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音可不真的是傻子,也不是冤大頭。【Google搜索】
進入這一行之時,她還專門去了解過行情,知道很多歌唱一次的版權費,也就幾百塊。
好一點的歌也就幾千塊一首,若是能達到一萬塊,就已經算是極為了不起的歌了。
因此之前許音的心理底線,最多也就是一萬塊一次。
哪怕自己唱了幾十次,也最多賠個幾十萬罷了,有什麼大不了的?
沒想到對方嘴一張,直接就是十萬一次,總金額也達到了恐怖的四百萬,這讓許音如何能接受得了?
她還要靠著這筆錢東山在再起呢。
而如果沒有了這筆錢,她就沒有運營的資本,哪怕是換個平台,恐怕也沒有翻身的機會。
「音小……許小姐,你說這話就有些業餘了!」
沈暮差點再一次叫了對方的網名,好在及時改了過來,而其口中的嘲諷之意,卻是讓對方聽了個清清楚楚。
「一首歌的版權費該怎麼算,我想顧經理應該比我知道得更清楚吧?」
沈暮沒有再看許音,見得他的視線轉到動音平台法務部經理的身上,接著說道:「不如就請顧經理給這位許小姐解釋解釋,看她的樣子,好像有些不相信我!」
明明就是不想浪費唇舌,卻被沈暮說得如此冠冕堂皇,這一次是真讓動音的三位經理,見識到了沈暮的厲害。
同時在他們的心中,又為許音默默哀。
你招惹誰不好,偏偏要去招惹沈暮,這下把自己給套進去了吧?
退一萬步講,如果你許音及時認錯道歉,或許沈暮那邊也不會抓著不放,更不會提出如此之高的賠償請求。
你許音死鴨子嘴硬,都到這個時候了還不肯服軟,你真當沈暮這個網上的大魔王是白叫的嗎?
「一般來說,一首歌的版權費,要從原創作者和歌手的知名度、歌曲的傳唱度、還有造成的社會影響幾個方面來衡量!」
心中吐完槽之後,顧先明也沒有過多猶豫,直接就接過了話頭。
聽得他流利的言語,很顯然事先也做過這方面的功課。
又或者說作為短視頻平台法務部的經理,他必須要了解這些內容,這才能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這些都是打版權官司需要用到的。
「《起風》這首歌詞曲作者是沈暮,他如今的知名度,就不用多說了吧?」
顧先明口中說著話,抬起頭來看了沈暮一眼,心中再次感慨。
暗道如今的沈暮,恐怕在整個龍國都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吧?
「再來說一說這首歌的傳唱度!」
說到這裡,顧先明又看了一眼許音,然後說道:「拜你所賜,現在《起風》這首歌恐怕是全網皆知,這一點也不用多說了!」
「最後再看社會影響力!」
顧先明眼眸之中閃爍著一抹異樣的光芒,聽得他說道:「《起風》這首歌立意青春,是對每一個年輕人的鼓勵,嚮往著美好的未來,朝氣蓬勃!」
「沈導,我說得沒錯吧?」
似乎是覺得自己如此評價《起風》這首歌,可能不夠全面,因此顧先明還是對著沈暮問了一句,以示對詞曲作者的尊重。
「大體上沒錯!」
沈暮都有點佩服這個動音平台法務部的經理了。
並非專業出身的他,肯定是說不到這麼全面,這也是他把話頭交到顧先明身上的原因。
「因此……從這幾個方面綜合評價,沈導要價十萬一次,也是……有據可依的!」
哪怕顧先明說了這麼多的先決條件,但在說到十萬塊一次的時候,心頭也有些腹緋,卻沒有在這個時候表達得太過明顯。
說實話,在三位經理心中,雖然覺得沈暮有點獅子大開口,卻也知道這所有一切的始作俑者,其實還是許音。
甚至他們都覺得動音平台是被這女人給連累了。
早知道許音是這種人,當初就不應該力捧的。
不是自己的東西,拿來自己用了,終究是要出問題的。
更何況許音每一次的視頻和直播,可都沒有標註原唱是誰。
以前是沒有人「小題大做」,就算是有那麼一兩個,也很容易解決,翻不起什麼大浪。
沒想到這一次踢到了鐵板上,沈蘭星竟然是沈大魔王的妹妹,而且《起風》這首歌的詞曲作者就是沈暮本人。
得到這個消息之後,動音平台根本沒有太多的反抗之意,第一時間就妥協了。
實在是沈暮的影響力太大,又太會攪局,誰知道跟對方鬧到不可收拾之後,自己會是什麼樣的下場?
