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鄉間野神

  周大戶的女兒,生得貌美如花,性格溫婉,是臨武縣內,不少年輕公子哥心怡的女子。¤ (¯´☆✭.¸_)¤ ❻❾𝕤Ħᵘא.ⒸⓄ𝐦 ¤(_¸.✭☆´¯) ¤

  如此下場,令人唏噓。

  本是鴛鴦失蹤案,最後變為了惡虎吃人案。

  若說回來,周大戶更心愿,二人就此遠走,而不是葬身虎肚。

  縣令朝眾人說起此事,也是感慨不已,說話時順勢讓店家搬來個椅子,與五人坐在了一起。

  李長笑旁聽到此故事,幾杯酒下肚,目光閃過一抹異色。

  臨武縣虎患猖獗,所以對於有能耐打虎殺虎之人十分尊敬,就算貴為縣令,也以與他們交好為榮。

  聽聞幾人在此飲酒,縣令便快快趕了過來,剛剛那番講述案情,也不過是為了快速拉近距離,好順勢加入酒局。

  縣令直到坐下才注意到,還有個白衣劍客也在。

  兩人目光對視,含笑著點了點頭,便算是打過招呼了。

  縣令哈哈一笑,舉起酒杯,就要敬幾人一杯,他不愧是讀書人,說話好聽,很快打成了一片。

  一杯酒下肚,他大手一揮,說此次酒局他請了,不能讓臨武縣的打虎英雄破了費。

  這一套下來,四人頓時被縣令的氣度折服,感到受寵若驚。

  李長笑看在眼裡,笑了一笑,覺得此人難怪能擔任縣令,將這臨武縣治理得井井有條,手段著實不凡。

  「劉兄,你們縣虎患如此嚴重,那平日的外出怎辦?」李長笑突然問起道。

  劉標是四人打虎隊中,最為年長的人,樣貌普通,身材矮小但全身都是腱子肉。

  劉標還未開口。

  縣令便解答道:「自然是仰仗土地老爺了。」

  「我縣四面環山,有條不成文的規定,每月的月初、月中、月末各三日,是土地老爺的活動日。」

  「在這段時間,通向外縣的路上,虎患會少很多,一般而言,外縣的商隊,會趁此時間進入我縣做做買賣。」

  「其餘時間,我等若是想外出,也不是不可以,不過路遇惡虎的概率不低。」

  「不過,若是外出前,去到土地廟裡,祭拜一下土地老爺,就算遇到了惡虎,也並非死路一條。」

  縣令說到此,悠悠一嘆,這臨武縣惡虎傷人吃人事件,時常發生,而他對此,沒有任何辦法。

  縣令似乎想到了什麼,接著說道:「那對喪命的鴛鴦,因為是私奔,所以走得匆忙,未提前祭拜土地老爺。」

  「若是提前祭拜一番,得老爺庇護,應該就不會發生這種慘劇了。」

  李長笑覺得蹊蹺,從這些人口中得知,這土地老爺應該並非單純的迷信,而是真的起到作用的。

  ……

  酒樓散去。

  李長笑自個找了個客棧,睡了一晚後,便去櫃檯退了錢,原因是客棧漏水,而且床已經發霉,這種條件,還不如睡在大街上呢。

  清晨時分,萬物復甦,他去了臨武縣的早市,雖說是窮鄉僻壤之地,但此地的風土人情,還是頗為獨特的。

  他看到一個大嬸,拎著一筐黑色的爬蟲,在市場兜售。

  離譜的是,不到片刻,便被人搶光了,李長笑還以為是買回去油炸,可哪料下一秒,一名小姑娘抓起一隻黑色爬蟲,就是丟進了嘴裡生嚼生咽。

  嘎嘣的聲音傳來。

  又走幾步,有買綠豆糕,清湯麵…等等。

  逛了一圈,李長笑發現,此地的殯儀行業尤其發達,採用的是罕見洞葬。

  所謂洞葬,便是在懸崖峭壁上,鑿出一個洞口,將棺材放進去。

  因為此地虎患嚴重,曾經也試著土葬過,不過卻被惡虎扒出屍首,被啃食的殘破不堪。

  沒人願意親人死後,還不得安寧。

  又走幾步。

  便是遇到一些香火店,李長笑走入其中,買了兩支香,然後和店家打聽了一下,那土地廟要如何走。

  店家熱情的指了指路,然後見李長笑是外地人,便將一些禁忌,和他說了下。

  首先,土地老爺不喜歡打擾,上完香就速速離去,不可久留。

  其次,不能盯著土地廟,超過三秒。

  按照店家的話,李長笑走出了臨武縣,朝著西側的一座山走去。

  因為這條路時常有人來往,泥土已經被踩嚴實,所以走起來並不費力,倒是土地廟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程,可就有些費力了。

  走了半天,李長笑確定,自己已經到達了位置,卻沒見著,想像中那如河母廟一般,香火繚繞的高大廟宇。

  只看到了一座,不過是半人高,用黃泥磚磊成的小神廟。

  只是這座不起眼的小廟,卻將整個臨武縣的香火,盡攬囊中啊。

  在看到這座廟的一剎那。

  李長笑心中的疑惑,瞬間便解開了。

  原來…

  是個野神。

  山水有神靈。

  朝堂認同並且冊封神位,跟腳清明,才能算是正統神仙。

  而這座廟宇。

  三者皆無。

  正統的土地廟,其實也並無太多講究,只需縣誌記載便算跟腳清明。

  而這種土地廟,並不會建在半山腰,只會建造在山腳或者村頭,方便供奉。

  不太可能,有人建在半山腰,每次上香都要翻山越嶺,為自己添麻煩。

  這說明這座小廟,來路不正。

  或者說,這座廟其實並非土地廟,而是一座,不在正統,不知何處來的的鄉間野廟。

  這種跟腳不明,來歷不詳,又是設立在如此偏僻之地的小廟,一般而言,是無人敢供奉的。

  因為不知道,會招惹到什麼東西上身。

  李長笑繞著小廟轉了一圈,因為廟小,所以只花了三兩步。

  如若有臨武縣的人在此,一定會罵他不敬神仙,這輩子怕是出不得本縣了,否則定會葬身虎口。

  這座廟很小,裡面放置著神像,而廟的正前方,則是堆著一個錐形的大土堆,土堆上插滿了香。

  香灰落在土堆上,混在沙土中,而那上浮的香火,則是飄進了矮小的野廟當中。

  雲霧繚繞,讓人看不清,裡面的土地像。

  想研究香火一道的,並非只有慕琴師徒,只是不是誰,都有她的本領,能建造如此大規模的廟宇,在幾乎一洲之地,收攬香火。

  李長笑估計,這野廟的主人,便也是一名修士。

  而如果自己沒猜錯的話…

  裡面就供奉著他的神像。

  李長笑伸手進土地廟中,抓住裡面的土地像,拽出這座小廟。

  觸感粗糙,並非金身,而是由泥土燒制出的泥身。

  不過常年受香火薰陶,泥身表面,有一些發黑。

  泥身的頭部,被一塊白布包裹著,李長笑掀開白布,終於得見其真容。

  竟與那昨日一同飲酒的縣令,足足有七八分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