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你應該叫它23號
耐克和阿迪達斯一樣選擇了老人作為談判代表。
克勞德·莫頓(Claude Mouton)在喬丹成為耐克的一員之前就是這家公司的高層,他親眼看著喬丹把耐克從一家瀕死的邊緣公司救活,並成為如今的體育商品帝國。
見過鼎盛時期的喬丹的人很難相信還會有一個相同的人出現。
但於飛的成長軌跡是可循的。
他的傳奇是從手刃奇才丹開始。
這難道不是上帝的預兆嗎?
如果麥可·喬丹註定要被超越,那麼超越他的人不僅要親手操辦他的退役儀式,還要他親自看著自己的神話是如何被瓦解的。
莫頓對喬丹有一種迷信。
因為他是一個在電視時代之前成長的人,他見過那些電視時代之前的巨星,但喬丹非凡之處在於,他是美國建國以來僅有的兩位成為跨界英雄的黑人運動員。
一個清晰的標誌是,喬丹作為一個黑人,美國社會頂層眼裡的低賤膚色的象徵,超越了種族的偏見,從中產階級白人的口袋裡搶到了遠超其他白人運動員的代言合同。
由於喬丹的崛起和有線電視時代的流行幾乎處於同步狀態,這讓他成為了有線電視世界的第一個偉大運動員。
這是個人奮鬥與歷史進程的完美結合。
誰能超越這樣的天時地利人和呢?
可是,於飛的出現讓莫塔動搖了。
他的英俊外表讓許多老一輩的美國人都感到驚訝,這完全打破了影視劇中的亞裔形象,根據美國各界集體塑造的一種刻板印象,亞裔要麼是書呆子,要麼是小眼睛的懦夫,他們總是在電影中表現得低三下四。然而,八年前的某一天,他們突然聽到,一個亞裔NBA球員膽敢挑戰D.C的上帝。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上帝交易了他。然後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他在D.C操辦了上帝的退役儀式,並且用一座總冠軍宣告新時代的到來。
這填補了長期以來,美國亞裔缺失的一個形象:英雄。
他不是喬丹那樣暴戾的光頭形象,也不是阿里那樣的激進鬥士,更不像布雷迪那樣醜小鴨翻身,他代表的是一個典型的亞裔故事。努力打球,以樂透秀的身份進入NBA,受到打壓,被交易到密爾沃基,然後在那個地方跳起來給了世界一個響亮的巴掌。
美國人從未想過他們會看見一個亞裔英雄把籃球場上最不可戰勝的黑人力量摁在地上磨擦。
不久之前,偉大的穆罕穆德·阿里哀嘆:「美國的英雄都去哪了?為什麼現在看不到像比爾·拉塞爾和卡里姆·賈巴爾這樣的人?」
於飛的朋友馬克·斯坦因給阿里寫了封信:「英雄仍在,但他們的名字是弗萊·於和湯姆·布雷迪。」
阿里回信:「你是對的。」
這是一個逆亂的時代。
NBA的統治者是一個血統純淨的亞裔,NFL的統治者是一個險些落選的被低估者。
於飛的球場敘事無可挑剔,而他早期在媒體方面的壞名聲,也隨著他自己的努力,和外界的改觀,徹底扭轉了曾經的負面形象。
當他的名聲變好,於飛給了外界一個完美的公眾人物的形象。
本能地知道如何處理這個令人震驚的角色——處理媒體,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時候應該藏起來,什麼時候應該公開,永遠保持微笑。他是第一個新時代的運動員。而且,他是在正確的時機選擇正確的運動。籃球,一個源於白人發明,被黑人統治,如今卻由一個黃種人主宰的運動。
這就是耐克在於飛身上看見的商機。
於飛是比喬丹更高維的存在。
喬丹在黑人主宰的聯盟里一枝獨秀,最終和有線電視一起走向世界。但於飛呢?他統治了黑人的運動。喬丹無法鼓舞所有的黑人,但於飛可以鼓舞所有的亞裔。
這就像當年的傑基·羅賓遜作為黑人撬開MLB的大門一樣⑴。
⑴前文提到的另一個黑人跨界英雄
如今,推特開始流行,即將到來的社交媒體時代是一個有別於有線電視時代的新時代產物。
莫頓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但耐克認為,社交媒體時代之於天選之子,會像當年的有線電視時代之於飛人一樣。
