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無所不知(標題玩梗,已重製)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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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在昏睡中,我可以更加冷靜地思考。

  我叫雷毅安,苦逼高考生。和父母大吵一架後,我被召喚到了Re0世界。

  這是一個殘酷的世界,死亡的威脅如影隨形,所以這部作品也被稱為《男主的一千種死法》。

  名副其實的地獄難度,高居「最不想去的世界」榜單前列。

  然後我來了。

  目前來看什麼特殊之處都沒有,唯一的道具是拖鞋和雷姆抱枕。

  總結——玩遊戲要嘯著玩!

  不過嘛,我也不是喜歡抱怨的人。越在這種處境不利的時刻,就越要找到自己的優勢點。

  關於「死亡回歸」,我還是認為自己沒有這個能力的好,畢竟發動它的前提就是局面已經無力回天。

  比486還486,我大概給自己這麼個定位,不過實際上還要更弱,因為體重110斤的我更加弱不禁風(486握力70kg)。

  這情況不能說是極限模式了,只能說玩不了一點。

  不過有一點不同,我是看過這部番的,而且我是個小說黨死忠粉。

  也就是說我會「讀劇本」,這大概是我唯一的金手指了。

  不要小看了這個能力。解謎遊戲中阻礙的來源很大程度上是信息差,菜月昴486要死好幾次才能掌握的情報,在我這裡是天賦加成。

  可以說,我對這個世界了如指掌!

  既然如此,讓我先想想怎麼把雷姆辦踏實了,嘿嘿嘿……我的雷姆……嘿嘿……

  「你能不能不要像條蛆一樣扭來扭去,噁心死了。」

  聽到雷姆咂嘴的瞬間,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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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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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睡覺的時候怎麼就這麼精神?」雷姆說著,一把抽掉了我腦後的抱枕。

  「哎呦!」

  「現在清醒點了?」

  「喂!很痛啊!——對不起我說話太大聲了。」我坐起來,試探地問:「身上不痛了,你又一直陪著我——看來是你治療了我吧,再加上是你幫我打跑了流氓。我也不會說什麼感謝的話:謝大人救命之恩,小人永生難忘。」

  雷姆見我一副拜為義父的樣子,冷哼了一聲:「知道就好,也不枉我陪你浪費了這麼多時間。」

  「所以,」雷姆一把拉起我:「請你爽快一點把事情都交代了,這樣也算是還我一個恩情,好嗎?」

  「額,這個……」我整理好抽搐的表情,忽然靈機一動:「是這樣的,我在旅行途中遇見了一位落魄的畫家,我們成為了摯友。而有一幅畫作,是他偶然在路上邂逅了一位美麗的……」

  「說謊也請說的更像一點,」雷姆的白眼翻得更狠了:「另外你不用手舞足蹈地表演。」

  「你這樣……」我除掉眼鏡,背過身去,雙手掩面,抬頭向天。

  我真的要爆發了!出門左轉衝刺撞飛白月光,手裡還摟著她的色情抱枕:這不是開局就把好感系統玩崩了嗎?!求求你不要再逼問我了好不好這位小姐女神我的姑奶奶,我就一18年沒有碰過女孩子的死宅男你要我說什麼好啊!

  我要一拳把地球打爆了:這是人能整出來的劇情嗎?!

  「我……我是真沒辦法了,」最後我垂下肩膀放棄掙扎:「我就不是會說謊的人,乾脆誠實點全供了吧。」

  我深吸一口氣:「沒錯,我就是覺得這個枕頭上的你很可愛很澀澀我很喜歡,買過來就是給自己發泄愛情用的。我要說的都說完了,你就是打死我我也擠不出第二個字了。」我感覺自己走的非常安詳。

  這下輪到雷姆被我干沉默了。

  我不敢正視她,只是用餘光瞟到她的表情比蒙娜麗莎還要豐富。

  …

  ……

  「唉。」嘆氣後良久,雷姆輕輕擺手:「我姑且相信你吧。請注意:要是你還有事情瞞著我,後果自負。」

  她撿起抱枕,拍了拍,又看了看:「我怎麼可能會露出這樣的表情——你該感到慶幸,這東西上面的人物只有我一個,所以我也不再計較了,不過請允許我把它帶走。」雷姆說完起身從我面前走過。

