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宮裡宮外(圓六)向南洋

  第2033章 宮裡宮外(圓六)向南洋

  入夜已久,高務實回到房中,發現黃芷汀不在臥室,而旁邊書房裡倒還亮著燈,便走了過去。【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書房與主臥是連著的,此時門沒關,高務實走到門邊便看到黃芷汀在書桌前奮筆疾書,看紙張應該是在寫信。

  「咳!」高務實輕咳一聲作為提醒。黃芷汀驀然回首,露出詫異之色,問道:「老爺怎麼來了?」

  這話倒讓高務實一怔,納悶道:「這叫什麼話,我都不能回房就寢了?」

  黃芷汀嫣然一笑,放下筆起身相迎,口中則道:「妾身豈敢有這般心思?只是老爺也知道妾身這幾日不適,不能侍奉老爺,老爺應該去馨姐姐……或是孟古妹妹那兒才是。」

  高務實沒接這句,反而笑道:「你與馨兒這般要好,是我的福氣。」說著自己走到一邊的太師椅邊坐下。

  黃芷汀微微偏著頭想了想,然後問道:「老爺是否有話要對妾身說,而且是與馨姐姐有關的?」

  高務實仍然沒有立刻作答,反而一笑道:「每次聽你們兩個互稱姐姐,我就覺得特別有意思。」

  黃芷汀白了他一眼,但卻正色道:「這是馨姐姐應得的尊重。」

  「哦,此言何解?」高務實有些好奇黃芷汀的想法。

  黃芷汀竟也有些不解地看著他,蹙眉道:「她本與老爺相識甚早,可謂青梅竹馬,後來又為老爺做了許多事而不求回報,甚至……為老爺守身如玉三十載,若是這還不值得尊重,那什麼值得尊重?」

  原來是這麼回事。

  高務實點點頭,他當然知道這裡頭有不少誤會。比如他和劉馨雖然的確「相識甚早」,但若說青梅竹馬,那顯然就言過其實了。

  至於黃芷汀認為劉馨是為了他高務實守身如玉,這其實也不至於,或者說起碼不完全。劉馨前些年不肯嫁人的主因還是她思想上不能接受「不公平的婚姻」,同時她在這個時代也幾乎不可能找到一個能與她在思想上有琴瑟和鳴之感的男人,這才導致她當初一直都想當寡王。

  至於後來為什麼又嫁了,那是劉顯的死給她刺激太大之故,讓她一下子感受到巨大的負疚感。

  高務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理解這種心情,因為在他前世時,也是單身很久不願意去戀愛生子,等到一直希望看到他結婚生子的爺爺抱憾離世,才一下子後悔不已。那種後悔的程度很難形容,甚至到了恨不得隨便找個女孩子假裝一下,只為安慰臨走前的老人的地步。

  不過,最後劉馨嫁入高家的事顯得異常順利,似乎所有人都認為順理成章,這讓劉馨又更多了一種難言的後悔——原來,即便她早前未嫁之時,身邊所有人其實都已經把她看做高務實的女人了,那自己遲遲不嫁就顯得更加毫無意義。

  回過頭說,站在黃芷汀的角度來看高務實和劉馨的關係,卻別有一種感觸。

  黃芷汀其實是到了自己快出嫁時才知道高務實與劉馨乃是舊交的,但她只知道高務實經常誇讚劉馨,卻不知道高務實的誇讚主要出自於「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心情,這就讓黃芷汀一直以來都錯以為高務實與劉馨是「青梅竹馬」,自己相較而言才仿佛是個「第三者」,卻不知為何成功的橫刀奪愛了。

  這種心情在早期讓她對劉馨頗有一種緊張感,而在自己已經成了高務實的正室之後又很快演變為某種內疚——因為她發現到了那個時候,劉馨仍然在「不計報酬」地幫助高務實,從來沒有任何怨言。

  彼時,劉馨已經與她相識,也多次表示自己終生不嫁的意思。這又讓黃芷汀誤以為劉馨這樣的態度是因為「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所謂不嫁,只是因為高務實已經娶了妻子。

