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觀念

  法羅蘭的金秋假是從9月1日開始,持續一個月。

  雷恩覺得有點奇妙,這本來是開學的日子,結果到了另一個世界,竟變成了放假的日子。

  現在是8月30日傍晚,他出發前的最後一天(本世界一個月固定30天)。

  別墅一層的沙發上,凱莎乖巧的坐在沙發一側,而雷恩直接躺著,後腦勺枕在她柔軟的美腿上。

  凱莎一臉溫柔,用手撫摸著他的黑髮。

  享受著美人的服侍,雷恩懶洋洋地說:「怪不得人們常說,溫柔鄉英雄冢,再親熱幾天,我都捨不得走了。」

  這十來天,雷恩每天中午放學後,都會去拉著凱莎去約會,兩人的感情急劇升溫,每天都膩在一起。

  他現在已經很熟悉她了,他和凱莎的關係只差最後一步,捅破那層——「窗戶紙」。

  撅著嘴,凱莎玉指揪了一下他的耳朵:「少來了,你們男人贏了,就是自己英明神武,輸了便直接甩鍋,說女人是紅顏禍水。

  憑什麼,這一點也不公平!總有一天,女人也會獲得和男人完全一樣的社會地位!」

  「咦,難道你想再發起一次女權運動?!」雷恩看著她光潔下巴,略有些好奇地問道。

  第五紀中期,由幾位女聖者牽頭,這個世界興起過一次聲勢浩大的女權運動,得益於此,普通女性的地位大大提高。

  以前普通女孩是不能去上學的,但現在布深大學內就有四分之一的女學生,

  「不行嗎?」凱莎咬著紅唇,反問道。

  啪的一聲,伸手拍了一下她豐潤的臀,雷恩笑著說:「只要你不背著我找男人,不管你是要當女王還是女神,我都會支持你。」

  心頭一喜,她忍不住吻了一下他的額頭,柔聲道:「雷恩,謝謝你。」

  她剛剛只是試探一句而已。

  枕著她的大腿,雷恩咕噥了一句:「話說,我明天早上就出發了,謝我的話,今晚能幫我暖床嗎?」

  「不幫,昨天晚上你一點也不老實……」想起昨晚的經歷,凱莎一陣面紅耳赤,她用盡了最大的意志力才沒有沉淪。

  雷恩有點遺憾,沒能臨走前真正滾一次床單,成為一個真正的男人。

  他想到了什麼,詢問道:「今晚有一個文化沙龍,你想去參加嗎?」

  他之前碰到了一個名為西迪的銀髮青年,對方給了他一張邀請函,時間就是8月30日晚上,地點是對面那條街的古斯曼家。

  「呵,看不出來,你還是個文藝青年?我就不去了,在家幫你收拾行李。」凱莎笑容滿面,婉拒了。

  她在社交場合拋頭露面,一旦被認出來,容易給雷恩帶來麻煩。

  閒聊著,天色漸漸昏暗起來,時間差不多了,該赴會了。

  雷恩從她柔軟的大腿上坐起身,將她攬進懷裡,溫存了一會兒,才拿起邀請函,在她的目送下,出了門。

  古斯曼男爵家距離凱薩琳的小別墅不算遠,穿過一條街就到了。

  月朗星稀,夜色撩人,雷恩悠哉游哉地走在大街上,他可不是什麼文藝青年,讓他打架還可以,詩歌什麼的不是他的專長。

  現在,就連唐詩宋詩也沒幾首還會背了,當然,《靜夜思》除外。

  晚上7:30,他遞上邀請函,成功進入了古斯曼家的後花園內。

  這裡的環境頗為清新自然,園林採用混合式布局,綠籬劃分空間,花草點綴其中,山石零星散置,疊石仿自然式。

  在景觀燈五彩繽紛的光芒照耀下,水池噴泉給了如夢似幻的感覺,仿佛置身一片瑰麗的山水之間。

  一些詩人正聚集在角落裡談論詩歌,有些畫家則展示自己的畫作,請人品鑑,一些小說家拿著手稿,邀人斧正……人不多,但氛圍很不錯。

  雷恩拿著杯香檳,坐在一個石凳上,在一處爬滿凌霄的花架下獨自飲酒作樂。

  他又不是藝術家,來這就是為了蹭點酒水,畢竟明天就要去喝西北風了,現在能飲一杯是一杯。

  老山羊幾天前就上路了,普格尼平原那裡風沙漫天,據說是個死人的好地方。

