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一 音動工作室

  「這點讚量不低啊,竟然有三百多萬!」

  沈暮一邊聽葉嵐介紹著音你而動的過往,一邊盯著手機屏幕,然後發現了一個讓他眉頭一皺的事實。【Google搜索】

  緊接著沈暮點開了這條視頻的評論,他終於明白沈蘭星的鬱悶,到底是從何而來了?

  「嘖嘖,音姐唱得是真好聽啊!」

  「這首歌以前好像很少聽過啊,是音姐的原創吧?」

  「肯定是啊,你聽聽這音質,也只有音姐,才能把這首歌唱得入木三分吧?」

  「我聽說這《起風》還被某人在畢業晚會上翻唱過,好像還很火,也不知道有沒有給版權費?」

  「反正我只知道這首歌是音姐最先唱的,其他人的都是翻版,都是模仿!」

  「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音姐唱歌好聽,長得又美,還這麼有才,誰說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

  「音姐創作了這麼多的原創好歌,強烈建議音姐出一張專輯,進軍專業歌手!」

  「支持音姐,音姐我愛你!」

  「……」

  這就是沈暮默默看下來的視頻評論,他的一張臉也是越看越陰沉。

  旁邊的葉嵐沒有說話,同時在心中為那音你而動默了默哀。

  《起風》這首歌到底是怎麼回事,現在的葉嵐早已經一清二楚。

  那可是由沈暮創作,沈蘭星首唱的原創歌曲。

  可是看著那些音你而動視頻

  而沈蘭星在畢業晚會上的首唱,卻變成了翻唱,反而要給音你而動版權費才行。

  雖然說音你而動從來就沒有說過這是屬於自己的原創,可是那些在她評論區的評論,她是一條都沒有刪,似乎還頗為期待這樣的輿論走向。

  作為經紀公司的老闆,葉嵐清楚地知道,就這麼一條點讚量過三百萬的視頻,將會給音你而動帶來多大的粉絲量,又會有多大的收益。

  如今的短視頻平台都是流量為王,一條流量極大的視頻,就是各大網紅變現的密碼,也是網站最為重視的一點。

  如果這首《起風》是一些普通人隨便唱唱,那無論是沈暮還是沈蘭星都不覺得是什麼大事。

  可是你音你而動如此明目張胆翻唱,不僅是給自己帶來了巨大的利益,還不標註原唱歌手的名字,這就是實實在在的剽竊行為啊。

  這已經算是一種商業用途了,歌曲這種擁有版權的東西,若是有人拿去當作商業用途,那肯定是要交版權費的。

  「蘭星,這個音你而動聯繫過你嗎?」

  沈暮如今也不算是一個商業小白了,直接就問了出來。

  如果對方主動聯繫過沈蘭星,給過版權費的話,那又另當別論。

  事實上沈暮在問出這個問題之前,就已經有所猜測了。

  看那音你而動連原唱歌手名字都不標註的尿性,多半不會提前聯繫版權的事。

  而且如果對方提前聯繫過沈蘭星的話,剛才沈蘭星也不會是這副鬱悶的表情了。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沈蘭星雖然是《起風》這首歌的原唱,但版權卻是在沈暮的手中,畢竟作詞作曲都是由沈暮獨立完成的。

  從這一點上說的話,音你而動真正該找的不是沈蘭星,而是沈暮。

  也不知道讓音你而動知道這首歌的版權所有者,是沈大魔王的話,她還會不會如此放任那些評論?

  只可惜她什麼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一首隻在畢業晚會上唱過一次的歌曲,如今自己將這首《起風》唱得火爆到了這樣的程度,自己才應該是這首歌的原創。

  甚至因為這個視頻恐怖的點讚量和傳播度,如今在動音平台,有很多的模仿者,音你而動都覺得要向對方收一定的版權費才行。

  在如今的網上,固然是有看過當初峰城傳媒大學畢業晚會的觀眾,但在音你而動龐大的粉絲之下,早就被淹沒了。

  娛樂圈的新鮮事不計其數,沈蘭星又不是什麼名人,當時唱這首歌的時候熱度很高,但過得一段時間,自然就冷了下來。

  如今的網絡上,只知道《起風》是由音你而動唱的。

  就算是有人翻出了畢業晚會的現場視頻,他們也覺得是那個剛畢業的大四學生在翻唱而已。

  「沒有!」

  沈蘭星搖了搖頭,然後將求助的目光看向沈暮,問道:「哥,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這還用問嗎?直接找上門去,讓她給版權費,唱一次給一萬,這不算訛她吧?」

