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得不掉就毀到!

  比賽結束後的哈利整個人都不好了。

  一種對不起人民,對不起觀眾的感覺油然而生,哈利腦袋垂的低低的,完全不敢去看其他人的目光,他真害怕從那些人的眼裡看到失望的神色。

  「別傷心,哈利,你飛的很好。」心情糟糕的伍德安慰著同樣心情糟糕的哈利。

  「可我還是輸了,不管從技術還是掃帚上來講,我都比傑米尼差。」哈利垂頭喪氣。

  「哦——行了。」弗雷德興致不高的擺了擺手:「比他技術差的又不是你一個,他不用掃帚都能飛,更別說騎著掃帚了。」

  「你的技術我們都知道,那傢伙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犯規,這事不怪你,換查理來也一樣。」喬治攤攤手。

  雖然被眾人安慰了一通,不過哈利還是調整不好自己的心情。

  魁地奇球場上,一群斯萊特林的小蛇們將傑米尼團團圍住,興奮的嘰嘰喳喳的,德拉科更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大聲喊著:「我就說,你們之間的實力差的不是一星半點!」

  說著,還得意的往哈利看,那副得意洋洋的樣子,就好像是他抓到的飛賊一樣。

  對於贏了比賽這件事,傑米尼自然也是挺開心的,雖然他沒像德拉科那樣得意忘形就是了。

  在斯萊特林贏了格蘭芬多的第二周周末,赫奇帕奇在比賽中戰勝了拉文克勞。

  不過拉文克勞的小鷹們倒也沒太過失望,他們的新找球手秋·張只是個二年級的小姑娘,雖然魁地奇天賦很出色,但比起赫奇帕奇的塞德里克還是差點。

  至此,本學期第一個魁地奇賽季結束,最後一場由斯萊特林對戰赫奇帕奇的決賽將在第二年六月份期末考試後舉行。

  「你的掃帚哪來的?」

  「撿來的。」

  對於賽後斯內普的問話,傑米尼如此回答道。

  好在斯內普並沒有太過為難他,畢竟是他之前說了不給傑米尼買掃帚,人家這才弄了個更好的,這時候怪傑米尼不告訴他顯然有點說不過去。

  更別說那掃帚快的離譜,傑米尼還贏得了比賽,所以對於掃帚這件事,斯內普也沒再找傑米尼的麻煩。

  比賽後的日子逐漸趨於平淡,除了每周的魁地奇訓練和夜遊之外,沒什麼事情能讓傑米尼心裡產生波瀾,除非是斯萊特林的高年級生們組團來找他的麻煩,說不定能讓他興奮一點。

  不過很可惜,斯萊特林的學生們現在恨不得把傑米尼供起來…

  平靜的日子過時間長了也會乏味,傑米尼這時候終於想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其實從一開始,傑米尼就很清楚,來霍格沃茨勢必會影響自己賺錢。

  原因無他,魔法界的人口太少了,經濟市場也太小了,找遍整個英國魔法界也找不出幾個能吃下千萬英鎊以上大生意的人。

  像馬爾福這樣的家族或許能拿得出來,但不是傑米尼看不起他們,說到底,現在這些純血統家族也不過是吃老本而已,沒什麼太好的賺錢手段。

  而之所以來到霍格沃茨,一方面是傑米尼沒有拒絕的餘地,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圓一下自己上輩子的夢想。

  這可是霍格沃茨,說不想來這裡上學那是吹牛逼。

  可有一說一,來到這之後,的的確確影響了傑米尼的財路。

  雖然他並不著急這麼幾年的時間,不過理想和金錢產生碰撞的感覺屬實讓傑米尼有點難受…

  於是乎——

  「我想買魔法石,您開個價吧。」

  又是一個夜遊的夜晚,傑米尼再次遇到了同樣不睡覺的鄧布利多。

  「哦呵呵…我就猜到你會對那東西感興趣的。」鄧布利多樂呵呵道:「福克斯先生,你覺得它值多少錢呢?」

  「一塊有著神奇力量的石頭,不管它有著怎樣神奇的力量,本質上仍然是塊石頭。」傑米尼捏著下巴,認真的考慮半晌:「10納特,不能再多了。」

  鄧布利多似乎被這不要臉的回答驚到了,他滿臉驚訝的看著傑米尼,好半天才緩緩開口:「米勒娃跟我說你是個很會賺錢的孩子,之前我還不信,現在我信了,我想即便是東歐那邊的吸血鬼見到你也會羞憤欲死的。」

