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這世界聯動有點多啊
阿潮跟在林歌身後走向點聽,忍不住問道:「高手,你說的第一屆是什麼?」
林歌禁止阿潮稱呼他「未來師父」,阿潮便叫他高手,一次案件過後瞬間將兩人「新人」和「老手」的身份調換了一下,仿佛阿潮才是來的新人,而林歌是負責帶他的老人。
「在內地有個部門叫『雜物科』,基本上幹著和你們差不多的工作,但裝備沒你們酷炫。」
阿潮說道:「裝備酷有什麼用,就拿我和伱說,我還沒拔槍,就被你的雷劈了。要我說,術法可比裝備拉風多了。唉。你說你來自上清派,要不回頭我也去拜個山?」
「隨你高興。」
林歌和阿潮來到隔壁那棟樓,剛進門,阿潮就拿手指擋著鼻子:「哇,這是證物房還是火葬場,怨氣這麼重?高手,你鼻子比我還靈,在會議室就聞……哦,你是用『看』的,確實方便不少。你那是法術嗎?能和手搓閃電一起教我嗎?」
阿潮本想說林歌的嗅覺比他靈敏,但想到他那每隻眼兩個瞳孔的狀態,頓時意識到林歌有更方便的找鬼辦法。
林歌嘆道:「阿潮,你人是夠酷了,但有沒有人告訴你,酷哥一般話都很少,一句話不超過兩個字。」
「有道理。」阿潮很贊同的點了點頭,然後繼續變著法子讓林歌教他法術。
林歌不勝其煩,加快腳步朝證物室走去。
到大門口時,原本領取證物的櫃檯似乎正在翻修,雙推門旁邊擺了一張桌子,一個戴眼鏡的中年人正在坐在桌前埋頭記錄檔案。
中年人聽到腳步聲,抬頭看向林歌和阿潮說道:「證物房搬到對面去了,現在這裡放的都是一些成年老案的證物。沒什麼事的話,就別來這裡了。」
「你好,怎麼稱呼?」林歌問道。
中年人愣了一下,不明白林歌問他名字做什麼,但還是回答道:「證物科,陳忠。還有事?」
林歌道:「你好,我是2002的趙德柱,這位是游邦潮督查,我們想進證物房看看。」
「哦……陳扎紙的部門。我說你們來『古董倉』做什麼,原來是2002。你們真要進去?」陳忠推了推眼鏡,問道。
林歌點點頭。
「生辰八字多……」陳忠掐著手指,正準備問問生辰八字,一拍腦門:「我都忘了,你們2002是專門處理這種東西的部門。不好意思,老毛病。你們進去吧,別亂動東西就行。」
說完,陳忠坐了下來,繼續寫著記錄。
林歌和阿潮走進證物室,阿潮跟在後面,低聲說道:「我好像聽陳扎紙提起過,證物科有個挺厲害的忠叔,陳扎紙本想請他加入2002,但被對方拒絕了。」
「哦?部門福利這麼好,他還拒絕?」林歌環顧四周,這裡與其說是證物室,不如說是倉庫更合適一些。
月末幾十平的空間中整齊的擺放著一個個貨架,上面放著各種各樣的「證物」。
像一些兇殺案的兇器,匕首,菸灰缸,折凳,又或者是衣服、帶血的繃帶、繩子等等。
最古怪的是,竟然還有一個泡在瓶子裡的人頭。
「可能覺得我們部門比較危險吧,畢竟這裡只需要守著東西,而我們則需要直接面對鬼怪。」阿潮看著周圍的擺設,隨口回答著林歌剛才的問題。
「不過,這裡……怨氣也太重了。不愧是沒破案的證物室,我瞧著百分之八十的證物上面,都附著死者的怨氣。繼續這麼擺下去,恐怕要不了多久,這裡就得鬧鬼。」阿潮說道。
林歌在證物室里走了一圈,雖然這裡的怨氣加在一起很重,但暫時還沒有產生怨魂。
不過他身上沒帶黃符,想幫忙鎮一下煞氣也沒辦法,只能等下次來再說。
