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緊急救場

  第451章 緊急救場

  張文華看向魏宇,連忙問道:「魏總,怎麼了?」

  魏宇看向眾人,道:「我想到了一個人,或許能解決我們這個事故!」

  說到這次演唱會的事故,魏宇仍舊覺得很離譜。

  誰能想到,李志這傢伙,居然會被查到酒-駕。

  旁邊張文華的經紀人正心裡焦躁,惆悵該怎麼解決這次的問題,聽了魏宇的話,連忙開口問道:「魏總,什麼人?」

  這時候,張文華也是想到了什麼,臉上浮現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看向魏宇,道:「魏總,您說的是譚總?」

  張文華說完,周圍幾個人都是愣了一下,旋即臉上露出驚喜表情。

  是啊,譚總雖然是公司的管理層,是娛樂圈的幕後工作人員,但是譚越唱歌可一點也不賴啊。

  很多人都是聽過譚越唱歌的,唱功絲毫不比那些專業歌手差。

  而且網上有很響亮的招牌——「譚越出品,必屬精品」。

  這句口號,就是說譚越以前寫過的歌,沒有一首質量差的。

  這也讓譚越這個鮮有在公眾場合唱歌的人,在許多網友心中,有很高的聲望。

  李志來不了了,但如果譚總能頂替上,說不定效果比李志要更好。

  事實上,張文華之前都沒有想過要邀請譚越來給他做助唱嘉賓,主要是因為譚越現在的地位太高。

  堂堂公司的副總裁,怎麼可能來給他做助唱嘉賓,說句自貶的話,邀請譚越來給自己做助唱嘉賓,那真的是屈尊降貴了。

  眾人的目光,看向魏宇。

  魏宇點了點頭,對張文華道:「是,就是譚總,現在譚總就在前面,如果不找他,這次的演出事故,肯定是避免不了,現在這個時候,也只有找他了,而且我相信以譚總的性格,肯定不會拒絕。」

  聽了魏宇的話,在場眾人都是點了點頭。

  是啊,譚越的性格大家都知道,就算是平常小事,譚越都會順手幫忙,更不用說如今這場大事故了。

  經紀人連忙對魏宇道:「魏總,那您快去把譚總請來吧。」

  譚越現在是公司副總裁,遠不是一個小小的經紀人能夠接觸到的,要請的話,也只有魏宇有這個資格去請。

  當然,張文華也可以去找譚越,但現在這個場合,張文華是肯定走不開的。

  魏宇點了點頭,對張文華說道:「那就先這麼定下來,我去找譚總說一說。文華,你還得再堅持一會兒,得給我、給譚總爭取一下時間。」

  站在後台,現在都能聽到前台觀眾的議論聲,烏壓壓一片,肯定是觀眾們一直看著台上沒人,不滿了。

  張文華道:「好,我再回去。」

  說實話,張文華剛才一口氣唱了九首歌,現在小肚子都在發顫,雖說剛才喝了幾口水,但仍舊是口乾舌燥,這不是缺水,這是用嗓子過度了。

  不過,不會給他太長的中場休息時間。

  對身邊的助理道:「小王,再給我拿瓶水,礦泉水就行。」

  助理小王應了一聲,轉身去給張文華拿水。

  張文華咕嚕嚕的把整整一瓶礦泉水喝完,就連忙轉身又走回了前台。

  從他離開前台,到現在返回前台,還沒有坐下,中間也就僅僅間隔了兩分鐘。

  談不上休息。

  旁邊的經紀人都看傻眼了,沒有來得及阻止張文華喝水,這麼個豪飲的喝水法,對唱歌可是不利的。

  平常的話,張文華也都很注意這些,也注意著保護嗓子,但現在他直接往肚子裡狠狠的灌水,可以看出來,現在他的心情,可以說也是有些不太穩了。

  這種事情,換做哪個歌手身上,估計都會坐不住。

  張文華回了前台,前台觀眾的議論聲才漸漸消了下去。

  這個時候,魏宇也從後台通道處,來到了前台。

  第一排那對小情侶,看到魏宇又走了出來,又小聲議論了。

  「咦?這個人又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要找那個帥哥。」

  「我看他臉色有些不太對啊,會不會是有什麼事情?」

  「不會,應該就是想出來看看。」

  「咦,他好像真的去找那帥哥了。」

  「寶貝你看台上,張文華的臉色也不是很好看,我透過的他的偽裝,看到他內心的不安,肯定是有事情發生了。」

  「滾吧你,胡說八道,自己看幾本心理學的偽書,就把自己當成心理學大師了。」

  在兩個小情侶說話的時候,魏宇穿過兩人,從二人面前走過,來到譚越面前停下,這一次,他趕時間,甚至都沒有和旁邊的秦桃、許諾等人說話,直接就附在譚越耳邊,對譚越說:

