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宋江:他竟挖我牆腳
都頭!
唐中期諸軍統帥之稱,後為一部軍隊為一都的長官之稱。唐僖宗時,當權宦官募神策新軍五十四都,各都長官稱都將,亦稱都頭。
到了大慫,長期對武官的打壓和挾制,武官的權力大大減弱。雖然沿用了「都頭」這一官職名,但與唐朝的「都頭」完全是兩個概念,不可同日而語。
按照北宋的兵制,都頭和指揮使是步兵的官職名稱。一個指揮使管理五百人左右的隊伍。指揮使下分三個都頭、五個副都頭、十個將領。
因此一個正都頭一般管理一百多人。
至於朱仝、雷橫、武松這樣的縣衙「都頭」,雖稱呼為都頭,但其實並非武將官職。
蓋因地方行政權和軍權是完全分開的,官員也分別屬於兩個相互之間沒有隸屬關係的完全不同的官僚體系,知縣並沒有地方的兵權。
顯然不管是陽穀縣的知縣還是鄆城縣的時縣令,都是沒有權力封武松為「都頭」的。
武松進縣衙辦事,相當於縣衙衙役的首領,專門管理一縣之內的治安和其他與治安有聯繫的事務。
所謂「都頭」也只是知縣為了恭維武松而給的尊稱。
放在現代社會,武松所擔任的官職,相當於一個縣的分管治安的總隊長。
並不屬於官,而是吏。
可即便如此,其權利自也不俗。
所謂縣官不如現管,一個治安大隊長,可以幹的事大著呢!
比如晁蓋、劉唐等人劫取生辰綱後,被官府探知身份,知縣便讓雷橫與朱仝前去捉拿,卻被他們私放了。
比如宋江殺了閻婆惜,逃回了老家,也被雷橫私放了。
縣令高高在上,幹活的還是吏員。
只要功夫用得深,合力架空縣令也不是不可能。
武松在雷橫身上得了名望,在曹傑手裡拿了銀子,當晚便走馬上任,籠絡他那一眾兄弟去了。
告別宋江、朱仝,曹傑取了些【藥】,問明了雷橫家方向,大步走去。
宋江貫會用銀子助人,他曹傑則習慣用【藥】助人。
「老爺,曹大官人送來了藥。」
當了多年都頭,雷橫自然也置辦了家產,招了幾個使女、小廝照顧生活。只是常年打熬肉體,煉精養氣,並未娶妻納妾。
有詩云:
二八佳人體似酥,腰間仗劍斬凡夫。
雖然不見人頭落,暗裡教君骨髓枯。
對於煉精的武者,女色乃是大敵。
不要說宋江、雷橫不近女色了,棍棒天下無雙、水滸武功第一、江湖人稱「河北三絕」的盧俊義也不近女色。
煉精煉精,煉化精氣強化肉身,在女人身上浪費,豈不可惜。
也就曹傑獲得了【曹賊】的命魂之相,在命魂天賦的加成下,才能日夜操勞而不損根基。
「藥?咳咳……」
喉嚨發癢,忍不住一陣咳嗽,血腥味瞬間上涌。
雷橫揉了揉發悶的胸口,想起武松他便生出一股無力感。
江湖人,惺惺相惜的還是拳頭硬度。
打服了,那就真服了。
武松的實力,雷橫不得不承認,確實勝他一籌。
「曹大夫遣誰送來的?」雷橫咽下了喉間的血,沙啞著嗓子問道。
小廝將藥放在桌子上,回道:「曹大官人親自送來的。」
「嗯……」
雷橫本沒多大反應,聽到此話瞬間抬起了眼皮:「他人呢?」
「曹大官人送來了藥,交代了服用藥量,說不好打擾老爺休息,便離開了。」
「……」
雷橫的臉色微微動容,以他的肉身強度,這種傷勢不用服藥三五天便能痊癒,但他還是拿了藥,按照曹傑交代的藥量,吞了下去。
【赤腳醫生】三大神藥,抗生素+消炎藥+止疼藥。
煉精武者身體素質又強,耐操,不用擔心藥物的副作用,憑著這三味藥,曹傑就能穩坐神醫之名。
那宋江花銀子打造了偌大的名頭,呼保義、及時雨,一眾江湖好漢遇到了納頭便拜,口稱哥哥。
曹傑起步雖慢了點,但用銀子能完成的事能算事?用救命的藥來籠絡人心,才能真正地讓人感恩。
雷橫服了藥,不過一盞茶的時間,他便感到胸口不痛了。
心中直道「神藥、神醫」!