既然不能跟沈暮對著幹,動音平台自然就只有捨棄許音了。
當那個置頂視頻放出來之後,其實就已經註定了許音的下場。
「你們……你們這是合起伙來整我,我不服!」
此刻的許音,已經被刺激得有些失態了。
她覺得這個偌大的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了自己孤家寡人一個。
這些傢伙拿走了自己的名聲,又氣走了自己的粉絲,現在連自己最後的依靠都要拿走,真是一群壞得不能再壞的人。
「這麼說,許小姐是不同意這個賠償條件了?」
沈暮半點沒有在意許音的態度,而是平靜地問了這麼一個問題。
他可不是什麼聖母,對敵人也不可能有憐憫之心。
「我就不賠,你能拿我怎樣?」
許音也是豁出去了,聽得她這樣的話,三位經理都是皺了皺眉頭。
而對面的葉嵐臉上,則是浮現出一抹興奮之色。
「我確實不能拿你怎樣,但法律可以制裁你!」
沈暮話音落下,目光又轉到了顧先明身上,說道:「不賠償會有什麼後果,還是由顧經理給你解釋吧!」
「咳……許音,你們之間雖然是民事糾紛,但如果你拒不賠償的話,那就只能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
顧先明侃侃而談,繼續說道:「到了那個時候,如果你還不接受賠償,按照相關法律,將會被處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說之前的許音,還是死豬不怕開水燙,要當一塊滾刀肉的話,那此刻她是真的被這幾句話給嚇著了。
自己不過是唱了幾次你們的歌,怎麼就要被判刑了呢?
「顧經理,我補充一點!」
而這個時候沈暮突然接過話頭,說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如果侵權方對被侵權方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極大傷害的話,是可以從重判罰的,對吧?」
「你們看看我這個妹妹,原本她才是《起風》的原唱,原唱歌曲卻被人據為己有,這段時間一直都很鬱悶呢!」
沈暮朝著沈蘭星指了指,繼續說道:「昨天找上音動工作室的時候,還被對方強力羞辱,從昨天到今天,連一口飯都沒吃,黑眼圈都出來了!」
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地盯著沈暮,又看了看沈蘭星,讓得後者都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識低下了頭去。
就連旁邊的葉嵐,也是深深看了一眼沈暮。
心道比臉皮厚這一點,自己恐怕拍馬也比不上,這瞎話真是張口就來啊。
三位經理不知道,但葉嵐卻是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昨天他們三個可是在西來順吃著涮羊肉,然後沈蘭星才提到這件事的,後來就直接找去了音動工作室。
所以滿打滿算,沈蘭星最多也就是一頓早飯沒吃。
至於昨天晚上到底睡得好不好,他們又沒一起睡,誰又知道呢?
不過這個時候葉嵐和沈蘭星自然是不會拆穿沈暮,她們也都極度討厭那個許音。
或許這些說辭,能將對方的心理防線徹底擊潰。
「顧經理,我說的這些,算不算侵權方對被侵權方,造成重大的精神傷害呢?」
這才是沈暮的最終目的,你許音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嗎?你不是滾刀肉嗎?那就讓你見識一下法律的威力。
「這些事如果是真的的話,那確實算!」
顧先明強忍著想要吐槽的心思,然後點了點頭,說道:「按照相關法律,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十年……」
驟然聽到這個刑期,許音感覺到自己的心臟都漏跳了一拍。
仿佛全身的力氣都被抽光,無力地癱坐在了椅中。
就算許音潛意識之中,覺得沈暮的話有些危言聳聽,可作為一個普通人,誰又對這樣的話不感到心裡發慌呢?
原本她覺得這就是一件小事,最多賠點錢的小事,沒想到竟然會鬧得這麼大,現在都要坐十年的牢了。
尤其是一想到被沈暮弄進去的那些人,甚至還有對方的律師時,許音心頭就極度發怵,終於生出一絲悔意。
「許音,侵權這件事乃是事實,你沒有任何辯解的餘地!」
顧先明的聲音有些嚴肅,聽得他說道:「你現在是選擇賠償,還是走法律程序,可得想清楚了!」
就算顧先明給了許音一個選擇,事實上他清楚地知道,這個網紅已經沒有第二條路可走。
那個十年的刑期,自然是嚇唬許音的。
可是三年以下的刑期,卻有極大的可能實現。
真當沈暮的妹妹,是這麼好欺負的嗎?
事實就擺在眼前,沈暮他們這邊有官方的版權證明,你許音什麼也沒有,那就是實實在在的侵權,容不得你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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