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不能這麼低端!

  第130章 不能這麼低端!

  聽到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王之都王稅使看了看林泰來手裡的委任狀,有點想把它收回來。

  但林泰來眼明手快,立即把委任狀塞進了衣兜里,不給王稅使動搖的機會。

  王之都不太放心,又問道:「那位自盡的楊何氏,到底是不是被你逼死的?」

  林泰來假裝氣憤的說:「王公怎麼能問出這樣的話?

  在下像是那種沒有底線,強迫婦女獻身的人麼?」

  王之都回應說:「那你當初為了免費,連打好幾家美人」

  不知怎得,王稅使心裡居然有點羨慕,他從小到大被嚴厲管教,就沒這麼瀟灑肆意過。

  林泰來氣急敗壞的說:「在下解釋過很多次了,當時是為了推銷詩詞!」

  王之都雖然直,但不傻,稍加思索後又說:「本來你的底線也不高,但這次居然有人比伱底線更低!」

  礙於對方現在掌握著自己前途命運,林泰來只能忽略了王稅使的前半句。只就著案情說:

  「我敢斷定,必定是那楊鎮自己殺妻,然後栽罪名給我!」

  早在那天單槍赴會時,林泰來就已經看出,楊鎮絕對是個不能小看的人物。💋🏆 ➅❾𝔰𝐡υ𝕩.ⒸỖ𝔪 💥💲

  任由自己當場百般羞辱,那楊鎮都能面不改色的克制,不給自己任何藉機治罪的由頭,這份心性已經很強了。

  但林泰來還是沒想到,此人竟然陰狠至此,抓住自己一句口嗨,連妻子都能殺了!

  王之都嘆道:「有點麻煩啊,雖然稅關是朝廷直屬,並不受地方管轄,分關主吏人選也由本官一言而決,但也不能完全不考慮地方的民情!

  如果木瀆鎮群議洶洶,集體抵制你,聲名狼藉的你今後還怎麼在木瀆鎮辦事?

  又如果吳縣以此為理由,上書朝廷要求重新考慮分關主吏人選,本官又該怎麼辯解?」

  林泰來冷哼一聲,很強硬的說:「開分關這樣肥美的事情,不知多少人惦記,有點麻煩也在預料之中!

  王公只要能穩住,給我解決時間,這點麻煩馬上就會成為過眼雲煙!

  我在這裡立下軍令狀,十天之內,徹底擺平這件事,不讓王公為難!」

  王之都吃驚的問道:「你這就有破案思路了?」

  只要破了案,挖掘出真相,證明楊何氏不是自盡而是他殺,那問題就可以解決一大半了。

  然後王之都又問道:「只怕縣衙那邊不會配合你了,需要本官給你出牌票麼?」

  但林泰來則更詫異的反問道:「誰說我要去破案?破案是最低級的手段!

  王公您好歹也是個朝廷命官,不是那些無知小民,做官不要那麼低端,怎麼還能幼稚到相信把破案當手段呢?」

  王之都:「」

  聽說衙門裡曾經流傳一種絕世棍法,可以克制林泰來這種賤人,只是不知何處可學。🐉🐸 ➅❾ⓈⓗỮ乂.Ć𝐎𝕞 🐼💙

  林泰來嘆口氣,嘴裡念念叨叨說著王稅使半懂不懂的話:

  「明知真相的前提下,如果還去琢磨怎麼找線索破案,那也太蠢了!

  我們可是官衙,不是民間土鱉偵探!

  我是真不明白,包公、狄公之類的官員破案段子為何那麼流行,實在太幼稚了。

  就拿這次來說,我已經認定了兇手就是楊鎮,還想把精力花費在破案上就是傻子!

  我林泰來要做的事情,就是代表關署,直接弄死礙事的兇手,蠢豬才會和兇手周旋!

  所以想什麼破案啊,簡直就是浪費我這張委任狀!土鱉偵探才有那麼低端的玩法!」

  王之都忍無可忍的喝道:「我承認,你有弄死楊鎮的能力!

  但如今輿論洶洶,楊何氏被你逼迫自盡在前,之後你若再弄死楊鎮,豈不就成了更嚴重的滅門慘案?

  如果激起當地民變,你還能怎麼辦?難道你還想著,把所有對你憤激的人都滅口?」

  林泰來毫無顧忌的說:「如果王公相信在下,就不用多管了!

  就將這次事情,當作對在下的一個考驗吧!」

  王之都長嘆一聲,「醜話說在前面,如果你辦砸了,本官也保不住你!」

  林泰來不退縮的答道:「到了那時,王公可以把在下扔出去頂罪,在下別無二話!」

  林泰來剛走,王之都就收到了從京師寄來的幾封家書。

  都是上次寄詩的回信,就是經過林泰來潤色的那幾首。

  王之都迫不及待的打開書信,只見在信裡面,司徒哥哥進行了勉勵,禮曹哥哥表示了疑惑,御史侄子直接獻上了崇拜。

  只有小妹信里寫道:「除了韻腳等七八字,其餘文字究竟是何人所著?

  江左風流,躍然紙上,不禁令人心生嚮往。」

  王之都皺了皺眉頭,輕輕的冷哼一聲,當即提筆回信說:

  「近日與一山人論詩,故而偶有所得,被指點著潤色了幾篇。

  但此子已經被告了八個狀子,都在縣衙掛了號,尚不知最終如何結案。

  另外傳言此子逼迫他人妻子獻身,致使婦女自盡身亡,已然激發地方民情憤激!

  此子還不敬尊長,欺辱文壇老前輩,連綠王稚登、張幼於、王世貞三位名士,其中王世貞老盟主被氣暈達四次之多!」

  林泰來不知道王之都王稅使背地裡對自己的詆毀,次日揣著委任狀回蘇州城。

  剛到胥門外的大碼頭,就有人站在岸上叫道:「可是林坐館座船?」

  畢竟林泰來的「神威烈水號」大座船本身就很醒目,又掛著林字旗,被人認出很正常。

  林泰來認出是這是一個吳縣縣衙的衙役,叫邱志重。

  前晚他在孫憐憐家裡,接見的七八個有意向調去木瀆港分關的吏役里,邱志重就是其中一個。

  等邱志重登上神威烈水號後,立刻就說:「今日木瀆鎮吳、徐、沈、嚴四家大戶的主奉,聯名向縣衙控訴坐館!

  還有那楊鎮,將裝殮亡妻的棺材抬到了衙前街!

  另有兩人在縣衙監控情況,我在碼頭這裡等待坐館並通報!」

  林泰來對此很欣慰,看來這三名吏役都是可用之人!

  雖然他不需要幫什麼忙,但三名吏役願意主動做事和通風報信,說明已經有利益共同體的覺悟了!

  前晚在孫憐憐家裡接見了七八個吏役,能有三個人可用也不錯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