「走吧。」
「這就走了?」阿潮疑惑的說:「我還以為你要露一手,驅個邪,捉個鬼什麼的。」
「你鼻子那麼靈,有聞到鬼嗎?」林歌反問。
「這倒也是。不過還是提醒一下忠叔吧,這些東西就這麼放著也不是辦法。」
兩人離開證物室,出來一瞧,陳忠已經走了。不過現在已經快十點,像這種基本沒什麼事做的部門,走了也不奇怪。
走到警局大門,阿潮問道:「你住哪?我送你。」
「我就住附近,我隨便逛逛,你先走吧。」林歌回道。
阿潮提醒道:「雖然你很厲害,但七月半在外面亂逛可不是什麼好習慣。別死了,不然沒人教我法術了。」
「等等。」林歌叫住離開的阿潮。
阿潮疑惑的上前:「終於想通收我當徒弟了?」
「錢包忘家裡了,借幾千塊用用。」
「你認真的?」阿潮掏出錢包,問道:「借多少?」
「你願意借多少?」
阿潮沒好氣的看了林歌一眼,搖了搖頭:「唉,要不是你這身本事,我鐵定會把你當做來騙錢的。剛入職第一天就借錢,拿去,借你5000,不還也沒關係,記得教我法術。」
林歌:……
他是徹底服了阿潮,三句不離「教我法術」。
「謝了。」
以前有黑卡的時候,林歌時常吐槽兌換的錢少,現在沒黑卡了,才知道少也是錢。
不然就得像現在這樣,連找個住的地方都得借錢。
當然,以輪迴者的本事,來錢的方法有很多,只要不怕主神送驚喜,去銀行「借」都行。
阿潮勸林歌七月半別亂竄,但林歌正是看中了七月半這天,才打算到處走走。
雖說現在的身份輪迴點並無大用,但並不影響他拿輪迴點向其他輪迴者收購捲軸。
林歌本以為在證物室能遇到「支線」,卻沒想東西是多,但都沒什麼「反應」。
無奈之下,只能先將注意力放在從鄧警官那裡獲得的項鍊上:「也不知道是不是你們的地盤太小,不是朝台島跑就是朝港島躥。萬佛之國這稱號……我看一大半都是邪靈,邪神?」
林歌一路走到十字路口,突然聞到一股若有若無,很淡很淡的「妖氣」。
只見他眉頭微蹙,將項鍊收了起來,抬手捏訣抹過雙眼,開啟雙瞳天眼抬頭朝前方斑馬線前的人群看去。
此時正是紅燈,斑馬線上「擠著」一大群人。
而最前面一個西裝革履、身高不足一米五,拄著一把收起的黑傘的中年人引起了林歌的注意。
妖氣就是這人身上散發出來的,但奇怪的是,只有妖氣沒有煞氣,意味著這隻妖並沒有害過人。
林歌畢竟不是法海,見妖就收,壞了別人百年道行一句「來日相見再並肩飛行」這麼離譜。
林歌走到那中年人身後,心裡尋思2002的世界妖魔鬼怪還真多,一個全是怨氣證物的古董倉,一個至少百年道行的妖怪,卻大搖大擺的在街上走。
這時,一個身穿紅衣的胖大媽從林歌身後擠了出來,邊擠還邊抱怨:「讓讓,讓讓。都不知道等在這做什麼,這紅綠燈就不合理,設置這麼久,是要等死人嗎?」
說著,大媽一臉不耐煩的直接無視紅燈朝前走去,卻不知右邊一輛雙層巴士急速駛來。
林歌本以為可以看一出「天外飛豬」,卻見那拿黑傘的中年人,快步上前,用傘把將大媽「鉤」了回來。
雙層大巴鳴著笛,快速從斑馬線上駛過。
大媽被拉回來後不僅沒有感謝,反而一巴掌打開中年人的傘:「見鬼哦,賤男人,拿把傘來勾引我。」
中年人一愣,沒想到做好事還被罵,無奈的說道:「我以為你被鬼遮眼啊,阿婆。剛剛那個巴士向你撞過來,我不拉你一把,你現在都沒命了。」
「你一個大男人這麼多事幹什麼?我福大命大用你救嗎?也不看你什麼樣子,賊眉鼠眼,人模狗樣,還救人?」大媽罵罵咧咧的朝馬路對面走去。
