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奧托改革(二)
當奧托花了很長的時間,為長子亞歷山大講解了什麼叫經濟基礎,什麼叫上層建築,什麼叫唯物主義,什麼叫馬克思理論等等後。
一連幾天,亞歷山大眼睛通紅,布滿了血絲。
顯然,這種知識對於亞歷山大而言,還是有些太超綱了。
以他從小接受的貴族教育,這種新的理論體系會讓他還未完全成熟的三觀受到嚴格的衝擊。
當一個意氣風發的貴族少年郎,摩拳擦掌的面對著這個世界,準備做出一番功業的時候,卻被告知自己是只知道吸民眾血的螞蟥,沒有感覺整個世界瞬間崩塌已經是心裡承受能力相當不錯了。
奧托倒也沒有在這種時刻再去給亞歷山大壓力,去說些無用的勸慰話語。
他很清楚,亞歷山大需要時間去消化,去自己想通這個問題。
奧托只是希望,亞歷山大不要鑽了牛角尖,突然之間改了性子,做出自己革自己命的舉動來。
能做到如唐太宗一樣,以民作水,發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樣的話語,知道體恤民眾,知道自己的權力基礎來源,就已經是一個非常優秀的統治者了。
正如奧托跟亞歷山大說過的那樣,社會關係的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繫,並不是依靠個人的力量就能改變的。
以工業社會之前的時代,想要開民智,行民主,根本就不可能。小國寡民的希臘城邦和強大的羅馬帝國尚且做不到,更何況是現在的哈布斯堡家族呢。
奧托跟亞歷山大說那麼一番話,倒也不是為了改變他的三觀,而是想告訴亞歷山大以及後世的哈布斯堡家族子孫一點。
那就是政策和法律可不是什麼一成不變的,而是需要根據社會變化,不斷的進行調整。沒有什麼制度和法律,能一勞永逸的解決萬世難題。
要能跟上社會的變化,不斷的改變固有思維,才不會因為落後而挨打。
在亞歷山大進行劇烈的思想鬥爭的同時,奧托可沒有閒著,為瑞士公國的書記員們的肩上又加上了重擔。
奧托給他們的任務,是制定一整套完善的法律。
既然政治制度已經初步規劃建設完畢,那麼相應的法律保障,也需要同步完善。
關於瑞士公國的根本法律,也就是所謂的「憲法」,奧托在參考了曾經廣為流傳的羅馬帝國《公民法》的基礎上,刪減了許多不合時宜的地方,增加了許多對應這個時代的條款,形成了瑞士公國版本的《公民法》。
《公民法》中開篇第一條,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生命財產安全將得到公國的保護。
凡是在瑞士公國居住生活,登記戶籍的居民,不管此前來自何地,不管爵位高低,一律視為瑞士公國的公民。
作為一部「憲法」,《公民法》中的許多條款,自然不可能那麼清晰,只是簡單的告訴大家,作為一個瑞士公國的公民,有什麼權利和相對應的義務。
瑞士公民在享受生命財產安全被保護,享有個人法律內的自由的同時,瑞士公民也必須遵守瑞士公國的法律法規。
比如,《教育法》規定,6-14歲的瑞士公民,可以免費享受最基本的通識教育,也就是所謂的小學教育。
任何阻撓破壞瑞士公民接受教育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哪怕你是公民的父母。
也就是說,如果孩子想去上學,父母可是沒有任何理由阻止的。一旦阻止孩子學習被發現,父母將受到嚴格的懲罰。
實際上嘛,這個條款對於目前的瑞士公國有些多餘。
如今瑞士公國既然實行免費的通識教育,小學還管飯,家長們怎麼可能不讓孩子們去學習。制約教育推廣的,實際上還是目前瑞士公國教育資源的嚴重不足,缺乏足夠的合格教師。
既然享受了好處,與之相對應的,瑞士公民也要有所付出。除了應該足額繳納的稅收外,他們也有不少義務。
