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2章 大角鹿

  第902章 大角鹿

  蕭瑟沒有帶弓箭大黑刀,只帶了把匕首,這個時候,她再去撥匕首,已是遲了。

  眼看著大蛇就要掉落到自己身上時,眼前一閃,待到回神後,眼前風景已換了樣。

  蕭瑟心一顫,還好阿恐動作快,帶著自己躲開了大蛇的撲降,要不然可就慘了。

  阿恐感受到阿瑟的顫抖,惱怒的很,抬起爪子朝大蛇拍去。

  隨後一幕,驚呆了蕭瑟。

  阿恐抬起的爪子本就鋒利,可當爪子拍在大蛇身上時,那原本就鋒利的爪,陡然變長變尖,如金鋼狼的爪子一般,鋒利如匕首。

  匕首般的爪子微彎,扎進大蛇身體裡,疼的大蛇翻轉不停。

  可兩秒過後,大蛇停止翻轉,一動不動。

  這一幕,著實驚呆了蕭瑟,目瞪口呆。

  「行。」蕭瑟看向這周圍,失望道,「沒有看到大野獸,那咱們回去吧。」

  想來,那種大野獸可遇不可求,不然阿扔他們怎麼就沒打到大野獸?

  小龍鳥聽到蕭瑟這樣說,高高飛起:「咻!」

  穿過層層峰巒大石,來到一處高低不平,起伏不已的草地,這裡有兩隻大野獸正在對決。

  其它野獸早已嚇的四處逃跑,生怕阿地砸完這隻後,就趕著來砸它們,實在是太恐怖了。

  阿恐的尾巴輕輕拂過蕭瑟的身體,好似在說,有我在,別怕。

  阿恐再往前奔跑了十幾分鐘,前方視野突然開闊,綠草地豐厚,峰巒也此起彼伏,甚是好看。

  阿地抓著一頭野獸,手中石頭,咣咣一通亂砸。

  那四隻同時於盡的野獸,不知便宜了哪只野獸。

  蕭瑟看著周邊的野獸,有些野獸見過,有些野獸沒見過,而且這些野獸都沒有阿恐這般高大,想來並不是阿日所說的高大的野獸。

  阿地大方的擺手道:「沒關係,這裡野獸多,咱們等一下再打就可以。」

  也許一隻大角鹿身高只有兩米一,但它那對大角的寬度,說不定卻有兩米五。

  阿恐朝小龍鳥飛翔的方向奔去,速度不是很快,朝後倒退的景色,蕭瑟能看的一清二楚。

  蕭瑟盯著對撞的兩隻鹿興奮道:「這是大角鹿!」

  也有研究者說,大角鹿早在7700年前就已經滅絕了。

  當兩隻鹿撞上那一瞬間,其兇猛程度,不亞於兩輛小汽車相撞。

  大角鹿生活在三百萬年前和一萬兩千年前,我國河北,山西,內蒙古都曾經有發現過化石。

  速度很快,沒有一絲保留。

  蕭瑟撫額無奈笑道:「先前四隻野獸沒有帶過來。」

  因為大角鹿是靠決鬥才可以得到雌性的,所以想要贏,就必須讓自己更強壯,讓鹿角更大,這就讓大角鹿因為承受不住大角重量而死亡。

  兩頭野獸死掉後,阿地抓著它們的腳,哼哧哼哧的拖回來,扔在阿恐面前:「阿瑟,我打的。」

  小龍鳥半空中倒飛旋轉身體,把小野獸接住後,然後扔到阿地追趕的野獸群前面。

  他剛才聽到阿瑟是這樣子說的。

  大角鹿的大角太大,這讓它們在樹林中的活動受限,所以會生活在寬廣的地方。

  被護著的蕭瑟,歡喜的摸了摸阿恐銀灰色的毛髮,把匕首拔出來,她也得注意點。

  阿恐看到兩隻大野獸,也是挺驚訝的,特別是對方相撞在一起,用大角去抵抗對方的那種狠勁。

  阿地看到蕭瑟臉上的失望,正想著幫她找一下大野獸,小龍鳥就發來了信息,他只好說道:「小龍鳥說那裡有大野獸,阿瑟,咱們去看看吧?」

  回神後的蕭瑟,朝阿恐豎大拇指:「你是這個!」

  這頭野獸鮮血淋淋,還沒倒地,阿地已經自野獸背上,跳到另一頭野獸身上,又是一通狂砸。

  研究者對於大角鹿的滅絕,說法是因為大角鹿的那對大角。

  阿恐帶著蕭瑟朝兩小隻奔跑的方向奔去,周邊的野獸們,都盯著蕭瑟流口水,卻沒有一隻敢衝上來。

  蕭瑟看到大野獸,驚愕出聲:「麋鹿!」

  因為大角鹿的腦袋有一對大角,大角的寬度差不多和大角鹿的身體那麼長,甚至更長,所以被稱為大角鹿。

  突降的小野獸,把野獸群嚇的齊齊住腳,隨後隊伍就亂了。

  也有說是因為大角太大,大角鹿沒有提供養份,讓大角骨質疏鬆,從而導致打架時滅亡。

  而且,大蛇哪怕死了,它的頭部尾巴神經,都還會活動,而不會一下子就這樣子動彈不得。

  蕭瑟目瞪口呆的看著它們只大角叉在一起,開始掙扎,刨蹄,推撞,兇猛。

  兩隻大野獸兇猛的朝對方撞去,踏在地上的聲音,就如坦克一般轟隆隆直響。

  看,一隻大鳥抓了一隻小野獸,小龍鳥追上去,兇猛的鳴叫聲,嚇的大鳥把小野獸扔掉。

  小龍鳥看到蕭瑟呆住的樣子,歡喜不已,只要阿瑟高興,那它就高興。

  腦袋上有一對比野獸身形還要長的大角,身形矯健強壯,遠遠的站在那裡就能慎人心魄,心跳砰然不止。

  阿恐看著爪子下的大蛇,鄙夷不已,爪子一抬,把大蛇給拋入遠方,它又瀟灑不已。

  在這片草綠地,一群群野獸正被阿地追著跑,小龍鳥在天上自由飛翔鳴叫,把那些飛鳥兒們,追的慘叫逃命。

  身形比恐狼還要高大,至少有兩米五。

  速度閃電她已經接受了,現在這突然變長變尖的利爪又是怎麼回事?

  「不對,這不是麋鹿!」

  「也行。」蕭瑟抓著阿地的手,把他拉到恐狼背上坐好。

  阿地看到大野獸,驚訝不已:「阿瑟,這野獸叫麋鹿!」

  難道說,阿恐的爪子有毒!

  把大蛇給毒死了?

  蕭瑟驚的輕咽口水,阿恐再一次震驚了她,真的是自雷電下活下來的物種,都不能小瞧。

  也有說,大角鹿經歷冰河時期後,慢慢演變到了和人類一同生長時,人類相中了它寬大的角,從而獵殺它,導至它滅亡。

  不管磚家們怎麼說,蕭瑟現在興奮不已,仿若看到《指環王》中,精靈王騎著大角鹿無敵的樣子。

  如果,夜風騎上大角鹿,那定是帥呆了!

  蕭瑟看著大角鹿的眼神,激動的直燃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