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穿吧,換著穿

  第119章 穿吧,換著穿

  在我們生活的這個塵世中,每天都會發生許多事。

  我們無法讓時間停止,只能在歲月的長河裡義無反顧的向前,並且拼命的過好自己的日子。

  不管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還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都是日出一天, 日落一夜。在日與夜的交替中向前趕著,經歷著人世間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還有人生中的成功失敗起落迴旋。

  人,是這個塵世中擁有最高智慧的生靈,由於有了情感和智慧,讓現實世界在不斷地發展中日新月異,讓情感世界在成長的過程中豐滿而充滿激情。

  就因為有了情感, 生活在陽光中才有了滋味, 有了為之奮鬥的目標和勇氣。

  我們還無法關心到大人物的生活和喜怒哀樂, 平凡人有平凡人的世界,老百姓平淡的歲月更像一首歌,耐人尋味。

  在我們生存的這個世界中,有這樣一個群體,他們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做著被人瞧不起的工作,服務著張嘴吃飯的人們。

  他們中大部分是從農村出來的孩子,也有很多下崗的城裡人。他們組成了餐飲大軍,忙碌的奔波於辛苦之中,是一道靚麗的又充滿心酸的風景線。

  廚子,服務員。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他們充斥了我們城市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每天披星星戴月亮的辛苦工作,用汗水和一道道美食竭力證明著自己的存在,用雙手創造著未來。

