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改變何小萍的第一步

  第120章 改變何小萍的第一步

  「小萍!快出來!」何小萍正在屋裡給王重織毛衣呢,就聽見王重在門外喊她,聽語氣,似乎還有點著急。

  何小萍也只能放下手裡剛剛開始織的毛衣,走到門口問道:「幹啥?」

  王重見何小萍穿的不多,趕緊說道:「回去穿嚴實點,把軍大衣裹上,咱們出去一趟,帶你去個好地方。」

  何小萍雖然疑惑,但還是聽了王重的話,穿上大衣,戴上帽子手套,裹上圍巾:「這大晚上的,咱去哪兒啊?」

  「先保密,去了就知道了!」王重把自行車推出門,何小萍斜了他一眼,眼神里卻滿是期待和高興,沒有半點指責。

  側身坐上自行車后座,雙手自然而然的摟住王重的腰,王重笑著喊道:「坐穩了!走咯!」

  話音剛落,自行車已然躥了出去。

  或許因為是除夕,雖然入夜已經有一會兒了,可這燕京城裡的大街小巷,仍舊籠罩在歡聲笑語之中,街頭巷尾,時不時就有鞭炮聲響起。

  但凡有孩子們拿著香,揣著滿滿一兜的鞭炮,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虎虎生風,霸氣十足的走在街頭巷尾里,身後必定還跟著一群小尾巴。

  騎了差不多十分鐘左右,來到西城郊區,王重剛把自行車停好,一群拿著手電筒的孩子就圍了過來,大大小小的年齡不一,男孩女孩都有,攏共二三十個。

  「叔叔,你怎麼才來!」領頭的是個十二三歲的小男孩兒。

  「叔叔接阿姨去了!」王重從兜里抓出兩包糖,每人發了幾顆,孩子的臉上頓時就都露出笑容。

  「好了好了!按著白天叔叔給你們說的,都開始準備了!」王重拍了拍手,一群男孩女孩兒立馬招呼著跑開了,一下子全沒了蹤影。

  何小萍愣愣的站在王重身後,有些摸不著頭腦。

  王重扭頭對她笑了笑,「看好了,別眨眼!」

  隨即抬手在嘴前做喇叭狀,衝著前方大喊起來:「倒計時!十、九、八·····三、二、一、放!」

  伴隨著王重一聲大喊,幾秒鐘之後,一道道宛若流星的焰火拽著尾焰沖天而起,於夜空中轟然炸開,數十枚煙花同時炸響,照亮了大半個夜空。

  何小萍愣愣的看著半空中璀璨的煙花,耳畔是煙花炸響的轟鳴聲,腦海之中,已然一片空白。

  ······

  燕大一棟女生宿舍樓里,蕭穗子倚在床頭,手裡捧著一份雜誌,看著看著,便不禁被書中的情節撥動心弦,忍不住潸然淚下,吸著鼻子,發出一陣啜泣聲。

  「穗子,伱怎麼了?」舍友聞聲,好奇又關心詢問蕭穗子的情況。

  「我沒事兒!」蕭穗子趕緊說道:「這故事寫的太好,不自禁就陷了進去。」

  「你看的什麼?」

  蕭穗子剛剛看到小高潮部分,被精彩的劇情深深吸引住了,也被書中那一個個義無反顧慷慨就義的無名英雄們感動的潸然淚下。

  舍友好奇的走過來,瞧了瞧蕭穗子手裡的雜誌,也沒什麼特別的,就是宿舍里常備的幾份雜誌之一。

  「青萍的《我的兄弟叫順溜》!」蕭穗子如實答道。

  「《我的兄弟叫順溜》?」室友疑惑的問:「我記得那是一部長篇抗戰軍旅題材的小說吧?在男生裡面好像還挺受歡迎的,熱度不錯,聽咱們的男同學們討論過好幾回,哎~穗子,你什麼時候也喜歡看這種類型的小說了?」

  蕭穗子道:「這部小說的作者是我以前在文工團時候的戰友,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他還會寫小說,就好奇買過來看一看,沒想到他的文筆竟然這麼好,人物刻畫的這麼飽滿,故事寫得這麼動人。」

