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有人背著朝廷賣鹽

  修路與土地兼併,似乎並不存在關係,但在國家事務中,很多事情並不是孤立看待的,而是從整體來看待。

  朱允炆很清楚,以私有制的「慣性」與支持力量來看,強行推動土地國有化,那是完全不現實的,也會出大問題的,說不定大明王朝就會「二世而亡」。

  解決土地兼併的方法有很多,古人也給了很多經驗,比如「限圈」、「征沒」等,但處罰措施跟不上,導致很多法令形如虛設。

  朱允炆解決土地兼併的邏輯就一條:

  推出大明土地管理法。

  藩王、士紳、佛寺、道觀等不是有錢買地嗎?

  朝廷允許你們合法買賣,但需要記住一點,朝廷土地法規定,不允許荒廢田地,一旦荒廢田地,朝廷有權罰沒其荒廢田地。

  這一條規定也不是朱允炆的獨創,漢朝時期,有《四時月令詔條》,明確規定農業生產需遵循時節,該種什麼種什麼,不允許你過時不種,如果不種地,荒廢了,那是要被處罰的。

  王莽改制時,提出「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民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等,直接說明了,你的地你不種,要懲罰三倍的稅。

  尤其是隋唐時期,其採取的是均田制,國家對于田產的控制力度很高,別以為給你分了地,你就能隨便種黃瓜了,朝廷讓你種什麼,你就種什麼。

  比如唐代,要求「諸戶內永業田,每畝課種桑五十根以上,榆、棗各十根以上,三年種畢。」

  明太祖朱元璋也干涉田產使用問題,直接要求:

  凡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

  所以朱允炆提出「荒廢土地收回朝廷」的法令,也並不會顯得突兀,其面臨的朝堂阻力也很低。

  士紳買來田產,不就是為了種地賺錢的,誰會荒廢掉,哪怕是朝廷頒布這樣的法令,他們也會一笑置之,甚至還會說一句:

  多餘!

  但他們不了解的是,朱允炆要下的是一盤大棋。

  雖他們土地兼併,隨他們怎麼買地,朝廷不管了,放開了讓他們買去,反正朝廷每一筆交易都會收稅,該收的賦稅,也少不了一分。

  這些人手中的地多了,又不能荒廢,只能找人種地,找誰?

  除了失去土地的農民,還能有誰給他們種地?

  佃農便會成為這些地主不可缺少的耕種力量。

  可如果,朱允炆推動的是五年大規模基建工程,將這些失去土地的農民都招入到基建之中,那地主拿什麼耕地去?

  總不能自己天天下地幹活吧?

  就靠著手裡的幾個夥計,想要照料幾千畝地,純碎是痴人說夢。

  一旦沒有佃農,地主手中的田地就必然荒廢,到時候朝廷就可以順理成章地拿走他們的田產,然後將這些田產,再讓農民花錢買回去,事情不就解決了?

  你們給地主幹農活一年能落多少銀子?

  五兩?

  三兩?

  沒有一文錢?

  現在朝廷每個月就給你二兩,來修路,干不干?

  朱允炆準備坐看土地兼併,然後引流失去土地的農民外出「打工」,然後等著吃掉太多土地的地主被撐死,不得不吐出來田產。

  地主無法與朝廷競爭,因為他們不可能給佃農一年二十四兩銀子。

  很多人認為一年二十四兩銀子太多,不切實際,但這個標準已是偏低,一個月二兩銀子,一天合六十六文錢,你能說多?

  要知道前宋去飯店跑堂,一天都能有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文錢,雖然明初不如前宋繁華,但也不至於窮困到一天合不到六十六文錢。

  但地主擅長剝削,恨不得將農民手中所有的一切都拿走,一年二十四兩銀子,那他們買下田地的價值就蕩然無存。

  花二十幾兩銀子僱傭農民幹活,沒利可圖啊,沒有利益,誰還兼併土地?

  而且荒廢之後,朝廷會拿走,這簡直是虧本的買賣……

  朱允炆將自己的考慮告訴了解縉、黃子澄等人,嚴肅地說道:「朝廷以農為本,絕不能允許任何藩王、士紳、寺院、道觀,一切人員,閒置與荒蕪耕地。」

  黃子澄作為戶部尚書,對於這一點極為認可,表態道:「田地就應該有產出,而不應該荒廢,若荒廢了,收回朝廷,另做分配,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皇上,雖說如此,但臣以為,應朝議清楚,什麼是荒廢,荒廢朝廷會收回田產,若有天災,如何處置,形成法令,應詳實可行。」

  張紞提議道。

  朱允炆微微點頭,吩咐道:「朕的意見是,一年內可用而不用作耕種的的,給予警告,超出一年,朝廷按畝產徵收五至十倍荒蕪費,累積兩年不用的,則朝廷給予收回。具體細節,可由內閣、戶部、都察院等先形成文書,改日朝議。」

  解縉、黃子澄等人贊同,轉過土地問題之後,幾人又議論起五年基建規劃,直至午時,方才退去。

  大寧府外,向北三十里。

  原本寂靜的道路上,突然傳出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隨後,如雷而動的馬蹄聲踏破了林間的寂靜。