  他們,是生活在暗夜中的勞動者。

  他們,是值得尊重的一群人。

  老譚拖著疲憊的身體, 邁著灌了鉛的腿一步步攀爬到五樓的家門前, 從兜里掏出鑰匙, 插進鎖眼,輕輕的打開家門。

  奇怪,每天的這個時候兒子和林燕早睡了,打開門是一片黑暗,只有他按開開關後才會有光亮照明這個家。

  可今天燈亮著,兒子穿著一身嶄新的運動背心褲衩,站在客廳里玩著手上的籃球。

  林燕一邊看電視一邊欣賞著寶貝兒子,臉上滿是笑容。

  娘倆兒都沒睡,看樣還興致勃勃。

  「還沒睡?」老譚問了一句,受兒子和老婆興致的感染,笑了一下,身上的疲憊少兒幾分。

  「今天星期六,明天不上學。爸,今天我媽給我報了籃球班。」兒子家恆興奮的說。

  「籃球班?想打籃球了?打打也行,你現在都成小胖子了。」老譚笑著說。

  「我媽就是想叫我減肥,給報的籃球班。」兒子說,把手裡的籃球往上顛了顛。

  老譚走到跟前兒, 從兒子手裡接過籃球。

  這是一個新球, 一看就是今天剛買的。

  「願意玩籃球嗎?」老譚問。

  「願意。」

  「打籃球可累呀, 還容易受傷。」

  「我不怕。」

  「那就好,但不能耽誤學習。」

  「我知道。」

  「你現在多高?」

  「一米四。」

  老譚笑呵呵的摸著兒子的頭,說:「十歲,一米四,也算高個了。」

  兒子似乎對爸爸說自己十歲有些不滿意,糾正說:「九周歲。」

  老譚欣慰的笑了,對兒子說:「老爸愛玩籃球,參加過市裡的籃球賽,第二名。」

  「爸,你那時候是初中還是高中?」兒子問。

  「高中。」老譚回道。

  回答完兒子的問話後老譚的眼前不由自主的浮現出高中打籃球時的情景。

  哎,那時——

  青蔥歲月,值得回憶卻又最不願回憶的青春。

  很多人都留戀自己的高中生活,那是從初中時的懵懂走向青春的一個過渡,是人開始走向成人的一個階段,有著最為美好的回憶。

  可是對老譚來說,是最不願提起的一段時光,很灰色,也很晦澀。

  他愣了愣神,然後對兒子說:「想打球可以,但必須出色。」

  坐在沙發上的林燕說:「出什麼色?就是叫他鍛鍊鍛鍊,別這麼胖,還是以學習為主。」然後對兒子說:「跟你說呀,玩球可以,但不能耽誤學習,要是耽誤學習就不叫你玩了。」

  兒子眨巴眨巴眼睛,說:「知道了。」

  老譚把手裡的籃球遞給兒子,開玩笑的說:「有時間爸爸帶你到體育場玩玩,爸爸打球還行。」

  「好呀。」兒子高興的說。

  林燕對兒子說:「行了,差不多了,都十一點了,趕緊睡覺。」

  兒子顯然還意猶未盡,但媽媽發話了,只好把籃球放到地上,不情願的往臥室走。

  老譚進了衛生間,開始洗漱沖澡。等他洗完澡出來,客廳已經關了燈,一片黑暗。兒子和林燕的房間也都關了燈,顯然是睡了。

  他立在客廳里出了會兒神,不由然的嘆了口氣,然後進了自己的房間。

  往常進了房間後都會坐到書桌前點上一根煙,整理一天的思緒,把當天的工作像電影一樣在眼前過一遍,把沒完成的工作留下,叮囑自己第二天完成。然後想第二天要做的工作,把一二三排好,直到想周全了才上床睡覺。

  可是今天他沒有想當天的工作,也沒計劃第二天的,只是坐在書桌前點上一根煙發呆。

  兒子十歲了,個頭到了自己的肩膀頭。這小子以後是個大個兒,和自己差不多,估計能超過自己。

  生命多麼奇妙,有個兒子,身上流著自己的血,是自己生命的延續。

  延續,生命的延續。

  就因為有了這個生命,生活才充滿了陽光和奮鬥的理由,並且變得美好。

  哎,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養兒不知父母恩,這話不假。

  當家就不必說了,十三歲開始當家,支門過日子,遭受了太多的白眼與嘲弄,最終怎麼樣?不還是把日子過好了,成了家立了業,還有了這麼大個兒子。

  過去的日子不用提,苦也好累了罷都過去了,說也沒啥用。沒經歷過的不知道其中的艱辛,經歷過的都不想說,不堪回首。

  日子呀,就是這樣,只要活著就得過,除非死了。

  可是活得好好的人有幾個願意死呢?

  人就得過,就得活,只有活著才能證明存在的價值,還得活好了。

  還有一點,那就是不養兒不知父母恩。

  是呀,今天看到兒子,已經到自己肩膀頭的兒子,情不自禁的想到了母親。自己又何嘗不是經歷了兒子的年齡,母親又何嘗不是看著自己兒滿心歡喜?

  母親,母親,辛苦一輩子的母親-——

  兩團熱乎乎的東西溢滿了老譚的眼窩。

  依稀中看到了瘦小的、滿臉皺眉的母親——

  那是漫天的風雪,呼呼的北風凜冽,天上飄著雪花,母親挎著筐,穿著一身單衣,頭上扎著灰色頭巾,頂著風,冒著雪,走在寒冷中,挨家挨戶的為六個兒女討要度命的吃食-——

  淚水不由然的溢滿了雙眼,順著臉頰流下。

  視線模糊。

  可是記憶中的一切卻那麼清晰。

  那是夏天,他光著腳丫在家門口不遠的村頭小河玩水。晌午了,一起玩的小夥伴都被媽媽吆喝回家吃飯,剩下他一個人站在小河邊等從生產隊收工回來的母親。

  母親從路口出現,他高興的隔著老遠喊:「媽——媽——」

  母親拖著疲倦的身子來到跟前兒,他高興的拉著母親的手,仿佛拉住了整個世界。

  「媽,我等你呢。」他說,臉上是孩童的笑。

  母親慈愛的摸摸他的頭,滿臉的疲憊。

  「媽,背我過河。」他撒著嬌。

  母親太累了,溫和的說:「趟過去吧,媽累了,看,媽還趟河呢。」

  母親說完就把腳伸進河裡,在母親抬腳進河的剎那,他看到母親腳上的布鞋已經破了,露出一個腳指頭——

  母親把露著腳指頭的鞋踩進河裡,河水無情的漫過母親的腳背,緊接著是第二隻——

  他呆呆的站在河邊,晌午火辣辣的陽光刺眼的照射在河面上。

  母親的腳——

  趟水走在河中的母親-——

  他看到了母親頭上的白髮和狙樓的身體-——

  那一刻,年幼的他眼裡含滿了淚水-——

  打那以後,他再也沒到村頭的小河玩過。

  他痛恨那條河,雖然曾給他的童年帶來無限的歡樂,那也痛恨。

  母親那雙露著腳指頭的布鞋比刺眼的陽光還扎眼,扎了他一輩子,至今猶是-——

  於是,只要他回家都會給母親買一雙鞋,沒有原因,沒有為什麼。

  現在,母親的鞋穿不過來,棉的、單的、皮的、布的、綢子面的、軟皮面的-——各式各樣。

  母親說不要買了,穿不過來。

  他說,穿吧,換著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