  於是,黃芷汀從那時起就一直試圖讓高務實納劉馨過門,同時也暗暗下定決心,如果劉馨真能進入高家,自己一定將她的地位看得如自己一般,不可有不敬。

  論年紀,黃芷汀比劉馨稍小,因此劉馨未嫁之前她便一直稱其姐姐,由於上面的原因,所以後來劉馨嫁入高家之後,黃芷汀也一直稱呼劉馨為「馨姐姐」。

  至於劉馨,她最早時稱黃芷汀為「黃大小姐」,這是在其身為土司而又未曾嫁入高家、也未曾移封安南時;後來一段時間稱呼黃芷汀為「黃都統」,這是黃芷汀移鎮安南出任副都統但劉馨本人還不曾正式加入京華時。

  等到劉馨正式加入京華,她就改口稱黃芷汀為「夫人」了,直到如今也仍然大多時候如此,特別是在正式場合。只有私下場合,她偶爾會叫黃芷汀為「姐姐」——這是按照家中身份來稱呼的。這也就是高務實所謂她們二人「互稱姐姐」的由來。

  念及如此,高務實也就不想多說什麼了,畢竟她們二人之間的關係若能一直這樣下去,那實在是一件大好事。

  「芷汀所言極是,正好之前我和她談起了一件事……」高務實說著,便把與劉馨的那番討論說給黃芷汀知曉。

  黃芷汀聽完面露感激,由衷地道:「若能如此,妾身對馨姐姐真是感激不盡。」

  高務實道:「事情雖然大致已經決定,但具體什麼時候執行卻還要等京師這次風波過去再說,不然她這秘書長可是走不開的。」

  「是,妾身明白。」黃芷汀點頭道,頓了一頓,又問:「那麼……妾身此次南下之後是不是就該提前著手相應的準備了?」

  高務實道:「可以,鷺鳥紋權限之內的一切物資及兵力調動都可以進行。」

  黃芷汀福了一福,表示領命。

  這裡高務實所說的「鷺鳥紋」,本書前文有述。鷺鳥是僮人的圖騰之一,是稻穀豐收的象徵。在僮人民間的《麼經》中,鷺鳥是僮人先祖布洛陀造出的一種動物,也是僮人先民崇拜的一種吉祥之鳥,傳說有有通天的本領。

  在僮人的銅鼓上,經常便鑄有許多翔鷺繞太陽飛翔的圖案,另外還有一種便是這火漆上戳著的翔鷺銜魚的圖案。

  這翔鷺紋本是僮人女土司們常用的,但在京華——或者說如今的南疆,則只有黃芷汀一人可用,相當於身份的象徵。在以往,一般黃芷汀給高務實寫信時,若用翔鷺繞日紋則多半是家事,若用翔鷺銜魚紋則多半是南疆公務。

  總之,「鷺鳥紋」在南疆相當於是受高務實承認的一種權力象徵,可以理解為這一紋章便是高務實專門為黃芷汀代夫坐鎮南疆設置的一系列權力。

  這一權力可謂巨大,除了沒有人事任免權(但有向高務實建議的權力),財權也有限度之外,軍事權力卻非常大,特別是調兵權——緊急事態之下,憑藉「鷺鳥紋」即可以調動全南疆六大警備軍及整個南洋艦隊。

