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正義夥伴

  「和蝙蝠俠作對的人?」酒吧老闆不解的反問,這人提這種問題是要幹嘛?

  「我想每個壞蛋都不會想自己工作的時候突然被一隻大蝙蝠踢翻再地,還拿走你的薪資吧。這蝙蝠壞人的對頭會少?」慕秋歪頭道。

  「這…難道你想聯合起來一幫人做掉蝙蝠俠?」酒吧老闆一口氣幹掉果汁繼續道,「孩子,你可能是喝多了,真的。」

  「額…」慕秋沒好回答,自己的樣子這麼不靠譜嗎?

  靠譜,太靠譜了。

  就這一個瘦巴巴的,來酒吧喝還果汁的人,去幹掉令所有哥譚的混蛋都恨得牙痒痒的黑暗騎士蝙蝠俠?

  「你聽我一句勸,雖然你身手不錯,看樣子也不像是莽撞的人,但那個大蝙蝠比你所想的要厲害許多,想明白了再去惹他吧。」

  「不不不,我想你可能是誤會了。」

  慕秋把那杯果汁放在了老闆面前。

  老闆聽到慕秋的話後,以至於慕秋走了半個小時,他腦子裡還在飄著那神經病般的發言。

  「我找反派不是為了聯合起來幹掉蝙蝠俠。」

  「而是為了…」

  「把他們抓起來讓蝙蝠俠無人可抓!讓這個傢伙徹底退休。」

  瘋了…今天不只是瘋了一個小丑,還瘋了一個慕秋。

  其實慕秋的計劃也挺簡單。

  既然是來到了dc世界,而且是別的超級英雄無法涉足的哥譚。

  那麼…

  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反正蝙蝠俠不會殺人。

  只要讓蝙蝠俠覺得自己真的病得不輕,那麼阿卡姆瘋人院定居可不要太簡單。

  小丑不是有哈莉奎茵和笑點兩個美女狂熱粉絲助陣嗎?

  那蝙蝠俠也應該有像慕秋這樣癲狂的私生飯。

  喜歡抓人,喜歡當罪惡克星是吧?那我就都給你幹了,讓你無路可走,然後再和你反目成仇,報復哥譚。

  到時候住進阿卡姆普通喝湯一樣簡單了…

  而且這還不是最終目的。

  入住阿卡姆瘋人院基本上必須要犯罪,而當犯罪就很難靠近超級英雄了,萬一後續來個獲取蝙蝠俠信任什麼的任務。不是天方夜譚?

  所以慕秋要發揮自己的雙人格優勢。

  先讓蝙蝠俠認為自己「生意」被搶了,讓他知道還有一個超級英雄,和他一樣有些同樣地目的。

  然後再裝瘋賣傻,做個小丑一樣的超級反派。

  最後被抓進阿卡姆瘋人院還能借勢賣一波慘,給如果後期有正派向任務留下伏筆。

  天才,十足的天才。

  慕秋當晚入住了另一家公寓,沒辦法,再回去給小丑找機會報復純屬腦癱行為。

  錢是路上專門釣小混混魚,賺來的,在哥譚這種地方,你大半夜的去巷子裡亂逛,總會遇到搶劫你的人,更何況慕秋這張亞洲面孔,往裡一走簡直就像是母貓走進了公貓窩,那一個個眼饞的喲。都在等待慕秋搶自己

  不得不說在哥譚這地方,放開了干,還真有點爽。

  最賺錢的事情果然都寫在了法律里,在哥譚這地方,搶混混是來錢最快的,最不用動腦子的活動了。

  但慕秋也知道,爽感完全是因為自己作為施暴者的一方才會有這種體驗。

  普通人在這裡完全是抖m。

  但凡有能力離開,但還選擇住在這裡的人,純屬自己給自己找事情。

  哪怕就是布魯斯韋恩的父母,作為四大家族之一的韋恩家族,不一樣是早早就翻車了,被人槍殺?

  所以,慕秋這個看起來人畜無害的傢伙走進小巷子裡釣魚,一釣一個準。

  其實,哥譚這個地方壞人和罪犯如此泛濫是有成因的。

  從地理經濟來說,哥譚是一個港口城市,分別是蝙蝠俠父系所在的韋恩家族、緘默所在的埃利奧特家族、蝙蝠俠母系所在的凱恩家族、以及企鵝人所在的科波特家族。

  四大家族的歷史可以說和這座城市一樣久遠,哥譚市最初就是由這四大家族建立的,如今四大家族產業遍布全市,控制著城市的各個領域。

  在強力發展重工業衰落後又沒能轉型成功,失業率激增後,街頭巷尾的犯罪率高的嚇人。

  但哥譚又作為一個港口城市,所以傷不了它的命脈,人口數量還是很高。

  但無論如何,哥譚還是提供不了那麼多的就業崗位,淪為了社會底層的人,諸如可憐蟲這樣的小丑前身,就很容易誤入歧途,走向犯罪道路。

  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想走,也都走不了,看似哥譚是個牢籠,實際上就算是出了哥譚,這幫人一樣是下水道的老鼠。

  鼠人,在美利堅,是見不了光的。

  港口多,自然搶地盤的就多。

  逐漸演變成了黑幫發展史,比如法爾科內家族,西恩尼斯家族就是著名的哥譚黑幫。

  這樣的畸形發展下,窮人越來越多,失業率也越來越高。

  富人倒是每天過的很開心。

  小到普普通通的一個官員,大到城市的那幫決策者。

  基本上沒有一個人是乾淨的。

  走私、販堵、洗錢,甚至是倒賣軍火,這裡面都可以看到哥譚官方人員的身影。

  當然,其中有一個「奇葩」。

  那就是詹姆斯·戈登,戈登警長。

  戈登作為哥譚市的警察局長,可以做到不貪不徇私枉法,簡直是一個聖人。

  除他之外的官員個個不乾淨。

  所以,這地方從下到上,都已經爛透了,廢掉了。

  不過,這只是表面上的情況。

  在哥譚的某處,封印這一個叫做巴巴托斯的惡魔。

  可以說哥譚現狀,這傢伙得背一口鍋。

  甚至因為這個傢伙的純在,哥譚總是灰濛濛的,陰著天,常年下著小雨,就像是長門和小南領導的雨之國的情況一樣。

  表和里都是爛的,黑的。

  就這種爛到骨子裡的地方,蝙蝠俠還執著自己幼稚的想法,對壞人一槍不開,好人死了一地,明明每個反派手裡都有著成百上千條人命。

  而蝙蝠俠這個傢伙,照樣是把壞人丟進阿卡姆瘋人院這種可笑的地方,沒過多久這幫反派又會捲土重來。

  包括小丑對待阿卡姆瘋人院的看法也很有趣,丑爺完全是把這地方當成度假村來看待的,和蝙蝠俠玩累了就進去住兩天,住夠了就自己出來,美的不行。

  在這裡做好人,完全是腦子有包。

  對這裡有所期待,也是腦癱行為。

  不過今晚,這個腐爛的城市,迎來了屬於它的。

  新的

  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