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9章 豐收阿茶阿地小龍鳥到

  第1979章 豐收阿茶阿地小龍鳥到

  蕭瑟收回長矛,臉上帶著笑,這笑意是因為她想到了夜風:「看清楚了嗎?」

  阿刷等人齊刷刷搖頭:「沒有。」

  阿闊本來是想點頭的,但蕭瑟這樣開口一說,剛才在腦海里的招式,通通跑了個乾淨,連想都想不起來。

  阿仁像個傻子一樣流口水,完全不明白人剛才為什麼會騰空飛起?

  又不是被野獸給頂飛了。

  果然,這頓打沒白挨,這個部落沒白加,以後自己要聽話。

  面帶微笑溫柔萬分的蕭瑟,哦了一聲:「沒記住那就好好練。」

  呵,沒記住還怎麼練。

  阿刷想抗議再多問兩句,而後就看到地上出現巨大的龍鳥陰影。

  「阿瑟!」

  坐在小龍鳥背上的阿地,衝著蕭瑟揮手,興高彩烈:「我來了。」

  小龍鳥背上還坐著阿茶,她也高興的衝著蕭瑟揮手:「阿瑟!」

  蕭瑟朝他們倆揮手:「哎。」

  聲音應的真是讓人嫉妒啊,阿刷等人想。

  玥龍鳥背上坐著的是豐收,阿日和俊龍鳥沒來。

  但就這樣,就已經夠了。

  小龍鳥和玥龍鳥迅速降下來,掀起塵土和樹葉旋轉飄揚,讓眾人都下意識眯眼捂鼻憋氣。

  咳嗽就這樣憑空響起,伴隨著還有小龍鳥得意的奸笑聲。

  蕭瑟無奈輕笑:「小龍鳥,你又調皮。」

  小龍鳥在阿地阿茶從自己背上下來後,張著翅膀,邁著兩條短大腿,如只企鵝般,朝蕭瑟撲稜子過去。

  阿瑟,我想死你了。

  才一上午沒見就想?

  想想想,一刻不見如隔三秋。

  你倒是記性好,連這個都記住了。

  我可是最聰明的龍鳥。

  好好好,你是最聰明的龍鳥。

  小龍鳥比蕭瑟高,蕭瑟想摸它的腦袋,得踮著腳,小龍鳥把腦袋垂下來,她才能摸到。

  所以蕭瑟現在不會再摸小龍鳥的腦袋,而是摸它胸前的羽毛。

  這也是一種安撫和疼愛。

  阿刷等人看著這一幕,都羨慕的想要伸手再摸摸龍鳥的羽毛是什麼感覺。

  那天晚上,小龍鳥和俊龍鳥在部落里,他們僥倖摸到了小龍鳥的羽毛,很舒服很柔軟,現在還想摸,卻又不敢再摸。

  阿闊目瞪口呆,整個人都定住了。

  人類居然和飛鳥關係這麼好?

  還讓人類坐在它身上?

  這個青龍部落不簡單,真高興能成為青龍部落的族人。

  阿仁摸著疼痛的嘴角,笑的整張臉都在疼。

  早讓這麼大的飛鳥出現,他哪裡會挨這一頓打,絕對是你讓我往前,我不會往後的啊。

  有可以坐人的飛鳥,還有那麼能打的阿瑟,這個青龍部落自己不加入,那是自己笨。

  阿茶和豐收全幅武裝,站在蕭瑟身後,如兩大保鏢般守護她,眼神警惕所有人。

  阿闊見此,趕緊上前介紹自己:「那個,我我,我是新加入青龍部落的族人,我叫阿闊,原來是河水部落的,我們部落還有族人,都一起加入了青龍部落,以後咱們就是一個部落的族人。」

  阿仁看到阿闊朝豐收走去,他也趕緊朝豐收跑過去,與阿闊推推擠擠的介紹自己:「我叫阿仁,這是我的部落……不不不,剛才我們已經投靠了阿瑟,我們也是青龍部落的族人。」

  他看著豐收背著的弓箭,還有他手裡的大黑刀,在心中驚嘆,武器都已經變的這麼好看了嗎?

  不像他們,就一根直直的長矛,石刀片還是他們磨破手才磨好的。

  若是打獵時,長矛不小心刺進了野獸的骨頭裡,石刀片就會碎,然後這石刀片沒用了,又得重新拿石頭打磨刀石片。

  他雖然不懂弓箭和大黑刀,但能背在這個強壯的雄性身上,那就證明這武器好。

  豐收端著臉,聽著他們說完,重重應聲:「既然已經是青龍部落的族人,那就好好聽話,不會少了你們的烤肉。」

  阿仁顧不得臉上的疼痛,不停點頭:「是是是。」

  阿闊好想把阿仁這個不要臉的給打死,擠什麼擠,搶他位置做什麼,讓開點。

  「我們一定會聽話。」阿闊連連應聲,表現的比阿仁還要聽話。

  豐收微點頭,目光落在蕭瑟身上。

  玥龍鳥帶話去給他們時,他就要和阿茶一起來,那裡有長生和阿日照看著就可以。

  沒有族長和長生在,他就得端著臉,讓自己看起來兇狠點,才不會讓那些人覺得自己這一群人好欺負。

  哼!

  蕭瑟和小龍鳥玩鬧會,摸著成熟穩重許多的阿地腦袋:「餓了沒有,剛才吃了烤肉沒有?」

  「不餓。」阿地因著這幾年吃的好,鍛鍊的好,又有鹽的加持,才十歲的年紀,身高就長了不少。

  以前身高在蕭瑟腰間,現在他的身高已經到了蕭瑟的胸前,真長高了很多。

  他沒有和大家那樣留長髮,留的依然是板寸頭,這對於他來說方便,也喜歡。

  不管是洗臉還是往水裡沖時,雙手一抹,臉和腦袋就洗了,不會藏蟲子,也不會有太大的汗味。

  他現在也已經不會再四肢著地奔跑,哪怕再著急,再憤怒,他也會和正常人一樣雙腳奔跑。

  他在蕭瑟身邊學的很好,他的奔跑速度,在部落里雖然不是第一第二,但若說是第十,不會有人反對。

  若說奔跑速度是和阿恐練出來的,那箭術就是被夜風逼出來的。

  他還是不喜歡用大黑刀,還是喜歡用石頭。

  力氣大的能把磨盤大的石頭扔飛砸死一頭恐狼,小石子在他手裡可以連打九十九轉,準確的擊中野獸額頭,一擊斃命。

  若說箭術是一根箭羽百發百中,那小石子就可以同時擊出五個,且都百發百中。

  蕭瑟有一次帶著他玩打水漂,阿地的打水漂,可以在水上連續擊打一百多下才下沉,驚的蕭瑟目瞪口呆。

  因為她最多十下,還不是次次都可以,阿地這一手打水漂可把她震驚到了。

  只是,無論阿地怎麼努力,怎麼優秀,他的外貌特徵還是沒有變。

  他依然是大腦門,塌鼻子,大嘴,大牙,一看就是地穴人。

  但好在他的樣貌並沒有成為所有人的攻擊,畢竟這裡的人從來不會在乎樣貌,而是崇拜強者。

  (本章完)