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坑
牙門將。【sto55.COM,無錯章節閱讀】
並且還是率領親兵、護衛主公左右的那種,非親信之人不可擔任!
坦白來說,坐在一旁的張遼都感覺這等寵信,有些過了。
要知道,這才是兩人第一次見面!
可惜,如果換成另一個人,被丁原如此對待,肯定會涕流滿面,恨不得稽首效死,但陸離只是心中有些激動,懷著幾分感念。
一身勇武拿來保護丁原?
絕對不行。
先不談擔任牙門將能否有建功立業的機會,光是掌控軍權這一項,就足以讓陸離猶豫了,因為親衛隊地位雖高,可效忠的直接對象卻是丁原本人。
說句不好聽的話,若歷史大勢不可逆,往後去了雒陽,丁原依舊死於呂奉先畫戟之下,這親衛隊該歸誰管?
到時候不是作鳥獸散,就是直接被其它部隊強制接管了,哪裡輪得到他陸離。
除此之外,在這個時代,有一句話讓陸離深以為然,那就是,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
所以念頭急轉之間,陸離再度揖手,話鋒一轉:「保護主公乃某之榮幸,不敢臧否挑剔,唯獨牙門將一職,末將有話說。」
話落,張遼握杯盞的手一僵,若非顧及場合,他早就因心情激盪,將其一把攥碎了。
一時間,各種猜想接二連三在張遼心頭閃過:
昏頭了?
嫌官小?
但兩天相處下來,張遼又感覺陸離並非一個不知進退的人。
「呵呵,孟明有什麼話,說吧。」
丁原撫著鬍鬚,臉上笑意依舊。
「孟明剛入丁公麾下,寸功未建,直接擔任將軍怕是不妥。」
「那你這話的意思是?」
丁原撫須的動作一頓。
起初,他認為陸離是年輕氣盛,覺得牙門將這個雜號將軍的官職,與自身實力不匹配,想要換個更威風的名號。
畢竟有本事的年輕人如此行事,完全可以理解,但此刻看上去……
「末將願擔任都伯,用異族首級來換取戰功,這樣方可服眾。」
咔噠。
杯盞碎成數片,張遼騰地一聲站了起來:「孟明糊塗,都伯不過是一個百夫長而已,更何況,軍中早有規律,領悟戰魂者立升將軍!」
「兄長,離心意已定,只待兩日後殺敵立功,憑戰功封官。」
陸離語氣堅決。
這時,站起來的丁原微微頷首,心中似乎有所感懷,長嘆一聲道:
「想當年,老夫出身貧寒卑微,因會寫文章,被任用為官吏,後來異族叩邊,便主動請纓前往塞外,當時心思就如孟明這般,也是從都伯做起。」
聞言,陸離內心一喜,這事怕是成了。
正所謂寧為雞頭不做鳳尾,亂世之中,在外獨領一軍,不比做個保鏢強?
緊接著,丁原爽朗的聲音傳來:「既然如此,那便遂了你的心愿,他日北上馳援時,便在前軍做個揚武都尉吧。」
揚武都尉,品秩六百石。
地位高於都伯,低於將軍,但最關鍵的是,都尉可以領兵一千。
因而,陸離不再猶豫,把頭深深埋下:「末將領命!」
談話就這麼結束了,張遼只當陸離少年意氣,丁原同樣如此,並且還把他視作了曾經的自己,叫來兩名婢女,帶其去後宅更衣,說要設宴接風。
與此同時。
後宅某處,響起一道道清脆婉轉的聲音。
丁秦予時年十六歲,正是一個女孩韶年正盛的時節,髮結垂雲髻,與侍女一般,同樣穿著通身緊窄、長可曳地的曲裾深衣,只不過顏色更為鮮艷,上面還繡著一些水禽、花卉。
「府中真來了個俊俏少年將軍?」
「這還能有假,我們親眼所見,他走在一群糙漢中間可顯眼了。」
「是啊,感覺那些飽讀詩書的世家子弟也遠不及他那般……那個詞怎麼說來著?哦,對了,玉質皎然!」
見侍女們爭先恐後,恨不得自薦枕席的模樣,丁秦予邁步扶住廊橋欄杆,看著池邊盛開的忍冬,故作矜持道:「比之蔡公子如何?」
蔡公子是九原有名的美男子,由於其父為縣令,最近常來拜見,因而,丁秦予見過對方幾面,在她看來,這已經算得上俏郎君了。
聞言,有一名侍女忍不住答道:「蔡公子雖然稱得上姿容俊美,但總透著一股油滑卑賤的氣息,相比之下,那位將軍才稱得上世間第一流的人物。」
事實上,這些侍女雖然出身不好,但因為是在丁府做事,又長隨丁原獨女左右,見慣了各路世家俊彥,眼光可謂一等一的高。
正因為如此,丁秦予愈發好奇起來,回憶自己記憶中看到過的那些美男子,拿出來一一比對,可是,既俊俏又英氣的實在寥寥無幾。
一念至此,她不由得毛躁起來,顧不上矜持,追問道:「人在哪裡?」
「應該在書房拜見主公。」
聽到回答後,丁秦予眼中泛起一絲喜意,心想:
如此年輕的將軍,以父親的性格肯定會對其格外禮遇,說不定會安排他來後宅住下,再不濟也會宴請時將自己召過去……
坦白來說,要是那少年將軍與侍女描述的七八分相符,她就纏著父親,直接嫁過去了——
與其給呂布做次妻,倒不如另找他人。
而那些侍女見自家娘子望著遠處愣神,便知其心中所想,下意識地收斂表情,變得安靜起來。
有傳言說,主公似乎想把獨女嫁給義子呂布,而對方已久家室,正妻為嚴氏,因此,丁秦予嫁過去只能做個次妻,雖然地位不低,但確實委屈了,哪有別駕之女給主簿做小?
不為鳳尾這個道理,並非陸離一人知曉。
此時此刻,他正在後宅一處廂房內更換衣物,主公說下午要為諸將接風洗塵,他得換上正衣,也就是漢服:三層,小衣貼身穿,再穿中衣,最後在外面套個大衣。
據說,這套衣服為丁原所有,尚未穿過,由於兩人身材差不多,索性賞賜給他,以示恩寵。
可惜,面料確實好,但……沒有胡服那般輕便、修身,最關鍵的是沒有褲衩,走起路來,胯下很是涼快,令人本能地抗拒。
從下午到現在,寫了一章,有讀者說節奏慢,我在思考怎麼快,怕劇情寫崩,第一次寫這種世界觀龐大的副本,真特別艱難。
坦白來說,這本書有點不像無限流了,尤其是這個副本,我調子起得太高,把它當成歷史文來寫了,確實不應該,只能慢慢磨,把眼下這個坑埋了,撲街就加快一下節奏。
第一次寫這麼長的小說,只能慢慢來,望理解。
感謝追讀、訂閱的各位,感謝所有提建議、訂閱的大大,撲街繼續碼字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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