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七四章 對比

  崇禎十四年九月初四上午巳時,薩摩藩藩主、島津氏的家督、後世被稱作松平薩摩守光久的島津光久,在一眾家老家臣十數人的扈從之下,從鹿兒島城的本丸天守閣下城,登上了馬克西米連樂麥阿的旗艦阿德里安娜號。【STO55.COM,無錯章節閱讀】

  島津光久年紀不大,也就二三十歲的年紀,留著月代頭,身披一件繡有薩摩藩島津氏紋章的黑色陣羽織,神色黯然肅穆,在阿德里安娜號的艦艉樓大艙房內見了馬克西米連樂麥阿後,躬身遞上了佩刀,然後跪坐在了樂麥阿的面前。

  在長崎出島,親眼目睹了柘植正時當街自殺的舉動之後,楊振原以為倭國武家出身的人物,皆是重義輕死之輩呢。

  一度他還曾擔心,如果倭國人物都像那個柘植正時那樣又臭又硬,寧肯自殺都不肯「合作」,那麼他們將來的江戶之行,可能就要充滿變數了。

  但是現在一看這個薩摩藩藩主的表現,楊振多少又有點放心了。

  九月初四的中午,聯合艦隊與薩摩藩的條約達成,楊振作為其中一方同時也作為見證人,在島津光久與樂麥阿達成的條約上簽了字。

  條約達成後,收穫最大的一方,當然是荷蘭東印度公司。

  包括馬克西米連樂麥阿本人,有了與薩摩藩的這個條約在手,戰事結束之後,也必然會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總督府的重要人物,飛黃騰達,指日可待。

  不過楊振一方的收穫,也不算小。

  除了九月初二日夜裡楊振麾下從鹿兒島城下町搶掠而來的金銀財貨稻米物資之外,聯合艦隊在鹿兒島灣繳獲的大批薩摩藩船隻,也皆歸楊振船隊所有。

  由於荷人從薩摩藩島津家所得到那些島嶼,是雙方會師之前荷人艦隊獨自出兵占領的,所以楊振無權分割。

  但是雙方聯合之後出兵薩摩藩勝利後所取得戰爭賠償,卻是楊振一方應當應分應該得到的。

  對此,樂麥阿倒也非常爽利,對於條約達成後得到的戰爭賠償,按照五五分成的比例進行了分配,不管是薩摩藩藩廳庫存的金、銀,還是庫存的稻米布帛,雙方一律平分。

  事實上,原本並沒有把楊振及其船隊太放在眼裡的樂麥阿及其麾下船長們,經過了圍攻鹿兒島城一戰之後,已經認識到了楊振及其船隊的不凡之處。

  雖然楊振麾下的船隻不大,論重炮數量遠遠不如荷人艦隊,可是楊振麾下所裝備使用的許多火器,都讓樂麥阿及其麾下的船長們暗自驚訝不已。

  比如楊振麾下火槍手們人手一支的燧發槍,再比如最後直接促成了島津氏接受條約的衝天炮,都讓樂麥阿及其麾下有點見識的船長們大吃一驚。

  不使用火繩就能點火擊發的燧發槍,樂麥阿及其麾下的船長們,當然也見過,他們船上的槍炮長以及少數白皮紅毛鬼火槍手們也裝備了類似的燧發槍。

  甚至在跟楊振的船隊會合以前,樂麥阿還曾擔心過,雙方會合後會不會被楊振麾下得知了燧發槍的存在,從而威脅到荷人火槍的領先地位。

  但是現在,他們在楊振麾下的火槍手那裡赫然發現,他們一度打算秘不示人的寶貝燧發槍,在楊振麾下那裡,根本不是什麼「稀罕貨」。

  對他們來說造價昂貴,他們都裝備不起幾杆的燧發槍,在楊振麾下的火槍手那裡,竟然是人手一桿!

  這個情況,大大出乎了樂麥阿及其手下荷人軍官們的預料之外。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僱傭兵們,在受僱之時,絕大部分都是自帶裝備或者自己出錢購置火槍火藥彈丸以及佩刀之類的軍需物資。

  如果沒有戰時的劫掠和繳獲,單純依靠荷蘭東印度公司給底層傭兵或者雇員支付的微薄的薪水,他們甚至會因為出錢購置武器而負債。

  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他們知道燧發槍的存在,也做不到人手一桿。

  因為對很多底層的傭兵來說,對於巴達維亞總督府治下那些衣不蔽體手無寸鐵的土著們來說,包括對於大員島上的那些土著來說,他們傳統的火繩槍就已經夠用了。

  他們也不僅支付不起更先進的火器,而且也不需要支付更高的價錢,去購置更先進的火器。

  尤其是當他們這些殖民者的僱傭兵里,黑皮烏番奴的比例越來越大的時候,他們也不希望烏番奴們掌握更先進的火器。

  所以,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聲勢赫赫,財力雄厚,但是其旗下殖民據點以及旗下武裝商船上的契約僱傭兵們的武器裝備,卻仍然是以傳統的火繩槍為主。

  只有極少數荷人軍官和殖民據點高層才有機會接觸和配備更先進的從本土購置的燧發火槍。

  至於開花彈,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高級職員以及僱傭兵的頭頭們,當然也早就見識過了。

  然而他們的武裝商船並沒有普及配備。

  之所以如此,跟他們沒有普及配備燧發槍幾乎一樣的原因,一來沒有必要,二來價格昂貴。

  如果非要找第三個原因,那麼這個原因就是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大批武裝商船來說,使用榴彈炮開花彈的費效比,遠不如使用重型實心彈加農炮划算。

