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來者不善
「少爺!」
來到林東身前,四名男子異口同聲的開口。
躺在地上的男子也連忙站起身來,叫了聲少爺。
林東笑著掃視五人:「你們不用叫我少爺,叫我名字就行。」
「你們什麼時候來的江陵?接下來打算回去嗎?」
一男子應道:「回少爺,我們是一年前來到江陵的,也就是你建立鼎盛集團的時候。」
「接下來還會留在這裡暗中保護少爺。」
林東微微頷首,淡笑道:「行,現在比較晚了,你們先回去,明天上午在來找我。」
「從明天開始,你們留在這裡當保安。」
聽到這番話,五名男子神色微動。
一男子為難道:「少爺,周伯說了,讓我們暗中保護你。」
啪!
另一男子拍了開口男子一巴掌,正色道:「你是不是傻,周伯的話是命令,少爺的話難道就不是嗎?」
「既然少爺說了,我們就應該聽少爺的。」
男子饒頭嘿嘿笑道:「也是啊。」
林東笑著搖頭:「行了,都回去休息吧,明天再說。」
說罷,轉身向別墅走去。
而五名男子,很快消失在黑夜之中。
當林東回到臥室,見蘇妃和寶寶已經睡著,躺在床上休息。
……
第二天一早。
還是和往常一樣,蘇妃吃過早餐去上班,保姆過來照顧寶寶,林東去另一個臥室搞創作。
在開始創作之前,把奶粉的事告訴張秘書,讓她修改配方,要不然奶粉太好喝了。
如果等奶粉開始出售,其他寶寶也是喝個不停,那就麻煩了。
畢竟別人可沒有安慰技能。
很快到了十點半。
咚咚咚。
就在林東絞盡腦汁的構思劇情時,輕微的敲門聲響起。
「進。」
房門打開,保姆走了進來。
「林先生,外面有幾個人找你。」
「嗯,我知道了。」
林東笑著回應,把寫好的小說更新,直接走出臥室。
來到客廳,見沙發上坐著兩名男子。
可定睛一看,並不是昨晚看到的林家保鏢。
「你們是誰?」
林東眉頭微皺,對冒然出現的男子心生警惕。
因為任何人找自己之前,都會事先打招呼。
而這兩名男子突然出現,覺得有些不正常。
畢竟老周之前說過,一旦身份暴露,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林先生你好。」
一男子起身笑道:「我們是奉天集團的,久聞鼎盛集團大名,想跟貴集團合作。」
林東神色微動,正準備回應時,系統的聲音在腦中響起。
「他不想跟你合作。」
林東沒有在意。
雖然系統檢測出這個人在說謊,卻無法得知他真正的目的。
「不好意思,我暫時沒有合作的意向。」
林東直接拒絕。
而男子仍舊面露笑意,走到林東身前。
「林先生,我們奉天集團也是上市公司,規模非常龐大,如果林先生不信,可以跟我們一起去公司實地考察。」
「不了。」
林東隨口道:「我剛才說了,沒有……」
話未說完,林東身軀一顫。
他明顯的感覺到要不被一個東西頂住。
低頭一看,心裡頓時咯噔一下。
那竟然是一把手槍。
與此同時,男子臉上露出不善笑意。
「林先生,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說著,男子示意讓林東離開。
此時的林東心跳加速。
雖然經歷過大風大浪,但還是第一次被人用槍指著。
開玩笑,那可是槍啊。
一旦開槍,直接一命嗚呼。
可就在處於驚嚇中的林東準備順從時,一套解決危機的方法在腦中出現。
那就是先把男子的槍奪了,制服男子的同時,用槍指向另一名男子,如果他敢動,那就直接開槍。
雖然想到這個方法,但林東卻不敢做。
萬一奪槍失敗,那就沒命了。
而且要是開槍殺人的話,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思緒中,林東繼續忐忑的向門口走去。
然而就在這時,寶寶的哭聲突然從臥室傳來。
「寶寶!」
瞬時間,四個寶寶可愛的面孔在腦海浮現。
與此同時,林東神色變得堅定。
為了四個寶寶,絕對不能跟這些人走。
如果沒命了,寶寶們怎麼辦!
這一刻,身為父親的責任感彰顯出來。
林東深吸一口氣,用最快的速度抓住男子手腕,用力一擰,只聽咔嚓一聲,男子的手腕被折斷。
男子手中的手槍朝著地面掉落。
另一名男子立刻把手探向腰間。
千鈞一髮之際,林東另一隻手接住手槍,直接指向男子。
「別動!動我就開槍了!」
然而男子並未停止動作,他不信林東敢開槍,畢竟林東只是一個商人而已。
「啪!」
震耳的聲音響起。
男子瞪大雙眼,直挺挺的倒在地上。
就在這時,聽到聲音的保姆連忙從臥室跑了出來。
看到眼前一幕,直接嚇傻了。
此時的林東也大腦一片空白。
「我殺人了!」
林東的腦海中,只有這四個字。
就在這時,被林東制服的男子,趁機朝著門口快速跑去。
林東沒有注意,目瞪口呆的盯著躺在地上的男子。
這下完了!
殺人是要償命的!
接下來肯定會被判死刑!
就在林東愣神之際,一陣雜亂的腳步聲從門口傳來。
緊接著,六名男子從門口走了進來。
五名是林家保鏢,另一個則是準備逃跑的男子。
他剛跑出去,就被林家保鏢拿下了。
「少爺,你沒事吧!」
五名男子迅速衝到林東身前,無比緊張的檢查林東的身體。
「我殺人了!」
林東喃喃說道。
雖然解決了危機,可最後卻殺了人。
接下來肯定會被判死刑。
這時,一位林家保鏢來到中槍男子身前,看了一眼傷口,側頭看向林東。
「少爺,你沒有打中他的心臟,他死不了的。」
林東神色微動,可來不及欣慰,卻又低落起來。
雖然人沒死,但也要負責任的,畢竟用的可是手槍。
就算手槍從別人手中搶過來的,可開槍的是自己。
即便是正當防衛,一旦用手槍傷人,情節最輕的,也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沒用的,雖然人沒死,但畢竟是我開的槍。」
「還是先報警吧,畢竟坦白從寬,爭取少判幾年。」
說著,林東拿出手機。
可還未解鎖,手機卻被一位林家保鏢奪了過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