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一條鞭法,糧長最後的風光

  文工團的首次演出堪稱完美。

  尤其是最後的月下百人歌舞大合唱,將「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的祈願,傳遍萬民。

  而大合唱藝術的出現,直驚艷了京師所有人,這種令人耳目一新的方式,讓所有人深深震撼,就連馬恩慧也讚嘆不已。

  文工團自元宵之後,便名冠京師。

  解縉意猶未盡,在演出結束之後,便當著皇上的面,請求文工團可以到謝家演出,給老父親解解悶。

  朱允炆看嚮慕容景兒,然後對解縉說道:「演出沒問題,但文工團可是要吃飯的……」

  解縉有些發懵,請皇宮的文工團,難道還需要自己開工錢?

  就在解縉還沒轉過彎的時候,徐輝祖已經在和慕容景兒商談演出價格了。

  「一百兩銀子!」

  徐輝祖乾脆地出價。

  慕容景兒錯愕,難道去徐家演出一次,就能收入一百兩銀子?

  這來錢,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徐輝祖見慕容景兒不答應,又加了價:「景兒姑娘,二百兩如何?」

  劉長閣湊了過來,冷著臉,說了一聲:「五百兩。」

  徐輝祖咬牙切齒,質問劉長閣:「你老爹老娘都不在了,花五百兩銀子請回去幹嘛?一邊涼快去!」

  劉長閣鬱悶,好像你徐輝祖的老爹老媽還活著一樣,但不敢說出來,人家是國公,惹不起,但皇上交代的任務,不能不完成啊。

  「五百兩。」

  劉長閣板著臉,繼續說道。

  徐輝祖見劉長閣面色不自然,略一思索,便了解了其中因由。

  不用說,眼前這位劉木頭是個抬價的托。

  一般的托,徐輝祖一腳踹出去,啥問題都解決了,可眼前的托,可是皇上的啊……

  「好,五百兩!」

  徐輝祖只好咬牙喊道。

  慕容景兒代替文工團,感謝魏國公。

  等解縉湊過來的時候,只能排隊了,聽聞要價五百兩,幾乎暈過去,自己一年的俸祿才五百兩啊……

  解縉打退堂鼓,不打算花這個冤枉錢了。

  朱允炆湊了過來,見解縉想開溜,嘆息一聲,說道:「解愛卿,你老父親悶啊,愁啊……作為當朝內閣大臣,應該以孝為本,侍奉好老人家……」

  解縉想哭,皇上大人,打劫也不帶這樣的吧?

  正月十六日,早朝。

  朱允炆正式發布詔書,昭告天下,清丈天下土地,推行「一條鞭法」農業稅制,將田賦、徭役及其他名目繁多的雜稅、雜征、雜差統統合為一體,計畝或計糧征銀。

  廢除糧長制,官收官解。

  考慮到土地肥沃不同,糧食產量不同,朱允炆採取內閣建議,推行的是計畝或計糧征銀政策。若是當地土地肥沃,則採取計畝征銀;若是田土貧瘠,則以計糧征銀為準。

  於戶部之下,設兩司,一為農稅總司,對戶部負責;二為稽查總司,對皇上與內閣負責。

  由農稅總司,統管全國農業稅務事宜,改宣課司、稅課司、都稅司為農稅省司、農稅府司、農稅縣司。

  十三道布政使,協同配合農稅省司完成省內農稅工作,布政使由最初的稅務主管身份,調整為配合、監督與分配身份。

  配合,即對各級農稅司所遇問題,給予幫助。

  監督,即對各級農稅司執行一條鞭法給予監督。

  分配,即對各級農稅司稅銀,具備分配權,即朝廷給出的標準:

  地方三分,中央七分。

  朱允炆在詔令中明確了一點:稅銀三分,除去省府縣一應開支,若有所余,可按官職品階,遞減分配,以優官員日常。

  同時加了一條:年結餘超百萬兩者,吏評:下。

  朱允炆的意思很清楚,一省稅銀,中央允許地方拿走三分,拿走的這些錢,便是你們地方的運作經費,如果還有結餘的話,那你們分攤給各級官吏,可以改善官吏生活。

  但是,中央絕不允許地方政府,每年結餘超出百萬兩。

  否則,吏部考評時,你們便是差評。

  朱允炆的這種限制,考慮了三點:

  其一,地方可以預留一部分財政,但避免其財力過大,威脅中央;

  其二,地方若有存余,可分攤下去,官員有了錢,不會藏在床底下,是需要拿出去去花的,有助於促進商貿,為後續商業發展打下基礎。

  如果官員沒有錢,基本購買力都沒有,商業如何發展?

  其三,調動各級地方政府積極性。

  地方財政蛋糕越大,地方所得越多。

  直接將財政與官吏生活水平掛鉤,有助於推動地方農桑發展。

  為了解決地方重複收稅、銀貴谷賤等問題,各級農業司都設置有專門的谷-銀兌換點,安排農業司、稽查司、布政使司的人共同監督。

  對於前來繳納稅銀的人,農業司負有說明宣傳職責,告知農戶,一年只收取一次稅,不會重複收稅,如果有人踹你家門,讓你多繳稅,你來農業司、稽查司、布政使司任何衙門,都有人替你出頭。

  一條鞭法的實施,保護了中下自耕農的利益,但也觸及了富農、地主的利益,中下自耕農才多少地,頂破天,也不過幾十畝,計畝或計糧征銀,也繳納不了多少。

  可對於富農、大小地主而言,那土地多了去了!

  幾百畝,只能說是富農!

  真正的地主富紳,誰手裡沒幾千畝土地,說出去都丟人。一些大戶,很可能是幾萬畝,乃是幾十萬,幾百萬畝土地!

  若是按畝、按糧征銀,地主可要繳納更多的稅銀。

  湖州府,長興縣。

  糧長周布農帶著七八個跟班,耀武揚威地走在街上,看到鄉民售賣,無論是饅頭,還是竹籃,隨手就帶走,末了還罵罵咧咧,鄉民也不敢反抗。

  街上一道熟悉的身影,引起了周布農的注意,大喊一聲:「王二牛,休跑!」

  王二牛聽到聲音,回頭一看,頓時嚇得臉色蒼白,撒腿便跑。

  周布農帶人一路追趕,直追到了王二牛的破院子裡,王二牛插上門躲在房裡,喊道:「周糧長,您就行行好吧,我二牛已經繳過秋稅了,為何還不放過我!」

  「胡說八道,你只繳了五斗的糙米,如何夠?你以為躲著就可以饒了你?今日你若是不繳清了,便把你家的是十畝地罰沒了!」

  周布農高聲喊道。

  王二牛站在窗戶邊上,痛苦地喊道:「我明明繳納了三石糙米!」

  「三石裡面,還有老子的呢!朝廷規定的三石秋稅,你還差兩石五斗。身為糧長,肩負收糧、運糧之責!你若不繳,老子去了南京,見了皇上,一定殺了你全家!」

  周布農威脅道。

  王二牛哭喪著臉,打開門,迎來了周布農跟班的一頓拳打腳踢,王二牛的夫人、兒女也跑了過來,可如何是經得住這些打手,沒幾下,便倒在地上,哭成一片。

  「給我搜!」

  周布農指揮著手下,搜遍了房間,抬出來一些米袋子與米缸。

  「糧長大人,只有一旦三斗左右,不夠!」

  「不夠,呵呵,不夠好說。」

  周布農俯身看著渾身是傷的王二牛,冷冷說道:「要麼被朝廷殺頭,要麼將你那十畝地,作價五石米賣給我,或者,呵呵,你女兒也是可以抵債的。」

  PS:

  文中地主土地數據,並不是誇張。

  明代中期,一些親王占據的田地,動輒便是幾百萬畝。當然,親王是大地主,卻是不繳稅的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