  傑米尼聳聳肩:「承蒙誇獎。」

  「不過很遺憾孩子,那畢竟不是我的所有物。」鄧布利多慈祥道:「它屬於我的老朋友,而我們已經一致決定要銷毀那東西了。」

  「人類歷史上最後一枚魔法石,應該算是巫師文化遺產了吧?」傑米尼悠悠嘆了口氣:「某種意義上來講,你們這可是犯罪啊。」

  「魔法石的存在會喚起人們的貪婪心理,如果真的能就此消亡於歷史中,那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鄧布利多緩緩道。

  「可惜了,那可是點石成金的寶貝…」傑米尼悵然的嘆了口氣:「要是給我的話,能省不少事…」

  鄧布利多眨眨眼:「看樣子你並不在乎它能製造長生不老藥這一點,反倒是很在意那些身外之物?」

  「誰會不在意呢?」傑米尼攤攤手。

  區區長生不老藥而已,又不是真正的長生,看看電影裡尼可·勒梅的樣子吧——他骨頭都脆了。

  「我猜長生不老藥應該只能大幅延長人的壽命而已,肯定不會是真正的長生不死,所以我更看重點石成金,畢竟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傑米尼攤攤手:「有了錢,我想買什麼買什麼。」

  「我不是很認同你的這個想法,福克斯。」鄧布利多覺得自己作為校長,有義務糾正杰米尼這種錯誤的想法:「愛情,時間,健康,這些都是無法用金錢買到的。」

  「話是這麼說沒錯…」傑米尼笑道:「但您這是偷換概念,我有錢的同時就不能擁有這些麼?我在沒有這些的同時還沒有錢,那豈不是更慘?」

  鄧布利多:「……」

  「金錢可以滿足人類大多數的欲望,而欲望被滿足的時候,就算不幸福,至少也會產生快樂開心這種正面情緒,在這種情況下還要說自己不快樂,那這個人不是貪得無厭,就是矯情虛偽,不管哪種,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傑米尼說著,嗤笑一聲:「所以,我最討厭那些坐擁寶山還天天高喊著自己不快樂的傢伙。」

  什麼悔創阿里,什麼不知妻美的…

  你說你裝什麼逼呢?

  那麼後悔的話就捐了!不知妻美的話換個丑逼給他!到時候你再看他叫不叫喚了?

  鄧布利多又欣慰又無奈。

  欣慰的是傑米尼有一個清醒的頭腦,不至於走上伏地魔那樣的歪路;無奈的是因為他的頭腦實在太清醒了,估計同樣也不會走到正道上來…

  傑米尼並沒有因為鄧布利多打算銷毀魔法石而感到失望,這並不是說他看的開。

  主要還是因為他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這種醜惡心理…

  得不掉就毀到!桀桀桀桀桀~

  當然,在這種醜惡心理也不過是自我安慰而已,除了這種心理外,更多的是一種豁達,傑米尼喜歡錢沒錯,但他更多的是喜歡賺錢時的那種成就感,以及武器商店中的商品,單純的財富對他吸引力不大。

  所以雖然魔法石被銷毀讓他感覺有些可惜,不過毀了就毀了吧,安安靜靜的在霍格沃茨享受校園生活也挺好的。

  ——我是一條分割線——

  關於哈利波特當時年代的物價——

  首先說一下,哈利波特的背景是在九十年代初,所以再感覺有什麼價格不合理的情況下,首先要考慮好當前的時代!