  這個年代的遠洋船隻,包括巨型戰船,都是木製的,根本扛不住重型加農炮打出來的實心彈丸,哪怕打出來的實心彈丸是石頭制的,也能將對方的船體擊碎。

  所以這個年代的洋夷海上力量,迫切追求的是艦炮更長的身管以及更遠的射程,而不是開花彈在近戰中的威力。

  因為如果敵人的船隻裝備了長身管、大射程的艦炮,那麼不等你接近敵人,你就會被人所摧毀,根本來不及讓你憑藉榴彈炮在近戰中的威力獲得勝利。

  就這樣,在一心追求利潤,一心降低費效比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旗下,燧發槍與榴彈炮的裝備程度出奇的低下。

  當然了,如果沒有楊振這隻么蛾子,以他們現在的裝備,也的確足以在接下來的很多年間在南洋和遠東海面橫行了。

  不過,如今有了楊振之後,情況自然就不太一樣了。

  圍攻鹿兒島城一戰過後,樂麥阿及其麾下的軍官船長們對待楊振以及楊振部將們的態度,一下子就不一樣了。

  過去斜著眼看人的樂麥阿,在下達各種命令之前,也知道先問一問楊振的意見了。

  崇禎十四年九月初四中午,最後的條約達成之後,樂麥阿接受了楊振的建議,先行扣留了表現十分馴服的薩摩藩藩主島津光久一行人。

  然後叫島津光久的家老島津久通帶著達成的條約,領著荷人紅毛鬼科恩、通事何廷斌率領的一隊荷人火槍手以及李祿、張國淦率領的一隊金海鎮火槍手,進入了薩摩藩藩廳所在的鹿兒島城,接管並清點了薩摩藩藩廳的庫藏。

  直到當天傍晚,荷人火槍手與金海鎮的火槍手們看押著薩摩藩的降人們,將所有庫藏的金銀、稻米與布帛財物全數起運到城外海岸上,楊振才同意放歸島津光久及其家老家臣們。

  不過,令楊振感到驚訝的是,在他印象中是倭奴國大藩強藩之一的薩摩藩,居然並沒有多麼富裕。

  科恩、何廷斌以及李祿、張國淦等人,從鹿兒島山城二之丸和本丸的藩庫里,搜羅到的金銀財貨稻米布帛遠低於楊振的預期。

  藏金,不過兩萬一千兩;庫銀,不過六萬八千兩;布帛,不過兩千二百匹。

  脫了殼的大米,倒是運出來不少,可是兩家平分之後,每家也只有一萬三千石左右。

  要知道薩摩藩島津家的石高,可是高達七十二萬石呢!

  早在福江島上的時候,楊振就從何廷斌的嘴裡知道了薩摩藩的地位,當時楊振非常高興,以為這一把可以從薩摩藩島津氏的身上再好好發上一筆橫財呢。

  所以他對島津氏沒有提出土地方面的要求,而是寄希望於刮乾淨薩摩藩的藩庫。

  為此,楊振在薩摩藩島津氏的家老島津久通打著白旗出來談判投降條件之後,第二天早上島津光久下城出降,楊振就叫嚴省三派人回去命令沈永忠多帶船隻速來了。

  結果可好,這個薩摩藩外強中乾,驢糞蛋子表面光,藩庫里根本沒有多少積蓄。

  而且就這些搜刮運送出來的金銀、布帛與稻米,楊振還得跟荷人平分。

  平分之後的稻米,倒是足夠楊振此行所帶兵馬吃用的了,但是金銀布帛等硬通貨,卻未免少得可憐。

  甚至都不如楊振麾下火槍手和擲彈兵們在九月初二夜裡從城下町搶來的東西多呢。

  「都督,九州島東南諸藩歷經島原之亂、天草之亂,去年以來又經受了瘟疫肆虐,實力的確大不如前了!」

  將島津光久及其家老家臣們放歸以後,荷人與楊振麾下在何廷斌的主持下,清點均分了薩摩藩藩庫里得來的金銀等物資。

  荷人軍官們眼見己方分得了上萬兩的黃金以及三萬多兩的白銀,考慮他們的兵力數量,粗略一算就知道人均能得多少,當下自是大呼小叫、興高采烈。

  但是在場的楊振看了這個情況,卻有點不太高興,包括跟在楊振左右的幾個部將,也是悶悶不樂。

  他們之前在平戶島可是經手接收過大批金銀財貨和稻米物資的,大場面見多了,眼前的小場面令他們相當失望。

  特別是到手的各種金銀物資,還要分給荷人一半,更令他們氣不打一處來,總覺得自己這是白辛苦了一場。

  有什麼樣的心情,自然就會有什麼樣的表現。

  在荷人的歡呼聲中,人精一樣的何廷斌早就注意到了楊振及其部下們的神色表情,因此立刻出言安撫。

  「當然了,要說對九州島諸藩財富實力打擊最大的,還得是江戶幕府德川家持續多年的鎖國令!幕府將長崎港設為唯一對外貿易的港口,派設了長崎奉行,壟斷了整個對外的貿易。

  「想當年,平戶藩的松浦氏,薩摩藩的島津氏,那都是一時強藩,號稱富可敵國,然而海貿一停,十幾年下來坐吃山空,已然是今時不如往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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