  「你是否常常感到自己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一個溫和而富有磁性的聲音響起。

  雷恩看著擁有一頭飄逸銀色長髮,模樣帥到讓人嫉妒的「西迪」,上次街頭偶遇,兩人還聊得頗為愉快。

  他習慣性皮了一句:「是的,我常常為自己的節操太高而煩惱。

  沒辦法,我這人就這點不好,傲骨錚錚,兩袖清風,淡泊名利……以至於無法和世俗同流合污。」

  屈原:眾女嫉余之蛾眉兮,謠諑謂余以善淫。

  阿爾維斯·西迪·阿布魯斯卡托微微一笑,給人溫暖陽光,風度翩翩的感覺。

  他丰神俊朗的面容足以讓小女生尖叫,輕聲道:「上次見面,你給我的感覺還像羈旅他鄉的遊子,漂泊無定,現在,好像有了歸宿一般。」

  「我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我覺得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了。」雷恩抿了一口香檳,回答道。

  「是嗎?恭喜你了,不過……」阿爾維斯停頓了一會兒,望著空中皎潔的月光,聲音有些飄忽:「處於熱戀期的時候,你會覺得自己好像和伴侶心心相印,仿佛融為一體。

  可這不過是一種錯覺,等時間久了,你就會發現,生命是孤獨的,這與你處在人潮人海中還是荒原之上無關。」

  雷恩微微一愕,啞然失笑:「也許你是對的,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

  阿爾維斯眼中閃過一絲緬懷,他想到了自己早已死去的人類母親:「雷恩,你應該知道吧,魔人、血族和狼人這些種族和人類之間是可以產生後代的,儘管概率很低。」

  阿爾維斯的母親是一位三階女聖騎士,某次被一位魔人公爵抓住後被凌辱了,懷上了他。

  儘管猶豫了很久,她還是把孩子生下來了,並把他養大,以人類的價值觀教育他。

  阿爾維斯沉睡過,那已經是一千多年前的事了。

  「你想說什麼?」雷恩一頭霧水。

  阿爾維斯的聲音波瀾不驚:「我想問你一下,魔裔和人類結合生下的混血後代,是算人類還是算魔裔?」

  雷恩一愣,皺眉沉思了一會兒:「我個人認為,得看他自己是怎麼認知他的存在的,但是……」

  「但是,按照大眾的觀念,他是個魔裔!常有人這樣說,不要去在意世人的眼光,做自己的就好。

  可是,我們存在於這個世界上,本就活在群體的文化觀念和他人的評價中。」阿爾維斯緩緩地說。

  在母親的撫養下,他長大了,他那段時間從未殺過一個人,按照人類的方式生活,他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為。

  但就算如此,在世人的觀念看來,他依然是個魔裔!

  並不知道他身份的雷恩悠悠一嘆:「是的,我們都活在別人的評價里,活在大眾的價值觀中。

  搬磚受人歧視,教書則讓人尊重。掃大街保持了道路整潔,抓捕罪犯維護了社會穩定,可清潔工能像第7局的執事那樣受人尊敬嗎?

  所以,大家努力學習、奮鬥,爭取坐辦公室,不就是為了一份世人看來體面的工作嗎?」

  雷恩想起了紅魔女的丈夫伊戈爾,他和凱薩琳去克蕾兒的住處搜尋戰利品的時候,發現了那位畫家的筆記本。

  上面除了記敘了他和妻子溫馨甜蜜的日常外,還有一段內容讓雷恩記憶猶新:

  『我還是個落魄畫家的時候,不少人都用鄙夷的眼神看著我,街坊鄰居也說我不務正業。

  而當我去當了中學的美術老師後,大家都尊稱我伊戈爾先生,因為我穿得體面,薪水也尚可,連鄰居們都對我熱情了很多。

  那時我才明白,藝術只能被一部分有品味的人欣賞,而金錢卻能得到所有人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