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NO104一度春宵呢

  秦朝暮遠遠的就看見了一個蒙著面紗的少女,撩著裙子,站在牛車上,用一根細細的樹杈子摳前面的黃牛的屁股。

  牛尾巴不斷的左右驅趕。

  秦朝暮掃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半秒後,又看過去,覺得身形十分的眼熟。

  在即將靠近時候,那姑娘突然扔了樹杈子,低頭去撿一個木頭耙子。

  擦身而過。

  曹榮把頭伸出去回望。

  「哥,這裡還有這麼白的姑娘麼?」那姑娘伸出來的手臂,白的發光。

  秦朝暮沒說話,耳邊似乎傳來格格的笑聲,猛地腳下帶了剎車,減緩速度,視線看向後視鏡。

  只是一瞬間的恍神,男人加快的油門。

  現在哪裡有時間想這些事情,二期工程的工作量更加繁瑣。

  費朗帶著顧初在小鎮最好的旅店辦理入住。

  顧初又給了他一大筆小費。

  費朗回家後立刻將段經歷告訴老費基爾,最後才說:「阿爸,明天我帶她來我們餐廳吃飯。」

  「好!」老費基爾讚賞道。

  費朗也笑,幾秒後,又為難的說道:「可是她是女孩子,不是我們國家的人。」

  「不能讓她坐小桌的,她不是我們國家的人,她應該坐大桌。」費朗告訴父親。

  老費基爾皺眉,思索。

  他並不是愚昧古板的人,相反,他是一個很開明,少有的睿智的人,不然也不能帶著兩個妻子五個孩子過著富足的日子。

  「嗯,那你明天陪同她一起,但你要如實解釋給客人,不可以撒謊。」

  若是有男人陪同坐大桌,說明這個姑娘已經被這個男人預定了,所有老費基爾告訴自己的兒子,要誠實的給姑娘解釋這裡的風土人情。

  費朗拍著胸脯表示明白了。

  次日,顧初來到「費基爾」餐廳。

  她很新奇。

  這家餐廳很古樸,色彩豐富,極富有異域風情。

  光滑的木質地板,一條過道,兩邊是鋪滿地毯的小隔間。

  可能這裡地廣人稀,隔間也非常寬闊,她注意到,左邊的隔間明顯更加氣派些,桌子正大光明,配有個矮矮的圓形板凳。

  而右邊的隔間的桌子顯得小的多,沒有小板凳坐,只有一個跪坐的蒲團。

  顧初:……

  這特碼還男左女右啊……

  這該死的男尊女卑……

  費朗用蹩腳的A國語言告訴顧初,「小姐,我可以帶您坐大桌。」

  他指左邊氣派的大桌解釋道:「有男性領著就可以坐大桌,意思是您已經有心上人了……您明白我說的意思嗎?」

  費朗不敢說太長的句子,怕顧初聽不懂。

  顧初皺眉。

  呸,大桌子,她稀罕嗎!

  顧初看到右邊也有好幾個姑娘在用餐。

  「我就坐那邊。」她指著小桌子,「你可以陪我坐小桌子嗎?」

  費朗十分抱歉的搖搖頭。

  男人怎麼能坐小桌呢。

  繼而想到了什麼,跑到內室帶著兩個帶著面紗的姑娘。

  「這是我的兩個姐姐,爾清和爾雅。」費朗的語速很慢,搭配著手勢解釋,「她們可以陪您坐小桌子。」

  爾清和爾雅十分熱情。

  顧初聽不懂她們說什麼,但是兩個大眼睛的姑娘的肢體動作十分豐富,逗得她格格的笑。

  吃飯後。

  顧初讓爾清和爾雅陪她出去玩,又給了費朗一筆豐厚的小費,「我可以帶上她們兩個嗎?晚上我們再過來吃飯。」

  費朗高興壞了,這個地主家的傻兒給的小費足夠餐廳一整天的收入了。

  他請示了父親,父親果然同意了。

  爾清和爾雅便帶著顧初去了最繁華的購物街。

  在這個新奇的世界裡,顧初果斷的把秦朝暮又給忘了。

  一連好幾天,樂不思蜀。

  爾清和爾雅也整幾句蹩腳的A國語言了。

  一早上。

  「今天是周末,很熱鬧的,我們帶你去西街玩。」爾清比劃著名。

  顧初蹦起來,高興極了。

  兩人給顧初換了一身新買的裙子,腰下是像魚尾斷面的長裙,上面是一件藍色刺繡的貼身復古小褂子,一下把身材比例拉了起來。

  爾清給她的手臂上帶上了五顏六色的小鐲子。

  爾雅又拿出一個小盒子,「還得帶上美瞳,琥珀色的眼睛,就和我們當地的姑娘一樣了。」

  「這是硃砂,點在額頭。」爾清給她畫上彩妝,又細細端詳稱讚道:「你真是太美麗了,你是我們小鎮最美麗的姑娘。」

  顧初任由他們折騰,然後半懂半傻的聽她們的讚美,然後拿過鏡子。

  整個人一懵。

  我去,這小妖精是誰!

  這麼眉尾挑那麼高幹什麼!這眼窩畫的這麼深……

  幸虧帶著面紗,只露出一雙靈動琥珀色的眸子。

  三人手牽手一起去了西城。

  周末的集市非常熱鬧,沿路不少人看過來,顧初抬手的時候,小腰那段白璧無瑕的肌膚就露了出來,就像能掐出水來,身姿更是引人注目。

  「這個是什麼?」顧初拿過一個長的怪怪的容器。

  爾雅做了一個喝酒的手勢。

  顧初點點頭。

  這是酒杯?這麼長個鉤子,不怕把鼻子戳到嗎?

  幾個人東看看西瞧瞧。

  直到顧初看到了一個熟悉的人影。

  秦朝暮!

  她撩著裙子快步跟了過去。

  哎呀,這魚尾裙子跑不快呀!

  秦朝暮一行四人正在購買一周的日用品,每周末都會來一趟集市。

  他穿著一件亞麻色襯衫,卷著袖子,露出結實的小臂,下身一條迷彩褲子,一雙軍靴,高大又挺拔。

  顧初覺得,秦朝暮好像變了些。頭髮短了,側臉輪廓更加分明。

  遠處,一個姑娘走到秦朝暮跟前,低頭,然後雙手合十,繼而雙手遞給他一個酒杯。

  顧初一看,不就是剛剛那個會戳到鼻子的酒杯嗎?

  爾雅看著顧初好奇的眼神,用蹩腳的語言解釋,「那個姑娘在表白,她希望那個男人揭開她的面紗……」

  原來著長鼻子杯子是幹這壞事的。

  「揭開面紗就算同意了?」顧初好奇的問道。

  萬一揭開是個醜八怪怎麼辦?

  這也太草率了。

  「揭開面紗後,要給那個男人倒一杯酒,若是男人喝了,就算雙方看對眼了,一度春宵呢。」爾清解釋。(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