  連蕭穗子自己都沒有注意到,她說著話的時候,臉上不由自主的便露出淡淡的微笑來,笑容中帶著幾分自豪。

  「這麼好嗎?回頭我也看看······」舍友的話剛說到一半,忽然反應過來。

  「戰友?」舍友眼睛一轉,帶著笑意問道:「能寫出這種小說的戰友,肯定也是個男的吧?」

  「嗯!」蕭穗子點頭:「確實是個男同志!」

  舍友撞了撞蕭穗子,一臉八卦的問:「穗子,說說你這位大作家的戰友唄!叫什麼名字,多大了?」

  不論是什麼時代,女人的八卦之心都是牢牢刻在骨子裡的。

  這也沒什麼好隱瞞的,蕭穗子直接道:「他叫劉峰,今年應該是二十四吧,以前在文工團的時候,他就一直都是團里的模範,是標兵,多次受到表彰。

  後來在一次抗洪救災中,閃了腰,跳不了舞了,因為在抗洪救災中表現優異,還來了燕京,接受偉人的表彰呢。

  後面戰爭爆發,他就跟著大部隊上了戰場,還立了大功,成了赫赫有名的戰鬥英雄,聽說首長們收到他退伍的申請後,還找他談了好幾次,親自挽留呢。」

  「後來呢?」舍友的眼裡也閃爍著星星,愈發好奇起來。

  這個時代的人們,對於這種默默無聞的英雄都很敬仰,很敬重。

  蕭穗子道:「他還是堅持選擇退伍!」

  舍友眼睛一亮,有些激動的猜測道:「難道他也考上大學了?」

  「嗯!」蕭穗子點頭,說道:「就在咱們隔壁的醫科大!」

  「醫科大?我的個乖乖!」舍友的臉上滿是震驚:「你這個戰友可真是太厲害了!」

  「穗子!」舍友嘖嘖誇讚道:「最近咱們文學系,不少男生都在看他的這本書呢!他這又是模範又是戰鬥英雄的,還這麼有文采,怎麼一直沒聽你提起過?」

  「我也是剛剛才知道這篇小說是他寫的。」蕭穗子道。

  蕭穗子有點文青,喜歡那些纏綿悱惻,讓人看著就忍不住落淚的悽美愛情故事,像《我的兄弟叫順溜》這種軍旅抗戰題材的小說,也只限於聞名,從未讀過,所以一直都不知道王重的小說發表了的事兒。

  還是上次在王重家聽何小萍提起才知道。

  「穗子!這裡頭有故事啊!」室友一臉調笑的看著蕭穗子。

  蕭穗子臉頰迅速攀紅:「說什麼呢,人家都結婚了!」蕭穗子沒意識到自己的異常表現,可室友卻看得分明。

  「啊?」可正因如此,反而讓室友愣了下:「他結婚了?」

  「去年剛退伍回來就結婚了。」蕭穗子道:「他對象也是我們在文工團時候的戰友!」

  「這麼優秀的同志!」室友搖了搖頭,看著蕭穗子,一臉惋惜,「還真是可惜了。」

  「什麼可惜了?」蕭穗子疑惑的看著室友。

  「我還以為你倆能成呢!」舍友遺憾的道。

  「說什麼呢,我們只是戰友!」蕭穗子想也不想,立馬脫口解釋,臉色略顯焦急。

  室友見她這模樣,不由得嘆了口氣,沒說什麼。

  可忽然想起何小萍,想起王重,想起曾經在文工團時的經歷,蕭穗子臉上的笑容忽然就消失了,心也沉了下去。

  不知不覺就想起了往事,想起當初王重被林丁丁說成是耍流氓,蕭穗子身為林丁丁的室友,考慮到她一個女孩子,並沒有多說什麼,導致王重被下放到伐木連,被貶謫到川滇邊境的深山老林里。

  要不是後來戰爭爆發,王重在戰爭中的表現優異,屢立戰功······

  蕭穗子不敢繼續往下想了。

  「怎麼了這是?」看著蕭穗子臉色不對,室友趕忙關心道。

  蕭穗子搖了搖頭,示意自己沒什麼事兒,有些唏噓的道:「我沒事兒,想起了以前在文工團里的一些事兒。」

  室友還以為她是在遺憾自己下手慢了,把這麼好的男人拱手相讓了呢。

  走上前在蕭穗子床邊坐下,攔著她的肩膀柔聲安慰道:「雖然他很優秀,但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以後肯定還有更好的等著你!」

