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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趙昌明內心思緒翻飛的時候,法官吳明生看了過來。
「被告人,對於公訴人起訴書中內容,你可有異議?」
趙昌明咬著牙,嘴角抽動兩下,大聲道:「有!當然有異議!」
「我沒罪!」
「我是冤枉的!」
此言一出,全場寂靜。
都跟看傻逼一樣看著趙昌明。
都這節骨眼兒上了,幾乎是板上釘釘了,居然還在這裡拒絕認罪???
什麼操作?
無人注意到,郝思文低著頭,嘴角卻隱約浮現出不易察覺的一抹冷笑。
刑!
這就對了。
在作死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吧。
趙昌明似乎還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愚蠢的事兒,在那邊一個勁兒地喊著:
「首先就說那個醫療事故罪,這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我是醫生,這醫生看病做手術,就沒有百分百成功的,也不可能永遠不會出現事故。」
「醫生又不是神仙,咋可能永遠不犯錯?」
「憑什麼就因為我有過幾次失誤,就給我判刑?照這個情況,以後誰還敢當醫生,誰還敢給病人看病開藥,誰還敢做手術!?」
「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沒有這個道理。」
「而且我可是知道,醫療事故罪要求對病患身體造成嚴重損傷,我也沒有啊,完全沒有的事兒。」
趙昌明攤著手,非常無辜的樣子,理直氣壯喊道:
「我承認我確實有失誤,但我不認可這是犯罪!」
「然後就是那個什麼買賣證件罪和非法行醫罪,更是無稽之談!」
「我當初可是正兒八經參加了職業考試的,只是出了一點小小的意外,所以沒拿到證件,但我本身實力絕對是足夠行醫的。」
「為了養家餬口,更為了造福病患,我不能允許自己就這樣失去行醫資格。」
「所以才通過其他渠道,拿到醫師執業證,重返醫生崗位,在這裡發光發熱,造福百姓!」
「就算過程有些不妥,但我的出發點是好的啊。」
「怎麼就不能對我網開一面了?」
趙昌明這一番話,說的在場所有人都沉默了。
好傢夥!
我直接好傢夥。
這還是人說的話?
一連造成五場醫療事故,在他口中居然只是輕飄飄的「小小失誤而已」。
買假證,非法行醫,居然都能說成是為了造福病患,為病患服務。
還說什麼出發點是好的。
好好好,那我建議你不要出發刑不刑?
趙昌明的這番話,直接給所有人都干沉默了。
而他見此情形,還以為是自己的話讓他們都無言以對,覺得自己占了上風。
在那邊沾沾自喜。
衝著律師郝思文使了個眼色。
似乎在說,郝律師牛逼,聽你的果然很刑!
這時,法官吳明生敲響法槌,沉聲道:「鑑於被告人拒絕認罪,現在開始進入法庭調查環節,主要圍繞被告人罪名是否成立,進行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
「現在開始。」
「請公訴人出示證據。」
話音落,公訴人立刻便開始出示證據。
醫療事故罪的相關證據比較多,有各個被害人的就診記錄、手術單、檢查結果等等,還有一些醫院裡醫護人員的口供,甚至還有幾個人提供了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
買賣證件罪和非法行醫罪的證據就簡單了,別的不說,直接把趙昌明那個假證拿出來,就可以起到一錘定音的效果。
另外,假證販子都被抓獲,作為證人出庭指證。
這些證據擺在眼前,就算趙昌明身上長了一百張嘴,也是百口莫辯。
他立刻便冷汗直冒,心跳加速。
剛才是一時激動之下,按照律師郝思文的吩咐,拒絕認罪,要做無罪辯護。
雖然郝思文拍著胸脯保證,說他胸有成竹,馬到成功。
但此時此刻,見公訴人列舉這麼充分的證據,完全找不到突破口,趙昌明又心中不安了。
咽了下口水,
看向身旁不遠處穩如泰山的郝思文。
「郝律師,該你了。」
「嗯。」
郝思文點點頭。
開始質證。
說的那是頭頭是道,有模有樣。
但他的質證,完全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在懂點法的人的眼中,郝思文的質證就是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完全沒有點到重點。
好像說了很多,又似乎什麼都沒說。
說白了就是車軲轆話來回滾。
說來說去,沒有半點營養。
自然更是不可能駁倒公訴人的證據。
但是對於不懂法的人來說,聽著郝思文在那裡口若懸河滔滔不絕,聲音洪亮鏗鏘有力,就會覺得,霧草好厲害。
有種不明覺厲的感覺。
還以為這律師多麼牛逼多麼厲害。
就比如趙昌明,典型的二逼法盲,不能說完全不懂法,但也差不多。
他看著郝思文為自己「據理力爭」,聽著就很有道理的樣子,內心不由得放鬆了許多。
有此律師,何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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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上。
林北笑而不語。
尤其是看到趙昌明那表情,更是蚌埠住了。
這貨,也不知道是真傻還是假傻,律師擺明了在坑他呢,這都看不明白,居然還挺樂呵的。
其實剛開始,林北聽到趙昌明居然拒絕認罪,也是挺意外的。
還以為又是一起「當事人背刺辯護人」的慘案。
可是緊接著,他便看到律師郝思文低頭偷偷露出一抹冷笑,以及後面質證的時候也是典型的出工不出力,林北便猜到了一些事情。
看來,並不是趙昌明不聽律師的話,犯蠢拒絕認罪。
他拒絕認罪,恰恰是律師吩咐的。
想必在開庭前,郝思文肯定是給趙昌明承諾了些什麼,讓他覺得,這個案子完全可以做無罪辯護。
因此當庭拒絕認罪!
可這一連串的案子,林北是最清楚的。
非法行醫罪的案子是林北從頭跟到尾,很多證據也是他親自參與整理的。
至於買賣證件罪和非法行醫罪,也是林北提供的情報,並且假證販子都被抓了,趙昌明的假證也被搜了出來。
這些都是鐵證。
實實在在的鐵證,不可能推翻。
也就是說,趙昌明的罪名是必然成立的。
但凡是個稍微懂點法,並且知道一些案件情況的人,都不可能會在這個案子裡做無罪辯護。
郝思文身為律師,精通法律,並且肯定也深入了解過案件詳情。
這個道理,他不可能不懂。
那麼問題來了,郝思文既然知道無罪辯護沒有機會,又為什麼一定要吩咐趙昌明當庭拒絕認罪呢?
他..........
是不是故意在坑趙昌明?
林北心中有此猜測。
看向郝思文的眼神里,也帶了幾分怪異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