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
方世勛接通了手機來電。
一個有些熟悉的號碼打進來,其實這是華藝一個高層領導。
「小勛!」
「是我,胡大同。」
對面傳來一道中年男子的聲音,語速很平穩又流露出一些善意。
「哦。」
「胡總監!」
「有事情麼?」
方世勛態度倒是很平淡。
其實前身跟對方接觸不多。
平時主要跟趙婧萍那邊聯繫,胡大同算是華藝的高管領導了。
平日裡也不會過問某個明星。
現在對方竟然親自打電話來,那顯然不是聊聊天嘮嘮嗑。
其實。
方世勛心中已經大概猜到對方的來意了。
無非就是奔著他來的。
更準確來說是奔著他的歌來。
現在他發的幾首歌曲都已經走紅了,特別是《藍蓮花》。《海闊天空》展現出令人驚訝的才華。
這肯定吸引了某些人的注意。
畢竟成年人的世界。
只看利益!
娛樂圈這種地方更加是如此,只要你有資本那就圍著你轉。
一旦你失勢了那自然而然就會被他們毫不猶豫地踩上幾腳。
恰好!
現在的方世勛就已經展現了能打動了某些人的潛力或者能力。
方世勛+一世芳華。
這個就足以讓任何一家娛樂關注他並伸出橄欖枝了。
華藝不是酷雲這種專做平台,可能不太涉及培養明星的方向。
方世勛具備一個流量明星該有的基本優勢,同時又展現出了令人驚訝方創作才華和能力。
兩者相結合!
那爆發出來的威力絕對不可小覷,說不定日後能有一番成就。
不說天皇巨星了。
起碼華藝能捧他當個小天王。
至於方世勛為何會突然間展現出如此能力才華,這就不是胡大同要關心的事情了。
畢竟一連好幾首歌曲。
這不是花錢和抄襲能搞定的。
因為有這本事的人絕對不會如此賤賣自己的歌曲,最重要的是現在版權在方世勛手上。
這就足以說明問題了。
《野狼disco》
《我曾》
《演員》
《藍蓮花》
《光榮》
《海闊天空》
一連幾首歌曲。
這都可以出一張專輯了。
加上這些歌曲在網上都有極其高的知名度,想來到時候還是有不少粉絲願意掏錢買單的。
那些勳章粉可是相當之瘋狂。
「哈哈哈~」
「那我也就不跟你拐彎抹角了,畢竟你曾經也是華藝的人。」
「這次聯繫你是想問一下你是否願意回來。」
「放心!」
「待遇什麼的絕對按最頂級流量的資源給你。」
胡大同先是笑著緩和了一些有些生疏嚴肅的氣氛。
緊接著才直接進入主題。
這一次他打電話過來就是想試探一下方世勛的口風意向。
因此之前彼此鬧得有些隔閡。
如果對方還有些意動的話那就證明有機會。
至於之前華藝發的公告?
那完全就不是事情。
當時只是說不和有污點的明星合作,又沒有指名道姓地說是方世勛這種情感問題的。
反正嘴長在他們身上。
解釋權就歸華藝。
只不過!
劉菲雪和吳名大那檔子破事,現在胡大同看著就來氣。
雖然都是一個公司的,但是也派系之分。
恰好兩人就不是很對付。
一個掌管著華藝公司的明星,一個掌控著錢袋子資源。
兩人在公司裡面不對付那是人盡皆知的事情了。
現在他才會主動找上方世勛。
畢竟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嘛!
即便把方世勛搞回去噁心一下對方都是一件開心的事情。
「呃…」
「抱歉!」
「胡總監,謝謝你的好意。」
「現在我這邊暫時也還沒有再簽約的打算。」
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
方世勛倒也表面和氣地拒絕。
雖然對方在華藝公司裡面比較嚴厲殘酷,但相對還是有原則的一個人。
最起碼這些年來是真的在盡力盡力發掘人才,華藝能有那麼穩定的發展局面還得算他一份大功勞。
「這樣…」
「沒事!尊重你的決定。」
「不過我還是希望你能回來的,華藝能給你的資源很多,對你的重新復出有還很大幫助。」
「其實我知道你應該是對之前的事情有些心存芥蒂。」
…
「只要你回來,以後在華藝大可以不必怕這些東西,要是吳總敢有什麼心思我絕對第一個不答應。」
顯然。
胡大同還是有些不想放棄。
心裏面還以為是之前的那些齷齪事情影響了方世勛的決定。
娛樂圈就是這樣子。
哪怕是胡大同也不覺得華藝這樣做有什麼錯的。
弱肉強食!
只要你有足夠強大的能力才有機會與其他人談判。
否則死都不在知道怎麼死。
好比劉菲雪。
當時直接就被吳名達給棄子,拿出來當擋箭牌了。
畢竟對這種圈內的大佬來說,犧牲一個人是很隨意的事情。
劉菲雪也由台前轉到背後。
無非就是換一種形式而已。
只要吳名大還沒有徹底翻臉,她都斷然不會拿出那些證據。
因為那種情況不是她想要的。
哪怕能給對方造成一些傷害,卻也會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不到逼不得已她不會如此!
即便之後都不能做大明星了,可暗地裡依靠吳名達依然還是可以生活得很好。
看可惜以後得依附在他身上。
哪怕不甘心也沒辦法呢!
畢竟方世勛爆出的那些證據對她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打擊。
人設崩塌了!
這對於女星來說相當致命。
本身她就是靠著這個完美的人設來吸引粉絲的。
不像男星那樣有著無法比擬的巨大優勢。
…
「回去?」
「老子好不容易才得到自由身,傻了才回去跟你們簽約。」
掛斷電話後。
方世勛臉上露出不屑道。
穿越過來之後他唯一慶幸的就是前身合約到期變成了自由身。
哪怕退圈崩塌人設都不怕。
最怕的就是跟那些公司簽約了賣命的長約。
到時候哪怕方世勛有逆天的本事都要老老實實被壓榨。
除非願意賠償驚天的違約金。
三億!
至於最後賠多少就看本事。
哪怕方世勛穿越過來,一時半會也沒法賺到那麼多錢。
一些巨頭為了防止旗下有潛力的明星出走,那都是有巨額的違約金。
一般情況。
很多人哪怕想走也死了心。
只能默默地等到合約到期了,然後才能抽身離開。
很多人之所以想離開都是因為自己人氣高或者發展好,不想被繼續壓榨那麼慘。
可是當紅的時候走不了。
苦苦等到可以走的時候又不想走了。
因為那時可能已經快要涼了,巴不得還能跟華藝這種巨頭續簽。
這就是娛樂圈的普遍現象。
當初,前身何嘗不是這種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