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要一鼓作氣拿下全部荊棘嶺,但還是休整了兩天,主要是騎士小隊的隊員們都有些輕傷,連馬庫斯的腿也受了擦傷。✌♖ 6❾𝕊нⓤχ.ⓒ𝓞𝓜 ✌🐟
擁有鬥氣,輕傷恢復很快速。
兩天時間足夠緩解身體上的疲勞,讓傷口結痂。
李斯特身上無傷,睡了一覺,精神百倍,調整到最佳狀態。並且興致大發,在馬場上縱馬飛馳,狠狠的演練幾遍《火龍鑽》、《烈焰波》,並《多重箭》。這一次實戰,收穫了太多經驗。
感覺自己體內的鬥氣,也暴漲一截,原本他只是一名嬌嫩的貴族,大地騎士中的菜鳥。現在夯實了基礎,大跨步邁向精英大地騎士。
比起馬庫斯,已經差不多能打個平手——經驗還比不上,鬥氣量也不足,但有魔力之眼,有紅血劍,真拼殺起來,難說。
「我覺得跟馬庫斯單挑,應該能五五開!」他自己估計。
轉眼看到毛髮光亮、正在馬場上瘋狂奔跑、好似渾身力氣使不完的抖森,他又是一陣盤算:「有了抖森的幫助,馬庫斯絕不是我的對手,事實上我覺得單獨一隻抖森,都能跟馬庫斯五五開。」
吃了血脈果實的抖森,還看不出來血脈進化沒有。
關於這方面的知識,還是太少。
但抖森的魔法量絕對是暴漲一截,以前一天頂多能釋放十幾、二十次岩石刺,現在可以從早到晚釋放岩石刺,不敢說能放五十次,三十五次絕對不在話下。
為此,抖森大道的修路進度,都大大提升。
「抖森,釋放魔法!」
呼啦!
一道岩石刺從地上刺出,比以前抖森釋放的岩石刺,大了一半還多。一天所產生的石料,比得上以往三四天,儼然是一隻小號的「岩石幼龍」——根據一本叫《傭兵天下》的騎士小說記載,龍幼年時期,有點兒像狗。
總的來說,見過血的抖森,實力變強一倍有餘,但距離中級魔獸的實力,依然是天差地別。恢復能力倒是暴增,身上的傷口,已經快要徹底癒合。
「看抖森現在的表現,也不算浪費血脈果實了,至少比進化失敗要好很多。」
對這一次清剿。
他是滿意的。
暗影蛇的蛇皮,是製作皮甲內襯的上好材料,稍微有些火焰灼燒的痕跡,但總體還算完好,至少能賣個十枚金幣。
兩隻暴土狗,一隻渾身焦黑,只能留著給李斯特吃肉;另一隻皮毛也被馬庫斯砍爛大半,賣不出多貴的價格。內臟可以賣給魔法師,但多半是留下來自己吃,現在城堡並不缺那麼點金幣。
雷牙野豬的兩枚大牙,是上好的鍛造材料,非常適合打造魔力裝備,一根至少能賣五枚金幣。此外豬皮也是製作皮甲的好材料,同樣能賣十來枚金幣,肉、骨頭可以留著吃,也可以賣了。
再賣個七八枚金幣不難。
體型巨大、皮糙肉厚,雷牙野豬渾身都是寶。
另外就是七隻風刃狼了,因為是抖森獵殺,傷口不大,皮毛商算完好,每隻賣個十多枚金幣,不成問題。
估算的話,這批魔獸,能帶給李斯特,至少一百三十枚金幣。
「南邊荊棘嶺大概清剿乾淨,北邊荊棘嶺估計還有不少魔獸,能再收穫一百多枚金幣。清剿一次荊棘嶺,不僅獲得魔獸肉,賣材料換金幣,又能磨練騎士小隊,還能減少小鎮威脅,是一筆划算買賣。」
帳是划算,但魔獸只有這一茬,殺了就沒了。
荊棘嶺的荊棘林也將消失——他已經命令高爾泰,重新組建伐木隊,讓荊棘嶺徹底成為過去式。
另外布萊爾這邊也準備組建植樹隊,將會在荊棘嶺外沿,種上速生毒荊棘和速生刺荊棘兩種荊棘。
速生品種的荊棘,生長速度超快,只要有漚肥澆灌,一夜能長十幾厘米。
其中速生毒荊棘經過培育,已經布滿幾畝地,隨時可以挖出根部,對外進行移栽;「速生刺荊棘」在前不久發現,是煙霧任務的獎勵——尖刺變異速生品種荊棘,枝幹多刺,密密麻麻麻都是大大小小的尖刺,很恐怖。
這兩種荊棘當做綠籬,對人的威脅不大,幾鍬就能鏟個豁口,但野獸、魔獸絕對會感到絕望。
「其實荊棘林的喬木被砍光了,魔獸無法棲息,荊棘的防禦作用已經不需要了。不過,為了讓別人知道,荊棘嶺是我鮮花鎮的領地範圍,還是種上一圈荊棘。」
分封時,伯爵說鮮花鎮是李斯特的領地。
但鮮花鎮從哪到哪,沒有明確官方界限,同樣的,荊棘嶺在此前就是獨立的危險地帶,沒有歸屬任何小鎮。
李斯特將荊棘嶺占據後,這就是鮮花鎮的事實領地,屬於合理利用漏洞。
「荊棘嶺的面積,加起來至少有一個鮮花鎮大,也就是說,我的領地將擴大足足一倍,至少能開墾出一半的土地做農田!」對於自己稍顯土匪的做法,李斯特沒有一絲臉紅,心裡還美滋滋。
如果是在李維斯繼承爵位後,他這麼幹,說不定李維斯會翻臉——貴族對自己的土地很看重,親兄弟也別想占便宜。
但現在伯爵是他的父親,兒子合理利用漏洞,又一番辛苦打下荊棘嶺,占點兒便宜,他又能說什麼呢。
總不至於跟兒子斤斤計較這一點原本的「無用」之地。
喝一口新鮮的椰奶,李斯特扳著手指算算時間。
「今天是9月14日,伯爵9月19日生日,他已經和李維斯率領珊瑚島騎士團,奔赴大陸發起衝鋒,生日宴會不用舉辦……到這個月底,鬱金香船隊應該能回來,到時候我購買的五百名農奴,就能到來……」
他計劃花費一個星期時間,將荊棘嶺徹底翻一遍,獵殺所有魔獸。
再花一個月時間,將樹木全部砍光,等農奴到來,迅速開墾荒田,趕在入冬前還能種一季冬小麥。
「五百名農奴,還是不夠,這批魔獸材料賣掉,再從海鮮生意中拿出一筆金幣,湊足六百枚金幣,購買兩千五百名農奴!」
此前。
五百名農奴,其中包含一百名手藝人,需要一百二十枚金幣。
按照這個比例,六百枚金幣,剛好能買兩千名普通農奴,和五百名手藝人。
「不知道這一次開拓令,能不能讓農奴便宜點,等李維斯的心腹弗蘭克回來,我得跟他好好聊聊……戰爭總是帶來無數難民,說不定還能買幾名交不起贖金的騎士,直接組建我自己的真正騎士小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