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神羅改革(二)
什麼讓帝國的民眾擁有信仰自由,這種話騙騙其他人就算了,在場的內閣大臣,哪個可能相信。
宗教這種東西,本就是統治者發明用來哄騙底層民眾的工具。
貴族們作為統治階級,除了少數「腦子不好使」的,其他人哪個不是外面裝出一副虔誠的樣子,實際上卻內心中把宗教不當一回事兒。
按照教會的教義,應該對婚姻忠誠,應該真善美,但是貴族們哪個不是道貌岸然,情婦一堆。
就這樣,也沒見哪個教士出來指責貴族們品行不端。
就連許多教士平日裡都不相信諸神的懲罰,還指望著一刀一槍拼出來的貴族們相信嗎?
雖然左相話里沒有明說,但其實大家都明白,什麼擔心信仰新教的民眾和信仰正教的民眾相互殺害,擔心的,不是新教日益擴張的權勢嗎。
此前教會,可是作為一座沉甸甸的大山,壓在西歐貴族的頭上。
要不是教會此前經歷過一次分裂,至今都仍然是整個歐陸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勢力。
雖說教會經過分裂後實力大損,但是隨著新教教皇埃德森發動聖戰獲得勝利,隨著新教在西歐地區的逐漸穩固,新教教會的權勢,有了死灰復燃的跡象。
好不容易看見教會溫順一段時間的弗里西亞公爵,作為帝國左相,怎麼可能容忍這種局面發生呢。
奧托此前也想提關於教會的事情,但是礙於教會在薩伏伊和皮埃蒙特相當配合的態度以及之後教會又進行了不少試圖改進雙方關係的舉動。
比如送了哈布斯堡家族不少珍貴書籍等等,讓奧托有點不好意思提出了。
當然,更重要的是,奧托摸不清楚神羅皇帝卡爾對於新教教會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態度。
要知道,神羅皇帝卡爾可是一個政治高手,對於帝國的掌控能力還是相當強的,不可能看不出新教教會的權勢日漸增長。
但神羅皇帝卡爾卻一直沒有表示,很容易讓奧托聯想到一個可能。
那就是神羅皇帝卡爾是想利用新教教會對抗正教教會的影響力,以免強勢的東羅馬帝國能把手伸進神聖羅馬帝國境內。
奧托的猜想果然沒錯,雖然內閣大臣們都十分贊同左相弗里西亞公爵的意見,但是神羅皇帝卡爾的表示,卻十分有意思。
「嗯,左相說得有道理。
都是諸神的信徒,確實不應該互相迫害才是,你們討論一下,出台個法律保證帝國民眾可以信仰自由就行。」
說完,神羅皇帝卡爾就沒了下一步的話語了,仿佛沒聽懂弗里西亞公爵此番話中更深層的含義。
這下,弗里西亞公爵和一些聰明的內閣大臣哪裡還反應不過來,不明白神羅皇帝卡爾的心思。
只是嘛,他們的想法其實和奧托差不多,那就是神羅皇帝卡爾的想法很好,但實際效果可能和他預計的出入很大。
因為神羅皇帝與新教教會之間,並不像東羅馬皇帝那樣和正教教會有著統屬關係,雙方並不是上下級。
神羅皇帝卡爾或許可以憑藉著自己的威望,讓新教教廷乖乖聽話,但是他的繼承人,新的神羅皇帝,也能做到這一點嗎?
