,還是官家賞賜的胡虜血。後來,不知怎地,臣被易安居士喊了去,討論詩詞。再後來聽到湖中有人落水,細看之下發現是臣帶來的女眷,這才趕回去查看,沒成想是女眷們跟秦公子搞了這麼個誤會。
「臣敬重秦相公的為人,不願多生是非。原本已經賠禮道歉,怎奈秦公子與范相公不依不饒,非要追臣女眷的罪。無奈之下,臣便想去臨安府衙討個公道。可還沒動身,便被范相公與秦公子捉來了御前驚擾聖駕,臣罪該萬死。」
說的是自己最該萬死,其實是說范同與秦熺無事生非,非要著急忙慌地過來驚擾聖駕。
移花接木,鍵盤俠的基本套路之一,不新鮮。
看到李申之胡鬧,秦檜說道:「不論如何,一個妓女敢毆打朝廷官員,成何體統。如不重罰,日後誰還將朝廷威儀放在眼裡!」
秦檜一發威,趙構就變成了小貓。更何況趙構也抱著同樣的觀點:朝廷威儀不容褻瀆。
趙士褭有心與秦檜爭辯,卻找不到合適的說辭。
一旦趙士褭強行替童姑娘辯解,那麼他就站到了所有文官的對立面。
為了一個李申之,一個童姑娘,不值得趙士褭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李申之知道這幾個人都靠不住,心中大急。
他雖然能言善辯,嘴炮第一,但是架不住秦檜不接招,直接以勢壓人。
在強權面前,一切巧言善變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那秦熺見他大勢已去,在旁邊笑道:「若那童氏女是你的家眷,或許我還讓你三分。但她不過是個妓女,天生的賤命。以賤犯貴,就算說破天去,她也是沒理。」
他當然知道童姑娘是李申之的相好,還知道兩人感情頗深。之所以做得這麼絕,就是想要看看李申之失去自己心愛的人,想看他悲痛欲絕,又拿自己沒辦法的樣子。
哪知李申之不怒反喜,面對秦檜的一頓譏誚,反倒露出了「我想到辦法了」的愉悅。
李申之看向秦熺,問道:「敢問秦公子,不知調戲官員家眷,該當何罪?」
秦熺肚子裡到底還有些東西,懂得些許律法,說道:「當判流刑。」
這個流刑並不需要真的被流放,只需要交點罰款就行了。
就像司馬遷的死刑,交錢就能免罪,沒錢割了也能抵罪。真正的死刑叫作「(腰)斬(首)」。
李申之說道:「這童姑娘是我納的小妾,你調戲她,該當何罪?」
秦熺瞪大了眼睛,沒想到李申之竟然這麼不要臉,一時之間口吃舌結,說不出話。
對付不要臉的人很簡單,那就是比他更不要臉。
范同反應稍快一些:「什麼時候納的妾?可曾辦過酒席?可曾在官府報備?」
這個真相公端地厲害,一下就抓住了李申之話中的要點。
宋代的納妾相對隨意一些,其流程跟買(雇)了個丫鬟差不多,悄默聲地就能辦,不需要興師動眾。
但是官府報備這一條不能少,要不然就是買賣人口,這罪可就重了。
「未曾。」李申之坦然地回答著。
秦熺心中大喜,說道:「那就是還沒納?」
李申之點了點頭:「正準備納。」
「哈哈哈……」秦熺不顧君前失儀,大笑道:「荒唐!既然還不是你的小妾,那她就要接受應有的懲罰!」
李申之微笑道:「她懷了我的孩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