「唉。現在這世道,好人真難做。」
中年人長嘆一口氣,從兜里掏出一把折迭刀,在黑傘木質的傘把手上劃了一刀。
他這傘把手上密密麻麻全是劃痕,給人感覺就像是木把手上的外皮要被剝離了一樣。
「好人確實難做,不過只要別是人就救,有選擇性的進行篩選,就沒那麼難做了。」林歌在中年人身後說道。
中年人聞言,回頭看向林歌,笑著說道:「這話是沒錯。但世人皆有難,能幫則幫,也是一種修行。」
林歌目光看向中年人的黑傘:「那這麼說起來,阿伯你應當修行了很長一段時間了?」
中年人嗅了嗅,說道:「莫非是同道中人?」
「算是吧。」
「不過我聞到你身上有很重的煞氣,年輕人,聽我一句勸,我們修行不容易,沾染了煞氣就更難了。我叫何山,在這港島已經很長一點時間了,如果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可以找我。」說著,中年人遞給林歌一張名片。
林歌接過來一瞧,上面寫著「何山」,名字下面印著一串電話,「本職工作」是糾紛調解員。
黑傘嗅到林歌身上的怨氣和煞氣,再看他是「人形」,便以為他和自己一樣是修正道的妖怪,好言相勸。畢竟妖修不容易,踏錯一步就萬劫不復。
林歌說道:「我剛來港島不久,還沒找到合適的地方。不過身上沒帶多少錢,你有什麼物美價廉的地方推薦嗎?」
「我住的那棟公寓就不錯,地段好,配置齊,價格也不貴,一個月6800。」何山推薦道。
「在港島這寸土寸金的地方,好像還不算貴。不過可惜,我身上就5000,租不起。」林歌遺憾的說道。
何山一臉糾結,最後嘆了口氣:「算了,好歹同道中人,這1800當我借你的。等你有錢了再還我。」
「這怎麼好意思?」
「唉,妖修不容易,好不容易遇到個『同胞』,不相互幫助一下怎麼過意得去。」
林歌心裡有些好笑,遇見個「好妖」的機率比中彩票還低,並且這還是個一直在做善事的好妖。
「那多謝了。」
何山擺擺手:「都是自己人,別客氣。走吧走吧,前面坐小巴去旺角站。」
兩人來到路邊,何山伸手攔下小巴,上去坐到最後一排,和林歌聊起修行的事。
通過交談,林歌了解到何山的本體就是他手中的那把黑傘,而「黑傘」代表著不吉與凶兆,化形就不易,想擺脫妖身就更難。他修行了一百二十九年,只要再做三件好事,就功德圓滿。
林歌提醒道:「你剛才幫了我,不算一次?」
「唉。我這法子很嚴苛,只能幫人,幫鬼幫妖都不算。不然早就功德圓滿了。」何山嘆道。
林歌道:「那你可以記上一筆,我是人,並不是妖,也不是鬼。只是身上帶著鬼,所以讓你產生了誤會。」
「真的?」何山再次嗅著鼻子聞了聞,又仔細的看了看,壓低聲音問道:「鬼氣、煞氣……我竟然沒發現,你居然是個道士!該不會我剛才沒借你錢,你就順手收了我吧?」
「不至於,我又不是法海。」
「哈哈,說的也是。」何山笑了笑,取出小刀在傘把手上劃上一刀。
何山不斷向林歌講述著他這百年來的經歷,感嘆著現在真的是人不如鬼。
活得不如鬼,並且比鬼還難纏。
「唉。也不知道哪天,人和鬼徹底就調換一下,我這樣人不人鬼不鬼的,別到頭來修了個寂寞。」何山嘆道。
林歌勸道:「只要堅守自己的底線,做人做鬼沒什麼分別。你馬上就要成功了,何必想那麼多。」
話雖這麼說,但林歌卻知道妖修不易,無論何山用的是何種法子,最後必定有道大坎。
