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歡自然沒有興趣知道杜伏威想什麼。他把用乾淨的雪擦洗好鲶魚,把另一口鍋架在火堆上,然後拿出一小陶罐當然菜籽油。
由於瀋陽的溫度低,已經超過零下10度,菜籽油已經凝固,吳歡拿出筷子,把已經凍的發白的菜籽油放在鍋底,然後化開,塗滿整個鍋底。燒熱後,吳歡把鲶魚放上去慢慢煎,發出呲呲的聲音和香味。
魚兩面煎到黃色,吳歡放入姜,蒜,酒,鹽,糖和醬油,再倒入燒開的雪水,然後等待魚湯燒成奶白色的魚湯。
兩個窟窿里的魚撈了大半,吳歡看了一眼,大約2百多斤。當然被炸死的魚不可能只有這點,他們大部分都隨水流,衝到冰層以下。
奶白色的魚湯在翻滾,這是吳歡最喜歡的時刻。吳歡喜歡抓魚,也喜歡吃魚,這是他從小在水邊長大留下的習慣。
自從來到遼東後,他怕被下毒謀殺,一些喜歡的東西都隱藏了起來,比如吃魚,只有他自己抓的魚,或者看到抓的魚才會吃。
當然喜歡吃魚都這樣麻煩,平常吃的東西更加的麻煩,專門的廚師,專門的肉菜種養基地。一切都是最高標準的保衛措施。當然,這保衛措施有也不只對吳歡和他的家人,還有幾個瀋陽高層都是如此辦理。
這不是怕死,而是必須要做的,畢竟歷史上好死的皇帝沒有幾個,好死的王爺更加少。
吳歡朝杜伏威和闞陵招招手說道:「來,一起喝魚湯!」
杜伏威坐了下來,闞陵站在杜伏威後面,一副警戒的樣子,吳歡說道:「大個子,你也來坐下來吃。」
吳歡說完轉頭對何龜也說道:「你也來坐,陪我和吳王喝酒。」
何龜大大咧咧的坐了下來,看到闞陵不大願意的樣子,他不高興的說道:「大個子,看你樣子還不樂意,你能吃到我主人親手做的魚,是你八輩子修來的福氣。這待遇連李唐的太子都沒有,你還拿捏上了?」
杜伏威看來一眼闞陵,說道:「人家讓你坐,你就坐,站著幹嘛!」
闞陵不情願的座下來,他是沒有見過這樣燒魚的,他吃多了,燉魚,魚膾,這種做法還是第一次看到。
杜伏威也是,他是窮苦人出身,而且一直造反,最近幾年日子才過的好點,吃上面根本就不講究,當然這時候的人也沒有辦法講究。後來又權勢了,各種珍禽異獸也沒有少吃,這樣的還是第一次。
魚香四溢,吳歡讓人拿出酒具,當然這酒具是玻璃的,清澈透明。這不是為顯擺,而是為讓人看的清清楚楚。
何龜把所有的酒杯都放在開水裡泡一下,用鑷子夾出來,然後把酒杯杯遞給每個人手上。
吳歡一直不喜歡人參酒,嫌人參酒太烈,他喜歡紅曲米酒,但在瀋陽,自然找不到這種酒,所以他只能勉強的喝點人參酒。當然因為不喜歡,所以就沒有癮。這次喝酒完全就是為杜伏威他們。
何龜給每人倒上一小杯,他見闞陵不嫌酒杯小,心猜這個憨貨可能是見識過人參酒的威力,笑著問道:「大個子,這樣小的杯子不過癮,我們換個大的?」
闞陵頭搖的像大波浪,嘟囔著說道:「這樣的小杯子就好!」
何龜樂了,他曾經幾次把程咬金,尉遲敬德,李藝等人灌醉,想再次把闞陵這個大個子灌倒。
吳歡知道何龜的心思,出言阻止說道:「別鬧了,這裡把他灌醉,怎麼回瀋陽?」
何龜聽到吳歡阻止,就不上去用話激闞陵,而是很狗腿的把魚鰾找出來,裝到吳歡的碗裡。
吳歡看了一眼杜伏威說道:「本人出身荒野,缺少食物,水中的魚最容易得,所以常年吃魚,對於魚還是有點心得。來!來!看看我的手藝如何?」
吳歡給杜伏威夾了一塊魚肚腩,杜伏威接過魚肉,淺淺的嘗了一口。和酒店裡的魚滋味差不多,但這個更加的鮮,更加的香。
杜伏威放下小碗說道:「沒有想到主公的廚藝如此高超,這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魚。」
吳歡:「繆贊了!來,我們喝一杯!」
杜伏威有喝下,想起吳歡曾經歸附李唐,又叛出李唐,最後還是向李唐稱臣。還進貢所有藩王都無法提供的1千萬斤鋼鐵。
斟酌一下問道:「聽說,您在洛陽投靠李唐,打傷齊王李元吉,被通緝,逃到幽州立足,你的武力可以說是天下無你的對手,為什麼還要進貢千萬斤鋼鐵,向李唐稱臣?」
吳歡夾了一塊魚肉說道:「不向李唐稱臣,自己成一國?亂世太久了,不想再有太多殺戮。」
杜伏威:「現在的你和自成一國,有多少區別?」
吳歡笑了笑:「是沒有多少區別,只是給他們台階下。」
杜伏威仰頭喝下一杯酒說道:「是啊!這台階很大,李唐如果不識趣的話,也就不是李唐了。來,杜某敬王爺一杯。」
吳歡喝乾杯中的酒,勺了一點魚湯,喝下去壓壓酒勁。吳歡放下酒杯說道「你如果跟隨我,吳王之類的稱呼基本沒有了,而且你也看到了,在瀋陽,沒有人有特權,什麼都按照律法辦事。
所以我想你要想清楚,是否加入我們瀋陽體系。不過這事情你要回到江淮,慢慢考慮。現在你我只喝酒,吃魚,其他的事情,我們不談了,好麼?」
杜伏威看看兩個炮彈炸出來的窟窿眼,喝了一杯酒,像下定決心,說道:「這事情不用考慮,我現在就決定了,率江淮軍民進入瀋陽體系。一個王爺稱謂算什麼?不過能不能給個免死金牌。我自己不會犯錯,但難保我的子孫們有犯錯的時候。」
吳歡搖搖頭說道:「我瀋陽沒有免死金牌,犯錯了,就要受懲罰,這是天道。不過,再大的錯,也不會被殺,只是最多流放到澳洲,自食其力。」
杜伏威:「難道就沒有誅九族,夷三族這樣的刑罰,如何懲戒叛亂之類的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