  「等一下!」我伸手拉住她:「你帶我一起走吧!」

  雷姆再次回頭,沒有甩開我的手。看眼神她已經在思考是不是要順帶送我去精神病院了。

  「你說什麼?」

  「我身上的疑點還沒消除吧,」我說:「把我留在身邊才是更穩妥的做法吧。」

  「話是這麼說……但你為什麼自願被監控啊?」

  「你救了我,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想報恩,所以想跟著你看看有什麼我能幫到忙的,比如現在——」

  我學著柯南的樣子,推了推眼鏡:「你和主人失散了吧,單這事我就可以幫你。」

  「這就和你沒關係了吧。」

  「看得出來啊:一個女僕,可是主人不在身邊。」

  「要你管啊。」

  「你和你主人,失散了,對不對?快回答,YES or NO。」

  「是是,滿意了吧。」雷姆甩開我的手。「你好煩啊,我明明已經放過你了啊。」

  「我提議我們一起找,俗話說人多力量大嘛。」

  「不需要。」

  「隨你怎麼說,這輩子我跟定你了。」我走到雷姆前面,一副九頭牛都拉不動的頑固樣子。

  「……神經病。」一向注重禮儀的雷姆最後憋出這麼一句,抱著抱枕無奈地跟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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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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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雷……」我打算叫住雷姆,不過話到中途趕緊打住。

  我們之間的信任關係還不夠深,不能冒險去無腦拉近距離。

  「幹嘛?」所幸她沒有起疑。

  「你不覺得那孩子……迷路了嗎?」

  我指向道路中央。

  視線前方,道路對面的建築物旁,站著一個小女孩。十歲左右,其間的褐色頭髮很可愛,她長相天真無邪,似乎只要一笑就能令人感到歡喜,此刻卻被不安的眼神和隨時要哭出來的表情糟蹋了。

  行人在她面前如流水般走過。她的眼中是滿滿的無助,似乎下一秒就會淹沒在人海中。

  「嗯……」雷姆觀察了一會兒,最後得出結論:「你真是四百年前掌管閒事的王啊。」

  她用力地拽了下我,但我像焊死了一樣不動了。

  「如果不管的話,她一定會被人拐走的。」我找到一個墩子,坐下說:「我就在這看著,抓人販子。」

  「你是真有病啊!」可以看出雷姆差不多要爆發了。

  「我相信,任何一個心地善良的人,都不會對此視而不見的。」說完,我看向雷姆,希望她能聽懂我給的暗示。

  沒錯,我不是真的有病,也不是當代樵夫(守株待兔),這個小女孩可是重要NPC。她的身份是之前那個水果攤老闆的女兒,不過這不重要,重要的是——

  「你——愛走不走!恕不奉陪!……你說得對,」雷姆忽然從暴怒中冷靜下來:「以那位大人的性格,確實不會對這種事視而不見。」

  重要的是,爛好人性格的Re0女主愛蜜莉雅一定會對小女孩伸出援手,這一點已經在原著486四次輪迴中證實了。

  正所謂:這一切都是命運石之門的選擇!

  我對雷姆露齒一笑:「我說對了吧。」

  「你在得意些什麼啊?我願意留在這裡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說話真不客氣啊,我們已經是合作關係了吧,搭檔。」

  「我以後絕對不會再一個人在大街上亂晃了。」

  我們就這麼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同時等待著愛蜜莉雅的出現。

  但是十分鐘後,我就坐不住了。

  好熱,好無聊。雷姆一下都不願理我,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沒有手機——當代青年生活必需品,沒它活不下去的那種。好無聊啊,忽然想到那麼多遊戲的每日都沒打,還有之後更新的夏活卡池,還有steam夏促打折……還是家裡好啊。

  又過了一會兒,我實在悶不下去了。也罷,能遇上愛蜜莉雅的機會還多著呢,反正她的行蹤肯定和動漫一樣,我一清二楚。時間寶貴,我浪費不起。

  沒和雷姆打招呼,我穿過街道。走到小女孩面前,我蹲下來,努力做出溫柔大哥哥的樣子。

  「小朋友,你怎麼啦?是不是找不到爸爸媽媽啦?」我問。

  沒有效果,小女孩後退一步,兩隻小手縮在胸前,一抖一抖的。

  我長得不嚇人啊?我有點納悶,但臉上還是掛著笑臉:「不用怕哦,我不會動你的,我是個好人,我幫你叫警察叔叔吧。」

  「警察?」小女孩疑惑地歪頭。

  「就是騎士啦,騎士。」解釋完後我向小女孩伸出手——

  「來吧,我帶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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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此為止了哦,惡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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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一道凌厲的聲音穿透了人群的喧囂聲,震撼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