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今日開庭!

  龍城。♢♦ 6➈รHuˣ.𝕔όᵐ 👽♢

  某火鍋店。

  外面漫天大雪,寒風刺骨。

  這樣的天氣,跟火鍋簡直絕配!

  林北和張三面對面坐在靠窗戶的位置,一邊吃著喝著,一邊探討一些很有趣的法律問題。

  幾杯啤酒下肚,張三話匣子都打開了。

  「林老弟,假如你女朋友……」

  林北堅決道:「鋼鐵般的男人,不需要女朋友!」

  「假如!我說假如!」張三眼睛一瞪,「假如你女朋友問你,她和你媽媽同時掉水裡,你先救誰,你要怎麼回答?」

  經典世紀難題。

  要是擱以前,林北還真得糾結一下子。

  但是今時不同往日。

  咱北哥好歹也是全系法律精通了,這問題簡直小case。

  「當然是先救媽媽了。」

  林北微微一笑說道:

  「從法律角度來說,救女朋友屬於道德義務,我不施救頂多受道德上的譴責,或者被罵幾句渣男,但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救媽媽屬於法定義務,如果親媽掉水裡,子女見死不救,有可能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

  「從內心而言,我也會先救媽媽,不然我枉為人。」

  林北喝了口啤酒,笑道:「張老哥,那我也問你個問題,一個懷了雙胞胎的孕婦打人算不算群毆?」

  「當然不算。」張三直接道,「群毆要求行為人達到三個以上,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說,胎兒並不是人,因此不算群毆。」

  「假如,我是說假如哈。」

  林北嘿嘿一笑,問出一個即便是放在弱智吧都相當炸裂的問題。

  「假如這個孕婦在十字固對方的時候,雙胞胎先後出生,並相繼給了對方一頭槌,這算不算群毆?」

  張三嘴角頓時抽動了兩下。

  能問出這麼充滿智慧的問題,林北此子果然不簡單!

  片刻後,

  一臉無奈地開口說道:「嬰兒未滿十二歲,沒有刑法意義上的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屬於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不負法律責任……因此也不能算群毆。」

  林北笑著拍了拍手。

  倆人都來了興致,借著酒勁繼續研究起來。

  「嫖娼用冥幣付款構不構成犯罪?當然不構成,首先X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不構成詐騙罪。其次冥幣這玩意兒沒人會將其誤認為真錢,不會破壞貨幣流通秩序,所以不構成使用假幣罪。最後呢,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的,對吧,自然也不構成強殲罪。使用冥幣嫖娼,嘖嘖嘖,這哥們兒真是個人渣,連X工作者都騙,但他確實不構成犯罪,嫖娼嘛,就是個治安違法行為,頂多拘留幾天……」

  「有什麼違法行為是合法的?你別說,你還真別說。比如有個女的放狗咬我,我直接擒賊先擒王把這女的咬了。欸,咬人是故意傷害,違法行為妥妥滴,但我是正當防衛啊,所以是合法的。」

  「你一個月沒吃東西都快餓死了,在野外看到一隻熊貓能不能吃?當然能吃,煎炸烹炒都可以,這叫緊急避險!不過呢,如果你看到的是東北虎,我建議別吃,否則你一個滑鏟過去,東北虎高低得雙手合十感謝大自然的饋贈。」

  ……

  剛開始還算正常,但隨著菜過三巡酒過五味,畫風逐漸跑偏……

  「偷核彈回國?牛逼但違法,因為核武器的研發和控制是受國際法律規範的,你給人家核彈偷回來,對方有權利追究你的法律責任,不過需要交涉,就看國家願不願意保你了。」

  「當警花的舔狗算不算警犬?想啥呢,人家警犬可是有編制的,出生證明工作晶片工作服啥的都有,還有伙食費營養費,退休養老一條龍。舔狗呢?嗯?舔狗有啥?」

  「為什麼不能把小偷變成合法職業?考取資格證,持證上崗,故意卡著不給發證不就天下無賊了?也不好,這樣一來可能會導致搶劫犯、詐騙犯就業擁堵……」

  「老師說好的送分題結果沒得分,算不算虛假宣傳……」

  「想入獄為什麼還有條件,這不是逼人犯法嗎……」

  「搶劫運鈔車和搶劫高考試卷哪個更嚴重……」

  「假如我雇殺手來殺我,但我沒死,我可以告殺手違約嗎……」

  ……

  林北和張三是越聊越起勁,收都收不住。

  路過的一個服務員無意間聽到兩人討論的內容,頓時整個人都不好了。

  霧草!

  這倆哥到底是幹啥的啊。

  怎麼又是殺人又是搶劫運鈔車啥的。

  對面就是工行營業廳……

  服務員頓時回想起某沒有眉毛的吳彥祖。

  嚇得臉都白了,給隔壁桌上了一盤毛肚,匆匆忙忙跑開,甚至在猶豫要不要報個警啥的。

  ……

  正聊得起勁呢,一陣電話鈴聲響起。

  林北隨手接通。

  「餵你好,啊,我是林北沒錯。」

  「你非要這麼想我也沒辦法,你就當我是為了錢吧,不對,就一個億,打給我,我就撤訴。」

  「沒錢?沒錢你說個der!明天法庭見!」

  說完,林北直接掛斷電話。

  「被告家屬?」

  張三笑呵呵地問道。

  林北聳了聳肩:「是唄,一上來張嘴來一句,你不就是想訛錢麼,說個數。」

  「這種人我見得多了。」

  「在我面前裝那最有錢的,也不知道從哪兒批發的勇氣。」

  「懶得跟他廢話,明天就開庭了,看他怎麼哭。」

  類似的電話,這些天裡林北接到過不少。

  聯繫方式泄露了就這點不好。

  一萬多被告,加上他們的親朋好友,瘋了一樣電話簡訊騷擾林北。

  為此他還專門弄了個APP裝在手機上防騷擾。

  但畢竟不是百分之百精準識別騷擾電話和簡訊,因此每天總有那麼幾個漏網之魚。

  不過沒關係。

  明天就是開庭日,這件事情很快就要結束了。

  吃飽喝足,林北和張三臉頰紅潤地走出火鍋店。

  涼風一吹,瞬間清醒。

  酒勁兒消散了一大半。

  林北一時興起,特意在門口的消防栓上堆了個雪人。

  看看哪個手賤腳賤的人會中獎……

  ……

  一夜無話。

  很快日升月落,新的一天到來。

  備受矚目的萬人訴訟大案,今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