顯然不太可能。
不過,既然是宗教事務,神羅皇帝卡爾都表態了,那其他人也就作罷。
最後一個議題嘛,則是新建兩個商稅區阿基坦和西法蘭克。以及擴大皇帝職權,在帝國貴族中進行遴選,替皇帝巡視和監督各地新設立的國王們。
商稅區沒啥好說的,和眾人利益關係不算大。
至於後者嘛,同樣又引發了一輪爭辯。
因為遴選貴族的標準,左相弗里西亞公爵說得很模糊,這就讓許多人不得不擔心封臣的控制問題了。
如果自己的封臣,被皇帝陛下看重,那豈不是雙方之間地位一下子就變得差不多了。同時,利用這種身份和職務上的便利,封臣也能很好的積蓄力量,從而獲得與領主對抗的實力。
按照神羅皇帝卡爾的尿性,不在各個公國境內扶持一波「自己人」,那就才叫奇怪呢。
而限制國王權力,則讓那些有機會成為國王的人不滿了。
好機會,本來你這個國王就已經是一個超級簡化版的國王了,還整點人來限制職權,要不,乾脆別叫國王了,直接學別人叫總督好了。
由於這個問題分歧很大,會議上一直有爭執的聲音,一時半會兒也定不下來。
神羅皇帝卡爾畢竟年紀大了,精力跟不上,便示意眾人先不說這個,再說說最後一個問題,那就是建立一支直屬於帝國的常備軍的問題。
按照神羅皇帝的建議,基本上是仿造東羅馬帝國的軍區制度,劃分幾個區域,由各地的公國和帝國財政供養,建立相應的常備軍。
當然,各地的貴族們既然要花錢支持常備軍的建設,皇帝陛下自然也要拿出相對應好處才行。比如在各自稅收的徵收上,基本上就大幅減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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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常備軍建立完成後,各地的大貴族,在封建義務上,需要向神羅皇帝卡爾提供的軍隊數量也大幅減少了。
這個政策,是在奧托提出的建立帝國軍隊的基礎上,神羅皇帝卡爾改良而來的。
奧托的原意嘛,自然是想利用自己在帝國軍隊中的威望,在這支帝國陸軍中摻沙子,以圖日後掌控這支軍隊,讓神羅皇帝卡爾為哈布斯堡家族做嫁衣。
神羅皇帝卡爾也覺得建立一支直屬於帝國的常備軍的重要性,加之在發行了自己的貨幣後,帝國財政的狀況也好了不少。有錢有人,建立軍隊也是勢在必行。
不過嘛,考慮到常備軍中可能出現的各個貴族之間那錯綜複雜的關係,神羅皇帝卡爾自然就想到了隔壁東羅馬的軍區制度。
將帝國劃分成軍區,建立幾支常備軍,然後將最精銳的留在施瓦本,既能保證帝國的對外戰鬥力,也能保證對於各地貴族的威懾力。
至於各地的常備軍被滲透問題?
反正再怎麼滲透,只要各個軍區內貴族數量足夠,總不可能讓一家貴族獨大,最終常備軍還是會出於各自原因聽皇帝的。
只要保證施瓦本地區的常備軍忠誠,對於神羅皇帝卡爾就足夠了。
這一項嘛,內閣大臣們同樣反應激烈。
有贊同的,有不贊同的。
贊同的,是以瑞士公爵奧托、荷蘭公爵、洛林公爵為代表等帝國中西部的貴族和義大利的貴族。
反對的,則是帝國北部和東部以義大利國王阿努爾夫、波西米亞公爵為代表的部分貴族和西法蘭克貴族。
這一點嘛,則充分說明了什麼叫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的關係。
原本帝國中、西部經濟發達,對於出錢,大家自然很願意。不少貴族哪怕有自己的利益追求,但也沒想過造反啥的,出錢建立帝國常備軍,相應的自己就無需花大量的錢供養軍隊,可以安心的過自己富裕的生活。
而帝國北部、東部則因為外敵和經濟原因,相對貧窮。
對於這些貴族而言,本來日常就要防備蠻族(維京人、斯拉夫人),要養一支有戰鬥力的部隊。如今還要供養帝國的常備軍,對於他們來說,無疑是負擔。
什麼?你說常備軍不是能保護他們的安全?
拜託,伱能調動帝國的軍隊為你開疆拓土嗎?開玩笑呢!再說了,小型的日常的邊境衝突,真以為常備軍會管嗎?
