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全軍覆沒!

  妨礙司法公正!

  這個也很容易理解。

  江大海等人,用那樣的手段威脅恐嚇案件的受害人,企圖通過這種「庭外手段」讓嫌疑人(未來的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這顯然是不合法合規的。

  而關於這一點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明確規定。

  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六十條。

  具體的處罰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

  雖然江大海等人的行為,沒有達到觸犯刑法的程度。

  但是,

  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那也是要被處罰的。

  ......

  「不是,警察同志,你說這麼多,那到底是個怎麼樣的處罰啊?」

  江大海問道。

  老吳道:「所里決定,對你們一干人等的四項違法行為,分別決定處罰,然後合併執行。」

  「針對你,最終的結果就是,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5000元罰款!」

  「至於其他人,也都會根據各人不同的情況分別確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了,如果一個人有兩種以上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行政機關可以分別決定處罰,然後合併執行。

  但是還有一個限制,那就是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所以,

  即便江大海的四項違法行為,拘留時間加起來得有四十天以上,但具體執行拘留的時候,最多也就是二十日。

  至於其他人......

  絕大多數的情況都沒有江大海這麼嚴重。

  就比如在人群中湊數的那些。

  只是跟著來了,湊個人頭,但既沒有說話,也沒有幹啥,甚至都沒走進包間,只是在走廊里站了會兒。

  雖然他們都參與到這些事情裡面來了,但性質肯定要輕微很多。

  拘留時間不可能有江大海這麼長。

  罰款也不會有這麼多。

  但肯定不會啥事兒沒有,總歸是要進去體驗一下的。

  不然豈不是便宜了他們?

  ......

  「啥?要關我二十天???」

  「這......」

  江大海震驚了。

  他倒不是為自己擔心——拘留這種事情,對於江大海來說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年輕的時候,就不是什麼安分守己的人,雖然大奸大惡算不上,但打架鬥毆、小偷小摸啥的,那還是有過不少次的,所以被拘留也不是一次兩次。

  江大海主要擔心的是他兒子。

  這要是拘留二十天......

  黃花菜都涼了!

  他兒子可還等著他救他呢。

  結果現在,江大海都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了,還怎麼幫他兒子運作和努力?

  等他拘留出來?

  呵呵......

  或許那個時候,江洋已經走完所有的手續流程,進了監獄了。

  到時候可就一切都玩兒完了。

  ......

  思緒閃過,

  江大海連忙問道:「警察同志,能不能寬限幾天?」

  老吳都氣笑了,「跟警察討價還價,你還真是我見到的第一人。」

  「法律規定是跟你鬧著玩兒呢?」

  「拘留幾天,罰款多少,那都是有明文規定的,又不是你說少幾天就能少幾天。」

  江大海道:「那......那我多交點罰款,能不能少關幾天啊?」

  老吳搖頭:「不能!法律是神聖而莊嚴的,不可能因為你多交罰款就免幾天拘留,而且,你多交罰款我們也不會收,該罰款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啊這......」

  江大海傻嗶了。

  這下是真的傻嗶了。

  拘留二十天啊......等於說在他拘留期間,江洋的案子就已經走完了: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開庭審理判決→走流程送往監獄的這一系列流程。

  到時候他再想見兒子一面,恐怕就得等到監獄探視了......

  江大海連忙道:「警察同志,那......那我老婆呢?他應該沒啥事兒吧?他不能被拘留吧?」

  「你說呢?」

  老吳冷笑一聲。

  「當時她在沒在場?說沒說話?」

  「你老婆郝桂芬,不但人在現場,而且我看視頻里,她還挺凶的嘛,那架勢,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想吃人呢。」

  「她的情況,恐怕比你好不到哪兒去。」

  「估計距離時間不會少於十五日。」

  完......

  一聽這話,江大海瞳孔微縮,臉色一變,徹底絕望。

  他們夫妻倆,這是全軍覆沒了啊。

  至於其他親戚......

  且不說他們也都得進來,就算關的時間短,出去了,可他們畢竟不是江洋的爹媽,對江洋的事情不可能有親爹親媽這麼上心。

  而且,

  這次他們相當於都被江大海跟郝桂芬給帶坑裡了,好端端的,以為幫個忙而已,多大點事兒啊,結果......都被關起來了。

  作為外人,看著說拘留幾天十幾天的,感覺好像不算什麼,跟坐牢比起來更是不值一提。

  可實際上呢?

  拘留的日子是相當難熬的。

  現代社會的人,誰能離得了手機?電腦?遊戲?電影?小說?短視頻?聊天?論壇?等等。

  蹲個大號,都得拿手機。

  不帶手機上廁所,那都是狠人中的狠人。

  這才幾分鐘頂多十幾二十分鐘的事兒。

  你試試幾天十幾天不碰手機......這難度,恐怕不亞於解除麵粉癮了吧?

  多難受?

  而且,絕大多數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情。

  進去了,多耽誤事兒啊。

  經過這麼一遭,大部分人,恐怕都會對江大海一家產生抱怨,甚至是怨恨的情緒。

  不找他們算帳,就算比較克制的了。

  還幫他們去給他們兒子辦案子?

  呵呵......

  不能說沒可能,只能說,即便是去了,也肯定不會盡心盡力。

  ......

  更何況,

  還得籌錢!

  這才是關鍵。

  這案子,必須得有錢,必須得還錢。

  別人就算能幫忙,可這大幾十萬的錢,總不能替他們解決了吧?

  沒錢的情況下,江洋已經不是有罪和無罪的區別,而是判刑重和更重的區別!

  ......

  總之,經過這麼一遭,這邊算是徹底的全軍覆沒了。

  而江洋原本就不樂觀的情況,更加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