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 千古謎題細琢磨(第四更)
永穆公主根本不知道她說出錢的話,李易動了很多心思。
她只顧著高興,自己也能為百姓做事情。
別的長公主不是鬧事,就是要搞事。
自己是走另一條路,多學習、多賺錢、多幫李郎、多管百姓。
哦,還有父皇,帶點什麼東西回去給父皇呢?狼王的骨頭?
「李郎,你說把狼王的骨頭帶回去給……」永穆公主糾結了,怎麼稱呼?
「不給,狼算什麼?我要養大老虎,我跟你說啊聞恬,真正辟邪的是大熊貓。」
李易看不起狼王,狼算個什麼?
「啊?大熊貓?那麼可愛的東西怎麼辟邪呀!」永穆公主一想到大熊貓心情便好。
大熊貓太有意思了,坐著睡覺能翻跟頭,把自己給嚇醒。
天氣好的時候,吃著竹子,開始發呆。
「真正的邪是心邪,心中有邪才為劫。你看著大熊貓那個樣子,是不是很快樂?咱們的……」
李易講道理,不高興的時候,看看大熊貓,笑幾聲,身體激素分泌不一樣。
這不就是辟邪麼,邪又不是鬼怪。
廟才是鬼怪,寺是佛,觀是道。
廟指一些其他的東西,比如祖先,叫祖廟。
還有什麼蛇廟、龜廟,也有人的媽祖廟等。
廟針對人的話,是指死後祭拜。
另一種祭拜叫社,實際上社不是祭死人,是活人,理論上是拜。
社是土的意思,聚土成堆。
為什麼呢?大家好多人一起有個頭領,頭領要說話。
搭個台子吧,當時也沒有舞台,就弄點土堆起來,站在上面說話。
說話要說什麼呢?
說繼承革命先輩的傳統,說民族復興。
說前面的部落的領導人做了什麼,說自己要幹啥,怎麼帶領大家有肉吃,冬天不凍死。
這就是社,堆土成台,然後說之前的領袖,讓一些對之前領袖信服的人認可自己,再說自己怎麼辦。
好吧,選舉,對,社就是干選舉用的。
它無關死活,它是一個平台。
而社廟呢,是固定場所,不是現堆的,同時帶著圖騰意思。
證明這個部落穩定了,無須再跑來跑去,咱們有地盤啦。
那麼神社是啥?很簡單,羅嗦。
社本身就代表了祖先、傳承、信仰、文明、圖騰。
要是加個神?什麼神?
就是一種文化學習過程中的錯別字,沒學明白,然後代代相傳,就這樣吧。
社和廟,本身已經代表了一切,不需要加個神,神是道教的。
神在中華的歷史理解上是個職位,就跟神父一樣。
最初用來教導其他人做事情,從社衍變而來。
說白了,神社就是社社,繼續解釋是土堆土堆,用詞錯了。
要是說沒錯,指得也是職務與土堆,有最高職務的人站在土堆上跟人說話,活人的。
像壽司了,其實是音譯,本身是指中華先前的漁民吃的蒸煮好的米飯。
出海,時間長了味道就變了,有點酸。
倭國那邊的跟中華的人接觸,大家都是漁民,學會了。
最初的包飯其實是生魚肉與帶著的蒸飯一起吃,等著撈到紫菜了、海帶了、能吃的海草了,混合著吃。
李易在跟永穆公主講,說了一些永穆公主沒經歷過的情況,永穆公主卻聽懂了。
「李郎,你是說現在海邊的人帶著蒸煮好的米出去打漁,遇到什麼就吃什麼?」
「對,但是容易生病,所以他們把梅乾菜帶著,包著飯吃,梅乾菜里有當地人適應的菌群。」
「包著飯糰吃,再加上海里的一些東西就沒事兒了?張九齡送來的梅乾菜就挺好吃的,當地難道不帶著梅乾菜出海?」
永穆公主從未見過大海,只是自己理解。
「對呀,真正的壽司應該是蒸煮的米飯配合著梅乾菜,而不是紫菜。」
李易覺得這一瞬間自己發現了歷史上的一些秘密。
當初倭國的漁民在跟中華的漁民學習的時候,中華的漁民吃的是梅乾菜與稻麥蒸煮物。
梅乾菜里有亞硝酸鹽,亞硝酸鹽在李易那時屬於致癌的東西。
但它同時有殺菌,一艘漁船出海幾天,吃的東西會變質,跟梅乾菜放一起,梅乾菜里的亞硝酸鹽殺菌。
然後撈到了魚,吃魚肉,就一起吃。
李易想著,自己都傻了。
「我滴個天啊,壽司最開始的時候應該是蒸煮米配合著梅乾菜,加上捕撈上的魚肉,而不是紫菜、海帶。
海里上哪找那麼多的海草?大家都在漂著。這是真相嗎?我可以寫論文嗎?
我要求不高,只要在兩個文刊上發表就行,一個是《科學》,一個是《自然》。」
李易嘟囔著,一把拉過永穆公主,吧唧一聲親永穆公主的臉上。
他覺得他發現了世紀大秘密,壽司的最初,根本不是紫菜和魚肉包飯,是梅乾菜。
永穆公主的臉和脖子都紅了,她咬咬嘴唇,去看大丫頭。
大丫頭似乎啥都不知道,在看狗狗。
「李郎,你怎麼這樣,光天化日的。」永穆公主小聲說。
「對對對,白天不行。」李易趕緊道歉。
「東主,村子裡專門給你修了一個院子。」剛才似乎什麼都沒聽到、看到的大丫頭突然出聲。
「你會算術嗎?」李易看著大丫頭問。
「簡單的知道。」大丫頭說著低頭,覺得自己很笨。
「我找人專門教你,你以後就是財務總監,就是看著別人花錢時找毛病的那個,很厲害。
對,厲害,比會計和出納還厲害,工資,不,工錢,也不,是俸祿,你屬於朝廷命官。」
李易要給大丫頭安排職務,太聰明了。
關鍵是懂事兒,俗話怎麼說來著?
不打勤、不打懶,就打那個不長眼。
這個大丫頭顯然屬於有眼力見兒的存在,之前不出聲。
等著關鍵時刻,突然就提有單獨的院子。
「謝謝東主,東主,我給院子的炕先熱一下,你們睡著舒服。」大丫頭趕緊表態。
「不,聞恬今天晚上跟你一起住,我自己一個人會處理好,我知道怎麼燒火。」
李易拒絕,不行,開什麼玩笑,這要是在一個炕上住,會出人命的。
人之所以是人,跟畜生就有差別。
「嗯!晚上咱倆一起住。」永穆公主與大丫頭說,她是大公主,以後若當地人知道了,怎麼說?
「啊?」大丫頭問號多了。
「咱村子裡有啥吃的,我和聞恬都不能吃狼肉,晌午都過了,晚一點吃吧,先吃西瓜。」
李易直接換個話題,他發現自己餓了,問食材的同時也是了解當地情況。
今天就四更吧,又欠一更,實在是沒法繼續碼了,現在快凌晨三點了,農家一直沒吃飯,明天補今天的,欠了十一章了吧。感謝兄弟姐妹們的訂閱、月票、打賞、推薦、收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