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重回橫店,代言人

  (上午看過這章的朋友看一下前一章,少發一章,抱歉)

  橫店的想法還真的被葛晨說中了。

  橫店影視城確實想拍一部宣傳片,以此來大幅度提高橫店的人氣。或者說,以此來給群演們畫一張大餅。

  到時候演員大批量湧入橫店,勢必會帶動橫店的人氣和產量,同時,打造品牌效應吸引遊客旅遊,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

  而且,橫店的這次宣傳活動,和地方的領導也有關係。橫店一直是這座城市的特色景點,橫店如果能起來,也能帶動當地旅遊業的發展。

  洪塵一行人在幾輛豪車的接待下直奔橫店而去。

  豪車出現在橫店,頓時,吸引了不少群演的目光。

  「這又是哪個大人物來了?就是牛*啊。」一個群演坐在地上,叼著一根煙,有幾分吊兒郎當的樣子,「現在就得瑟吧,將來說不定哪一天摔下來,比我都不如。」

  這個群演是普通群演,平均下來一天能掙80.

  他這個時候,已經被殘酷的現實摧毀了鬥志,只盼著別人和他一樣倒霉。

  「又來大演員了嗎?也不知道是誰?我要是這麼厲害就好了?」另一個群演穿著一身鬼子衣服,扛著一把道具槍,望著豪車,滿臉羨慕的想道。

  穿著道具服很難受,但是他的衣服並沒有脫下,反而還在那裡看著一本教他如何演戲的書籍。

  《演員的自我修養》

  這個群演還有夢想,所以很努力。而且說實話,群演是什麼狀態群頭大概都知道,群頭也喜歡找有激情的群演,這樣自己的名聲也好些。所以經常也有群頭來找他演戲。

  這裡順帶提一句,橫店號稱華夏最大抗日基地,對鬼子的需求量非常大,每年死掉的鬼子連起來能繞地球三圈。

  所以,基本上絕大部分群演,都是靠演鬼子存活下去的。

  不過,這也造成了另外的弊端,就是這類片子經典太少了,反而因為「抗日神劇」名頭的原因,漸漸被觀眾抵制。

  同時,還有一位穿著御前帶刀侍衛服飾的特演,看到豪車後僅僅只是看了一眼,旋即繼續拿著刀,開始比划動作,努力的排練著。

  他這個時候已經算是很高級的群演了,運氣好一天甚至能賺到800-1000.

  他很努力,他能到今天的位置和自己的努力有很大關係。

  洪塵在車裡,看著外面各種各樣的群演和群頭,還有穿著戲服從劇組出來的演員,不禁感慨萬千。

  一年半以前,他就在這裡,那個時候每天還在為能接到什麼戲發愁。當時和一個導演還有些摩擦,導致群頭都不敢用他。

  想不到再一次回來的時候,他已經成為別人滿眼羨慕的對象。

  到了橫店影視城辦公區,這裡劇組和遊客都不允許進入。洪塵則直接進去,然後被人迎了上去。

  沒多久,又一輛豪車緩緩駛入,外面的群演頓時爆發出幾聲驚呼。

  「快看,是勞斯萊斯,那不是橫店老總殷旭的座駕嗎?」

  「我的天,還真的是橫店老總,這等大人物怎麼過來了?」

  「厲害啊,殷總身價估計幾十個億吧,來橫店幹什麼?有什麼大人物來了嗎?」

  「會不會是剛才的那幾輛車?」

  群演們感到十分好奇。

  沒多久,待客廳中,殷旭氣宇軒昂的走了進來,這個老總保養的很好,身材不顯臃腫,反而給人一種沉穩的感覺。

  洪塵見他進來,站起身和殷旭握手。

  「哈哈,歡迎歡迎。」殷旭笑著說道,顯得很和善。

  「殷總好。」洪塵很得體的回應道。

  而後,兩個人又寒暄幾句,殷旭便開門見山的說道:「洪塵先生,此次約你過來出席活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想請你做橫店影視城的代言人。」

