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6章 一場資本的盛宴
陳夏能拿到「周氏珠寶」和「嘉和電影」,其實也是九大財團默許的結果。
這些財團背後的富豪們,是真的怕了。
王家的覆滅,可以說是一次巧合。
但周家的完蛋,那就絕對不是巧合那麼簡單。
怎麼著?跟陳家作對,最後都會家破人亡?全家死光光?這下手這麼狠的?
是的,沒證據周家的縱火案和爆炸案是陳家做,一點證據都沒有,哪怕港英政府秘密調查了陳家的所有人,所有公司,所有員工,仍然一無所獲。
相反,陳家有一大堆證據表明不是他們做的,他們是無辜的。
比如電訊縱火案有葉新城作證,陳家幾個話事人都在明德村現場。
周家爆炸案,警方可以作證陳家幾個話事人一直沒出去,所有電話監控也沒有表明他們在幕後指揮。
可這事需要證據嗎?
鬼佬和警方的態度不管,反正剩下的九大富豪,噢不,應該是八大富豪都相信事情是陳家所為
葉新城除外,他堅持認為是其他恐怖分子所為。
一個死絕了的周氏已經沒有了任何價值,沒有人會替周家出頭,甚至連靈堂都沒有。
周家的遺產瓜分很快,最大頭當然是港英政府拿走了,比如周氏集團那些銀行存款。
而最肥的肉被九大富豪瓜分了。
陳夏也拿到了他想要的產業,尤其是「嘉和電影」。
做為香江最大的影視公司,嘉和電影擁有的有形、無形資產都是非常豐厚的。
因為周與文的意外死亡,導致公司一小部分高層出走了,但剩下的藝人和導演,公司的整套班子還是齊全的,隨時可以開工。
再說了,嘉和手裡掌握著香江最大的一條院線,總共有35家大大小小的電影院,而且全部分布在港島、九龍這樣的市中心。
這可不是新界這些鄉下地方的小電影院可以比的。
嘉里院線每年的票房就占香江總票房的40%,可以說是舉足輕重。
你電影要上映,是取決於院線給不給你面子的,排名的多少,時間段的安排,宣傳推廣力度,直接都關係到票房的收入。
甚至最後的結算,是及時給你,還是拖個一年半載再給你,這也非常有講究。
所以只要嘉里院線在陳夏手上,他哪怕什麼都不做,各大影視公司都需要來拍他的馬屁,期望占得排片優先權。
這樣,誰都要給他幾分薄面,誰要是得罪他,誰的電影就得不到排片支持,鬱悶死你。
九十年代,香江電影可是輻射全亞洲的存在,是僅次於好萊塢的全球第二影視製作中心。
陳夏憑藉嘉和電影,很輕易就擠進了香江影視圈,趁著香江電影最後的輝煌狂賺一筆。
等過幾年香江影視圈沒落了,又可以披上港資的皮,跟四季影視合作,在內地享受最優惠待遇。
到時香江有嘉里電影,內地有四季影視,兩地都有院線,越州還有影視城,這是什麼?
從藝人管理、影視劇製作、發行院線,再到以後的視頻網站、遊戲動漫,這可是全產業鏈發展。
這一行做好了,利潤可不比醫藥行業差。
這就是妥妥的影視圈巨頭呀,娛樂圈霸王龍級別的存在,到時陳夏完全就是娛樂教父了,那些女明星們還不哭著喊著叫他爸爸?
呃,好像也不用以後,現在就可以了……
陳家接收周氏珠寶非常順利,因為陳淑琴本來就是周氏珠寶出來的老員工,對公司動作非常了解。
所以兩家公司順利合併,周氏珠寶全亞洲一共有80多家門店,統一掛牌「彩雲之南」。
剛巧,周家人死絕了,陳夏空間裡,原來周氏珠寶的庫存都可以正大光明拿出來售賣了,貨源都一下子解決了。
並且當初那句「20年內隨時可以憑發票原價加收」的承諾同樣有效。
一時間,彩雲之南已經在兩岸三地、東南亞等地區,將其他珠寶公司擠壓得沒了生存空間。
不過在接收「嘉里電影」的時候還是遇到了一些麻煩。
原來跟著周與文打江山的一批老員工全部都離開了,走之前還將股份都賣給了陳家。
陳夏也沒有為難他們,也沒有壓價,只以股市收盤價贖回。
公司的動盪,不可避免影響了公司的氣氛,員工們人心惶惶,那些名導演,名演員則一下子不知道怎麼辦了。
可是陳夏知道,你要期待公司拍的每一部電影,部部大賣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他的目標也非常明確,抓住幾個關鍵人物就行。
第一個導演,就是徐克。
徐克可以說是新武俠的代表人物,他的作品,比如《黃飛鴻》、《新龍門客棧》、《黃飛鴻2男兒當自強》、《獅王爭霸》等等,部部都是大賣。
堪稱印鈔機。
當然後期的《蜀山傳》也虧到了姥姥家,成為了賠本貨,不過這是後話。
第二個導演是王晶
後世人稱「爛片之王」,但其實這有點冤枉他了,他拍的片子多,爛片不少,但經典電影也不少。
比如九品芝麻官、倚天屠龍記之魔教教主、天下第一、賭俠、賭神、鹿鼎記等等
說出來,70後,80後,有幾個人沒看過?
其他導演就算了,王家衛和許鞍華拍文藝片是高手,但拍商業片絕對是賠錢貨。
陳夏對文藝片沒興趣,商業公司當然要動作商業片,一個導演不能賺錢,那就只能滾蛋。
另外吳宇森之類的導演,骨子裡看不起內地人,陳夏當然也看不起他,
而且他能力也就那樣,在好萊塢拍的《風語者》全球票房僅有7700萬,米高梅公司險些被這部電影徹底拖垮!
陳夏可不敢這種神經質導演合作。
陳夏拉攏徐克和王晶的辦法也很簡單,這兩人都有自己的電影工作室,相當於是小型電影公司。
那麼雙方合作拍片嘛。
重點來了,利潤怎麼分配的問題。
按香江電影的規矩,公司要拿走大頭,大約占7-8成,工作室拿小頭,不超過2-3成。
如果是狠一點的老闆,比如鼎盛時期的嘉和、邵氏、新藝成等,都要拿利潤的8成,甚至9成。
陳夏制度的政策非常簡單,除電影成本、演員片約、院線提成、宣發費用以後,剩下的利潤,嘉和電影與導演工作室五五分成,一人一半。
並且陳夏也做出承諾,只要跟嘉和合作的導演和工作室,
電影在嘉和院線上映,會在電影下畫一個月內,結清所有帳目,絕不拖欠。
而按以往的潛規則,院線拖欠你個半年十個月非常平常,有些尾款甚至直接找藉口不給了,非常坑爹。
這政策一出,全港影視圈震動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