大部分的妖修,都倒在了門檻上。
何山說的正起勁,突然聽司機喊道:「喂,兩位,到站了,你們要不換個地方聊?」
何山愣了一下:「到站?到哪個站?」
司機拿出一瓶礦泉水喝了一口,側過身子看向二人說道:「到總站了。」
「總站?不是旺角嗎?」何山問道。
司機笑道:「過了很久咯,你們倆是聊開心了吧?坐過站了都不知道。」
何山是真的聊開心了,畢竟天天做善事受一肚子氣,難得遇上一個聊得來的,根本就沒注意外面的情況。
而林歌則是對港島不熟,再加上當個忠實的聽眾,試圖從何山身上找到些隱藏的支線,同樣沒怎麼注意。
「唉。只能坐回去了,小趙,走吧。」何山起身,剛走到車門處,突然衝上來一個穿著牛仔衫,帶著鴨舌帽的男人,拿著美工刀指著眾人,惡狠狠的吼道:
「打劫,把錢都拿出來!」
林歌:……之前送走個美工刀小姐姐,現在又來個美工刀小哥哥是吧?
不是,你拿把美工刀打劫,侮辱誰呢?
「小孩,你這副德行也出來打劫?」何山一臉無奈的說:「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年輕人見三人都不怕他,一咬牙,跑了。但不到十秒鐘,又躥了回來,拿美工刀掃過三人:「你們這些個死撲街,我叫你們去死啊,趴下,都趴下!」
司機笑著問道:「那你好歹講清楚,到底是去死,還是趴下。」
何山附和道:「對啊,趴下和去死是兩件事啊。」
林歌:……兩位,雖然別人拿的是美工刀,但你們這樣似乎有些不尊重他的職業。
「可能他是叫我們趴下去死?」林歌補了一句。
年輕人感覺自己受到了侮辱,拿著美工刀比劃了幾下,吼道:「總之你們立刻把錢拿出來,把錢都拿出來,快點。」
「好了好了,知道你很威猛,拿去吧。」司機從錢櫃裡拿了一張錢,遞了過去。
「十塊錢能買什麼。你當我裝樣子嗎?信不信我砍爆你的頭,砍斷你的手。」
「信。」
「信。」
「信。」
三人同時點頭,一臉淡然。
「拿錢出來啊,拿啊!」年輕人真怒了。
司機拿出一把榔頭,一把扳手,敲了敲:「你看上哪把?想清楚了再說。」
年輕人愣了一下,何山則趁這時候拿傘打掉他手中的美工刀,刀剛落到地上,林歌就一把踩住。
三人同時看向年輕人,何山調侃道:「刀都抓不穩就想搶劫?快走啦,小孩!」
年輕人退到車門外,惡狠狠的罵道:「你們給我記住!你們三個都要死,我打電話叫一百多個人來砍死你們。別走啊。別走啊!」
一邊說,一邊跑遠了。
何山看向林歌笑道:「他要叫一百多個人來砍死我們哦。」
「那麼多人跟著他就不需要打劫我們了。」司機不屑的說:「現在這種年輕人太多了,正事不想做,就想些邪門歪道。」
「這倒是。」何山點點頭。
司機笑道:「你們都很夠膽的嘛,那年輕人好歹拿著刀,亂舞一下,劃傷了也難受。」
「唉,當做善事嘛。做善事好辛苦的,能幫一個就幫一個咯。」何山回道。
司機笑道:「那我也做一下善事,送你們回旺角。」
「謝謝你,好心有好報。」何山笑道。
「坐穩了。」
林歌坐回位置,目光看著那年輕人離去的方向,感覺那條巷子似曾相識。
小巴一路駛回旺角,林歌正聽著何山講過去的事,突然恍然大悟,一拍腦門。
他想起那條巷子通往哪裡了——
聖伊甸娜女子中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