  代言人是橫店的一個招牌,可以理解為是一個宣傳GG的主演。

  橫店會找一個主題,請明星作為代言人,以此來吸引人氣。

  拿平行世界舉例,橫店的「致敬經典」主題請的是朱茵做代言人,還有一期「回家過大年」主題請的是許凱做代言人。

  「代言時間一年,代言費兩千萬,怎麼樣?」殷旭笑著問道。

  這個價格很公道。

  兩千萬,這個手筆已經非常大了。

  因為簽約是一個雙向獲益的過程,藝人也能通過簽約積累人氣。

  「殷總,合作愉快,很高興成為橫店的代言人。」洪塵當然選擇答應,和橫店影視城達成合作。

  之後,葛晨負責合同的事情,去簽合同去了。同樣,洪塵還要在橫店影視城呆幾天,因為要拍攝宣傳片和宣傳海報等事宜。

  達成合作後,殷旭就離開了。說實話,作為橫店老總能親自出來和洪塵談合作,已經是給足了洪塵的面子,也看出橫店此次的誠意。

  其實殷旭這麼做也很簡單,地方高層催得緊,要他儘快想辦法提升旅遊指標。到了他這一個層次,真正的壓力只來源於這個層面,所以他必須處理好這件事。

  洪塵的住處已經被安置好,規格非常高。他回房間休息了一會兒,到了傍晚,閒來無事,便叫上葛晨和王紹奇,去橫店影視城轉轉。

  同時,葛晨順道也要去聯繫簽約陸佳的事宜。

  於此同時,陸佳正在休息室和經紀人交流,休息室的氣氛顯得有些壓抑。陸佳低著頭沉默不語,經紀人在一旁苦口婆心。

  陸佳的經紀人沈紅是她的表姑,在圈裡做經紀人,於是陸佳一畢業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在沈紅手下當藝人。

  她的父母本以為,沈紅是陸佳的表姑,自然會多多照顧陸佳。

  但是他們想不到的是,此時此刻沈紅正要求陸佳做什麼。

  「佳佳,你再考慮考慮,只是單純的喝一場酒而已,喝完了你就能拿下這個角色,這可是女二號,絕對能紅,而且片酬也非常高。」沈紅還在勸說。

  事情的發生很簡單,陸佳的青春靚麗被製片人看中,於是製片人找到沈紅,說只要陸佳答應「陪酒」就把一部大戲的女二號給陸佳。

  說白了,就是潛規則。

  潛規則在業內並不少見,而且,通常情況下,藝人如果完全歸經紀人管的話,金主們會聯繫經紀人,讓經紀人協調這些事情。

  有人說,經紀人的良心不會痛嗎?

  這一行,這種事,司空見慣。而且,陸佳和沈紅這種契約關係下,對於經紀人來說,演員相當於是她的商品。

  經紀人最想要做的事情,自然就是讓自己的商品賣出更高的價格。這樣,她才能獲得更高的利潤。

  所以,經紀人勸藝人服從「潛規則」這種事情,也不是沒有。

  一切都是為了更大的利益,畢竟,金主們在藝人身上手筆往往不小。

  陸佳此刻心如死灰,前段時間葛晨聯繫她問她願不願意加入洪塵的工作室,陸佳還很猶豫。因為那個時候沈紅對自己很不錯,還是自己的表姑。

  她怎麼也想不到這個時候,面對巨大的利益誘惑,沈紅毫不猶豫的把她賣了。

  沈紅見陸佳不說話,繼續說道:「你仔細想想清楚,那個位置多少人盯著,每年多少漂亮的女孩想要這樣的機會都沒有,你現在被大老闆看上,簡直就是你的福氣。」

  沈紅一直羨慕娛樂圈那些手下有藝人被大老闆看上,然後一飛沖天,經紀人也跟著一飛沖天的情況。

  現在機會就擺在她的面前,她當然不願意放棄。

  更何況,陸佳也沒損失什麼,反正陪誰睡覺不是睡,金錢和地位才是王道。

  陸佳本來是個活波可愛得姑娘,一直以來臉上總是洋溢著青春的微笑,而現在,她低著頭,滿臉委屈,倒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她的小手捏著椅子的邊緣,內心十分掙扎。

  陸佳的性格偏向於「服從性人格」,自己沒什麼主見,非常不善於拒絕別人。比如這件事她知道不對,但她還是不能明確的反駁沈紅。

  畢竟,沈紅是她的表姑,也是她的經紀人。

  也正是因為她的這種性格,才讓沈紅變本加厲。

  就在這個時候,陸佳的電話忽然響了。陸佳看了一眼電話,是葛晨的來電。

  「表姑我接個電話。」陸佳拿起電話,飛也似的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