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偉的煎熬中,時間過得賊慢。
終於是來到中午十二點。
中場休息。
蘇貫徹拿看待智障一般的眼神,往被告人群中掃了眼。
搖搖頭,起身離開。
張偉更是臉黑如炭,一句話都不想說。
收拾好自己的東西便起身快步走出審判庭。
結果還沒走幾步呢,身後一群被告就追上來了。
「張律師請留步,你難道就沒有什麼想跟我們說的?」
達春綠攔在張偉面前,冷笑著說道。
張偉面無表情道:「你想讓我說什麼?」
「哼!」
達春綠冷哼一聲,臉色不善地說道。
「別在這兒裝傻了!」
「你不就是因為法律援助沒錢收,所以不想出力麼?」
「當初我就說給你包個紅包,你非得裝清高不要,結果呢,上了法庭就磨洋工糊弄人!」
「我真服了你這種無良律師!你這不是害人麼你!」
「到頭來還得我們自己救自己!」
達春綠的話,引得不少人紛紛附和。
張偉難以置信地看著他們,都快氣死了。
他可是嘔心瀝血勞心勞力地幫他們啊,結果到頭來居然落了個「無良律師」的帽子。
氣得一個字說不出來。
達春綠一擺手不耐煩地說道:「行了你別廢話了,我們也不指望你幹啥,但這個證據的事兒你得幫我們搞定!」
「不是你這眼神啥意思?」
「你可是我們的律師啊,就算不收錢,也不能啥事兒都不干吧?」
「我負責讓我嫂子把侄子送過來,你負責教他怎麼說,去應付法官!」
達春綠說完,其他被告也紛紛嚷嚷起來。
「張律師,我跟法官說是我兒子弄的,回頭我把兒子弄過來,你教教他。」
「還有我還有我,我說的是吃飯手機落店裡來著,法官讓我提供證據,這個也交給你了。」
「我家貓……哎呀反正這個你得解決。」
……
張偉氣得渾身顫抖。
「你們自己在法庭上編瞎話也就算了,現在還想拉我下水!???」
當事人偽造證據不成立犯罪。
但辯護人偽造證據,這可就是妥妥的刑事犯罪啊!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了解一下?
偽證罪了解一下?
我就一普通律師,打打官司掙點辛苦費,你們還想把我送進去啊?
就算情節沒有達到嚴重程度,不成立刑事犯罪,但至少律師執業證是保不住了。
對於這種要求,張偉當然是嚴詞拒絕。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反正我是肯定不會幫你們偽造證據和作偽證的!」
達春綠頓時就不樂意了,大聲喊道:「你怎麼能這樣呢!你可是我們的律師啊,我們又不懂法,你不幫我們解決,你讓我們怎麼辦?」
張偉都氣笑了。
「哦,現在知道你不懂法了?現在想起來我是律師了?」
「在法庭上想啥來著,不聽我的吩咐滿嘴跑火車亂說話!」
「現在居然想讓我給你們擦屁股,休想!」
「你們自己扯的謊,自己想辦法圓。」
這時那個拿貓當擋箭牌的大聰明小聲問道:「張律師,那,那如果……我們找不到證據會怎麼樣?」
不少人都忐忑不安地看過來。
張偉長出一口氣,緩緩開口:「你們自己是被告,作偽證不成立犯罪,倒是不會增加刑期,但這種行為也將導致你們減刑無望,很可能會頂格判。」
此言一出,眾人頓時都急了。
本來以他們的情節,是有希望爭取減刑的。
至少張偉是這麼承諾他們的。
可現在,減刑無望?
頂格判?
那豈不是……三年???