  蕭穗子被她說的一愣,俏臉再度攀紅,哭笑不得的道:「我對他真沒那意思!我們就是關係不錯的戰友,我和他對象當初在文工團的時候還是一個宿舍的呢!」

  「行行行,沒有沒有!是我誤會了!」室友嘴上雖然這麼說,可她的語氣,她的神情,她的眼神,都告訴蕭穗子,她一點都不相信蕭穗子的這個回答。

  蕭穗子都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了,她喜歡明明就是陳燦。

  想起陳燦,蕭穗子莫名就想起了他們在文工團里的點點滴滴,想起陳燦吹號時挺拔的身姿,英俊帥旗的臉蛋,想起了陳燦在文工團解散前夕,在文工團大門口被車給撞掉一顆門牙,再也不能吹號了,自己把母親交給她傍身的金項鍊,想也沒想,毫不猶豫的就送給陳燦去當底座補牙的事兒。

  然後腦中又浮現年前她和何小萍在書房時的回憶,在她的追問之下,何小萍告訴她,王重為了讓她安心,當了祖傳的玉鐲悄悄買下那座院子,用著寫小說掙來的稿費,買來材料,利用空閒的時間一點一點的裝修把原本因年長日久,有些破舊的院子高造成如今那副樣子。

  兩相一對比,不知怎的,蕭穗子忽然覺得心裡有些彆扭,甚至有那麼一絲絲的難受、還有後悔。

  連蕭穗子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忽然冒出這種想法來。

  仔細想想,陳燦除了相貌英俊瀟灑,性格不羈,吹的一手好小號之外,貌似,也沒什麼別的優點。

  蕭穗子忽然開始自省,自己當初對陳燦那麼痴迷,到底是為什麼?

  自己和陳燦之間,好像並沒有小說里的那種轟轟烈烈、為了彼此甘願付出生命,捨生忘死,動人心弦的愛情故事。

  難道是像湯顯祖在《牡丹亭記題詞》里說的那樣: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蕭穗子皺著眉頭,疑惑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對自己對陳燦的愛慕產生一絲質疑。

  王重家。

  何小萍拖著一身疲憊,騎著王重給她買的女式自行車回到家裡。

  大門還上著鎖,王重還沒回來,醫科大可比何小萍在的市二院遠得多,每天王重花在路上的時間都得二十來分鐘。

  開了鎖,推開門,把自行車推進院裡,何小萍徑直奔著中院西廂的廚房而去。

  何小萍披上圍裙,洗了手,就開始和起面來。

  他們家吃飯和別家略有不同,何小萍比較喜歡吃麵食,而王重覺得單純的麵食太過寡淡,所以雖然家裡的主食一般都是麵條包子饅頭這些,可菜卻從來不少。

  和面、揉面,醒面。

  緊接著從壁櫥裡頭,取出前幾天就做好的最後一塊滷牛肉切成大厚片,打了六個雞蛋,走到院裡的花池邊上,割了一大把韭菜。

  等王重到家的時候,何小萍剛剛把炒好的韭菜雞蛋出鍋。

  「今兒回來這麼早?」王重有些意外,雖說何小萍醫院離家更近一點,可耐不住何小萍經常加班,王重又不是一天到晚都有課,所以大多數時候都是王重回來的早一些。

  「醫院沒什麼事兒,早點下班!」何小萍道:「正好,把菜端過去,還有個炒黃瓜片馬上就好!」

  院裡的花壇里,現在是一朵觀賞的花都沒有,被何小萍種滿了韭菜、西紅柿、黃瓜還有王重愛吃的辣椒。

  這小半年以來,光是買菜的錢就省了不老少。

  兩口子一向是誰回來早誰做飯,不過兩人做飯有一個共同點,王重做的話,就比較偏向於燕京口味,何小萍愛吃。

  何小萍做飯,像是炒肉這些,都會放上點辣椒,迎合王重的口味兒,王重倒是給何小萍說過好幾回,自己吃的慣燕京口味,何小萍每回都答應的好好的,可回回只要是她做飯,基本上能放辣椒的都會放上一點兒辣椒,迎合王重的口味。

