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3章 朝霞勸人用太醫

  第1223章 朝霞勸人用太醫

  朝霞之後的十點鐘,臨時灶火的煙裊裊升起。

  大家都很緊張,天熱,無風,關鍵早上起來的朝霞太漂亮了。

  按照女真人的生活習慣,眾人未吃早飯,巳時正的時候吃今天的第一頓飯,下午再吃第二頓,晚上……睡覺。

  王仗義與朱盛朝相對而坐,他很不習慣這等禮儀,尤其是喝葡萄酒、吃煎肉排、甜點、野果子……

  旁邊另兩個人在那裡忙碌,他們是朱棟樑、朱豐,他倆幫著做『西餐』。

  用刀叉的,其實人家女真人會,只是鐵少,一般一把刀就解決了,不需要再多個叉子。

  刀更不是鋸齒的,比那種『西餐』的餐刀長,不僅僅能用來吃飯。

  達達力聯盟部落的人同樣不少,正常的人口數兩千六百三十,加上一千四百三十個奴隸,整個群體超過四千人。

  比不上納哈出控制的勢力人數,史料上記載,他那裡有二十多萬人,現在了解到的沒有那麼多。

  四千人為了躲避戰爭,背井離鄉,一起朝著大明實際控制的地方趕。

  於是得到了大明隊伍的熱情招待,昨天安排人員,對付了一頓。

  今天有所準備,時間充足,別人吃頓野菜和肉,煮的米飯。

  王仗義吃到了煎鹿排,隊伍里攜帶的禮儀方面的餐具和酒水正好用上。

  這些東西其實是給圖亞頡留著用的,沒看到圖亞頡,就便宜王仗義了。

  有餐前麵包、奶酪湯、野果子、鹿排、餐後甜點、紅茶,要綠茶也行,或者是奶茶。

  王仗義有一點不習慣那個叉子,稍微適應了一下,就痛快地吃起來。

  等他吃上幾口,朱盛朝才喝點葡萄酒開口:「先跟著大部隊走,咱們隊伍里有太醫院的太醫,他們醫術超群,王統領正好可與他們交流一二。」

  朱盛朝已經知道王仗義想要直接去互市的地方,他卻不想讓對方過去,不好管理。

  那邊突然多了一大群女真人,加上之前就開始遷徙的,本地的住房不夠。

  而且人一多,一接觸,容易出現矛盾,一點點的小事情會引起雙方間的衝突。

  用其他方法勸說,王仗義未必會答應,即便同意了,他還得去說服自己部落中的人。

  按照總旗說的,王仗義之所以能夠當上頭領,一個是他爹的因素,一個是他比較強壯,最後他能給人醫病,會的漢字多。

  憨憨說的,想讓一群人搬遷,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惠民藥局、生藥庫、官學給弄到一個地方。

  這樣百姓為了生病能夠及時得到醫治,家中的兒子上學堂讀書,再給換一些附近的田地,他們就搬了。

  當然,還有一種方法,以超過十倍的價錢購買他們原來的房產與田地,他們會很高興。

  「太醫多啊?太醫是不是那種死人都能醫活的?」

  王仗義果然狀態與方才不一樣了,他的義父沒少與他說太醫的事情,每次說的時候都是一臉嚮往的樣子。

  於是在他的心中,太醫院是神聖的地方,太醫一個個的全跟神仙似的。

  朱盛朝:「……」

  他一臉無奈地笑笑:「有的時候吧!人會假死,就是並非真正地死掉,故此才有停柩多少天的規矩。

  還要找來親人哭,找和尚與道士擺道場,用這種聲音來喚醒可能假死的人。

  真死了,不歸太醫管,歸閻王殿,太醫院的太醫,不能手撕生死簿,腳踩判官筆。」

  「哦哦哦!」王仗義跟著尷尬地笑笑:「這咱曉得,閻王叫人三更死,誰敢留人到五更?」

  「那可不一定,看什麼病,有一些地方的人,只要遇到了對應的病症,就敢說出來『閻王叫人三更死,我說五更便五更』的話。」

  朱盛朝這個不認同,村子裡的醫療設備和技術越來越好了,尤其是抗生素,厲害著呢!

  還有抗蛇毒血清,自己就隨身攜帶,甭管什麼毒蛇,藥到了幾分鐘內就注射抗蛇毒血清,其便能活。

  除非蛇直接咬到了大動脈上,來不及注射血清,人就已經掛了。

  見血封喉的毒基本不存在,憨憨說的,不過村子裡的實驗室有能夠讓人無法搶救的毒藥。

  嚴格保存,不允許有任何疏忽,想殺一個人,在上風頭放一點,吸到鼻子裡就沒救了。

  「這麼狂?」王仗義露出詫異的神色,他不知道太醫院的醫術並不是最好的,他只覺得沒人能跟閻王爭命。

  「那槍你用過,單發的和連發的你全用了,覺得造那槍的人狂不狂?」

  朱盛朝以實際情況來舉例子,他給對方用了槍,所有現在能拿出來的槍都給用了,又讓對方扔了三顆手榴彈。

  畢竟在所有的說服手段裡面,武力是最簡單的,除非有人寧死不屈。

  「用過,打獵方便!對,打獵最適合。」

  王仗義露出憨厚的笑容,強調打獵,他不想說打人。

  他昨天每一樣都試過了,扔手榴彈的時候還專門為他臨時挖了個雙回字的溝,直角線的。

  同時在幾個位置還堆了沙袋,就怕他一扔脫手。

  即便如此,他扔手榴彈的時候旁邊也有人負責保護,關鍵時刻把他給拽到溝里躲避。

  主要是躲避手榴彈的破片,衝擊波其實在進溝後,只有震動的效果,又不是炸藥包,震不死人的。

  當時他的部落中其他小部落的頭領跟著看,並且試了一點。

  大家確定,大明的武器非常強,強到自己面對的時候無絲毫換手之力,不,連招架之功也沒有。

  好幾百步啊!居然能夠打死人。

  近的時候,一二百步,那就是突突突……

  這還怎麼打?一百步自己的弓確定能夠威脅到大明軍隊?盾牌、盔甲,沒用,全打穿。

  「圖亞頡頭領有一個孫子,長子的,你知道不?」朱盛朝想一想,又問一句。

  「知道!唉!軟骨病啊!可憐呢!」

  王仗義露出難過的神色,他認識圖亞頡,而且關係還不錯。

  自然知道圖亞頡有一個關鍵的孫子,長子的兒子,生下來不長時間就發現有軟骨病,這個病根本醫不了。

  「在咱們後面的隊伍里呢!跟另一個得同樣的寶寶一起,現在都沒問題了,以後會與常人一樣。」

  朱盛朝說這個事情,勸王仗義留下跟大部隊一起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