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謝謝抬愛,可我女兒只有六歲 [月票加更]
宋筠一路上瘋狂暗示姐妹們不用替她隱瞞,完全可以對家裡人說說,她們也都明白了宋筠的意思,紛紛拍胸脯保證,包在她們身上。
當然了,回家還是要說實話的。她今天脾氣來得太急, 處事有些不夠謹慎,雖然最後補救了一把,但也挺多破綻的,尤其是孫二的身體狀況,她實在沒辦法補救了。
主要是現代人吧,絕大多數都不能接受煉銅這種事,哪怕對方也只是十歲的男孩子,但他的行徑很明顯有成年男人的影子了。
宋筠只要一想到她可能用這樣的引誘態度去對待其他人家的小娘子,哪怕是她並不喜歡的王雅纖,她都覺得接受不了。
回了家,和家裡人打了招呼,還不等宋筠說話呢,老太太眼睛很尖地發現了問題:
「你左手的手鐲呢?去玩一趟還能玩丟了?」
行吧,宋筠本來想等宋念回來一次性說的,現在只能這樣那樣地和祖母以及自家親娘先說一遍了。
當然,不太和諧的地方她沒多提,比如踢到對方下腹,又不小心踢到下腹以下的部位。這都屬於不重要的細枝末節,她忽略了,統統稱為「踢到了他的肚子。」
當著宋筠的面, 沈氏再恨得牙痒痒, 也沒表現出什麼, 反而安慰道:
「可能只是哥哥想和你交個朋友呢?你要是覺得不舒服, 就離他遠一點,不要多想了。」
她主要是怕給女兒留下什麼不好的印象,用現代的說法就是, 怕她留下心理陰影,所以儘量把這事兒當普通交朋友去看待。
至於私下該怎麼和孫家協商,那就是他們做長輩的事兒了。
宋老太太難得地和兒媳婦維持了同樣的想法,也沒破口大罵孫家,甚至還想著怎麼把這事兒壓下去,別傳出不好聽的話來。
宋筠把後續問題交給長輩們,就不操心旁的了,又重點說了下陳姨娘和陳氏之間的關係,然後好奇地問老太太:
「祖母,您知道嗎?我怎麼從來沒聽說過啊。」
「又不是什么正經親戚,有什麼好說的,難道讓你個好好的小娘子,和他孫家的妾室攀親戚,不嫌丟人啊。」
宋老太太隱約知道陳氏有個做妾的堂姐,但她沒太細問,就像她說的,都自甘墮落地做了妾室,那的確不算什么正經親戚了。
有的人家或許覺得送女兒去高門大戶當寵妾是很有面子的事兒,但多數讀書人家是很避諱這種行徑的,甚至姻親家出了這樣的事兒,都會減少來往。
宋姑母和孫家還是有些來往的,但一直是和孫家老太太以及孫夫人來往,從來不過問陳姨娘如何。至於陳氏是怎麼把自家閨女送到孫二郎眼皮子底下的,那就不知道了。
宋老太太暗暗記下這事兒,準備抽空提醒一下大姑姐,原本嫁個庶子就不是什麼好事了,如果再嫁個人品有瑕疵的庶子,那真是幾輩子積攢的名聲都不夠往裡填補的。
雖然王雅纖和孫二郎目前並沒有結親的風聲傳來,但十歲上下的小娘子了,連表妹學什麼字帖都要告訴外男,那就有點危險了。
該告的狀告完了,宋筠中午吃撐了,選擇放棄晚飯,回臥房休息一會兒。
白芷剛剛在宋老太太她們面前沒敢說話,跟著宋筠出來了,就開始絮叨了:
「你看,我說跟你去吧,你不許,我若是去了,哪能讓他接近了你啊。要說他們家丫鬟也是,怎麼能放客人獨自待著呢?」
白芷說的是下人,其實是有些埋怨孫若瑜,覺得她不該扔下筠姐兒自己走開。
必須說,正常人的確跟不上奇葩的腦迴路,這也是孫若瑜和宋筠根本沒想到的地方。
要說他們惡毒吧,還沒惡毒到毀了你名聲讓你嫁不了旁人的地步;要說不惡毒吧,算計個小女孩算什麼事兒啊。
不理解,真的。
宋筠理虧,知道出了這檔子事兒,以後沈氏對白芷的要求就更高了。說不定還得讓她學學拳腳,誰讓宋家下人少,做不到電視劇里那樣一個人有十幾個人伺候的排面呢,只能辛苦白芷了。
回了臥房,把白芷哄走,讓她去幫李婆子的忙,自從青麥被買走,家裡人手嚴重不足,宋筠基本上輕易不拘著白芷在自己身邊待著,畢竟掙錢要緊。
宋筠換了輕便的衣服,拉開凳子,坐在書桌旁,發了會兒呆,雖然結局不盡如人意,但那道乾貝四絲是真的香啊。
她從空間翻出一個本子,又拿出一根水筆,默默寫手帳,重點是得把菜譜大致記下來,這要是穿回去,都是珍貴的古代菜譜啊。
閒來無事,她又畫了幅簡筆畫,重點描繪了一下「宋俠女拳打軟腳蝦」的熱血場面。
唉,穿越到古代,連漫畫都沒得看了,只能畫了給自己看,也不知道她追的那本妖怪在現代的日常生活的漫畫完結沒有。
晚上宋念回來時,已經在別人口中聽說了另一個版本的「真相」,就是那個「惡徒冒充孫二郎搶奪宋家小娘子手鐲,最後被她一腳踹倒在地」的故事。
回來後三個人一合計,這不對啊,又一塊兒來找宋筠了。
宋筠這才發現她忘記說輿論戰的事兒了,連忙說了一番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在贏得老太太一句「腦袋瓜聰明,像你祖母我」後,她功成身退,把剩下的事交給長輩們了。
第二天一早,傳說中「甜美」如棉花糖的孫縣丞就帶著老娘來了。
沈氏沒讓宋筠露面,覺得這事兒不該讓小孩子聽,但宋筠實在是好奇孫二郎的情況,她有不能等開學的時候問孫若瑜「你二哥走路姿勢有變化嗎?」,所以只能在屏風後面聽壁角了。
兩個老太太你來我往的一通互懟,還伴隨著孫縣丞呵呵呵的傻笑聲,真不愧是傳說中被罵也不生氣的棉花縣丞啊,夠能忍。
但沈氏卻忍不了了,尤其是那個老婆子口口聲聲「我家二郎只是喜歡妹妹,想和她說說話而已。」
沈氏不由得冷哼:
「謝謝您家抬愛,但我家女兒只有六歲,怕是沒法子回應孫家二郎的喜歡。更何況,哪怕我女兒今年十六歲了,我家也沒有繞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私相授受的傳統,建議您孫子回他外祖家找妹妹去,可別來我們清清白白的人家撒潑。」
沈氏想到閨女昨天晚上心心念念的手鐲,也決定要回來,她倒不是心疼銀錢,而是不希望閨女的貼身首飾在別人手裡拿著。
她又補充道:
「另外,如今怕是不少人知道您家有個歹人強搶我家女兒手鐲的事兒了,我們給您家留了個面子,沒直說歹人是誰,所以做我們還是坐下來好好談談如何解決這個事兒吧,省得明天孫家成了百姓們口中的賊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