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6章 目光

  人生道路的冒然改變,不管做好了怎樣的心理準備,到了真正實行的時候,心裡總會潛意識的拒絕這樣的改變。

  不管再怎麼明確從此與眾不同,但變成了異類之後,張嵐下意識的就是在尋求隱藏和躲避。

  什麼人前顯聖、靈氣復甦之類的,張嵐沒有那樣強大的心理去面對。

  農村家庭出生,就是後來在網際網路的行業工作,但做的也不是與人打交道的事情。

  沒有經歷過大的挫折,也不成在風口浪尖之上起舞,一朝風來,有些人選的是迎面之上、乘風而起,張嵐選的是隨風而動、隨波逐流。

  說了解決辦法之後,張嵐就轉開了話題。順口提醒崔建章,歸根結底有病了還是要治療。

  再怎麼往迷信的方面去想,疾病到了身上,先治療才是正經事。

  秦詠君在和人商量開發的事情該怎麼辦,張嵐這邊把張志用兩個人送走之後,一時之間沒什麼事,就準備歇一會。

  剛準備起身去換個衣服,手機就響了起來,拿過手機一看,小姨李秀蘭打來的電話。

  這會打電話能有什麼事?張嵐有些疑惑得接通之後,電話的另一端傳來了小姨焦急的聲音:「張嵐你現在有時間嗎?能不能來市里一趟?」

  「怎麼了小姨?出什麼事了嗎?」電話里的聲音有些亂嘈嘈的,似乎是有人在吵架。

  「你小姨夫剛才和樓上的人打架,報警了之後警察過來了,說讓去驗傷,驗過傷之後去派出所錄口供,我問問你在醫院有熟人沒有?有熟人的話你下來跟著去叫醫生開個證明。」張嵐小姨說道。

  揉了揉眉心,張嵐有些無語的問道:「這個打得很嚴重嗎?」

  「嚴重倒也不嚴重,就是那個樓上的女的指甲可長,把你小姨夫臉上挖了好幾道,警察來了調解不了,就開證明說讓先去驗傷,驗過傷之後再去派出所說這個事。」

  「行,那我知道了,等會我開車下去,你和俺小姨夫先去醫院找醫生看看,之後再去指定的地點找法醫驗傷。這個醫院裡隨便找個醫生他也開不了有法律效力證明的。」張嵐開口說道。

  「噢,警察也說了,讓去市里人民醫院法醫鑑定中心開證明。」張嵐小姨說道。

  「對,就是去法醫鑑定中心開出的證明才管用。照小姨你說的,估計就是個輕微傷,你們先往那裡去吧,我後邊開車過去。」張嵐開口道。

  「那中,我和你小姨夫先去醫院,後面你到了給我打電話。」

  「中,我到哪了給你打電話。」

  掛了電話之後,張嵐心裡琢磨了一下,和秦詠君說了一聲之後,拿著車鑰匙出門開車,往滄河市里駛去。

  到了人民醫院,張嵐在門口的停車位上停好車。下車後遠遠的就看到小姨和小姨夫兩個人站在門診樓的大門處。

  看到張嵐之後,兩個人朝著張嵐的方向走了過來。碰面之後,張嵐小姨開口說道:「都說讓你不用下來了,到這一見面才知道,鑑定中心那個主任就是山上的人,和你姥姥還是近門,說清之後直接的就安排人驗傷開鑑定書了。」

  「沒事,我這也沒啥事,都出來了就過來看看。鑑定的是什麼意見?」張嵐開口問道。

  「輕微傷,那法醫說要不是耳朵邊叫抓了一道狠的,輕微傷都夠嗆。我覺得都沒啥事,樓上那人叫我踹的那一下也不輕,警察來調解了差不多就行了,你小姨不願意,說就是要經公。」小姨夫楊全勝在一旁笑著說道。

  「你說的這是什麼話,我為什麼要經公。那個女人她欺人太甚,這又不是第一回,光吵架我都和她吵快半月了,今天她還敢先動手打人,說啥都不能調解,必須得經公,必須得讓她賠錢,不然就去坐牢,還治不了她了。」

  能看得出來,張嵐小姨是滿心的要給對方一個教訓,小姨夫楊全勝覺得雙方都打架了,沒必要死纏著不放。

  「這是因為什麼啊?能吵半個月的架,今天還打起來了?」張嵐有些好奇其中的原因。

  「就是現在家屬院那樓上吧,原來的住戶今年一家搬到了香市,把房子出租給了一個附近上班的女的。這個女的經常半夜兩三點回來,回來也不睡覺,在樓上砰砰喳喳的洗澡做飯,回回都是。你小姨找過她幾回,也吵了幾回。今天剛好我和你小姨出門的時候在電梯裡碰見了,兩句話沒說對在電梯口又吵起來了。」

  「後來也不知道你小姨哪句話把那個女人說惱了,直接伸手要打你小姨,我上前把人攔一下吧,她還追著拿手抓我,我一急一腳把她踹飛了。緊跟著就是警察過來了,調解不下來就讓來驗傷了。」小姨夫楊全勝把事情的經過簡單的說清楚了。

  張嵐點了點頭說道:「經公就經公吧,驗傷的鑑定報告什麼時候能出來?」

  「明天早上八點過來拿,到時候拿著驗傷報告去派出所說事。」

  「那小姨你要有個心理準備,我估計著這個是最後和稀泥的情況比較大,經公的可能性不大,最終估計還是調解。」張嵐想了想和一旁的小姨說道。

  「不管是啥,都得讓她賠錢。你看她這把人挖的,不講理了還,我跟她沒完。」張嵐小姨指著楊全勝的耳後說道。

  「這沒啥事啊,都是皮外傷。剛才那醫生都說幾天就沒事了,你別在這厲害了。」楊全勝覺得沒什麼,可能是覺得和一個女人打架,結果現在還要對方賠錢有些丟人。

  「咱別在這說了,先回去看看今天的事有沒有監控吧。如果沒有監控的話,這個事就是想讓人賠錢也沒有那麼容易。」張嵐開口說道。

  對於兩個人打架這種事,在雙方的都沒什麼事,事情不大的情況下,就是想經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除了一個辦案率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調解成功能省好大的勁,一般情況下,警察的首選都是調解。

  處理打架這種事,一般首先看的就是事發的時候有沒有監控,其次是誰先動的手,有沒有還手,還手的話誰的傷更重。

  依次一項項的判定下來,至於為什麼產生糾紛、誰有理誰沒理,誰罵的難聽,誰先激怒誰,除了打架雙方和吃瓜群眾,沒有人在乎。(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