「不是,張律師,怎麼會這樣啊!」
「三年!三年!你知道這三年我要怎麼過嗎?你知道嗎!」
「張律師你不能不管我們啊,你是專業的,你趕緊給我們想想補救措施!」
→
「我真傻,真的,我單知道這麼做有希望脫罪,我不知道原來失敗了還有壞處……」
……
眾人都急了,一個勁兒地嚷嚷著。
這時達春綠眼睛一亮,似乎想到了什麼,雙眼放光地看著張偉說道:「欸,張律師,你做律師這麼很多年,肯定認識法官吧?」
「要不,你幫我們牽線搭橋,給法官送點銀子,說不定就刑了。」
霧草!
聽到這話,張偉嚇得渾身一激靈。
臉都白了。
這特麼得腦血栓多少年啊,居然能想出賄賂法官這種餿主意來。
而且居然還想讓自己從中間牽線搭橋……
靠!
怪不得不少同行都說,做律師尤其是刑辯律師,是個高危職業。
除了面臨各種誘惑之外,還可能遇到傻逼當事人。
稍有不慎,分分鐘被坑進去。
以前張偉對這種說法並不在意,但是現在,他算是深有體會了。
趕緊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連午飯都顧不上吃,立刻找到其他被告,神情嚴肅地告誡一番,將危險扼殺在搖籃里。
達春綠那幾個人已經沒救了。
但其他人絕對不能重蹈覆轍。
很快中場休息結束,下午的庭審繼續。
有了張偉的告誡,第三批次剩下的被告倒是都學聰明了,一個個非常老實,把那些有的沒的奇奇怪怪的想法,都打消了。
後半場的庭審還算順利。
接下來兩天的庭審,同樣沒有發生什麼特殊的變故。
畢竟後面這兩批次的被告,本來情節就不算嚴重。
尤其是最後一個批次,基本上都是剛剛達到誹謗罪入刑標準的,侵權信息的瀏覽量頂天也就堪堪破萬。
只要別搞騷操作,判刑肯定重不到哪兒去。
而這些被告呢,對自己的情況也很清楚,更是老老實實按照張偉的吩咐來。
該認罪認罪。
該道歉道歉。
反正態度是一個比一個好。
張偉也算老懷甚慰,總算碰到一些聽話省心的當事人。
如此一來,庭審效率也是大大提升。
五天內便順利完成所有審判工作。
不過到這裡庭審還不算徹底結束,還有最後一個環節——被告人的最後陳述。
於是,審判庭驚現大型噴子認錯現場。
「法官大人,我知道錯了,求法外開恩啊!」
「本人一時糊塗犯下大錯,在此本人誠懇地向林北道歉,對不起!除了道歉,我願意賠錢,賠多少都行,只要林北說個數字,我砸鍋賣鐵都賠給他,只求能從輕判處。」
「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嗚嗚嗚!我以後再也不敢了,這次就饒了我吧。」
「本人在此發誓,從今往後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要與人為善,待人和氣,每日吃齋念佛洗刷罪惡,只求ZF寬大處理。」
「林北對不起……」
……
網絡噴子。
網絡上的巨人,現實中的矮子。
尤其是站在法庭被告席位,更是嚇破了膽。
一個個哭著喊著道歉求饒。
然而,林北內心毫無波動,甚至還有點想笑。
作為本次刑事自訴的自訴人,在正式宣判之前,林北隨時可以跟被告和解,撤訴。
這樣一來,被告們也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了。
他們很顯然知道這一點,所以抓住最後的機會,瘋狂求饒。
可惜,林北都送進去一千多號人了,他的心,早就跟號子裡的鐵窗一樣冰冷。
根本不為所動。
而且,林北也很清楚,絕大多數被告並不是真的知道錯了,只不過是怕了。
對於判刑坐牢的恐懼,讓他們求饒。
當然這些人裡面,肯定還是有真心悔過的。
不過那又怎樣?
罪行已經犯下,傷害已經造成,現在知道錯了,有個屁用!
後悔這個詞,就是用來後悔的。
因此,
林北最後明確表態。
不諒解任何一個被告,並且,請求法院從重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