  特別是有一次何小萍做包子,也不知她怎麼想的,竟然直接用前天晚上吃剩的青椒炒肉做餡兒,王重吃著味道發現味道竟然還不錯,就是稍微拉了點,果不其然,何小萍吃了以後,被辣的只能灌水解辣。

  倒不是說何小萍不能吃辣,怎麼說何小萍也在川滇呆了好幾年,而且還是在部隊上,吃食肯定都是跟大部隊來,退伍回燕京以後,跟王重結婚也將近一年了,經常試著習慣王重喜歡的口味,何小萍對於辣已經逐漸適應,只是辣味兒的包子餡,何小萍第一次吃,難免還有些不大習慣。

  「劉峰,你上回說的那幾個戰友,他們怎麼樣了?決定來燕京了沒?」兩人吃著面,何小萍忽然問道。

  王重夾到半空的面正要送進嘴裡,停了一下,抬眼看著何小萍:「還沒信兒!怎麼忽然想起問這個了?」

  「上回你不是說,讓你那些戰友過來,教他們干裝修嗎!」何小萍道。

  「他們一個個都拖家帶口的,要是來燕京,那就得先把老婆孩子,還有家裡的父母暫時撇下,這決定哪兒是那麼容易做的。」

  何小萍點頭道:「你說得對,他們肯定都是家裡的頂樑柱,要負責一家人的生計,要是一下子跑來燕京,家裡的日子肯定沒那麼好過!」

  頓了一下,何小萍忽然抬眼看著王重,不確定的問:「你說我要是真從醫院辭職了,去幹什麼合適?」

  「這我得好好想想才行。」王重恍然,難怪何小萍忽然說起這事兒,隨即關心的問:「怎麼忽然想著辭職了?」

  何小萍沉默了片刻,才道:「今兒我在醫院,碰上朱克跟小芭蕾了!」

  王重心中一凜:「朱克跟小芭蕾?」

  這兩個傢伙,當初在文工團的時候,就沒少欺負何小萍,王重對他們沒有半點好感。

  朱克嫌何小萍身上汗味兒重,不願意跟她一起跳舞,還當著全團人的面抱怨,直接撂挑子揍人,一點兒都不顧及何小萍,後面還是原身劉峰出面,才稍稍緩解了一點何小萍的尷尬。

  可真的只是因為何小萍身上有汗味兒嗎?

  那麼高強度的訓練,別說何小萍一個女生了,就是男生也難免會出汗,捂久了也會有味兒,何小萍雖然汗腺比平常人發達,可她每天都堅持洗澡,身上的衣服也是一天一換,換了就洗,就算真有點汗味兒,也絕沒有朱克表現的那麼誇張。

  朱克那麼做,在王重看來,單純就是瞧不上何小萍,不想跟何小萍搭檔,為此而找的藉口罷了。

  至於小芭蕾。

  永遠沖在針對何小萍的最前線,最過分的一次,就是那次內衣事件,強行硬扒何小萍的衣服,這種行為,哪裡還把何小萍當做是戰友,就算是對待犯人也沒有這樣的,要不是分隊長及時趕到,制止了她的惡行,結果怎樣,王重真的不敢想像。

  小芭蕾的行為,就和那些個現實世界裡曾經的那些校園~~霸凌相差無幾。

  王重最恨的就是這種人。

  「他們怎麼你了?」

  看王重的臉色瞬間就陰沉下來,何小萍慌了,怕他衝動做出什麼啥事兒來,趕緊解釋:「沒有沒有,他們沒對我怎樣,我就是遠遠的看見他們倆,當時我還帶著口罩,也沒和他們有接觸!」

  王重神色稍緩,眼中厲芒逐漸消散。

  何小萍鬆了口氣。

  不過見何小萍神情不對,王重沒有繼續追問,他也不想和何小萍談論朱克跟小芭蕾這兩個讓他們兩個都不喜歡的人。

  而是點了點頭,說道:「辭了也好,醫院的工作強度太大,壓力也不小,至於幹什麼·····」

  「你覺得自己對什麼感興趣一點?」

  何小萍想了想,才試探性的說:「跳舞?」

  隨即又有些尷尬:「我會的好像也只有跳舞了。」

  王重搖了搖頭,說道:「其實咱們開個舞蹈班也不錯,現在生活一天天好了,人們都想著讓自己的孩子有個一技之長傍身,可開舞蹈班的話要不少本錢,我這幾個月雖然攢了點稿費,但沒多少,而且跳舞的話,你在文工團的時候就只是B角,專業技能並不算太強,競爭的優勢不大。」

