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淵起訴了離婚,他是一點都不想等了。
於是,溫穗去找沈擴請假。
沈擴早就知道了她的來意。
「走,我特地安排了時間去法院旁聽。」
溫穗吃了一驚:「瀚元不是接了凌氏的案子?」
沈擴:「上次凌淵改主張的時候,我就退了單。」
溫穗:「沈律師,其實也不必這樣……」
雖說同一律所的律師接一個案子的原被告不合規矩,可她畢竟是當事人,不算是被告的律師。而且凌淵出手大方,律師諮詢費給的是真多。
沈擴攤手:「我退都退了,這樣,你要是不好意思,以後就工作賣力些,多接幾個大單子,把我的損失賺回來。」
溫穗還要說什麼,他已經拿了車鑰匙出了門。
進法庭的時候,溫穗和凌淵的人打了個照面。
凌淵是不可能來的,原告席上,是凌淵的助理張霽和顧明昭。
「少……溫小姐。」張霽眼神裡帶了點不落忍,跟溫穗打招呼。
溫穗笑了一下,客客氣氣地點頭回應。
她向來情緒穩定,不動聲色。
顧明昭則對著她做了個Wink,笑盈盈道,「又見面了,溫小姐,我是今天的原告律師。」
是呢,顧明昭大學也學的法律,真要論起來,還是她師兄呢。
顧明昭讀書時成績並不好,畢業後也沒有繼續進修,凌淵如今敢讓他來,無非是覺得這場官司並不複雜,派誰來都有勝算。
起初顧明昭的眼睛就沒有從溫穗身上挪開過,開庭後,才換上了嚴肅的表情。
他闡述了凌淵的主張:一周內依照協議,提前終止婚姻。
「我有異議。」溫穗說。
「在我們的婚前協議里,做了關於夫妻生活和雙方忠誠度的約定。其中第10條,是雙方應該履行正常的夫妻生活,且不得為此提附加條件。但近三個月以來,凌先生並沒有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不僅如此,還暗示我提前離開我們共同的住宅,為第三者提供機會。」
履行夫妻生活義務這一條,當初還是凌淵特意提的,原本是為了約束溫穗。
無非是凌淵自認是個有欲求的正常男人,又怕她因此拿喬,借著這事貪得無厭提條件,才寫到了協議里。如今卻被溫穗拿來,砸他的腳。
凌淵不在場,張霽和顧明昭互相交換了下眼色,都有點替當事人尷尬。
沒想到,她會把這件事拿出來說,雖然用這樣冷靜專業的口氣,但聽的人還是有點耳根發熱。
溫穗卻跟往常替別人辯護一般,沒什麼大的情緒波動。
在審判長的示意下,她說下去:「協議的第18條,雙方不得在婚姻存在期間,存在任何形式的出軌行為。但凌先生近期頻繁和異性約會,且上個月贈送了市中心的一套房產,總價值2000多萬。凌先生的這個行為,讓我有理由相信凌先生已經出軌。」
接著,溫穗有條不紊地展示了她的證據。
凌淵和陳若若約會的各種圖片,每張都遮遮掩掩,角度刁鑽,卻又能讓人精準地認出是凌淵。
至於上個月贈送的豪宅,溫穗手裡連贈與合同的照片都有。
這一點還要感謝陳若若,要不是她那該死的炫耀欲,溫穗去哪裡找這些。
「我認為,協議應該雙方遵守,既然原告都沒有按照協議行事,那這份協議的內容應該重新定義。」溫穗說。
接著,她不急不徐丟下一個雷:「雖然婚前協議里約定離婚時我不帶走任何財產,但凌先生在婚姻續存期間贈予第三人的房子,依然屬於婚內財產,我申請追回,也對當事人陳若若提出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