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這手不能要了

  補充你妹啊,你提要求還讓我來補充?昂熱嘴角抽搐,你的要求還能在過分一點嗎?好吧,這些要求貌似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都只是方便於他的行動,這傢伙就是單純的找點藉口,完全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實目的。

  「作為交換,你將得到一具龍王的屍骸,以及本人的友好,怎麼樣?很划算吧?」軒浩眨了眨眼睛。

  「……」昂熱雖然很想捅他兩刀,但是看了看院子裡被封印著的龍骨,還是算了,這些無所謂的要求,作為校長,他都能答應,當然只是答應。

  兩人各自心懷鬼胎。

  「對了,我還有一個願望。」軒浩好像想起什麼似的又提了一句。

  「願望?」昂熱皺了皺眉頭,願望這東西,往往是世界上最麻煩的東西,因為願望不像要求,要求一般是別人能做到的事情,而願望,只存在於理想狀態。

  「對,願望,不過,在說這個之前我想先問你一些問題。」軒浩不急不緩地走到了院子裡。

  他的手握住了插在棺材上的長槍。

  「在你看來,過去的幾十年裡,我所做的一切,究竟是善,還是惡?」

  「跟一個復仇者討論善惡的話,未免有些不合適吧?」昂熱也跟著到了院子裡。

  他的目光緊緊盯著眼前的男人,準確來說,是盯著他握槍的右手,他不明白男人突然問的問題是什麼意思。

  「你做的一切,或許對於這個國家是有益處的吧,但,我並不覺得你是會做善事的慈善家。況且,為了達到這樣的效果,你殺了很多人吧,不僅僅是混血種,也包括普通人?」昂熱的手揣在兜里,那裡面裝著的是他的折刀。

  「不必這麼緊張嘛~」軒浩看著昂熱的樣子,笑了笑,拔出長槍,「我沒打算跟你動手,只是這長槍,我想你大概拔不出來,你要帶走棺材,我總得把槍拿下來吧?」

  「……」

  「你說得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畢竟這個世界太無聊了,活這麼長世間,總得找點樂子,不然得憋死我。」軒浩攤了攤手,「所以,你覺得,像我這樣的人,認真做起惡來會是一副什麼樣的光景呢?是不是還挺期待的?」

  永生不死,掌握力量,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這樣一個人,如果想要作惡……

  只想了一個開頭,昂熱就不敢往下想了。

  這句話不管他怎麼聽,都是在威脅他吧。

  「所以,我的願望就是,至少在你活著的時候吧,給我找點樂子,別讓我太過無聊哦,」軒浩嘴角裂開,「否則,如果哪天我閒著無聊,毀滅世界的話,就是你的責任了,我希望你不要死得那麼快,你的命,由我來取。」

  昂熱的折刀不知什麼時候已經來到了軒浩的脖子上,可他依舊滿臉笑意,手裡的長槍沒有絲毫要動的樣子,似乎對於脖子上的折刀毫不在意。

  好吧,在意也沒用,他完全反應不過來。

  「如果沒有其他事情的話,就請回吧,我不太喜歡招待客人。」軒浩擺了擺手。

  「那個東西,我現在就帶走了?」

  良久,昂熱收回折刀,指了指院子裡的棺材。

  「無所謂,我守了幾十年,守著也怪難受的,你要拿走就拿走」軒浩搖了搖頭,「但是小心,別被搶走了哦,不是我不放心你,而是盯上這東西的人有點多。」

  「放心吧,這世界上應該沒人能從我手裡搶走東西。」昂熱笑了笑。

  昂熱提起棺材就消失在院子裡,這麼多年過去了,從前那個任人宰割的男人已經不存在了,現在這個男人,比他想像中還要可怕,這樣的人,絕不能讓其呆在外面,最好還是放在眼皮底下更安全一點,至少,他有信心,只要自己還活著,無論這個男人想做什麼事情,他能在事情發生之前阻止。

  「唉…總算是忽悠走了啊。」軒浩嘆了一口氣,「時間零,還真是個麻煩的能力。」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對於他這種力量型莽批選手來說,速度類言靈幾乎是克星。

  一般的混血種還好,再快也快不到哪裡去,他有信心能憑藉身體素質彌補速度的差距。因為他的體質只會越來越強,速度也會越來越快,但再快,也無法像時間零那樣能做到真正的放緩時間。

  昂熱不同,這個傢伙有著S級的血統,甚至更高,本身就有著超越一般混血種的速度與力量,再加上有著時間零這種bug級別的言靈,老實說,只要昂熱不願意跟他硬剛,他是沒有一丁點辦法的。

  不過這並不妨礙他繼續囂張,畢竟,就算是昂熱也不可能永遠開啟言靈來限制他。

  ……

  昂熱的辦事效率很高,估計是剛剛回學院就開始搞事情了,不到兩天,就有卡塞爾的專員將護照、機票、學生證、簽證辦好送到軒浩手裡。

  當然,少不了一份《卡塞爾學院新生入學指南》,嗯,厚度剛剛好,放在家墊桌腳吧。

  唯一讓他感到不滿的就是,他的長槍屬於危險品,是沒辦法帶上航班的。昂熱這傢伙,居然不派專機來接他,只是讓諾瑪給他訂了機票。搞得他只能另想辦法把長槍運過去,真是一點也不貼心。

  航班落在芝加哥國際機場,剛下飛機,軒浩的目光就被吸引了。

  一個的男人坐在地上,他的手裡還舉著一塊大大的牌子,上面寫著「welcome to Chicago,軒浩」。

  名字還特意標註了中文,只是這字…也虧得軒浩能認出來。

  這個男人牛高馬大的,即使坐在地上也是格外顯眼,再加上還穿著寬大的花格子襯衫,和短褲,衣服鄒巴巴地,再加上臉上沾著滿臉的鬍渣,頭髮也不知道幾天沒洗了,如果再給他面前放個碗,那看起來像個油膩的流浪漢一樣,也不知道這機場禁不禁止乞討。

  卡塞爾學院迎接新生都是都是找流浪漢的嗎?這麼接地氣?

  「師弟師弟,這裡這裡!」

  這個看上去吊兒郎當地男人,反應卻是意外地敏感,很快就注意到了盯著他看的軒浩。

  軒浩無奈地走了過去:「你是?」

  雖然心裡早有定數,但還是要問一下。

  「芬格爾·馮·弗林斯,卡塞爾學院學生,想必你就是新來的插班生師弟吧?幸會幸會。」

  芬格爾操著一口流利的中文,放下牌子,右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出手來。

  軒浩有些猶豫地伸出手,這手不能要了,抽空剁了重新長吧。

  「來來來,師弟幸苦了,走走走,師弟是第一次來美國吧?師弟吃飯了沒?師兄知道這裡的美食哦,」芬格爾格外熱情地招呼著軒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