  換句話說,就是三十萬大軍和數百艘戰艦。

  此前,黃芷汀對於調兵權的使用一直都是很謹慎的。畢竟她也知道,自己雖然是高務實的妻子,但大明的風俗與她們僮人土司可不同,「牝雞司晨」這種壞名聲她可一點也不想要。

  所以,過去她但凡調兵,除非真的事發突然——比如某地造反、暴動,否則都是提前向高務實請命,獲得批准之後她才會行動。

  不過這一次應該是要破例了,畢竟此次行動事關高淵……這可真是「殫竭心力終為子,可憐天下父母心」。

  高務實忽然意興闌珊,有點不想再談了,正要轉身,忽然看見桌上的信箋,隨口問道:「這是給誰寫信呢?」

  黃芷汀回頭看了一眼,口中道:「給南洋艦隊的,他們報告說發現了一批新的紅夷,不是葡萄牙人,也不是西班牙人,所以來函詢問該如何處置。」

  她說著,便要過去拿來信紙和南洋艦隊的原件。高務實看了擺擺手,道:「不必拿來,我知道來的是什麼人。」

  黃芷汀詫異萬分:「老爺怎會知道?」

  高務實沒有回答,反而問道:「來人是不是自稱尼德蘭人,又或者什麼七省聯軍之類?」

  黃芷汀更驚訝了,道:「老爺真是未卜先知,來人的確自稱尼德蘭人,是個什麼公司的人。」

  「東印度公司是吧?哼哼……」高務實撇撇嘴,道:「扣了他們船,把他們送去果阿,就說這是我作為腓力二世國王的合作夥伴送給他的禮物,順便……找葡萄牙果阿總督要一筆錢。」

  黃芷汀怔了一怔,眼珠轉了轉,問道:「這些人是西班牙國王的……敵人?」

  「說敵人也可以,說反賊也可以。」高務實淡淡地道:「總之腓力二世一定會喜歡這些禮物的。」

  不過高務實說到這裡,似乎忽然想起了什麼,遲疑道:「不過,東印度公司怎麼會成立得早了幾年……」

  黃芷汀莫名其妙,不知道該說什麼,她當然不知道什麼荷蘭東印度公司。

  在原歷史上,1579年時尼德蘭人范·林斯豪頓去西班牙進行交流學習,隨著西班牙人的海船遊歷世界,途徑印度洋。回國後他繪製了一幅地圖,記述了印度和附近群島相關狀況,為後續荷蘭入侵南洋奠定了一些基礎。

  至於荷蘭東印度公司,那應該是1602年才建立的,目的是便於向印度洋國家進行貿易壟斷和殖民活動。算起來,應該還有三年才會發生才是。

  不過,高務實再仔細一想,才想起來荷蘭人第一次進入南洋地區倒並不是東印度公司成立之後,而是在那之前發生的。具體來說,應該是1596年,也就是三年以前。

  原歷史上的1596年,荷蘭殖民者霍特曼率艦隊前往南洋,正式開啟荷蘭入侵南洋的進程。

  當時霍特曼組織船隊來因南洋,原本是來做生意的。得到政府資助後,他就率領兩百多名船員啟航。由於對南洋陌生,霍特曼的船隊漫無目標地停靠在了一個島嶼上,這就是南洋的萬丹國。

  萬丹之前就有葡萄牙、西班牙人經商,見到一群洋人登陸也沒太驚訝。萬丹太傅得知霍特曼等人來做生意,准許了他們進行貿易活動。可不久之後,雙方矛盾就產生了。

  霍特曼認為萬丹胡椒的價格太貴,要對方降價,否則將拒絕購買。萬丹太傅認為霍特曼不識抬舉,萬丹的胡椒在國際大受歡迎,各國爭先來買,霍特曼竟想壓價,太傅頗為不滿。

  為了打擊外來人氣焰,萬丹太傅在雙方貿易後故意賴帳,霍特曼帶人來威脅萬丹太傅說,你們要是不付錢,我就用大炮轟炸萬丹。太傅一聽這還了得,當即逮捕了霍特曼一行九人。

  霍特曼帶來的船員,大都是海盜出身,見到霍特曼被抓,立刻搶劫萬丹海邊停泊的其他船支,並對萬丹城進行炮轟。他們一連攻了兩天,讓想處死霍特曼等人的萬丹太傅只能放棄原來的想法,再收了霍特曼船隊的賠償金後,放了霍特曼。

  在萬丹的葡萄牙人也參與進來,他們不願意看到競爭對手荷蘭在此立足,暗中收買了萬丹首相孟庫布米。孟庫布米發出命令,說荷蘭人炮轟萬丹犯下大罪,應該立馬離開萬丹,不許停留。

  霍特曼的船隊只能狼狽回國,隨後荷蘭政府指派由范·內克率領的船隊再次來到了萬丹。這一次,內克學乖了,他吸取之前霍特曼被趕的教訓,擺出一副討好的面孔,向萬丹國王獻上金杯。