這時,宋江、朱仝結伴而至。
「雷橫兄弟,勝敗乃兵家常事,等養好了傷,我等再尋那武松戰上一場,必不會墮了你插翅虎的名聲。」
雷橫現在心情好多了,擠出笑容道:「哥哥不必安慰我,那武松端的好武藝,而且力大無窮。都說晁保正力能托塔,我看那武松也不弱托塔天王分毫。輸給他,我雷橫心服。」
朱仝用手捏著他的虎鬚髯,只見他面如重棗,目若朗星,似關雲長模樣,開口道:
「我雖未和他交手,但看他拳勢,著實不是我能抵擋的,還有那腿法,更是玄妙至極。乃是貴妃醉酒玉環鴛鴦腳!雷橫兄弟,今日是你得了便宜啊!」
雷橫、宋江面露疑惑,問道:「朱仝兄弟何出此言?我看雷橫兄弟也只是輸了一招半式。」
朱仝微眯雙目:「貴妃醉酒,要得一個醉字。那武松要是喝了酒,大醉而戰,不要說你雷橫,便是伱我兩人聯手戰他一人,吃虧的還是我們。」
雷橫不免又想起被武松支配的恐懼。
「真是好漢!」
宋江目光一閃,隨之朝著雷橫道:「我這裡得了曹大夫的幾粒藥,兄弟先吃藥養養傷。」
雷橫微張嘴,紫棠色麵皮抖動了一下,訥訥道:「公明哥哥,曹二哥剛剛送了藥來。」
宋江掏藥的手頓時一頓,擠出笑,說道:「怎不見?」
「曹二哥送了藥並未進門,就離開了。」
「哦!」
宋江面上平靜,心中卻是大急。
從來只有他籠絡江湖好漢的,說知道今天竟然被人偷了家,挖了牆腳,這還了得。
『狗賊,我還未和武松說上幾句話,你倒來給我雷橫兄弟送藥了。』
…………
宋江的心思暫且不提,曹傑挖了一鋤頭牆角,便摸著黑往回走。
這時,黑暗中出現一連串腳步聲,隨之露出一個匆匆忙忙的身影。
「呀!當面可是閻王敵曹大官人。」
來人止住了腳,納頭拜了下去。
「你是?」
「我叫唐牛兒,是個小幫閒,上次俺老爹生病,得了大官人一粒藥,這才活了下來。」
唐牛兒?
這不是宋江怒殺閻婆惜後,幫他逃離閻婆拉扯的那個倒霉鬼麼?後來被時文彬以「故縱凶身在逃」的罪名,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
「哦,是唐兄弟啊!你爹可痊癒了?」
「大官人喚我唐二便是,我爹好了七七八八,只偶爾咳嗽。」
「如此便好。」
「大官人,俺家是賣糟醃的,今日巧遇大官人,這些糟醃您帶回去下酒。」
「這……」
「都是不值錢的玩意兒,大官人莫要嫌棄。」
「那便謝唐二哥了。」
「不謝不謝,大官人太客氣了。」
目送曹傑離去,唐牛兒感嘆道:「真是菩薩下凡,藥王爺轉世……糟了,糟醃送給了大官人,俺還要再跑一趟……」
宋代就已經有外賣服務了,幫閒就是黃袍騎士,也叫做索喚。
唐牛兒只是個小人物,卻也反映出曹傑在鄆城的聲望地位,已經隱隱然超過了宋江,成為新一代的江湖代言人。
挖人的感覺實在太美妙,哼著歌、提著糟醃剛回到三進的小院,就見阮小七百無聊賴地坐在門檻上,一見他回來,就嚷嚷起來:
「二郎,你可回來了。有個唱曲的,說縣令將她送給你當使女,但武大說你拒絕了,讓她回去找宋江,她正哭著呢!煩死個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