  「譚總,有事情了。」

  周圍觀眾的歡呼聲太大,只有這樣,才能讓譚越聽到他的聲音。

  譚越雙眉輕輕一挑,看著面前的魏宇,道:「助唱嘉賓出事了?」

  從剛才張文華下台後,台上始終沒有人上台開始,譚越就猜測著,估計是出了什麼事情,不然的話,助唱嘉賓為什麼一直沒有上台。

  而緊接著,張文華又折了回來。

  好傢夥,這才下台不過兩分鐘吧?

  也就是喘口氣的功夫,是談不上休息的。

  一般來說,助唱嘉賓上台,和觀眾們互動一下,然後唱一首歌,再和觀眾們互動一下,這麼下來,七八分鐘的時間是有的,也能給歌手一個休息恢復的時間。

  但是張文華僅僅過了兩分鐘就折了回來,估計是出了事情,讓張文華不得不重新上台。

  魏宇沒想到譚越居然猜到了,連忙點頭道:「是,譚總。」

  譚越得到肯定,便點了點頭,道:「走,去後台說。」

  說完,譚越便站了起來。

  魏宇沒想到譚越這麼幹脆利落,心下對譚越越發佩服,跟著譚越一起向後台走過去。

  沿途,譚越又看到那一對小情侶在看自己,便微微點了點頭,對兩人笑了笑。

  雖然他帶著口罩,但對方應該也是感受到了,同樣對他輕輕點了點頭。

  兩人來到後台。

  一踏入後台,便有很多雙目光看了過來。

  現在這個時候,大家雖然不知道李志出了什麼事情,但可以肯定,是出了問題,李志是來不了了。

  大傢伙的心情,都挺沉重的。

  這次演唱會要是搞砸了,他們都是利益受損者。

  辦得好,那自然有獎金,辦的不好,獎金那可就告吹了,而且幾個領導說不定還得挨批評。

  眾人正愁著呢,魏宇就領著譚越進來了。

  一些頭腦機靈的,看到譚越過來,一個個臉上突然露出了興奮的表情。

  一些頭腦不太機靈的,現在則是仍舊懵懵的。

  此時,有幾個人向這邊走了過來。

  「譚總。」

  「譚總好。」

  「譚總,您來了。」

  譚越對這幾個人都有些印象,但是叫不上名字,只是點了點頭,看向魏宇,道:「魏宇,你說說,到底怎麼回事。」、

  魏宇點了點頭,把李志缺席的事情,跟譚越說了一遍。

  譚越聽完之後,整個人都有些傻眼了。

  一時間,他是不知道該說李志倒霉,還是張文華倒霉了。

  可以想像,李志的這件事,肯定是瞞不住的,以後的星途必然會大受影響,說不定還會被封殺。

  但是,李志作為張文華的助唱嘉賓,李志來不了了,張文華也是要倒霉的。

  「這」譚越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果然,喝酒誤事啊,他打定主意,回去之後,一定要以這件事為例,警醒許諾和汪傑,不能多喝酒,喝多了耽誤大事。

  魏宇也是哭笑不得,然後對譚越道:「譚總,事情就是這樣,現在張文華還在前面撐著呢,感覺也撐不了幾分鐘了。」

  譚越點了點頭,道:「你的意思,是想讓我頂替李志,做這場演唱會的助唱嘉賓,等會兒去上台唱首歌,讓張文華下來恢復體力?」

  魏宇嗯了一聲,看著譚越,表情有些無奈道:「是,譚總。」

  旁邊,張文華的經紀人也道:「譚總,我是文華的經紀人,今天這個事,真的是太突然了,打了我們都是一個措手不及,除了這麼做,我們實在想不出來什麼其他辦法,您看能不能幫一幫我們,不然的話,這場演唱會,真的就要演砸了。」

  譚越看了這個經紀人一眼,心說自己還真是「幸運」好,閒來無事過來看一場演唱會放鬆一下,沒想到還能趕上這種事情。

  放鬆估計是肯定放鬆不成了。

  只能擼起袖子加油幹了!