  現在是自家兩口子商量何小萍未來要走的路,王重自然是有什麼說什麼,而不是明知何小萍優勢並不突出的情況下,還一味的捧她。

  要是真的開起了舞蹈班,可到時候招不到學生,對何小萍的打擊更大。

  何小萍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跳舞的水平。

  「那做飯?」何小萍道:「除了跳舞之外,我好像也就是對做飯有點興趣了!」

  「開個飯館倒是不錯,只要手藝好,就不怕沒生意!」王重道:「不過要是開飯館的話,那每天就得起早貪黑的,一年到頭,休息不了幾天。

  而且你的手藝雖說還不錯,可和那些專業的大廚比起來,還差了不少,再者,咱們現在本錢不多,要是開個飯館的話,首先就得找個地方吧,太小了的坐不下,太大了的成本高,然後還得請人,大師傅,幫廚,服務員這些,加起來可得不少本錢。」

  「而且投入大,回本的時間太長。」

  「要是開個早餐店呢?」何小萍仍舊沒什麼底氣的說。

  「早餐店倒是不錯!」王重道:「就是早上兩三點就得起來準備,每天晝夜顛倒,我白天還得上課,作息時間就對不上了,到時候咱們連親熱都沒時間!」

  何小萍頓時臉就紅了,不敢看王重。

  「那我還能幹啥?」可隨即反應過來的何小萍卻皺起眉頭,滿臉疑惑,愣愣的不知所措。

  「幹啥先不著急,」王重笑著道:「再過一個多月,我不是放暑假了嗎,到時候咱倆跑幾趟深城,先掙點塊錢,多攢點本錢,到時候不管幹啥都行。」

  「去深城?」何小萍疑惑的問。

  「深城是改革開放的最前沿,雖然才一年多的時間,可發展的卻非常迅猛,又和港島接壤,許多多咱們國內目前還沒有的電子產品,從港島流入深城。」

  「你想想,咱們要是把這些電子產品帶回燕京來,原本三十塊四十塊的,咱賣他九十一百都不難。」

  「一來一回少則五六天,多則八九天,再加上銷貨的功夫,就算他半個月吧,暑假兩個月,咱們至少能跑三趟到四趟。」

  「到時候別說是開早餐店了,就算是開飯館的本錢也有了!」

  何小萍聽了卻有些忐忑的道:「那不是投機倒把嗎!」

  「我的傻媳婦!」王重抬手捏了捏何小萍那滿滿全是膠原蛋白的臉蛋:「你以為還是以前吶!現在改革開放了,政策變了,國家早就開放允許個體工商戶經營了,你沒看見這兩年大街小巷冒出來那麼多飯館商鋪啊!」

  看何小萍將信將疑的模樣,王重繼續說道:「反正也沒多久了,等我一放暑假,你先請上半個月的假,咱們先去深城瞧瞧!」

  「行吧!」何小萍雖然有點害怕,可對王重的話,卻深信不疑,在她眼中,王重是絕不會騙她的。

  何小萍之所以害怕,主要還是因為她的生父,在她六歲時,就被下放到了農場,不想這一去就成了永別,還沒等到團聚,就已經天人永隔了。

  一個月的時間,說快不快,說慢也不慢。

  而且除了等待期末考試之外,還有王重小說的第一冊出版,開售一個月賣了十幾萬本,交稅之後,王重進帳兩萬多塊,也正是由於這兩萬多塊,王重的底氣才更足。

  期末考試對於王重而言,根本沒什麼難度,順順利利考完,王重就拉著何小萍,只帶了點隨身的物品,就坐上了去深城的火車。

  走之前,王重還提前把空間裡不貴重的東西都暫時清了出來,把空間給騰出來。

  現實中王重並沒有去過深城,可在《人世間》的世界裡,王重在深城整整呆了四年,對於深城可一點都不陌生。

  何小萍倒是第一次到深城,看著兩邊一座座拔地而起,尚未完成施工的高樓大廈,頗為震驚。

  如今的深城,經過一年多的發展,雖然仍處於初期階段,可欣欣向榮的景象,卻也十分令人震撼。

  王重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奔著電子表來的,眼下的深城雖然日新月異,但就目前為止,沒有一樣東西的性價比比倒騰電子表更高的了。