比如《戰爭法》和《民兵訓練法》就規定,在戰爭時期,公國征服動員公民參加戰爭和徵發民壯,在每三年不超過半年的情況下,公民就必須無條件配合,不得拒絕徵招,否則就是犯法。
這裡的戰爭時期,並不是說什麼時候瑞士公國都在打仗就叫戰爭時期,而是那種公國對境內宣布對外戰爭後的情況,才算戰爭時期。
尋常的小型戰爭,只出動常備兵和部分徵招兵的戰爭,可不算戰爭時期。
戰爭時期服役嘛,公國征服除了包吃住和按照軍功制度獎賞以外,並無其他的補貼。
而在非戰爭時期參加徵招,所有的徵招兵都能按照服役時常,享受到戰爭津貼,具體金額根據從事的工作和危險程度相關。
《民兵訓練法》還規定,所有成年男子公民,到45歲之前,每兩年都必須抽出一個月的時間,參加相應的軍事訓練和勞役工作。
相應的,在這一個月的時間內,公民們完成任務可以享受到少量的津貼。
其實勞役這一點,原本按照奧托的想法,是準備取消的,想學一下清朝的攤丁入畝,也就是把勞役算進田賦之中,可以減輕百姓的負擔。
然而,這個想法,在經過書記官們的討論的時候,竟然給奧托駁回了,而意見最大的,也是恢復了正常後參加法律條款制定的亞歷山大。
「父親,您的想法很好,將所謂的勞役算入賦稅之中,到時候我們只需要收取賦稅,相應的工程建設,僱傭勞工建設即可。
但是,父親,這其實不好。」
「哪裡不好,公國現在不就是這樣做的嗎?」奧托狐疑的看了看亞歷山大,又瞅了瞅因為天冷有些蜷縮著身子的書記官們,一頭霧水。
他一邊問著,一邊漫不經心的走到壁爐和火爐旁,往其中添入了不少煤炭。
「唉,鷹堡還是沒設計好,當時就應該考慮一下集中供暖的,這爐子啥的也太不方便了。」
奧托小聲的嘟囔了一句,房間內的眾人並沒有幾人聽清,只有他身邊的貼身書記官和亞歷山大聽得清清楚楚。
林恩和卡麥斯離得近,兩人對視一眼,開始思索奧托說的集中供暖應該怎麼實現,鷹堡改造一下是否能達成。
亞歷山大倒是習慣了自家父親三天兩頭冒出新想法和聽不懂的話語,眼神從書記官們的身上掃過,看到了好幾個人臉上欣喜的神色。
看來,面對著父親,哪怕室內的溫度有些冷了,他們也不敢出聲抱怨,甚至連提醒都不敢。
父親在眾人的心中,到底是怎樣一個形象呢?亞歷山大不由得在心中冒出了這樣一個念頭。
亞歷山大輕輕將剛剛冒出的好奇心拋到腦後,看著奧托撥弄火爐的背影,一臉認真的說道:
「父親,您是不是只記得那些種地的農民,忘了城市中的市民,忘了那些商賈了啊。
您將勞役放進賦稅中,這些人豈不是憑空得利了嗎?」
「誒.」奧托詫異的答應了一聲,拔弄火堆的手停滯了片刻,隨即回過神來,倒是大大方方的承認了錯誤。
「是哦,差點忘了這茬!」
不怪奧托忘了這茬,前世作為一個東方人,熟知歷史的他下意識的就代入了東方那種重農抑商的社會環境,忘了在瑞士公國,可是鼓勵工商業發展的,有著龐大的工商業從業者。
而且東方的商賈之家和大量的工匠,有錢之後,也特別喜歡購買土地。所以攤丁入畝的政策,實際上也會影響到商賈等。
這或許,就是那個東方民族刻在DNA中的東西吧,喜歡種地。
比如前世奧托就知道一位起點的萬訂作者,財富自由之後一邊寫書,一邊種地,哪怕不更新,也不會忘了種地,可以說是真正愛上了種地。
但在西歐,可完全不一樣,商人和手工業者賺到錢後,才不會投資土地呢。土地的那些產出,才哪裡到哪裡啊,還不如擴大商隊或者擴大生產。
再說了,瑞士公國這地理條件,農業產出的性價比也實在太低了一些吧。
「你說的對!」
奧托在腹誹了一下東方人的種地思維後,思緒重新飄了回來,輕聲道。
「確實應該一視同仁,那就不把勞役算進賦稅中了吧。」
話里雖說是一視同仁,但實際上整個法律體系的建設中,又如何能做到一視同仁呢?
別的不說,亞歷山大犯法,難道奧托真的能讓亞歷山大和一般的瑞士公民接受一樣的懲罰?