  譚越點了點頭,說道:「這件事,我幫忙是責無旁貸,這不光是張文華老師一個人的演唱會,也是我們整個公司的演唱會。」

  聽到譚越答應下來,眾人都是鬆了一口氣。

  畢竟譚越是公司大領導,如果譚越透露出一點不想上台的語氣,這些人都不敢再繼續多說半句話。

  譚越能這麼利索的答應下來,真的就是最好了。

  魏宇道:「譚總,您要唱什麼歌啊?我讓人給您調一下伴奏。」

  譚越想了想,道:「留給我多少時間準備?」

  魏宇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時間,對譚越道:「譚總,現在留給您的準備時間,還有七八分鐘,我估計文華唱完兩首歌,中間插科打諢一陣,就是他的上限了,再唱下去,估計撐不下來。」

  譚越點了點頭。

  魏宇剛才的話,被譚越打斷了,重新又問道:「譚總,你打算唱什麼歌啊,我讓人去給你調一下伴奏。」

  譚越搖了搖頭,道:「我不唱以前的歌,唱我自己的歌吧。」

  魏宇點了點頭,還以為譚越是不想唱其他人寫的歌,要唱他自己寫的歌,道:「好的,您要唱您的哪首歌,我讓人調一下伴奏。」

  譚越挑了挑眉,同樣重新說了一遍,「老魏,我要唱的是新歌,我自己的新歌。」

  魏宇一愣,「您要唱新歌?原創新歌?」

  還沒等魏宇說完,譚越就揮了揮手,道:「給我拿過來一隻筆和一張紙,我寫一下曲子,趕緊給樂隊的人看一看,這首歌很簡單,看兩遍就會了。」

  魏宇呃了一聲,他很想聽譚越的新歌,也對譚越的新歌很感興趣,但這時間場合不對啊,現在這個場合,怎麼能搞新歌呢。

  而且看譚總的樣子,新歌連伴奏都還需要樂隊現場演奏。

  「譚總,時間來得及嗎?」魏宇不禁擔憂道。

  旁邊其他幾人,也同樣有些擔心。

  這時間太短了一些,恐怕不夠啊。

  譚越道:「這首歌的曲子很簡單,一點難度都沒有,實在不行,那就給我一把吉他,我去清唱。」

  魏宇看譚越已經有了決定,便不再說話,只是點頭,道:「那好,譚總,聽您的。」

  說話的時候,張文華的助理,已經去把紙筆都拿了過來。

  譚越接過筆,在紙上開始寫起了曲子。

  剛才電光火石間,他心裡已經有了想法,這次要唱哪一首歌。

  說實話,李志的缺席,不光是打了張文華一個措手不及,也打了譚越一個措手不及。

  他怎麼也不會想到,今天來聽一次演唱會,還會讓自己上台唱歌啊。

  旁邊,眾人紛紛把頭探過來,向正在書寫的紙上看去。

  譚越這一次,寫的很快。

  一分鐘多一些的時間,就把曲子寫完了。

  之所以能這麼快把曲寫完,一是因為這首歌的曲簡單,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譚越對這首歌記憶深刻,即使已經過去多年,這首歌仍舊像是刻在了他腦子裡一樣。

  寫完歌,譚越把曲譜扔給旁邊的助理,道:「拿給樂隊,三分鐘內,讓他們熟悉一下,三分鐘後,準備上台。」

  聽了譚越的話,助理都驚呆了,旁邊的經紀人伸手戳了他一下,助理才回過神來,連忙點頭,轉身跑去找了樂隊。

  演唱會上,大部分歌曲,都是錄製的伴奏,並不需要樂壇上台。

  只是偶爾有那麼一兩首歌曲,為了烘托氛圍,是需要樂隊的。

  比如張文華最開始唱的那首《Stronger》,就沒有使用伴奏,而是樂隊親自上場,給張文華做伴奏。

  助理這邊,找到了樂隊,把譚越剛剛寫好的曲譜遞給樂隊幾人,又交代了一番,頓時把樂隊的人給驚得下巴差點掉在地上。

  好傢夥,這種事,簡直聞所未聞啊。

  所幸是曲譜確實比較簡單,不然的話,就算對方是譚越,樂隊也有可能撂挑子。

  砸自家招牌的事兒,不能幹啊。

  雖然事情很棘手,但事已至此,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不過,樂隊隊長事先和助理說了,這伴奏雖然簡單,但熟悉的時間太短了,如果現場演奏的時候,出了什麼失誤,那也不能怪他們。

  對於此,助理問了魏宇之後,便答應了下來。

  前台,張文華正在唱著歌,已經到了尾聲。

  魏宇通過耳麥,告訴張文華唱完這首歌,就可以下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