  而且電子表個頭小,沒什麼重量,不占空間。

  王重手上將近三萬塊錢,拿了兩萬六的貨,當然了,怕何小萍擔心,何小萍還以為王重只拿了一千多塊錢的貨呢,回去試著賣一賣先,要是銷得好,再回來進。

  好在深城什麼都缺,就是不缺這些個電子表。

  確定好貨源之後,王重又帶著何小萍去深城的好幾個服裝廠,鞋廠參觀考察了一番。

  看著那些樣式『新穎』的衣服鞋子,何小萍也算是開了眼界。

  第三天,兩人坐火車返回燕京。

  至於怎麼把電子錶帶回燕京,王重沒說,何小萍也沒問,她相信王重一定有辦法。

  回到燕京之後,可另一個問題又冒出來了。

  幾千塊手錶,兩人要怎麼在最短的時間裡把這些手錶賣出去呢?

  何小萍很是擔心,要是手錶賣不出去,那他們這回可虧大發了。

  一千多塊錢呢!

  要是何小萍知道王重攏共拿了兩萬六的貨,估計心臟病都能被嚇出來。

  「咱們要賣這電子表,首先就得明確一點,咱們的目標顧客是哪一類人!」

  知道何小萍心裡著急,但王重還是耐著性子,給她上起了課。

  「目標顧客?哪一類人?」何小萍還有些似懂非懂。

  王重解釋道:「就比如,咱們賣拐杖,要麼是賣給老人,要麼就是走不了路的殘疾人,咱要是賣眼鏡,要麼是給要戴老花鏡的老年人,要麼就是帶近視眼鏡的近視人群,所以說,不管賣什麼東西,咱們都得先找准目標人群。」

  何小萍恍然大悟,這下聽明白了。

  「那咱們的目標人群是什麼?」何小萍再度問道。

  「你覺得呢?」王重沒有直接回答,反而問起了何小萍:「你覺得哪一類人會喜歡電子手錶?」

  何小萍想了想,但還是搖了搖頭,並不是何小萍不夠聰明,而是她的思想還有些僵化封閉,思路沒有徹底打開。

  「年輕人!」王重笑著道:「像咱們這樣的年輕人。」

  「年輕,喜歡潮流,手裡頭不差錢,又捨得花錢的,這類人就是我們的顧客。」

  何小萍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

  王重笑著說道:「知道這世上哪幾類人的錢最好掙嗎?」

  何小萍搖頭。

  王重道:「小孩兒、女人、老人,最容易掙的是小孩兒的錢,其次是女人,最後是老人。」

  何小萍皺眉,不解的問:「為什麼這麼說?」

  「當父母的,當爺爺奶奶的,哪個不希望自家的孩子將來有出息,可要是有出息,那就得贏在起跑線上吧?怎麼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呢?各種補習班,特長技能,別人家孩子有的自己家孩子也要有,別人家孩子沒有的,自己家孩子更要有。」

  何小萍眨了眨眼,她是真的沒考慮過這些,可仔細一想,王重說的並無不對。

  「至於女人!」王重笑著道:「你看看咱兩就知道了,上回你不是還嫌我買煙花亂花錢嗎!」

  「別看很多男人平時的時候扣扣搜搜的,這裡省那裡省的,可一到女人身上,花起錢來,連眉頭都不帶皺一下的。」

  「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用東周數百年家業,只為博褒姒一笑。」

  「那老人呢?」

  「你說當兒女的,願不願意為自己父母花錢?」王重沒有直接回答何小萍的問題,而是反過來問了她一個問題。

  何小萍點頭道:「那肯定是願意的啊!」

  「所以啊!」

  「所以咱們的消費群體,就是年輕人,而且主要是年輕的女人,還有有對象或者正在談對象的男人。」何小萍理解的很快。

  「那咱們現在該怎麼辦?」

  「做生意嗎,最要緊的就是門面,門面功夫做好了,人家才願意從咱們這兒買東西。」王重道:「咱們去深城之前,我就提前在北海公園附近找個門臉鋪子,簡單的裝修了一下,明兒個一早,咱們就過去。」

