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日耳曼

  先前的時候,史密斯自然考慮過強征。Google搜索

  但是,羅馬的百姓,維持如此高的軍費開支,極為困難。

  稍有不慎,就會激起民變。

  史密斯只是一個侍從而已,自然不敢做出這樣的決定。

  不然的話,第一個被清算的,肯定是他。

  卡拉卡拉憤怒到:「真是一群刁民,既然如此的話,就直接強征。」

  此時,卡拉卡拉憤怒不已。

  在他看來,這些人簡直就是一群刁民。

  現如今,已經國難關頭,居然還不願意主動配合。

  簡直可恨。

  「我明白了。」史密斯行禮。

  此時,他對於羅馬的處境,多少有點絕望了。

  按照這樣的形勢發展下去,民變是遲早的事情。

  他不由有了投降大秦的想法。

  剛剛出現這一想法的時候,史密斯也被自己嚇了一跳。

  不過,他很快就清醒過來。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現如今,羅馬帝國覆滅在即,繼續待在這裡,才是最為愚蠢的。

  如果他這時候,主動幫助大秦,說不定因為有功勞,還能夠獲得一些好處。

  「史密斯,你快去啊!還發什麼呆?」卡拉卡拉喊道。

  史密斯打了一個寒顫,他連忙道歉:「陛下,我最近壓力太大了,一時失神,還望陛下能夠海涵一二。」

  其實,這是史密斯的試探。

  雖說,卡拉卡拉的性格暴躁,但能力卻是有的。

  以他的性格,剛剛的想法,如果被看出來,即便死一萬次都不夠。

  卡拉卡拉最為憎恨的,便是背叛他的人。

  不過,注意到卡拉卡拉沒有太大的情感變化,史密斯鬆了口氣。

  之後,他便是張貼了告示,宣布了這一內容。

  當即,很多羅馬公民,都是議論了起來。

  「不會吧?又徵收如此多的稅款,官老爺,你看看我,哪裡還有錢?」

  「這相當於把我家裡的所有錢,都給羅馬軍隊。照我說的話,不如直接投降大秦算了。這樣一來的話,我們還能夠過正常日子。」

  「這個說法我同意。這樣搞下去的話,我們就是死路一條,半點贏的機會都沒有。早死晚死,都是一樣的,不如來得早一些。」

  「胡說八道!如果誰再敢說投降的事情,我就殺了誰。」史密斯說著,拔出了長劍。

  眾人都是安靜下來。

  畢竟,羅馬軍官的威懾力,還是在的。

  不過,史密斯卻很清楚,這只是暫時的。

  待到後面,這些羅馬公民,在私下裡的時候,仍舊會討論這件事情。

  史密斯見此,愈發肯定了,自己先前的想法。

  投降大秦,其實也沒什麼不好的。

  對於百姓,對於官僚,都是很有好處的。

  唯一一個沒有好處的,恐怕只有卡拉卡拉了。

  相對於卡拉卡拉,蓋塔無疑要幸運一些。

  不管怎麼說,都能夠因此保住自己的性命。

  不過,史密斯沒有完全下定決心,他準備去斯拉夫與日耳曼看一下。

  秦風已經前往了日耳曼,抵達了該處。

  其實,這裡與其說是國家,不如說是營地。

  比起大秦的軍營,還要簡陋很多倍。

  很多東西,都是非常原始的。

  很快,秦風就見到了,日耳曼的國王。

  與貴霜女王不一樣,日耳曼的國王,並不會羅馬語言。

  為此,秦風特意帶了一個翻譯。

  秦風與項羽,快步走了進去,見到了日耳曼大首領。

  營帳中央,正在烤制羊肉,香氣瀰漫整個營帳。

  「你們來這裡的目的,本王已經知道了。其實,讓我們日耳曼,歸順你們,並非不可以。只不過,我們有一個條件。」日耳曼大首領說道。

  其餘的日耳曼首領,紛紛表示同意。

  其實,現如今的日耳曼,還屬於分裂狀態。

  當前的日耳曼大首領,只是勢力最為強大的一支。

  但仍舊有人心中不服氣。

  「什麼條件?儘管說就是。」秦風笑著說道。

  能夠不用武力解決,自然是不錯的。

  可以少死一些大秦的士兵,對於秦風來說,乃是好事。

  戰爭,乃是政治的延續。

  而不應該只是為了戰爭而戰爭。

  如此一來,就變成了窮兵黷武。

  短期看來,士兵的數量增加,軍備的提升,能夠帶來巨大的好處。

  但是,長期看來,卻並非如此。

  對於國民的正常生活,有著毀滅性的打擊。

  人,終究是人,而不是機器。

  在一些事情上,有著需求。

  所以,必須足夠的精神與物質,進行補充。

  其實,日耳曼大首領,已經知道了大秦的事情。

  雖說,他們的文化,較為落後。

  但在軍事方面,還是做的較為不錯的。

  早在很久之前,就開始打聽,關於大秦的情報了。

  當知道大秦帝國,擁有如此龐大的國土,日耳曼大首領,也是驚駭不已。

  哪怕所有的日耳曼部落加起來,都無法與大秦帝國,相提並論。

  只是膏腴之地而已。

  完全上不了台面的存在。

  所以,他很清楚,與大秦對抗,無異於找死。

  對於這樣的事情,他自然不會願意做的。

  不過,作為大首領,他還是要給自己的人民,一個說的過去的理由。

  「比武。」日耳曼人說道。

  日耳曼部落的人,向來崇尚武藝,只要能夠戰勝大首領,那就有了理由。

  「可以。我剛好很久沒有活動筋骨了,跟你們玩玩,肯定很有意思。」項羽說道。

  他本就是一個好戰分子,對於這件事情,自然是很感興趣的。

  很快,他們就來到了一處空地上面。

  日耳曼部落的人,都是聚集了起來。

  對於大秦的人,他們多少有點好奇。

  不過,他們並不怎麼看好項羽。

  大首領,可是日耳曼部落裡面,一等一的勇士。

  基本上不會輸的。

  很快,雙方就戰鬥了起來。

  大首領所用的武器,乃是斧頭。

  項羽則是使用長劍。

  噹噹當!

  長劍與斧頭,不斷碰撞。

  從武器的質量上,項羽是輸了一籌的。

  如果項羽的戰鬥方式,乃是正常用劍,自然不會落於下風。

  劍,乃是百兵之王。

  但是,問題便是在於,項羽的用劍方式,乃是猛打猛砍。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