  商人衛賓聽到動靜後,連忙轉身,看了一眼身後的三輛馬車,三十輛手推車,對驚慌的五十餘人喊道:「有騎兵,快,快避開,躲到林子裡去。」

  商隊連忙將車馬推向路邊樹林,可從路上轉到山林如何容易,加上慌亂,一些推車翻倒在地,一個個麻袋砸在了路上。

  就在商人招呼人快走的時候,幾匹馬由遠而近。

  「吁!」

  寧王朱權看著前方有人,連忙拉住了馬韁繩,身旁的護衛克山、經歷劉長閣也紛紛勒住馬匹,身後數十騎兵紛紛停了下來,而在更身後,一大隊騎兵正在接近。

  「王爺,好像是商人。」

  克山看了一眼,稟告道。

  朱權皺眉道:「商人?既然是商人,那就不要管他們了,讓他們讓開道路,莫要耽誤我們回大寧。」

  「遵命。」

  克山驅馬向前,喊道:「讓開道路,後面騎兵大隊馬上就到,不可阻礙。」

  「等一等。」

  劉長閣突然喊道。

  克山回過頭,看著劉長閣,朱權也有些疑惑,問道:「劉大人,你這是何意?」

  劉長閣指了指躲在林里的商人,問道:「王爺,為何這裡會有商人?」

  朱權淡然一笑,解釋道:「朝廷為了邊關補給,鼓勵商人向邊地運輸糧食,在商人運抵糧食之後,邊關開具證明,其可返回地方領取鹽引,以發賣鹽為營生,這一點,劉大人應該清楚才是。」

  劉長閣微微搖了搖頭,道:「這一點劉某自然知曉。只是王爺,這裡位於大寧府以北,他們運糧,最多到大寧即可,為何還要向北?再向北,可就是泰寧衛了。」

  「哦,如此說,還有些蹊蹺。」朱權看向林間,緩緩說道:「既然如此,那就問上兩句吧,看看他們是不是走錯了路。」

  劉長閣眯著眼,搖頭道:「絕不可能,這一條路只能從大寧來。王爺,劉某想要親自問詢。」

  「沒這個必要吧?眼下時辰不早,我們需要趕在天黑之前入城,可耽誤不起。」

  朱權不情願地說道。

  劉長閣見朱權不允,心頭疑惑更甚,道:「他們這些商人明顯是畏懼我們,若是正經商人,走關北地並無不可,為何要如此倉皇,躲至樹林之中?看這路上貨物丟棄,倒像是心虛恐慌所留,既有疑問,就不能不查明,還望王爺海涵。」

  「好吧。」

  朱權無奈地點頭,然後對克山道:「帶人將所有商人都拉到路上來,讓劉大人問話。」

  克山答應一聲,手臂揮舞,便有騎兵沖入樹林,將躲避的商人驅趕至路上。

  「你們是何人?」

  劉長閣問道。

  衛賓哆嗦地看著眼前之人,道:「回大人話,我們是北平商人,準備趁著冬日來之前,前往泰寧衛看看能不能交易一些牛馬,也好趕至關內販賣。」

  「既是商人,那你們所帶的是什麼貨?」

  劉長閣追問道,驅馬走向馬車。

  「是一些豆料、蕎麥,馬匹飼料而已。」

  衛賓努力維持正常,說道。

  劉長閣下馬,伸手抓了抓馬車上的麻袋,裡面倒真的是豆類,向泰寧衛等地販賣馬匹飼料,算不得什麼大錯。

  畢竟朵顏三衛臣服於大明,一些無傷大雅的交易還是允許存在的。

  劉長閣接連摸了幾個麻袋,都沒發現異常,便轉身上馬,準備與寧王離開,餘光一瞥,看到一個夥計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目光還看了一眼前面馬車上的麻袋。

  一絲疑惑浮上心頭,劉長閣下馬,抽出腰刀,不等衛賓等人阻攔,便刺入了麻袋之中,猛地一划,黃色的大豆嘩啦啦流淌而出。

  「劉大人,夠了吧?」

  朱權騎著馬過來,看著這一幕不由皺眉道。

  劉長閣微微搖了搖頭,對朱權道:「這些人一個都不能放走!」

  朱權不解地看著劉長閣,劉長閣猛地拔出腰刀,看著刀鋒之上的白色粉末,說道:「王爺,有人瞞著朝廷,私自給泰寧衛提供食鹽啊!」

  「這?」

  朱權吃了一驚,連忙下馬,撕開麻袋,一開裡面,竟還有一個小麻袋,而裡面裝著的,正是食鹽。

  「都給我抓起來,一個都不能放跑!」

  朱權厲聲下令。

  身後騎兵聞聲而動,一批軍士下馬,將衛賓等人給綁了起來。

  朱權走向衛賓,厲聲質問道:「朝廷有禁令,不允許商人給胡虜販賣鹽鐵,你以大豆包裹於外,藏鹽於內,看來是知道朝廷禁令的!知罪還犯,罪加一等,本王看你是活膩了!來啊,把他砍了!」

  「王爺,不可!」

  劉長閣連忙阻攔道。

  「違背朝廷禁令,不殺留著作甚?」

  朱權喝問。

  劉長閣將衛賓護在身後,對朱權抱拳道:「此人身上還有許多疑點,安全局需查個明白,還請王爺高抬貴手。」

  朱權臉頰上的肉抖動了下,道:「既然你都將安全局搬了出來,那本王也不好再說什麼,克山,帶他們回大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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