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招搖過市,騷包秦江!

  旁邊的秦軍精銳們,看到這些新鮮活的牲畜,各個眼神放光。閱讀

  咕咚!

  咕咚!

  咕咚!

  口水吞咽聲,此起彼伏。

  「臥槽,至於嗎?」秦江看的目瞪口呆。

  要不是他還在這裡,他都怕這群人,把眼前這些牲畜活活吃了!

  不過秦江騎在馬上,看著這些犒賞三軍的物品,也不禁十分歡喜。

  「可算能改善伙食了!」他也悄悄咽了咽口水。

  這些時日,他可是啃夠那些乾糧和肉乾了。

  這讓秦江的胃,都有些受不住了。

  現在這個時代,雖然有皇帝不差餓兵,軍無糧則散,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等諸多關於軍糧重要性的警句。

  但那些花樣繁多的吃的,基本都是將軍們的專屬品,普通士兵是享受不到的。

  軍營里的伙食真是讓人不敢恭維。

  如今的秦朝,五穀雜糧和一些品質不多的蔬菜成為老百姓,也是軍隊的主要飲食。

  秦軍飲食總體來說是簡陋,粗糙,僅僅是果腹水平。

  即便如今秦朝富有,積粟如丘山,富天下十倍倍。

  秦律才敢於記載秦國境內到處都有萬石一積的糧倉,甚至咸陽的糧倉儲存有10萬石糧食。

  也正在是這樣強大的後勤補給,秦軍才能以數十萬披甲南征北戰,統一天下。

  不然王翦那六十萬大軍,一路人吃馬喂,糧食不夠。非得餓死不可。

  這個時代,秦軍吃飯的軍糧,一般就是鍋盔。

  鍋盔,餅大直徑二尺外,又圓又厚像鍋蓋。

  鍋盔源於外婆給外孫賀彌月贈送禮品,後發展成為風味方便食品。

  一般的鍋盔選取小麥粉料,壓稈和面,淺鍋慢火烘烤。

  這玩意曬乾之後,十分便於保存。

  而且吧,還很硬。

  本來這東西叫墩餅,秦軍的墩餅每個重達五六斤,直徑大約在50—60厘米左右,厚度也都在15厘米左右。

  攜帶時,以兩個墩餅為一組,在每個墩餅上鑽兩個眼,用繩子系好,像褡褳一樣掛著前胸後背,在作戰時,瓷實厚重的墩餅起到了盔甲的作用,敵軍射過來的箭,扎在墩餅上,被秦軍士兵拔出來後,又可用來射殺敵軍,所以被稱為鍋盔,意為鍋上烙出來的盔甲。

  所以說的時候,真的能當盔甲盾牌。

  閒下來的時候,就用刀砍下一塊,就著水,一口一口咬下去。

  這口感,可想而知!

  而且先秦的人們食用小麥不是吃麵粉,而是「粒食」,即連著麥殼煮食,這種麥飯的口感很差,一粒粒硬邦邦的進食很困難。

  這口感就更難吃了。

  所以秦江這還算好的了,起碼還有肉乾。

  普通士兵,可就沒有這待遇了。

  至於菜,那就是醬,或者野菜湯。

  連續吃半個多月,基本上是個人都扛不住了。

  也難怪,秦江聽說有人來勞軍,立刻喜出望外。

  不過他現在畢竟是朝廷將軍,也不好表現得太過,依舊要完成手頭任務再說其他。

  當下立刻開口道:「你叫什麼名字?」

  那名官員立刻拱手行禮:「回稟將軍,下官,宿縣縣令,喜!」

  「喜?」秦江念叨一下。

  他倒是不奇怪,畢竟現在很多人的姓名,就是一個字。

  「喜縣令,我這次,要徵召民船千隻,渡過渦河!」

  秦江要徵召船隻,渡過渦河。

  不然他這一萬人馬,非要繞行近千里,才可能到壽春。

  喜立刻點頭答應:「回稟將軍,下官立刻去辦!」

  「只不過,千隻民船,非一時可湊齊,還望將軍寬恕幾日!」喜答應下來,只是要求秦江寬恕幾日。

  秦江點了點頭,欣然應允:「好,那就給喜縣令,七天時間,七天之後,船隻湊齊,我大軍過河!」

  「諾!」喜雙手一拱。

  ……

  「來人,將這些牲畜屠宰,本將犒賞三軍!」秦江對著旁邊的人發令。

  旁邊的軍士,早就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了。

  他們立刻卸下盔甲,拎著兵器走了上來。

  屠宰牲畜,埋鍋燒水,一氣呵成!

  雖然是在野外,也沒太多的飲食調料,做法也十分古樸無華。

  但是勝在食材新鮮,依舊做的噴香撲鼻。

  秦江和公子將閭,公子高於等人,大快朵頤,吃的汁水淋漓。

  而下方,一眾將士們,也吃的心滿意足,喜笑顏開。

  在長途跋涉之後,能夠吃一口熱乎的肉食,再好不過。

  酒足飯飽之後。

  秦江看向外面,遙遙看去,能夠看到一座青磚古樸的城牆。

  那是宿縣所在的位置。

  這是方圓百里,唯一的縣城。

  同時也是位於交通要道,橫貫南北。

  「莫不如,去縣城裡面看看?」秦江心中忽然一動。

  這段時間,他都是穿梭在山間,山水風景,都看膩了。

  人煙都沒見到幾處。

  正好可以去宿縣走走。

  想到這裡,秦江站立起身,換了一聲便裝。

  直接出了營門。

  他是主將,也沒人敢阻攔他。

  秦江大軍營地,距離宿縣,大概二十多里。

  秦江單人騎馬,不到半個時辰,就到了宿遷城內。

  這處古城,之前是魏國境內的。

  並且還是一處交通要道。

  秦軍當時為了拿下宿縣,也是費勁了心思。

  不過城牆保存還算完好。

  依舊看不出半點大戰過後的痕跡。

  只不過仔細看某些角落,依舊可以看到,有刀劍劃痕,還有乾涸很久,已經變成黑色的血跡。

  無言訴說著,這裡曾經經歷過大戰。

  此時城內街道,繁華熱鬧。

  人來人往,車水馬龍。

  雖然規模和繁華程度,跟咸陽肯定是沒法比。

  但也遠超過之前秦江走過的那些荒郊野嶺。

  他一身黑色玄衣,玄衣之上,刺繡有金色玄鳥團,腰掛玄鳥玉佩,左手持劍,右手牽著馬。

  衣服是嬴政賞賜的,做工精美,用料講究。

  玄鳥玉佩,是嬴陰嫚贈給的皇室之寶。

  劍,是青銅寶劍。

  沒一樣,是凡品。

  都是常人畢生,也未曾見過的東西。

  走在大街之上,十分顯眼。

  畢竟這可是一個縣城!

  很多人一輩子都沒見過秦江這種打扮。

  這也太吸引人眼球了。

  秦江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