  「北海公園附近?」何小萍眼睛頓時就亮了:「對啊,現在是暑假,去北海公園裡頭玩的年輕人可多了,尤其是那些談對象的年輕男女們,就喜歡往北海公園裡頭竄。」

  北海公園可謂是這個時代的約會聖地。

  尤其是那首著名的《讓我們盪起雙槳》,更是讓北海公園湖面上泛舟游湖的年輕男女們趨之若鶩。

  「還等什麼明天,咱們現在就過去!」何小萍哪兒還坐得住,拉著王重起身就往外跑。

  「現在就去?這天都快黑了!」王重道。

  「我一個女人都不怕,你個大男人怕啥!」何小萍也是急了,啥話都往外冒。

  王重搖了搖頭,任由她拉著自己。

  北海公園離家不遠,騎車也就幾分鐘的事兒。

  王重租的門臉房,就在北海公園對面,兩間連通的鋪子,店裡擺著王重提前定製好的玻璃展示櫃,牆面都刷了大白,布置的極為簡單。

  「這麼大的地方,一個月得不少租金吧!」何小萍擔心的問。

  「放心,不用租金!」王重笑著道:「這是咱自己的鋪子。」

  「咱自己的?」何小萍一愣:「你給買下來了?」

  「買下來了,屋主寫的你名兒。」

  何小萍站在櫃檯前,愣愣的看著王重,眼中噙著淚光,忽的一下子就衝進王重懷裡,緊緊的摟著王重:「劉峰,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你是我媳婦,我不對你好,難道對別人好不成?」王重揉了揉何小萍的後腦,秀髮烏黑柔順,淡淡的洗髮水的清香撲鼻而入。

  何小萍緊緊摟著王重,下巴枕在王重的肩上,閉著眼睛,嘴角卻揚著,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神情。

  「好了,來都來了,咱們把手錶每種樣式都擺兩隻到櫃檯里,晚上回去我就寫幾幅對聯,明兒一早咱們就直接開業。」

  「我都聽你的!」

  次日一早,兩口子吃過早飯,七點多就跑了過來,貼上對聯,拉上橫幅,擺上花籃,掛上昨晚王重連夜趕製的招牌,一切收拾妥當,還沒正式開業呢,店鋪外頭就圍了不少人。

  等到了十點三十八分的時候,王重點上兩掛鞭炮,把大喇叭打開,直接喊起了開業大酬賓,全場七折的話。

  外頭圍觀的人立馬就湧進店裡。

  「小伙子,你這全場七折是啥意思?」一個六十來歲模樣的大媽抓著王重問道。

  王重笑著道:「大姐!七折的意思就是說假如原來要十塊錢的東西,您現在七塊錢就能買到。」

  「讓利三成?」大媽和周遭的人卻都不怎麼信:「讓這麼多利?要是真的,你們能賺錢?怕不是騙人的吧!」

  「大姐!」王重仍舊一臉笑容,側身引手指著後面的店鋪,說道:「您瞧瞧,我這這麼大一個鋪子在這兒呢,您再瞧瞧那牆上掛的是啥!」王重指著店鋪最中間的強上掛著的營業許可。

  「這可是衙門發的營業許可,咱們這兒可是衙門認可的正規商店,都是在衙門備過案的,我今兒要是騙了您,您明兒就可以上公安局報案去······」

  何小萍站在櫃檯後頭,看著在和一眾圍觀的人們周旋,侃侃而談,仍然遊刃有餘的王重,何小萍的心裡是震驚的。

  一開始顧客們聽見七折還一個個興致勃勃,眼睛放光的奔向櫃檯,可當問清楚電子表的價錢之後,一個個卻又偃旗息鼓了。

  國營商店裡頭,珍貴的手錶,隨便一塊就是一百多塊錢,要知道一台自行車也才一百多,本來就不是尋常的老百姓隨隨便便就願意消費的。

  王重卻絲毫不介意和那些圍觀的人介紹電子手錶的種種優點,說明自己的優惠,因為王重要的就是這種顧客盈門,絡繹不絕的樣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