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章 實不相瞞我真的很怒!

  權杳看了眼張峰,微微冷笑,「我這房子我自己都還沒有住過,竟然就先被人使用了,你說,我該怎麼平息這份怒火?」

  張峰嘴唇微動,一時間找不到話語說。

  這事換了誰都該動怒。

  自己的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冒名頂替了戶主,還一直住在這裡!

  這踏馬到底算什麼事?

  為什麼非要在他當值的時間段里發生這種事情!

  「這位,....權小姐,你聽我解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我並不是故意的,我也沒有說我是這裡的戶主....」

  年輕女人有些語無倫次,可權杳是真不想聽她的解釋。

  冷著臉直接走進了別墅,她是沒有來過這裡,但走進來一看,太多生活痕跡。

  聽聞是兩月前就住進來了,不僅膽肥兒,還一住就是兩月!

  權杳越看越覺得冒火,尤其是看見一桌子的垃圾,怒火簡直無法壓制。

  跟著進來的張峰三人,也是一臉意外又難堪,這好好的別墅,竟然變成了這副邋遢樣。

  要是自己的還好,關鍵這是別人的!

  這女人,到底是哪裡來的底氣?

  本想勸說私了的張峰,也徹底歇了這個心思,這事哪能那麼簡單解決!

  認了認了。

  他這隊長就算被牽連,但責任不在主要,大不了辭職,改行做其他的。

  這趟渾水,趟不得。

  年紀輕輕就能開豪車,還有別墅,權小姐的能量,豈止那麼簡單?

  不管是客廳,還是書房,廚房,甚至是樓下的臥室.....

  權杳越看越氣,早前就在抖M上刷到過那些個網紅住酒店的視頻,一片狼藉之態。

  權杳是真沒想過,她的房子有一天,不僅被網紅占據了,室內也是狼藉一派,最主要的是,書房裡面的布局,一看就是還在進行直播!

  這換了誰,都該氣。

  此刻,直播間內,對於主播去開門到現在都還沒回來,不少觀眾都在刷屏發問。

  但這些,權杳不知道。

  她氣得直接拿出了手機,撥打給了方時舟。

  都12點多了,接到電話的方時舟還有些懵,老闆從來不會擾人清夢的!

  「老闆,發生了什麼事?」

  「你現在帶律師過來,運河岸上C區6號別墅,現場取證,明天天一亮就給我起訴,速度快些,20分鐘內趕過來!」

  嘟。

  電話掛斷。

  方時舟眼神一凝,還好今晚被李悅約出去簽約這事耽擱了時間,他這會還沒有就睡,拿起外套,方時舟一邊打給了韓斯公司法務部律師,一邊快速出了門。

  「你有什麼話,留著對阿sir和律師說吧。」

  年輕女人瞬間感覺身體一軟,有些無力後退好幾步,直到靠在牆上才感覺有支撐站立的力量,完了。

  一切都完了。

  這個戶主完全不近人情,連一句解釋都不聽!

  她該怎麼辦?

  不,她還有救。

  對,還有救!

  想到這,年輕女人眼中重新恢復了神采,「權小姐,我是租戶,我真的是租戶,是徐正偉租給我的,我每個月還要支付他1萬房租,真的!」

  「你要相信我,我還有轉帳記錄,都是徐正偉的錯,他冒名頂替了這間別墅的主人,他擅自把這別墅租給了我。」

  權杳似笑非笑的看著她,「不著急,阿sir會調查的,具體是什麼情況,我相信會水落石出的。」

  年輕女人瞬間癱坐在地上。

  這下,是真的完了。

  他們不知道的是,這一幕交談,剛好透過手機聽筒傳播進了直播間。

  畢竟,他們現在在書房。

  而因為後退幾步靠牆上,年輕女人的身影直接進入到了攝像頭範圍內,只不過現在癱坐在地,再次失去了身影。

  但透過這些話,直播間內的觀眾們卻是詭異的沉默了。

  白富美主播,竟然是依靠租房子住的人?

  等等,好像也不叫租,而是私自住進了別人別墅中?

  徐正偉又是誰?

  他膽子這麼大,敢冒名頂替戶主?

  臥槽....

  今晚這直播是真有料啊!

  見過網紅住酒店亂搞的,沒見過私占民宅這麼亂搞的!

  就這會功夫,外面就響起了警鳴聲,由遠及近。

  正在趕過來的徐正偉,聽到這警鳴聲也有些心慌,這是個什麼情況?

  大晚上的出了什麼事?

  他剛將電動車停好,警車也在這時開到了別墅門前。

  一看這架勢,徐正偉想都沒想,重新坐回電動車上,準備開溜。

  只不過他動作慢了一步,下來的阿sir直接叫住了他,「你是什麼人?先別走,配合了解情況。」

  徐正偉,「……」

  這時,權杳也走了出來,看見阿sir便說,「是我報的警,我的房子被人私自闖入居住,兩個月之久,這個女人就是鳩占鵲巢的人。」

  「另外,這個應該就是那徐正偉,兩人是同夥,徐正偉的物業保安。」

  「我已經讓我的律師趕過來了,這種應該已經構成侵犯財產罪,我會保留起訴的權利。」

  阿sir一愣,這情況都還沒了解,權杳就先發制人,看起來事態有些嚴重。

  在他們了解情況時,權杳的火氣也逐漸消散。

  這種冤枉悶虧,是真吃得憋屈。

  事情的經過其實很簡單,作為物業保安徐正偉借著職位便利,擅自將這棟別墅拿給了朱曉月居住。

  並不是所謂的出租和租客,但朱曉月確實有給徐正偉錢,共計1萬元整。

  這筆錢,不是用於房租,而是好處費。

  不過一開始,兩人死咬著這就是房租費。

  但這些和非法侵入住宅相比起來,不足一提。

  方時舟帶著律師來時,正好就在了解到這個情況時,不由分說,律師直接術語就來,「根據我國憲法第39條,刑法第245條,當前情況已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名,你們有權保持沉默,但你們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這一嚴肅的話語落下,徐正偉和朱曉月立刻頂不住壓力,沒有隱瞞的招了。

  等著做筆錄時,律師對權杳說,「權總,就算起訴也只會讓他們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們態度端正,這種情況判刑機率又減少,最終可能只會拘留幾月,做罰款賠償。」

  權杳揉著眉心,這一晚上鬧得,她頭都有些疼了。

  「那這事最好怎麼解決?」

  律師對她說這番話,無外乎就是提前告訴她結果,讓她有個準備。

  「我國對於非法入侵住宅這方面的規定和懲處並不算嚴苛,所以起訴之後,結果和我剛才所言相差不大。」

  權杳點了下頭,「我知道了,不管判決如何,拘留幾月也是懲處。」

  聽到這話,律師明了。

  方時舟有些感慨,這什麼奇葩事都能被老闆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