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醜小鴨變白天鵝

  李維在格溫家樓下等了半天,卻依舊不見人影。

  「叮鈴鈴。」

  格溫聽到鈴聲,立馬接通:「李?稍等,我馬上。」

  她說著馬上,實際上卻有些糾結。

  昨天她竟然忘記該準備什麼穿著了,一門心思放在高跟鞋上了。

  現在好了,肯定來不及去買了。

  過了許久,尷尬的格溫只能穿著日常打扮下來了,黑色的上衣和包身裙,去尋常的派對倒是沒什麼……

  李維倒是沒有在意,紳士地幫她打開了門。

  看到李維沒有多看,格溫頓時好受了許多。

  只見到李維跟開車的安保說了什麼,這才回到了後面。

  「我們要去參加什麼晚會?」

  格溫和李維相對而坐,有些尷尬的她問道。

  她有些侷促地弄著自己的包身裙,看起來像是去工作的,而不是參加晚會。

  「斯塔克集團的邀請。」

  李維微笑道。

  「啊?」

  格溫頓時更加臉紅了,去參加這種高端晚會,而她竟然沒準備禮服,羞死了。

  像這種晚會,女士一般都是要穿晚禮服的,而且參加的人大多是真的名媛,不是那種拼單買絲襪的『名媛』。

  「怎麼了?」

  「沒……沒事。」

  格溫只覺得無比尷尬,此時的她感覺自己就像是童話故事中的醜小鴨。

  昨天竟然忘了準備禮服!

  這也是她以前根本沒參加過這種晚會,連派對她都不喜歡,覺得很是吵鬧。

  也正是因為這種頹廢的生活態度,格溫的朋友也不多。

  但很快,格溫發現他們並沒有到斯塔克大廈,而是來到了時代廣場。

  等到車子停下,李維打開了車門。

  「走吧,女士,我給你準備了禮服。」

  李維紳士地說道,這話讓格溫無比的感動。

  「我……」

  「我早就準備好了,肯定很適合你。」

  李維微笑著說道,他當然沒有提前準備,而是跟司機說了一下,讓安保的同事先來一步去準備了。

  畢竟他也沒想到格溫會沒準備晚禮服,只能說格溫以前並不熱衷這種場合。

  格溫感動地跟著李維進入了商場,來到了專門的禮服店,然後被服務員們帶了進去換裝,整個人如同提線木偶一般。

  她並沒穿過幾次晚禮服,此時只覺得無比彆扭。

  沒過多久,一身黑色晚禮服裝的格溫就被帶了出來。

  在這邊生活久了,李維很喜歡禮服,部分露膚的設計展現出了女人曼妙的身材曲線,優雅又高級,將女人的韻味拉到了最高點。

  比如此時的格溫,平常時候的她和普通女生沒區別,平庸、內斂,但此時穿上晚禮服的她,卻仿佛變得光芒萬丈,黑色的禮服在配合她雪白的肌膚,整個人就像是白雪公主一樣。

  當珍貴的項鍊戴在她的脖子上,醜小鴨也瞬間變成了白天鵝。

  身前雪白一片……的項鍊,潔白的大腿從開衩處若隱若現,再配合著她腳上的高跟鞋,讓她看起來變得高挑了許多。

  李維這才發現,格溫這麼快就適應了高跟鞋,而且還這麼高。

  真·恨天高啊。

  格溫有些羞澀的站在李維面前,她也很滿意這一身。

  事實證明只要有錢,沒有什麼是辦不成的。

  「這位美麗的女士,能邀請你和我一起參加晚會嗎?」

  李維再次發出邀請。

  「當然。」

  格溫直接把手搭了過去。

  隨後,李維刷了卡就帶著格溫前往了真正的晚會地。

  斯塔克集團的晚會並沒有太晚,大部分人七點左右就到了,這還是紐約下班高峰期有點堵。

  現在的斯塔克集團還在老大廈,不過內部已經開始準備新大廈了,小辣椒佩珀提議在曼哈頓建立新的斯塔克大廈,使用方舟能源反應堆清潔能源獨立供電。

  當李維和格溫下車時,立馬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甚至還有不少記者蹲在外面拍照,看到美艷的格溫和英俊的李維,有人也按下了快門。

  這讓格溫有些不適應,李維則帶著她加快了步伐,不過臉上還是帶著笑容。

  「嘭!」

  不過就在這時,李維被一個人不小心的撞了一下,以他的體質竟然都被撞得一個踉蹌,而對方紋絲不動。

  還好格溫攙扶著,不然李維就要尷尬了。

  「小心一點。」

  格溫頓時不滿地對著那人說道。

  「對不起,先生,女士。」

  那人立馬道歉,李維抬頭看去,只見眼前這人戴著大框眼鏡,手裡還拿著相機,顯然也是一位記者。

  「你叫什麼名字?」

  李維當即是開口問道。

  「我……我不是故意的,先生。」

  對方有些緊張地說道,害怕李維怪罪他。

  畢竟來到這裡的人大多非富即貴,不是他這種小記者能夠招惹的。

  李維安慰著他道:「放心吧,我不會對你怎麼樣的,只是想認識一下你。」

  也許是感受到了李維的親和力,他立馬自我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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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來自星球日報的記者,克拉克·肯特。」

  果然。

  聽到這個名字,李維心中暗道。

  他沒想到,竟然碰到了年輕的超人。

  一分錢難倒好漢,有著人間之神的能力,卻要來晚會外拍照……

  「我是安布雷拉的老闆,你叫我李就行了,有沒有換一份工作的想法?」

  李維直接招攬道,畢竟他是一個好人,超人這種存在,就應該為自己做事。

  身為紐約的一份子,克拉克自然聽過安布雷拉。

  雖然現在的安布雷拉沒有什麼代表作,但它名聲很大,唬得住外行。

  不過想到安布雷拉是生物研究公司,一想到自己的特殊,克拉克就害怕自己被切片研究,所以立馬拒絕了。

  「抱歉,李先生,我喜歡記者這份工作。」

  聽到克拉克婉拒,李維也沒有堅持,只是說道:「希望我們有機會合作,克拉克。」

  「我也希望,先生。」

  克拉克也是趕忙說道,畢竟他只是個小人物,能夠跟李維這種大人物攀上關係,已經足以讓所有同行羨慕了。

  果然,當李維和格溫的背影消失,同行們立馬對著克拉克說了起來。

  「你傻啊,記者有什麼好的,如果能去安布雷拉這種公司,才能賺大錢。」

  「可是……我不懂怎麼研究啊。」

  「傻子,管什麼懂不懂,有錢哪有不懂的?」

  「逼急了別說做研究,小白鼠我都當。」

  聽到同行們的話,克拉克也是苦笑著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