因此,無論付出什麼代價,他們都要嘗試虎口拔牙。
「弗萊,我無意貶低銳步,但是,我知道你很清楚。」莫頓說,「耐克依然是體育界最大的品牌,我們擁有數十年的積澱,這不是一個人可以撼動的格局。」
於飛微妙地看著他:「你想說什麼?」
「你現在的位置,是銳步所能達到的極限。」莫頓說,「但是,耐克可以讓你成為世界之王。」
於飛問道:「你們不是已經有一個國王了嗎?」
這是耐克追求於飛必須面臨的問題。
莫頓面露難色:「合同里有隔離條款,我們可以保證你不會在耐克的活動中看見勒布朗。」
「這是不是太過分了?我不想孤立勒布朗,這對他不公平。」於飛說罷,臉上露出了一個幾乎看不見的微笑,「如果你們真的喜歡他,就應該繼續圍繞他進行宣傳,反過來說,如果伱們想要我加入耐克,那他就是你們需要處理的問題。」
耐克的高層早已預見這一幕。
但他們不可能在於飛表現出任何加盟意願之前做出任何表示。
「只要你同意,我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交代。」
「你所謂的交代,是不是從法律意義上斷絕耐克和勒布朗的一切聯繫?」
莫頓面露難色:「你知道的,我不能說。」
他不能說,但他之所以不說,就是因為他的答案一旦流傳出去,將會對耐克與詹姆斯陣營的關係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如果我非要知道那個答案呢?」
於飛輕聲問。
「只要一切順利.」莫頓說,「你會得償所願。」
聞言,於飛對身邊的人笑了。
那是個代表勝利的笑。
耐克會為了他提前結束和詹姆斯的合同。
這可能比談判本身的意義還要大,於飛不再開口,接下來是經紀人的工作。
阿恩·特萊姆接過話來,問道:「說說你們的合同吧,既然你們想要弗萊跳船,我想你們肯定準備了一份很有誠意的合同。」
莫頓對隨行的合同專家點頭。
隨後,耐克的陣營出示了他們的合同。
就數額來說,並不大。
耐克給於飛提供的是一份6年2億美元的合同,明顯低於阿迪達斯的6年2.5億美元。
但是,他們承諾會給於飛重新設計一個品牌。
於飛不僅擁有品牌的主導權,每年還將得到15%的利潤分紅。
換句話說,耐克實際上是把應該在合同數額上體現出來的錢全部加到了利潤分紅上。
以耐克的產品力,加上於飛本身的帶貨能力,每年15%的利潤分紅將是一筆遠高於代言費的收入。
「好的,我們會認真考慮。」
特萊姆說罷,便擺出了送客的架勢。
這是耐克最不想看到的局面。
要說動心,於飛陣營肯定對這個合同動心了,但他們會因此離開銳步嗎?不會,他們的合同只會成為抬價的工具。
但事已至此,他們沒有主動權。
莫塔和耐克的合同專家離開了。
林凱文問道:「兩家的報價如何?」
「出人意料的大方」特萊姆更正,「不,應該說,是超出想像的大方。」
雖然不是自己的合同,但林凱文的胃口被吊起來了:「多大方?」
「阿迪達斯願意每年給10%的利潤分紅,耐克願意給15%。」特萊姆言簡意賅地說。
代言費都是小事,這才是關鍵。
林凱文知道銳步去年通過「天選者」這個品牌賺的錢接近20億美元,雖然還無法和AJ的37億美元相比,但要知道,這是一個剛出世8年的產品。
「23號的分紅是多少?」於飛忽然問道。
「這就是我說他們大方的原因。」特萊姆說,「2003年,麥可把當年耐克送給的股份換成了每年5.5%的AJ品牌利潤分紅。」
對於飛陣營的人來說,這是44號在另一件事上勝過了23號,值得高興。
林凱文直白地說:「我看和銳步的談判很簡單。代言費,我們要阿迪達斯的數字,每年利潤分紅,我們要耐克的數字。」
「凱文,你是個出色的做題家。」特萊姆贊道。
「弗萊,你怎麼看?」
林凱文看向於飛。
「你們說的都對,但是,阿恩,你好像忘記了一件事。」
「什麼事?」
「這裡沒有麥可。」於飛嚴肅地更正道,「你應該稱它為23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