又是一項充滿爭議的政策提出,短期內達成共識確實不容易,神羅皇帝卡爾明顯也沒覺得今天能讓大家定下來,便告知眾人可以離開了,之後再議。
之後連續一周的時間,無數的傳言從巴登地區流傳開去,而在巴登的大貴族們,私下的互相串聯拜訪,更是常態。
經過了漫長的半個月磋商後,各項議題在各方,主要是皇帝和封臣們的互相讓步和妥協下,總算全部敲定。
又經過一周的細節磋商後,終於,震驚歐陸的號稱「卡爾大改革」的方案,終於問世了。
首先,是幾項法律的出台,分別是:
《帝國繼承法》、《皇室土地管理法》、《選候法案》、《帝國議會制度》和《宗教自由法案》。
《帝國繼承法》沒什麼好說的,在皇位傳承方面,就是確定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是由皇帝和貴族提名,然後由選帝侯代表帝國貴族選舉產生,是帝國唯一合法的統治者。
任何未經選帝侯投票,貴族大會同意的貴族,都是不合法的皇帝。
在貴族爵位繼承方面,規定帝國土地,不能被外國人繼承。也就是說,帝國內的土地,必須由帝國皇帝或者貴族的封臣繼承才行。
《皇室土地管理法》那就更簡單粗暴了,將如今屬於神羅皇帝卡爾直轄的領地和公國,變成了皇室領地,領地中的貴族,只能效忠神羅皇帝,且不能繼承或者擁有其他同等級的頭銜,帝國內帝國外都不行。
同時,侵占皇室土地,以及任何皇帝封賞皇室土地給非皇室封臣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這個,主要是為了保證有弱勢皇帝比如卡爾那未成年的兒子,不會因為封臣們的壓力或者被小人矇騙,將自己的基本盤送出去。
至於《選候法案》和《帝國議會制度》,則可以說是整個神聖羅馬帝國的憲法也不為過。
兩項法案,規定了選帝侯的人選,以及能夠成為帝國議會議員的貴族條件,也分別保證了貴族們的權力。從法律層面確立了,整個神聖羅馬帝國,不是他加洛林家族一個人的帝國,而是所有貴族的帝國。
兩項法案中,最為關鍵的,莫過於限制和保證選帝侯們的權勢。
在限制選帝侯的層面,規定了選帝侯不能提名選帝侯家族成員競選帝國皇帝。
而按照提名的條件要求,只有選帝侯和皇帝能達到提名皇位競選人的條件。也就是說,除非哪位皇帝腦袋秀逗了,否則,選帝侯家族成員,基本上就沒有當選皇帝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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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候選人資格,你怎麼能被選上皇帝呢。
有了這個限制,保證選帝侯地位條款自然也有。
其中最重要的兩項,分別是,九名選帝侯中,如果有七人及以上同意,可以罷黜皇帝。另一項,則是如果新皇帝未成年,選帝侯自動成為攝政委員會成員之一。
罷黜皇帝這一條,是阿努爾夫經過漫長的溝通之後弄上去的,對此神羅皇帝卡爾是大為光火的。但是,最終在經過一系列的利益交換後,神羅皇帝卡爾還是讓步了。
不過原本的半數反對,也就是五人即可罷黜皇帝,變成了七人罷黜,算是將條件設置得極為苛刻了。
畢竟,九人中五人反對還有可能是串聯等等因素造成的,但都有七個選帝侯反對皇帝了,那麼這個皇帝事實上也很難再當下去了。
《宗教自由法案》,規定帝國中所有人,包括伊比利亞半島上的異教徒,都享用信仰自由。
當然,這可不是什麼大度。法律同樣規定了,不信仰羅馬多神教的帝國民眾,在享有信仰自由的同時,稅率需要翻個幾倍。
咱們神聖羅馬帝國,可是文明人,從不強迫別人改教。
那是你自己願意為了低稅率改教的,和我們神聖羅馬帝國官方有什麼關係。
幾個法案,看似是帝國的基石,但實際上爭吵的時間是最短,也是最快達成共識的。
而剩下的東西,才是讓整個內閣會議持續了近一個月的原因。
由神羅皇帝卡爾提出的終身制國王,最終還是出爐了。
只不過,最後的名字,並不叫國王,而是大公。據說這個是因為阿努爾夫的強硬反對造成的,而大公的名字,是奧托提出的,但卻沒得到任何一個帝國大貴族的證實。
第一批的大公國名單,幾乎沒有出乎帝國貴族們的預料。
原西法蘭克領地,分為四個大公國和一個納瓦拉王國,從北到南分別是,瓦盧瓦大公國、波旁大公國、阿基坦大公國和瓦倫西亞大公國以及納瓦拉王國。
原神羅境內,低地地區建立了兩個大公國,分別是荷蘭公爵擔任的尼德蘭大公國和弗里西亞公爵擔任的漢諾瓦大公國。
薩克森公爵成了布倫瑞克大公,管轄範圍除了薩克森之外,多了圖林根和東法蘭克尼亞。
波美拉尼亞地區建立了黑森大公國,管轄三個公國,分別是上下波美拉尼亞和諾德高,大公是皇帝自己。
施瓦本公國、符騰堡公國、安斯巴赫侯國和西法蘭克尼亞,則合併成了巴登大公國,大公為神羅皇帝卡爾的兒子路易王子。
勃艮第、瑞士、奧格斯堡和普羅旺斯,則組建了一個超大的勃艮第大公國,只是大公嘛,則不是奧托。
隔壁的幾個義大利公國組成的米蘭大公國,奧托倒成為了大公。
最後,則是波西米亞公爵升級為大公,自己的土地拆出了幾個公國,基本沒啥改變。
至於義大利王國和洛林公國,則相對沒有任何變化,和西法蘭克地區的幾個公國一樣,依舊直屬於皇帝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