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0章 不要去做扶弟魔

  第930章 不要去做扶弟魔

  接待完世衛組織一行,陳夏是已經累趴下了。

  7天時間裡,總共招開了多達25次的學術會議,四季醫院所有臨床科室全部都參與了進去。

  陳夏做為老闆,又是一名臨床醫生,自然會挑自己喜歡的學術會議去參加一下。

  至少態度上很端正,表達了四季集團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支持。

  等這群外國人離開後,陳夏開著車回到了西園裡,這天天在醫院裡吃食堂飯,吃得他都快要吐了。

  家裡的主廚一向來都是陳芳,顧母只是第一助手,外婆是第二助手,

  陳夏就最喜歡吃陳芳煮的飯菜,小姑娘非常有心,完全是按照陳夏的口味和喜好來安排一天的菜單。

  比如,陳夏最愛的一道菜「蒜炒南瓜藤」,

  炒幾分熟?是要葉多還是莖多?要不要放幾個小辣椒?這些只有陳芳心裡最清楚。

  而且陳芳在收拾南瓜藤時,絕對會非常仔細地把可能隱藏的蟲子找出來,因為她知道陳夏是最討厭菜裡面出現蟲子,看到蟲子連飯都不想吃了。

  自從柯鎮梅園開始,陳芳一直在陳夏家裡做「保姆」。

  陳夏後來搬家也一直帶著她,再後來三胞胎出生後,陳芳更是化身成了寶寶們的「小阿姨」。

  陳夏是個懶人,顧琳是個糙姐兒,論帶孩子這種細緻活兒,非陳芳非屬

  之後陳夏一家出去旅遊的時候,往往也會把陳芳也帶上,由此可見,陳夏一家人是多麼離不開陳芳的照顧。

  陳芳還有一點是陳夏非常欣賞的,哪怕當初家庭條件再苦,她總是把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絲毫沒有一點自卑感。

  當年面對陳夏這個「大領導」,她也是大大方方叫一聲「小夏哥」,絲毫沒有扣扣瑟瑟的感覺。

  而且陳芳在陳家服務這麼多年,所有帳目都是清清楚楚,每天買了什麼,開支了什麼,就連精明的顧母每次看到,都是讚嘆不己。

  這樣的好姑娘,誰會不喜歡呢?

  就是打扮還是土了點,現在社會上的女孩非常流行那種爆炸流海燙,但陳芳依然是一支馬尾辮,典型的村裡有個姑娘叫小芳。

  不過還別說,跟外面那些妖艷禍色還真不一樣,怎麼看怎麼有一種鄰家小妹的感覺。

  可惜這個鄰家小妹也長大了,陳芳的家人都急著給她找婆家。

  小姑娘今年已經28歲了,還是小學文憑,在農村絕對屬於大齡老姑娘了,離「剩鬥士」也只差一點點。

  這很容易成為鄉里鄉親的一個笑話,要不是陳芳是「陳家」的大總管,否則早被人明著暗著嘲笑了。

  陳芳這位「大總管」真實的工資是多少,陳芳的父母是不清楚的,他們只知道,每個月陳芳都會交給他們500塊錢。

  在90年代初,500元絕對是一筆巨款了,足夠農村人一家人的開銷,還綽綽有餘。

  至少還剩下多少錢,陳芳父母也試探過她無數次,但陳芳都是笑笑,避而不答,也不說多,也不說沒的。

  這多少讓她的父母感到相當的不滿,所以早就想著將這個女兒嫁出去,至少彩禮錢他們是能拿到手的。

  其實陳芳隱瞞工資的事情,是陳夏給她出的主意,

  陳芳有兩個哥哥,兩個弟弟,一個妹妹,一家6兄妹,4個是兒子。

  排行老三的陳芳,想想這個處境就知道有多尷尬,不是老大,也不是麼兒,父母的愛從小就得到不多。

  兩個哥哥家裡要扶持,兩個弟弟要娶妻,這對陳芳家來說是天大的困難,唯一的指望,那就是兩個閨女的彩禮錢了。

  別忘了,當初江小菊是怎麼被她媽媽賣了兩回彩禮錢的。

  陳芳這就面臨著兩難的境地:

  如果她願意將自己的大多數工資拿出來養家,無疑會讓全家人過上幸福富足的生活,家裡四個兄弟絕對可以娶上天仙,過上神仙般的生活。

  但時間長了,陳芳一定會被當作「抽水機」,被這樣的家族給榨乾。

  樊勝美絕對不是個例。

  人吶,一旦輕易能得到某樣東西,那是不會珍惜和領情的,陳芳的下場很有可能就是她付出了一切,家裡兄弟父母不但不領情,反而覺得她是應該的。

  誰讓她在給大老闆當保姆呢?

  萬一哪一天陳芳自己要成家了,不願再供養父母和兄弟,到時她就有可能成為家庭的罪人,甚至會面臨家人的責罵和詛咒。

  如果父母和兄弟更狠心一點,天天去陳芳的新婚家庭鬧事,時間長了,婆家會沒意見?恐怕這種婚姻一定會以悲劇收場。

  但如果陳芳自己能賺大錢,卻不肯去幫助家人,這也說不過去。

  所以陳夏給陳芳的主意,是一個月給500塊錢,這錢不多也不少,既可以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又不至於讓兄弟們對她產生依賴。

  有時候兄弟再好,但也架不住那嫂嫂和弟妹的背後嚼舌根呀,到時還是一地雞毛。

  等等,有人要問了,陳芳現在一個月工資到底是多少?

  當年進柯橋梅園作坊工作的七姐妹中,陳巧姑收入最高,基礎工資500萬港幣+年底分紅

  陳春雨、陳秀蘭、陳淑芬、陳群、陳珍這5個小姑娘,現在也是各家子公司的負責人了,一年的收也在50萬港幣左右。

  那麼做為七姐妹一員,陳夏家中的大總管,說出去好像不夠威風,手上也沒啥權力。

  可不要忘了,陳芳是時刻跟在「皇帝」身邊的,甚至是生活在一起的,這比領導秘書還要更親近一點。

  這麼一個關鍵性的崗位,又是陳夏萬分信任的人,年收入能少?

  陳夏給陳芳一個月5萬港幣,一年就是60萬港幣的收入,超過陳春雨她們。

  關鍵一點啊,陳芳現在吃住在西園,平時根本就沒有什麼花錢的地方,所以她的錢是淨利潤,妥妥的「華國第一保姆」。

  陳夏內心沒有把陳芳當保姆,兩人好歹是族親,是兄妹關係。

  問題是陳夏和顧琳把她當妹妹看待,當成了家庭的一分子,可是外人不這麼看呀。

  這不,接下來就會發生尷尬的一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