  90年代初的時候,我爸當時的工資是七百多一個月,在我們家這個小地方算是很高的了,而按照當時的英鎊匯率才50英鎊左右。

  前文中對破釜酒吧的價格定價10西可一天附帶早晚飯,換算成人民幣大概是近50塊,以當時國內的物價來講已經很高了,那時候的不錯的招待所單間才二三十塊錢,五六十塊錢的賓館已經是很好的條件了。

  即便換做是在英國,以破釜酒吧這種幾百年的老店環境,巫師們魔法的便捷性,10西可一點都不少了!

  而原著第三部,阿茲卡班的囚徒里,哈利乘騎士公交車的價格是十四個西可,再加三西可能得到三明治和熱可可。

  這個物價乍一看很高,但如果仔細看好那一段出現的地名就會發現一件事。

  哈利從女貞路乘車到破釜酒吧經過的路程並不是直達,短短一會的功夫,騎士公交車環繞著英國跑了整整一圈!比特麼坐戰鬥機都快!

  有誰坐過5英鎊一趟的飛機?

  所以其實對於本書中魔法界市場的物價,我都是有根據當時的經濟情況以及物品的用途仔細衡量過的,就算稍稍會便宜一點,也不會偏差太大。

  另外就是主角對武器的售價。

  比如之前的蜘蛛血清,主角喊價兩千萬英鎊,有人覺得便宜了。

  其實不光你們覺得便宜,我也覺得,這東西拿到現在來賣二十億都肯定有人買。

  但首先各位要知道一點,作為一件商品,如果賣不出去的話,那麼它就一點價值都沒有!

  『商品』的唯一價值是販賣後得到的金錢。

  賣給雷德兩千萬,是因為他只能拿出來兩千萬,他就是去賣腎,最多也就是能多拿個蘋果出來。

  在衡量過對方的經濟實力之後,還非得出個對方出不起的價格,乍一看是挺合適,但沒有十年腦血栓是肯定做不出這種事的…

  主角的目的是賺錢,不是裝逼。

  很多使用的東西定的太高了,能有幾個買得起的?

  蜘蛛血清在武器商店才幾千英鎊,他就是賣兩萬都是賺的,更別說兩千萬了。

  PS:蜘蛛血清最初估價有些太便宜了,當時是想讓主角前期有一定的戰鬥力,考慮有些不太周到,不過也沒關係,就當是新手福利吧,後續再有血清類物品會調整價格。

  最後就是關於有人覺得主角掛來的太容易這一點,很輕易就能掙到幾千萬上億什麼的。

  其實不是的。

  首先說魔法界。

  從那單薄的人口基數和狹小的市場環境就證明他們不可能掌握過多的財富,而且不見得純血家族都有錢,也不見得他們有錢就是幾百上千萬加隆,不現實的,或許有,但肯定沒幾個就是了。

  所以從體量上來講,主角在魔法界就不可能做什麼幾十上百萬的單子,最多能賣出去個獵奇產品,比如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噴氣式阿姆斯特朗炮啥的…

  其次是麻瓜社會,以主角的情況是不可能大規模販售軍火的,本來有過這個想法,被我的責編蓬萊大大pass掉了,主要是擔心河蟹大神,再就是主角不可能會和政府有交易來往,別管是哪個國家的,就是不行,我只能說這裡水很深,大家懂的都懂…

  最後一點,我想我應該塑造的很清楚了,傑米尼雖然情感不是很豐富,對於利益看得比較重,但是本質上是一個很有原則,很有底線,有自己堅守的人。

  到現在為止,對於傑米尼的性格沒有一個讀者表示過討厭,這證明我這個人物塑造的還算成功,至少是很討喜的。

  而大家之所以喜歡他,不就是因為他有紳士風度,有幽默感,同時還有底線有原則麼?

  那主角上去噗嗤噗嗤幾刀乾死幾個麻瓜富翁然後他媽當場好傢夥,爽是爽了,回過神來看看,是不也挺乏味的?

  所以即便掛開的比較大,但因為各種方面上的限制和消減,前半部分的時候或許主角實力強勁,但也只是相對於普通人而言的,各位不用擔心實力問題,我會保持好均衡狀態的。

  以上,就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