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坤的腦殘粉們執行力非常高,在幾個粉絲頭子的號召下,呼朋喚友,成群結隊,組建遠征軍,直接開拔,對小紅豬發起總攻。
本身微博跟小紅豬用戶就存在大量重疊,很多人都不需要特意下載小紅豬和註冊帳號,直接切換APP就可以原地開火。
一時間,無數強兵悍將空降羅燕妮發表在小紅豬的小作文。
一看,果真在惡意玩梗!
第三張那個死狗的照片,乍一看沒毛病,但如果眯起眼睛,確實能隱約看到鴿鴿出道時的影子。
而這,也是全網黑子最喜歡黑的地方。
這該死的賤女人!
果然在惡意黑鴿鴿。
其實花坤在全網的黑子數不勝數,到處都能看到有人玩梗。
真的是趕之不盡,殺之不絕。
粉絲們漸漸的也就看開了。
從最開始的噁心玩梗,厭惡玩梗,到後來無可奈何地接受玩梗,甚至有些粉絲自己都開始加入玩梗。
看到別人玩鴿鴿的梗,也不會有什麼強烈的感受。
但羅燕妮這次性質特別惡劣。
她不但在跟那個真愛粉姐妹(林北)的聊天中多次公然辱罵鴿鴿,而且還用死去的狗的照片來玩梗。
充滿了惡意。
無法原諒!
沒什麼好說的,直接開戰!
【你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麼逼樣,怎麼有臉在這裡黑我家鴿鴿!】
【我家鴿鴿有多努力你知道嗎!每天要辛苦練歌和排舞好幾個小時,嚴寒酷暑颳風下雨都堅持坐車去排練室,就算手指被劃出長達1厘米的傷口甚至還滲出了血都堅持完成排練才去醫院!他這麼努力,這麼優秀,你有什麼資格黑他!】
【看了歷史作品,沒男人只能找條狗來安慰自己,你真是餓了,什麼都吃得下。】
【賤女人,你不得好死!】
【狗東西,立刻刪了照片並且公開給鴿鴿道歉,否則我們「花坤後援會」立刻給你發綠屍寒!】
【保護全世界最好的鴿鴿,黑子去死!】
【不就死了一條狗麼,跟死了媽一樣,瞅你那賤樣,he,tui!】
【果然養狗的腦子都有點大病。】
……
花坤腦殘粉的戰鬥力不可謂不強。
羅燕妮都快被噴爛了。
看著評論區不斷湧現的辱罵言論,以及幾乎快要撐爆了的私信箱,羅燕妮是又驚又怒。
「媽的!這些花坤的腦殘粉有病吧,好端端跑過來罵我幹什麼玩意兒!」
「一群腦殘!」
羅燕妮氣得都快原地變異了。
她這暴脾氣,哪能受這委屈。
當場擼起袖子,插好充電線,就開始還擊。
私信挨個罵回去,評論區也是一個個懟。
可畢竟勢單力薄,一個人怎麼可能罵得過無數人。
都把手機弄得發燙了,也沒有占到半點上風。
而就在這個時候,愛狗人士陸續加入戰場,在評論區幫著羅燕妮罵對方。
他們之所以會參戰,一小部分人是因為共情羅燕妮痛失愛犬的心情,覺得那些人在羅燕妮傷口上撒鹽,實在過分,看不下去,所以幫忙。
但大部分人進入戰場完全是因為被腦殘粉的地圖炮給波及到了。
不少腦殘粉在罵羅燕妮的同時,連帶著也罵了狗和愛狗人士。
比如「養狗的都有大病」、「把你的狗寄過來撒上蔥花孜然隔壁小孩都饞哭了」之類的。
→
開這麼大的團,必然吸引仇恨。
愛狗人士什麼時候怕過?
你要戰,那便戰!
直接強勢還擊。
一來二去,話趕話的,矛盾越來越激化,仇恨越來越深刻。
罵得也越來越凶。
於是乎,這場腦殘粉征討黑子的閃擊戰,漸漸的演變為了腦殘粉和愛狗人士這兩大極端群體之間的大混戰!
甚至還有愛狗人士組成突擊小分隊,跑到微博花坤明星超話裡面偷襲大本營。
反正這場戰役是愈演愈烈,越打越凶。
網絡上硝煙四起。
大道都磨滅了。
史稱——「坤犬不寧」戰役。
坤,是花坤的坤。
犬,是狗子的犬。
這邊硝煙瀰漫,激戰正酣。
另一邊,林北捧著手機都快笑成大糞了。
家人們誰懂啊,坐看狗咬狗真的太爽了。
尤其這場爭鬥還是自己挑起來的。
那種成就感和滿足感,簡直絕了有沒有?
如果你以為林北的爆殺就只有這些小打小鬧,那就大錯特錯。
這才哪到哪?
開胃小菜而已。
正餐還沒上桌呢。
幾天前林北找到張偉做代理人,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羅燕妮公開道歉,並賠償1塊錢的精神損失費。
法院受理了案子。
估摸著這兩天傳票就會發下來了。
本來呢,如果羅燕妮沒有別的什麼騷操作的話,事情差不多也就到此為止了。
但她偏偏要作死。
那林北肯定不會慣著。
這波又是喜聞樂見的誹謗案刑事自訴。
不過,考慮到有套娃炒冷飯的嫌疑,林北決定在這鍋冷飯裡面,加點不一樣的佐料。
借刀殺人是其一。
其二,就是官方下場!
林北曾跟官方宣傳部門合作過,有這份情誼在,他也算在官方這邊能說上話了。
林北打了個電話。
沒多久,龍城警方就全網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
「20XX年X月X日X時,龍城市XX路XX路口,林某(男,25歲)打死一條成年羅威納犬,狗主人羅某(女,30歲)與林某發生激烈爭吵,後報警聲稱其兒子被人打死。」
「XX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出警。」
「經調查,事發原因系羅某遛狗未牽繩,其狗襲擊路人雪某(女,24歲),林某見義勇為上前踢開狗。狗轉而攻擊林某,林某為求自保,拿起地磚攻擊狗,致其死亡。」
「林某之行為,屬於緊急避險,參照《刑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不需為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而羅某因報假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派出所對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罰款三百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遛狗牽繩已有明確法律規定,《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攜帶犬只出戶,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這是為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如因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損害,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警方再次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大家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共同維護和諧綠色的網絡環境。」
……
這則通告一出,愛狗人士直接傻眼。
反轉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
官方這次怎麼動作這麼迅速!
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