  葉嵐是個急脾氣,原本還覺得這三天可能會過得平靜,沒想到發生了這樣的事,讓得她一下子就興奮了起來。

  「嵐姐,我覺得咱們可以先不用出面,讓蘭星自己先去解決,怎麼樣?」

  沈暮沉吟片刻,卻是微微搖了搖頭,然後說道:「作為原創歌手,以後肯定還會遇到很多這樣的事,既然已經畢業步入社會,蘭星也該學著獨立起來了!」

  作為沈蘭星的大哥,沈暮剛看到這件事的時候,其實也是很有些氣憤的,不過此刻他卻覺得這是一個歷練沈蘭星的機會。

  當初在峰城傳媒大學的畢業晚會之上,沈蘭星就遭遇過一次剽竊事件了,當時讓她很是無措。

  要不是沈暮突然之間拿出了《起風》這首歌,讓沈蘭星一戰成名的話,恐怕那件事她只能啞巴吃黃連,獨自咽下苦水了。

  沈暮固然是沈蘭星的大哥,但誠如他所言,自家這個妹妹也已經22歲了,終究是要獨立的。

  總不能以後每次遇到事,都來找他這個大哥幫忙吧。

  沈暮倒是無可厚非,但這會養成沈蘭星強烈的依賴性,沈暮不想妹妹變成事事依靠大哥的人。

  當然,如果沈蘭星真遇到解決不了的大事,沈暮當仁不讓。

  但在他看來,這次只是一件小事,他們這邊有版權在手,對方無論如何不可能太囂張。

  「蘭星,你覺得呢?」

  不過沈暮還是徵求了一下自家妹妹的意見,凡事都得慢慢來嘛。

  如果沈蘭星不願意的話,他也不會勉強。

  「我聽哥的!」

  沈蘭星並沒有讓沈暮失望,當即就點頭答應了下來。

  因為她覺得沈暮說的話沒錯,自己可是立志要當天后歌手的實力派。

  如果遇到這麼一點小事,都要靠大哥大嫂的話,那以後的成就也不會太高,要是大哥不在身邊怎麼辦?

  「那我現在就去了!」

  這幾天沈蘭星一直被這件事困擾,這個時候有了決定,便顯得有些迫不及待,塞了一筷子羊肉在嘴裡之後,便是站起了身來。

  對此沈暮和葉嵐都沒有多說什麼,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不解決了這件事,恐怕沈蘭星這頓飯吃得也不會舒心。

  「沈暮,動音那邊可是王太的地盤,你真的放心讓她一個人去?」

  直至看到沈蘭星的背影消失在門口,葉嵐還是有些擔心地問了一句,顯然是想到了王太跟沈暮之間的宿怨。

  王太給沈暮使的絆子已經夠多了,就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左文莉還搗過亂呢,他們都知道是王太在背後搞鬼。

  「以我現在的身份,親自下場對付一個網紅,有些殺雞用牛刀了吧?」

  沈暮倒是顯得很平靜,開了個不大不小的玩笑,讓得葉嵐都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暗道還真是這樣。

  「也是,沈大魔王的名號要是亮出來,恐怕得嚇死她!」

  葉嵐夾了一筷子羊肉,同樣開起了玩笑。

  這個時候她已經沒有了半點的擔心,反正有沈暮在後頭替沈蘭星兜底,如今是法制社會,難道真會出什麼事不成?

  當下兩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吃著噴香的羊肉,覺得這一段時間以來,好久沒有這麼放鬆過了。

  …………

  南城,音動工作室!

  這個工作室,是由音你而動這個在動音擁有千萬粉絲的視頻號為主體,所建立的一個工作平台,如今已經有著幾十人的規模。

  一個擁有千萬粉絲的知名網紅,一年賺個數百萬是沒什麼問題的。

  養活一個幾十人的工作室,也同樣頗為輕鬆。

  而且音你而動野心很大,她的目標絕不僅僅是當一個網紅,而是立志要當一個專業歌手,到真正的娛樂圈去發展的。

  如今音你而動在網絡上的知名度已經夠高了,甚至去參加過幾次歌曲類的綜藝節目,表現還不錯,被各方都很看好。

  雖然那一次的版權官司,讓音你而動有了一些小瑕疵,但還好那個過氣歌手沒有什麼粉絲,如今這件事早已經被網絡遺忘了。

  有些時候,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它會記住你做過的每一件事;

  但有的時候,網際網路又是沒有記憶的。

  當另外一件事的熱度蓋過前一件事的時候,很多事都有可能不了了之。

  正是由於那一次的官司,並沒有給音你而動造成什麼大的影響,所以讓得她根本沒有將侵權當成一回事,依舊樂此不疲。

  很多原創歌手固然憤怒,卻也只是在網上譴責一下,便沒了下文。

  真的告到法院,那是既費時又費力,誰又願意耗呢?

  如此一來,就讓音你而動覺得翻唱別人的歌曲,而且不標註原唱名字,並沒有什麼成本,也不會付出什麼代價,而愈發肆無忌憚起來。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