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你得跟我們走一趟,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
工作人員馬上給局裡報了材料。
畢竟這可不是個小案子,按照他們幾人當前的資歷是無法對嫌疑犯進行定罪的。
根據國家的刑法……
銷售金額超過百萬元以上,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雙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雖然工作人員並沒有判定店老闆的具體的銷售金額,但是他手裡面的囤假貨總價值,這就已經超過百萬元。
店老闆看見那鐵證如山的假產品,自己則是一臉苦逼。
他這頓打不僅是白挨了,而且還面臨著刑事責任。
他不禁有些後悔,自己當初為什麼要跟餘歡水對著幹?
如果老天爺要是再給他一次機會的話,他肯定會早日回頭、及時收手。
看著店老闆遭到了應有的處罰。
餘歡水鬆了一口氣,自己目前也算是為民除害了。
不過這傢伙還真的狠,光是囤貨的價值就超過400萬。
看來這傢伙真是個黑心商人。
要是不把這傢伙處理掉的話,還也不知道之後還會禍害多少人!
餘歡水從心裡覺得,遇到這種事情最好直接舉報,決不能姑息養奸。
目前,地方工商監管部門對於這方面管理的挺嚴的。
如果舉報的話,還會有現金獎勵的。
當然,一般情況下,除非情節十分惡劣,否則的話,處罰力度不是很大。
按照當前的情況來說,400萬已經夠這小子把牢底坐穿了。
此時,餘歡水電話又響起來了。
餘歡水看了一眼手機,自己的臉色不太好看。
因為這個電話是他父親給他打過來的。
對於這個父親,餘歡水可是沒有任何的感覺。
當初他父親拋棄母親的時候,可以說是果決非常。
從小到大以來,他根本沒有盡過一個當父親的責任。
後來,他又找了一個女人,結了婚後生了個弟弟。
而現在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馬上要結婚了。
誰知道,老父親居然張口閉口就問他要錢。
「喂!歡水啊!」
「你現在在哪呢?」
「告訴你個大喜事啊!」
「你弟要結婚了,你現在得給老子拿6萬塊錢。」
「這錢你弟以後會還你的,一家人就應該互幫互助的嘛。」
電話的那頭的老爺子,用命令的口吻和餘歡水說道。
「不給!」
「我又不是他爹,我憑什麼給他錢讓他娶媳婦!」
「之錢你愛要找誰要誰要,反正別來找我!」
「我可不想當爹!」
餘歡水說的很理直氣壯,絲毫不給老父親的面子。
餘歡水可並不是沒錢,只是他真的不給。
憑什麼給他錢?
當初他拋妻棄子的時候,可曾想過以後會來找兒子要錢。
而且還是為了這不三不四的弟弟結婚。
不給!
打死都不能給他這錢!
餘歡水說完以後。
那邊沉默了片刻。
隨後便爆炸了起來!
「小子,你是想翻天嗎?」
「你要記住,你是老子我養的,我是你爹!」
「要是沒有老子的話,你還不知道在誰的肚子裡呢!」
「快點把錢給老子送來!」
看起來,那邊應該非常的生氣!
他也覺得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子問要點錢怎麼了?
「不給!」
「打死我也不可能給你錢的!」
餘歡水內心非常平靜,他現在已經看清楚了所謂的人情冷暖。
現在人心就是這樣,有時一心總想著自己的利益。
「你要是不給老子錢的話,老子立馬就去法院告你!」
「有本事你去告啊!」
「到時候,看看法院究竟是怎麼判的?」
說完之後,餘歡水直接瀟灑的掛了電話。
對於這個所謂的父親,餘歡水是沒有一丁點的感覺。
從一開始,他就沒有盡過一點做父親的責任。
反而事事都需要餘歡水去替他操心。
餘歡水在心裡也是鬱悶,他這個父親究竟是怎麼當的?
現在可好了。
自己跟別的女人生的兒子結婚需要錢了,反過來想起他這個兒子來。
世界上哪有那麼好的事?
總不能事事都讓你占了先機吧!
餘歡水趕緊回家,心裡想著自己的兒子恐怕都餓壞了。
餘歡水可以沒有一個好爹,但是兒子必須有一個好爹。
「爸爸,剛才去哪了?」
「怎麼回來的這麼晚啊!」
「我還以為爸爸掉廁所里了呢!」
余晨的肚子現在餓得咕咕叫。
餘歡水要是不做飯的話,孩子也只能餓著。
「爸爸剛才為民除害去了,所以才耽擱了些時間!」餘歡水隨口說道。
不過他說的倒沒錯,剛才餘歡水還真是去為民除害。
餘歡水也不磨嘰,趕緊下廚房給孩子做一頓熱乎的飯。
現在就是他們爺倆住在一塊,自己得好好照顧一下余晨。
……
與此同時,餘歡水前小舅子家裡也出現了一件大事!
「怎麼搞的?你怎麼能欠這麼多錢!」
餘歡水的前岳父,臉色非常的難看。
他也沒有想到兒子居然欠了一屁股的高利貸。
雖然知道兒子一直在拆東牆補西牆,誰能想到危機就在今天突然爆發了!
他們粗略的算了一下,目前欠下的債足足有一千四百多萬!
就算是賣了他手裡的房子,恐怕這都沒辦法還清楚欠的債!
「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欠了這麼多!」小舅子一臉懵逼。
到現在都沒有反應過來,自己怎麼能欠這麼多錢。
「姐,你可得幫幫老弟啊!」
「弟弟的身家未來可都在姐姐您的手裡了呀!」
小舅子嚇得趕緊跑到了甘虹那裡。
對於他來說,目前這個姐姐可是自己唯一的希望。
「姐姐,你不是跟餘歡水離婚了嗎?」
「對了,你們兩個不是有點共同財產嗎?你看能不能勻給我點錢呀!」
甘虹可以說是他最後的希望。
只要甘虹能夠從餘歡水那裡弄來錢幫他,他或許可以度過這個難關。
「那些東西根本不是我們的共同財產,在法律上,那些錢財也不會判給我!」
「再加上,我是這場婚姻的過錯方,餘歡水無論在道義上,還是在法律上,他都比我更具優勢!」
「更何況,孩子的撫養權都在餘歡水的手裡。」
甘虹目前也是非常的懊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