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坤犬不寧」戰役

  花坤的腦殘粉們執行力非常高,在幾個粉絲頭子的號召下,呼朋喚友,成群結隊,組建遠征軍,直接開拔,對小紅豬發起總攻。

  本身微博跟小紅豬用戶就存在大量重疊,很多人都不需要特意下載小紅豬和註冊帳號,直接切換APP就可以原地開火。

  一時間,無數強兵悍將空降羅燕妮發表在小紅豬的小作文。

  一看,果真在惡意玩梗!

  第三張那個死狗的照片,乍一看沒毛病,但如果眯起眼睛,確實能隱約看到鴿鴿出道時的影子。

  而這,也是全網黑子最喜歡黑的地方。

  這該死的賤女人!

  果然在惡意黑鴿鴿。

  其實花坤在全網的黑子數不勝數,到處都能看到有人玩梗。

  真的是趕之不盡,殺之不絕。

  粉絲們漸漸的也就看開了。

  從最開始的噁心玩梗,厭惡玩梗,到後來無可奈何地接受玩梗,甚至有些粉絲自己都開始加入玩梗。

  看到別人玩鴿鴿的梗,也不會有什麼強烈的感受。

  但羅燕妮這次性質特別惡劣。

  她不但在跟那個真愛粉姐妹(林北)的聊天中多次公然辱罵鴿鴿,而且還用死去的狗的照片來玩梗。

  充滿了惡意。

  無法原諒!

  沒什麼好說的,直接開戰!

  【你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麼逼樣,怎麼有臉在這裡黑我家鴿鴿!】

  【我家鴿鴿有多努力你知道嗎!每天要辛苦練歌和排舞好幾個小時,嚴寒酷暑颳風下雨都堅持坐車去排練室,就算手指被劃出長達1厘米的傷口甚至還滲出了血都堅持完成排練才去醫院!他這麼努力,這麼優秀,你有什麼資格黑他!】

  【看了歷史作品,沒男人只能找條狗來安慰自己,你真是餓了,什麼都吃得下。】

  【賤女人,你不得好死!】

  【狗東西,立刻刪了照片並且公開給鴿鴿道歉,否則我們「花坤後援會」立刻給你發綠屍寒!】

  【保護全世界最好的鴿鴿,黑子去死!】

  【不就死了一條狗麼,跟死了媽一樣,瞅你那賤樣,he,tui!】

  【果然養狗的腦子都有點大病。】

  ……

  花坤腦殘粉的戰鬥力不可謂不強。

  羅燕妮都快被噴爛了。

  看著評論區不斷湧現的辱罵言論,以及幾乎快要撐爆了的私信箱,羅燕妮是又驚又怒。

  「媽的!這些花坤的腦殘粉有病吧,好端端跑過來罵我幹什麼玩意兒!」

  「一群腦殘!」

  羅燕妮氣得都快原地變異了。

  她這暴脾氣,哪能受這委屈。

  當場擼起袖子,插好充電線,就開始還擊。

  私信挨個罵回去,評論區也是一個個懟。

  可畢竟勢單力薄,一個人怎麼可能罵得過無數人。

  都把手機弄得發燙了,也沒有占到半點上風。

  而就在這個時候,愛狗人士陸續加入戰場,在評論區幫著羅燕妮罵對方。

  他們之所以會參戰,一小部分人是因為共情羅燕妮痛失愛犬的心情,覺得那些人在羅燕妮傷口上撒鹽,實在過分,看不下去,所以幫忙。

  但大部分人進入戰場完全是因為被腦殘粉的地圖炮給波及到了。

  不少腦殘粉在罵羅燕妮的同時,連帶著也罵了狗和愛狗人士。

  比如「養狗的都有大病」、「把你的狗寄過來撒上蔥花孜然隔壁小孩都饞哭了」之類的。

  →

  開這麼大的團,必然吸引仇恨。

  愛狗人士什麼時候怕過?

  你要戰,那便戰!

  直接強勢還擊。

  一來二去,話趕話的,矛盾越來越激化,仇恨越來越深刻。

  罵得也越來越凶。

  於是乎,這場腦殘粉征討黑子的閃擊戰,漸漸的演變為了腦殘粉和愛狗人士這兩大極端群體之間的大混戰!

  甚至還有愛狗人士組成突擊小分隊,跑到微博花坤明星超話裡面偷襲大本營。

  反正這場戰役是愈演愈烈,越打越凶。

  網絡上硝煙四起。

  大道都磨滅了。

  史稱——「坤犬不寧」戰役。

  坤,是花坤的坤。

  犬,是狗子的犬。

  這邊硝煙瀰漫,激戰正酣。

  另一邊,林北捧著手機都快笑成大糞了。

  家人們誰懂啊,坐看狗咬狗真的太爽了。

  尤其這場爭鬥還是自己挑起來的。

  那種成就感和滿足感,簡直絕了有沒有?

  如果你以為林北的爆殺就只有這些小打小鬧,那就大錯特錯。

  這才哪到哪?

  開胃小菜而已。

  正餐還沒上桌呢。

  幾天前林北找到張偉做代理人,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羅燕妮公開道歉,並賠償1塊錢的精神損失費。

  法院受理了案子。

  估摸著這兩天傳票就會發下來了。

  本來呢,如果羅燕妮沒有別的什麼騷操作的話,事情差不多也就到此為止了。

  但她偏偏要作死。

  那林北肯定不會慣著。

  這波又是喜聞樂見的誹謗案刑事自訴。

  不過,考慮到有套娃炒冷飯的嫌疑,林北決定在這鍋冷飯裡面,加點不一樣的佐料。

  借刀殺人是其一。

  其二,就是官方下場!

  林北曾跟官方宣傳部門合作過,有這份情誼在,他也算在官方這邊能說上話了。

  林北打了個電話。

  沒多久,龍城警方就全網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

  「20XX年X月X日X時,龍城市XX路XX路口,林某(男,25歲)打死一條成年羅威納犬,狗主人羅某(女,30歲)與林某發生激烈爭吵,後報警聲稱其兒子被人打死。」

  「XX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出警。」

  「經調查,事發原因系羅某遛狗未牽繩,其狗襲擊路人雪某(女,24歲),林某見義勇為上前踢開狗。狗轉而攻擊林某,林某為求自保,拿起地磚攻擊狗,致其死亡。」

  「林某之行為,屬於緊急避險,參照《刑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不需為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而羅某因報假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派出所對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罰款三百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遛狗牽繩已有明確法律規定,《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攜帶犬只出戶,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這是為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如因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損害,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警方再次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大家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共同維護和諧綠色的網絡環境。」

  ……

  這則通告一出,愛狗人士直接傻眼。

  反轉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

  官方這次怎麼動作這麼迅速!

  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