  此時正趕上萬丹想征討小國浡琳邦,首相孟庫布米就想拉攏內克幫忙。內克以胡椒成交價格的兩成為報酬,孟庫布米答應了,但孟庫布米說如果戰鬥失敗,就要萬丹歸還戰前的報酬。

  可是內克並不願意,因為就算沒打下浡琳邦,荷蘭也出力了,怎麼可能歸還報酬呢?雙方談不攏,孟庫布米只好放棄。儘管沒合作成功,但這次荷蘭在萬丹的貿易很順利,收穫頗豐。

  嘗到甜頭的荷蘭開始頻繁向南洋發出船隊。荷蘭政府看英國為殖民活動建立了東印度公司,決定也建立一個屬於荷蘭的公司,管理貿易事務。[註: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2年。]

  不久之後,荷蘭東印度公司就派船長維爾特領隊朝著南洋出發,可他們沒到南洋,而是走錯了路線,到了被葡萄牙占領的柔佛國。

  荷蘭和葡萄牙是宿敵(確切的說是葡萄牙共主聯邦西班牙的宿敵),維爾特為進入柔佛和葡萄牙大戰一場,趕走了葡萄牙人。維爾特本以為會遭到柔佛敵對,可讓他沒想到的是,柔佛國王對他們的到來給予了極大的熱情。

  原來,柔佛久受葡萄牙欺壓,柔佛國王將維爾特等看作是趕走葡萄牙人、解救柔佛的英雄,維爾特就順勢以拯救者自居,接受了柔佛國送來的一大批貨物,高興地繼續啟程。

  隨著荷蘭在南洋地區商貿利益越來越多,荷蘭不再滿足於已有交集的幾個南洋邦國,開始尋求同葡萄牙人爭奪馬六甲要塞。

  此時荷蘭想到了柔佛,柔佛認為荷蘭曾友善地「幫助」柔佛逃脫葡萄牙人的魔掌,痛快答應了幫助荷蘭攻打葡萄牙要塞。

  荷蘭的哈甘船長和柔佛國王簽訂協議,約定在柔佛出兵奪得要塞後,荷蘭得到要塞,柔佛可以得到周圍土地的屬權。

  然而,葡萄牙在馬六甲經營多年,勢力廣泛,他們依靠葡萄牙果阿總督的支持,打敗了荷蘭和柔佛聯軍。哈甘船隊只得回到柔佛設立了一座要塞,與葡萄牙對抗。

  此後,荷蘭以「朋友」的身份不斷在柔佛國活動,哈甘利用其與葡萄牙的宿怨,挑唆國王打仗,又用同樣的手段對付南洋的亞齊國,目的就是想借他們的力量攻打葡萄牙,讓荷蘭從中獲利。

  不過,兩國國王不是沒有頭腦的人,一直沒有什麼實際行動。哈甘等不到自己想要的局面,只好暫時放棄馬六甲,但他建立的要塞和在周邊的活動,為荷蘭日後進攻馬六甲做了準備。

  不過這些歷史上本該發生的事現在沒能發生,因為現在的南洋不再是小國林立的南洋,而是在前幾年就基本上被京華武力統一了,因此發生了一些意外。

  1596年,霍特曼率艦隊前往南洋,還沒抵達呢,就聽說前方海域有大規模海上軍事行動。霍特曼悄悄率艦隊前往,準備看看情況,誰知道正好看到打著書劍旗的南洋艦隊正在吊打一批看不清來路,但明顯是西方船隻的艦隊。

  霍特曼遠遠看見時,這支西方艦隊已經狼狽不堪,不過一個小時左右便告覆滅。霍特曼正在震驚,便聽到瞭望塔驚恐的大叫,說前面的艦隊已經朝本艦隊轉向並擺出了戰鬥隊形。

  霍特曼驚得亡魂直冒,立刻下令滿帆逃離……在這個世界線里,荷蘭人的第一次南洋之旅就這麼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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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要被疫情折磨瘋了,明明我又不是醫療口的人。這章算是昨天的,多1K,今天的按說還得有3K,現在我已經沖了六包條狀咖啡分兩次喝了,爭取晚上能碼完再睡……但這事不好說,近幾天沒一天睡好,只能說我儘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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