就算奧托做得到,大量的貴族也是做不到的。
這可是背叛整個貴族階級利益的事情,比任何事情,都容易引起貴族們的反彈。
所以嘛,幾乎在除了「瑞士憲法」以外的所有法律中,都有著相應的爵位可以減輕懲處和增加權力義務的條款。
以至於立法會議開到最後,奧托不得不將相應的條款專門拿出來,彙編成了一部新的法律《軍功與爵位管理法》。
既然貴族身份,有一定的特權,那麼瑞士公國要做的,就是明確貴族到底有哪些特權,以及告訴大家,該怎麼才能成為貴族。
成為貴族最快的方法,那自然不是什麼軍功,而是投胎了,投胎到貴族家庭,成為長子,不就鐵定能成為貴族嘛。
前世有句話說得非常好,有時候你出生沒有的東西,可能伱這輩子都不會再擁有了。
作為一個優秀的統治者,奧托對此深以為然的同時,也必須給自己治下的民眾,一個看得到的上升渠道,那麼,這項法律的出台,無疑就是將渠道廣而告之。
《軍功與爵位管理法》中許多的條款,奧托其實是參考了歷史上秦朝的耕戰制度而設立的。
憑藉著耕戰體系,秦國可是結束了持續數百年的亂世,完成了東方土地上的第一次大一統,為後世東方大國多次矗立世界之巔奠定了基礎。
既然奧托也採用了軍功制度,那麼秦朝的律法,也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
只是,不同於秦朝民眾只有上戰場殺敵立功這麼一條上升渠道,奧托其實給出了很多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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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打殺殺,那麼成為一名士兵,上戰場立功,可以獲得階級上升。
你喜歡讀書,那麼可以去學習,未來不管是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公務員體系,亦或者成為教師,也有不錯的前途。
你喜歡賺錢,那麼可以去做生意,公國會為你提供天使輪投資,幫助有能力的你成為巨商。
你喜歡搞點小發明,那麼可以去拉菲莊園成為一名工匠,工資待遇不低的同時,做出實用的發明,同樣能名利雙收。
你喜歡種地,那麼儘管去開墾荒地,公國不僅前幾年免賦稅,還會提供相應的幫助,什麼畜力農具,應有盡有。
哪怕你喜歡遊手好閒,也大可以進入公國的幾座城市內,從事服務業,混口飯吃也不難。
而且,除了服務業人員之外,其他的人都是有機會成為一名真正的貴族的。
勳爵,這個此前奧托只是加給家族騎士去管理地方的臨時性爵位,如今已經變成了一個正式的爵位,得到了公國官方的承認,正式被納入公國的爵位體系中。
勳爵分為上中下三檔,最高檔,可以無限傳承,從此正式成為跨入貴族階級。
中檔可以傳承三代人,也就是祖父、父親、兒子,三代之後,則不再繼承。
至於最低檔,則就變成了終身爵位。
勳爵和之前的貴族體系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勳爵沒有封地,同時,勳爵需要履行的封建義務,哪怕是世代相傳,也只需要個人服役,不需要提供大量的軍隊。
並且,勳爵如果本人因為種種原因,沒辦法履行封建義務,還可以僱人代替,這一點,比正常的世襲貴族舒服多了。
凡事都有代價,在封建義務和封地減少的同時,在相應的可以根據爵位減免刑法上,勳爵能減免的份額也遠遠不如一般貴族。
並且,一般貴族可以享受到的公國發放的福利和津貼,勳爵也是享受不到的。
哪怕是世代相傳的勳爵,也不如一個正規的封地騎士。
此外,對於騎士稱號,奧托也進行了改革,將其分為了封地世襲騎士和騎士稱號兩種。前者可以世襲,後者則是終身制。
後者的達成條件也被大大降低了,一名士兵如果為公國軍隊服役超過十五年,即可獲得終身的騎士封號。
《軍功與爵位管理法》中,對於擁有貴族身份的人和家庭,充斥著大量利用爵位減免罪責和刑法的條款,不同等級,不同罪行,都有著相應的規定。
基本上,到了世襲騎士和世襲勳爵,只要不是什麼殺人、謀反、叛國等無法寬恕的罪行,免除爵位後,都能保住小命。
而成為貴族的條件,也是大大的放寬了,甚至在書記員們聽到奧托的想法後,幾乎都是一片反對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